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男子单手开智己电动车高速狂飙279km/h:并用手机录下证据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ADADADADAD
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男子单手开智己电动车高速狂飙279km/h:并用手机录下证据
12-09
12-09
12-09
12-09
12-09
第一篇: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区)20*年是实施“*”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20*年是实施“*”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的第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首都意识、首善意识、首创意识,按照“人文化、精致化、数字化、国际化”工作标准,促进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全区户籍人口出生不超过450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8.5%以上,区财政投入户籍人口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6.5元,流动人口经费58万元。为此,20*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决定》,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决定》的颁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指导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紧密联系区域实际,下发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将《决定》的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理论学习课程。
(三)开展以“四个一”为载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即举办一次学习报告会、开展一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制作一批品味高、感染力强的宣传品。
二、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继续完善已形成的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维权,推进政务公开,拓宽信访渠道,完善计划生育全程办事代理。
2、加强行政审批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的调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处理率。
3、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和示范协会工作,对已经取得“示范”称号的社区进行评估,对工作出现滑坡的予以取消称号。
4、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建立执法监督员例会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加强综合协调,发挥部门优势,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1、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领导小组职责。
2、各成员单位和各级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落实职责内容,形成区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整合。
3、要加强和完善街道主管主任、街道计生办主任例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要形成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经常性协调配合机制。
4、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标准及评估方法》,完善年终工作评估制度,鼓励创新,推广先进经验。
(四)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做好规划统计工作和三级网络应用的基础上,依托“*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街道办公大厅和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
三、以人为本,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度为落脚点,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围绕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需求,面向全人群,开展全方位、全过程、个性化的服务,巩固和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
(一)完善信息引导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建立以需求引导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二)结合社区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社区计卫联手服务新模式。
1、加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的规范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标准。
2、建立区、街计划生育与卫生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社区计生专业化服务水平。
3、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完善考核奖励制度。继续开展示范站、先进站评比表彰活动。
(三)提高区域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深化做好“*区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
1、充分发挥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对在工程各阶段职责落实情况的督察,面向全人群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2、完善服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扩大受益面,提高全程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精致化水平。
3、做好工程项目的总结及评估,制定工程长期推行的实施意见。
(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有*区特色的生殖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区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功能,面向全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包括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和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面向家庭,深化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探索中心城区弱势群体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模式,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五)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工程,依托区妇保所和7个社区卫生中心为无业或低收入的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或低价的优质生殖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坚持跟踪服务;坚持为流动人口实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宣传避孕知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保障群众知情选择的权利。
四、立足生育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文化育文明,以文明促和谐的理念,传播先进的、和谐的人口文化,培育健康科学的生育文明,促进家庭健康和社会和谐。
(一)创新宣传方法,拓展宣传渠道
1、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和普及人口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
2、结合街道地域文化建设,利用大众传媒等手段和社区人口学校、人口文化苑和生育文化园等多种载体,构建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
3、以“人口文化润*,婚育新风促和谐”为主题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关爱女孩的宣传及救助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
4、开展新生儿父母在孕前生活习惯、饮食习惯、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出生婴儿性别的影响的调研,寻找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途径。
(二)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在“7.11”世界人口日组织全区群众性的“人口文化摄影展”。
2、在“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开展表彰、慰问、文艺演出等活动。
开展表彰20个和谐家庭和100名先进个人活动。即表彰计划生育和谐家庭20户;计划生育干部20名(区、街和驻地单位);优秀社区计生工作者20名;计划生育积极分子(优秀楼门院长)20名;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20名;*优秀女孩20名。组织群众文艺宣传活动。
(三)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做好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协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积极推广新街口街道在流动人口中成立协会小组工作经验;借助“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平台,不断探索宣传服务新模式,做好“生育关怀”工作,利用*区综合救助网络,建立计生困难家庭救助机制;联合区教委、区卫生局开展“青春健康‘十个一’活动”,探索青春健康教育新模式、新内容,为青少年提供全程化、个性化、专业化宣传教育服务。
五、开拓创新,探索新机制建设
(一)探索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以业控人”的流动人口宏观管理方式和“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机制,与劳动保障部门联手,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及能力素质的指导,促进其稳定就业。推广什刹海街道“一院一图,一户一档”的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作用,提高流动人口建卡入机率,提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政策和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区综合救助平台,发挥部门职能和优势,关注特殊群体的特殊困难,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经济帮扶和精神安扶,共同探索建立城区独生子女伤残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和机制。
(三)完善人口问题研究长效机制。加强人口问题研究,全面落实人口发展规划。重点做好立足于*区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建立人口动态数据模型,加强数据有效利用;与区科委和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作举办“*区人口、资源和环境论坛”;进一步加强与人口问题研究的专家和相关部门“两支队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提升区域人口研究的能力。
