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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

    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 14号文库 ]

    14号文库 时间:2024-10-17 18:16:42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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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暑期支教活一.申报理由“马厩难寻千里马,成才需到社会炼。”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家庭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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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

    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

    “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暑期支教活

    一.申报理由

    “马厩难寻千里马,成才需到社会炼。”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家庭的期待、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是有效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培养服务意识,树立奉献观念,增强团队精神,建设新型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今年暑期外国语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拟以“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为口号,以下乡支教为主要内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展开。

    二.活动地点

    临沂市沂蒙山区

    三.活动时间

    7月17号至七月24号为期10天

    四.

    1、义务助教借助复读机、录音机等工具,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语音、语调及数学、语文等基础知识的辅导,缓解农村语、数、外师资的欠缺,激发农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考学的信心。

    2、社会调查在授课之余,利用晚间农民街头乘凉等闲暇时间,进行农村教育现状、未成年人成长教育问题、“三农”问题、党的农业政策等社会问题的调查,在调查中与村民们进行思想交流,积极传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社会主义新农民”的思想。同时,社会调查的结果也会使我们返校后的学习更有针对性。

    3、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宣传活动结合当地实际,运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或报告会的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宣传活动。同时,宣传组会利用这一机会,并借助当地媒体,在社会中广泛地宣传师大,使大家了解师大。

    组织形式

    1、结合当地学校,在小学招收附近学生,并以初中生为主,把学生分组后,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组织课堂,利用学校教室义务授课。

    2、活动经费统一管理,借用闲置农舍,在附近集市购买主食、副食,自主解决食宿问题,不为村民带来不便。

    3、在支教小分队内部成立后勤组、宣传组、社会调查组等功能小组,授课时间外,进行必要的相关锻炼和接触社会的体验。

    第二篇:外国语学院社团部管理章程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文化是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培养实践能力、促进学风建设、规范日常行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院学生社团是我院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为了相近的目标与理想,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并按照一定程序成立、挂靠于外国语学院的学生组织。

    我院目前拥有三大社团,即:英语语言艺术团(English Language Artistic Association简称“ELAA”)、先锋文学通讯社(简称“先锋”)、日语俱乐部(简称“日俱”)。英语语言艺术团成立于1998年之前,连续四年获“校十佳优秀社团”,系我校较大的社团之一,其活动包括:晨读、周末影院、英语角、假面舞会、梦想剧场、万圣狂欢节、新东方讲座、英语演讲等;先锋文学通讯社成立于2024年9月10日,原身系学通社,先锋一直致力于将文学与英语兼容并蓄发展,以“发扬外院特色,融合中西文化”为工作宗旨,其活动包括:先锋口语集训、先锋影院、先锋书吧、“先锋杯”写作赛、刊物制作、素质拓展、文学交流会等。日语俱乐部成立于2024年3月7日,是在我院首届日语系学生的反复斟酌及精心准备下诞生的,日语俱乐部通过教学日语、举行各种活动的形式为广大日语学习者及爱好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与相互接触的平台,主要活动包括:晨读、教学、动漫播放、你好,先生、樱花节、忘年会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的功能,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我院学生社团走上健康、规范、有序、特色的发展轨道。现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精神及参照同类高校社团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学生社团是我院学生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织而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我院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外国语学院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全校经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在通过相关考核审查之后均可申请加入我院社团;我院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成立新社团。

    第五条

    我院学生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财务审核,自主运作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六条

    我院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展开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我院学生社团全称应是“湖南科技大学╳╳╳╳╳”,各社团一律不准私刻公章,开展对内活动时统一使用学工办公章,开展对外活动时统一使用校社联公章。

    第八条

    我院学生社团应遵循本章程所规定事项,坚持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 社团财务管理

    第九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社团财产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防止社团财产流失,增强社团财务运行的透明度,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条

    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不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名义挪用社团经费,各社团应设立财务负责人,并接受校社联财务部、学工办指导老师、社团分管主席等对财务进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收入是指社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挂靠单位资助、学校资助、个人和社会赞助、义卖收入、活动奖金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会费收取原则:

    (一)社团招新期间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高于20元每人每学年,并如实开出盖有校社联公章的收据,社团不得私自开出收据,贫困生凭贫困生证明可免交会费;

    (二)招新工作完毕后,院属社团50%会费以存折形式交至院社团部负责人处,余下经费作为各社团日常活动开支;

    第十三条

    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财物赞助。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事先征得分管主席、学工办指导老师、校社联及校团委的同意,且活动盈余经费应归本社团集体所有。

    第十四条

    支出是指社团购买设备,开展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社团支出包括:活动支出、日常支出及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五条