(四)建立养老服务长效机制体系。积极应对我区老龄化日益严重这一社会问题,在“*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问题调查”数据结果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养老资源,协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共同探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展的为老服务的“四大工程”,探索建立*区“四二一”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和养老保障体系。
六、强基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区、街、社区三级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继续以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为载体,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组织好区、街、社区三级计生干部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结合新形势,充实新内容。
(二)以作风建设为基础,加强本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巩固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决定》精神,学习人口计生战线上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先进事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人口计生群众工作纪律。
(三)完善各级计生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开展优秀基层计生干部评比、示范活动,营造争先创优,适应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三首”意识,面对机遇与挑战,再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区)
20*年是实施“*”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的第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首都意识、首善意识、首创意识,按照“人文化、精致化、数字化、国际化”工作标准,促进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全区户籍人口出生不超过450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8.5%以上,区财政投入户籍人口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6.5元,流动人口经费58万元。为此,20*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决定》,提高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
《决定》的颁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指导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紧密联系区域实际,下发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将《决定》的学习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干部理论学习课程。
(三)开展以“四个一”为载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宣传活动。即举办一次学习报告会、开展一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制作一批品味高、感染力强的宣传品。
二、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继续完善已形成的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维权,推进政务公开,拓宽信访渠道,完善计划生育全程办事代理。
2、加强行政审批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的调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处理率。
3、继续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和示范协会工作,对已经取得“示范”称号的社区进行评估,对工作出现滑坡的予以取消称号。
4、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建立执法监督员例会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加强综合协调,发挥部门优势,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1、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领导小组职责。
2、各成员单位和各级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落实职责内容,形成区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整合。
3、要加强和完善街道主管主任、街道计生办主任例会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要形成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经常性协调配合机制。
4、按照《*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标准及评估方法》,完善年终工作评估制度,鼓励创新,推广先进经验。
(四)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在做好规划统计工作和三级网络应用的基础上,依托“*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街道办公大厅和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
三、以人为本,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度为落脚点,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围绕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需求,面向全人群,开展全方位、全过程、个性化的服务,巩固和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成果。
(一)完善信息引导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建立以需求引导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二)结合社区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社区计卫联手服务新模式。
1、加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的规范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标准。
2、建立区、街计划生育与卫生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社区计生专业化服务水平。
3、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完善考核奖励制度。继续开展示范站、先进站评比表彰活动。
(三)提高区域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深化做好“*区社区健康生育全程服务”工程。
1、充分发挥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大对在工程各阶段职责落实情况的督察,面向全人群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服务。
2、完善服务网络,健全运行机制,扩大受益面,提高全程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精致化水平。
3、做好工程项目的总结及评估,制定工程长期推行的实施意见。
(四)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有*区特色的生殖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区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功能,面向全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包括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和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面向家庭,深化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探索中心城区弱势群体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模式,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五)继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工程,依托区妇保所和7个社区卫生中心为无业或低收入的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或低价的优质生殖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坚持跟踪服务;坚持为流动人口实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宣传避孕知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保障群众知情选择的权利。
四、立足生育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文化育文明,以文明促和谐的理念,传播先进的、和谐的人口文化,培育健康科学的生育文明,促进家庭健康和社会和谐。
(一)创新宣传方法,拓展宣传渠道
1、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和普及人口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
2、结合街道地域文化建设,利用大众传媒等手段和社区人口学校、人口文化苑和生育文化园等多种载体,构建全方位的宣传网络,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
3、以“人口文化润*,婚育新风促和谐”为主题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大关爱女孩的宣传及救助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
4、开展新生儿父母在孕前生活习惯、饮食习惯、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出生婴儿性别的影响的调研,寻找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途径。
(二)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在“7.11”世界人口日组织全区群众性的“人口文化摄影展”。
关于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24年4月3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及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结合我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几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人口计生部门年报统计,到2024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30‰,符合法定生育率为96.8%,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6,实现了低生育水平的管理目标。但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仍然不能达到先进水平,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薄弱是影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先进行列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实状况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与日俱增,给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现有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管理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部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全面统筹人口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高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并不断提高城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任务目标: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流动人口以流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中央、各省驻我市的办事机构、市直各机关、各类企事业组织和各类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对人户分离、下岗失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一是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3‰之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建档率、信息反馈定期联系率均达到100%;二是无法定外生育,无法定外怀孕,无中期以上引产,育龄夫妇(有指标待孕、法定内怀孕、生育42天以内者除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要达到100%,其中长效节育措施(指结扎、上环、皮下埋植)落实率要达到85%以上,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政策兑现率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全面落实和规范属地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含中、高等院校)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他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全部纳入驻地区工委和区管委管理。驻镇各部门和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所驻镇委、镇政府负责;河东、河西区和各镇对辖区内的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及服务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备一名计生信息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既向驻地区镇负责,又向各自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河东、河西区,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与辖区内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书面汇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核实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作为评定绩效的依据。
(二)全面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的法人代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单位(含临时工、流动人口、下岗分流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协助所在区镇搞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搞好本单位计生工作制度、档案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扶助等优惠政策及有关社会保障措施,自觉接受驻地区镇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支持、协助和参与所在地区镇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各责任单位在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中,要切实做到:(1)凡本单位所有常驻人口、随工家属、租赁房屋居住或经商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单位的失业人员、空挂人口等特殊人口必须纳入管理服务范围;
(2)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在用工期间必须全部纳入管理服务范围;(3)对不在单位居住的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口,原单位要与现居住的区镇计生办衔接,办理好接管证明手续,不允许留下管理“缝隙”。
(三)全面做好在城区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各公司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责任。河东、河西区按照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辖区的各家公司、个体工商企业真正落实“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谁落实”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管理与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二是城区居民住宅小区要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已经成立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服务;未成立物业公司的,由开发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居民住宅小区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居民住宅小区的计划生育责任单位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区镇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所在地区镇做好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公安、工商、交通、建设、房产、劳动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务工、经商等环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人户分离等其他特殊人群,要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原所在单位与现居住地区镇和居委会搞好衔接,现居住地区镇和居委会实施与当地居民同样的管理服务。
(四)全面建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是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一支重要力量。因此,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集贸市场等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在所在地区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摆在实施城镇化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城区计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群众工作体系,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综合治理。针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公安、民政、司法、计生、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生协会的作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健全网络。一是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常驻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资料建档、信息报送、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二是各类大中型企业要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各种类型的小企业要明确计划生育管理的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本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按照规定落实好计生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确保各项报酬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作中要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树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坚持实行重点管理、一票
否决、兑现奖惩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对工作失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切实把我市城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
年,是全面实现“”计划、谋划“”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创宣传特色,强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3万人左右,人口出生6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7.37‰左右,自然增长率1‰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63‰左右,自然增长率-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24—年)》,为未来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从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育龄人群的管理。三是坚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强化人户分离对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人员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批示要求,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作为公益性机构纳入镇实体化建设之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镇人口计生行政事务、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一门式”服务水平。全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化率达90%。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区开展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全面完成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选择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区人口计生委拟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单位做到在1个月之内落实药具发放人员并开设药具供应点。探索在农村为农超市、居委门卫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继续推行外来育龄妇女全日制环孕情检查制度,做到宣传、服务和管理“三同时”。
六、坚持部门协作,进一步打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格局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原则,探索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人口计生宣传格局。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与发展”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二是针对我区未婚生育现象较为突出,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的合作,广泛开展婚前青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在流动人口集聚地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系列宣传活动,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镇建设若干个人口文化小区,以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环境宣传氛围。四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13亿人口日”、“7·11”、“9·25”、“10·28”、“12·1”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五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作用。
七、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八、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
线,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抓重点,克难点、树亮点,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1.人口均衡发展有效推进。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完成考核指标,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90%以上。2.优质服务管理有效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3.统计信息质量有效提高。统计误差率1%以下;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当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4.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有效扎实。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均达到85%以上。5.群众满意程度有效提升。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推进村(社区)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农村人口文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24年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坚持并完善新区、村二级例会制度,抽查督办村级例会落实情况。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式评估。
2.推进目标管理制度化。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指导督办为主的考评机制。对平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记实管理,并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调查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各种考评制度,制定调查质量跟踪追究管理办法,努力保证考核评估质量。
3.推进服务数据信息化。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规范,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发挥信息的引导服务功能。推进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信息的分析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三级便民办证系统的应用和村级信息化建设。
4.推进队伍建设职业化。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科技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统计和社会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到村指导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人口计生信息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提升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
5.加强新居民管理均等化。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抓好流动人口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落实“以证管人”、“以企管人”、“以房管人”各项措施。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重、难点工作的协作推进机制。发挥计生部门在“控总量、优结构”方面的作用,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落实“三级证明”查验制度。
6.推进村(居)民自治民主化。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开展村、社区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在坚持符合民意、程序合法、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将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违法生育制约措施与村(居)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相结合,探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参与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1.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奖扶、特扶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保险等相关工作,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和可用资金的扩容工作,着力推进各具特色的“生育关怀行动”运作模式。
2.深化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开展幸福家庭关爱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全覆盖,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3.深入开展特殊家庭关爱活动。依照《**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方案》,落实资金扶持配套政策,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开展“多帮一”结对、按需服务为主的关爱活动。
4.切实做好计生家庭技术服务工作。巩固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扎实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两癌”筛查工作。规范查孕查环工作,提高孕环情检查率。坚持以人为本、分
级落实、群众满意的原则,对新婚夫妇、怀孕及产后妇女、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对象、使用避孕药具夫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等各类需要随访的人员,落实计生随访服务。加强“三优”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育儿指导。
(三)强化宣传服务工作。
1.开展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开展国策教育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结合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弘扬科学婚育观念,营造浓厚治理氛围;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一轮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引导流动人口自觉主动接受计生服务管理;结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深化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科学育儿水平。
2.推进人口文化活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工作,开展人口文化进家园活动,巩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动,突出温馨化、个性化、服务化等宣传特色。
3.推进青春健康教育。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与学校、社区、企业协作,开设“青春健康教育大课堂”,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作。
4.实行孕前检查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关口前移,科学组织,力争全年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免费孕检流程标准化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免费孕检全过程的工作规范,着力研究检查结果运用,强化随访服务。继续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四)全面推行依法管理。
1.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简化办理程序,推进便民服务,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完善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深化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行动。
2.加强“两非”治理,确保性别比正常。切实抓好孕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制度。协调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和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3.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文明执法。做好计划外出生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及时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对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力争解决在萌芽。加强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管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做到矛盾不上交,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0-26
10-26
10-27
10-23
10-26
10-25
10-25
10-25
10-24
10-25
10-23
10-23
10-25
10-26
10-2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