    社团开展活动如需使用经费,则必须提前做好预算报表,报社团分管主席、学工办指导老师、校社联同意。会费使用应自觉接受社团分管主席、学工办指导老师、校社联财务部用及本社团广大社员的监督,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活动结束之后必须及时做出经费结算报表,报社团分管主席、学工办指导老师、校社联财务部审核。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经费实行集约化管理:

    1、社团经费开学初统一存入银行,每个社团一个账号,存折由各社团财务负责人保管,取钱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校社联或院学生社团管理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属于学生社团的资金。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凭获得批准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审批表》到校社联或院学生社团管理部领取不超过活动预算的活动经费。待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领款人持有效票据(注明开支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和结算清单办理报帐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干部换届时,由原主要负责人将财务清单交新一届主要负责人验收签字,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并上报学工办、校社联部财务部;学生社团注销或取缔时,须将剩余会费退还给会员,并将其他财物移交挂靠单位管理。

    第三章

    社团活动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及外国语学院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科技创新、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

    我院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不得开展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报社团分管主席、学工办指导老师、校社联、校团委、校党委宣传部、校保卫处等处同意。注:常规活动每学期只需申报一次。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学术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在开展日常活动时,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表》、策划书、总结等材料,并报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于第二个工作日拿回材料并在每月28日前汇总到校社联。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在开展对外活动或发放宣传品时,应使用全称,其全称开头应冠以“湖南科技大学”字样。

    第二十四条

    校团委组织开展的全校性社团活动实行项目立项申报制。学生社团根据活动计划提交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书及活动经费预算,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立项申请表》,向校团委申报。对中标项目,校团委将根据各项活动的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划拨活动经费,并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活动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并保留收回活动承办权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完备的档案系统。档案至少应包括社团负责人及会员档案、活动档案和财务档案,能依据档案记载为会员提供参加活动证明。学生社团在校外获得的奖杯、奖牌、奖状应交学校团委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建立主页或在互联网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均应符合学校校园网络管理有关规定,所有内容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传载。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悬挂横幅,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若需摆台或占用主干道则另须到校保卫处备案。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 第一节

    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

    学生社团要保障会员行使权力,督促会员履行义务:

    (一)学生社团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社团的各类活动,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在学生社团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学生社团的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及监督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的权利。如有问题,可直接上诉校社联,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4、会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已交纳的会费不予退还。会员要求退出学生社团时,须向挂靠单位递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二)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章程》,执行所在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决议;

    2、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认真完成学生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规范自身行为,积极促进学风建设;

    4、按时交纳足额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的,经挂靠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减免会费。

    第三十条

    各社团应致力于打造精品社团,各社人数应当依据本社实力招收,但人数亦不得超过相关要求。

    第二节

    社干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质好,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我院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般指社长和团支书)须经挂靠单位同意,报校团委批准后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我院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可获得学工办发放的聘书,聘期为一年。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实行社长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学生社团干部每年换届一次,换届前应向挂靠单位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由有热情、有精力、有专长,热心学生工作、熟悉社团工作的本校教职工担任。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培养。其具体职责为:指导规划学生社团学年(期)的发展目标与工作重点;审定与指导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及财务状况;培养学生社团负责人;加强会员思想政治教育等。挂靠单位将拟聘指导老师情况递交到校团委登记、审核,由校团委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如出现失职或重大违规违纪现象,由挂靠单位自行组织更换,报校团委审核。

    第五章 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励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校社联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组织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师生反应情况以及挂靠单位、指导老师的重视指导情况等。根据考核情况,将学生社团评定成甲、乙(占学生社团总数的60%)、丙三类。

    第三十六条

    丙类学生社团须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报请校社联批准后予以取缔,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社团整改达标后应重新注册。

    第三十七条

    我院学生社团在我院作为团委学生会的一个部门对待,有权参与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的评定工作。各学生社团如果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的奖励,则社团社长、副社长可依据《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德育测评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申请加德育测评分。

    第三十八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挂靠单位调查属实,须上报校团委,立即予以取缔:

    (一)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二)对学校和社会造成或将造成不安定因素的。

    (三)一学期以上未开展社团活动的。

    (四)组织机构涣散、管理混乱的。

    (五)出现其它应予以取缔的情形的。

    对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应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被取缔的学生社团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任何活动。

    第四十条

    学校每年“五四”评优中表彰十佳学生社团(从甲级社团中产生)和一批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注册及注销

    第四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申请与成立:

    (一)筹备阶段:

    1、由外国语学院发起人撰写学生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2、制定章程,章程需符合我国宪法和法规,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学校发展。内容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和方式、经费来源、财务管理办法、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且不得与《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章程》相违背;

    3、聘请指导老师,联系拟挂靠单位。

    (二)申请、答辩阶段:

    1、发起人向外国语学院团委递交《湖南科技大学新成立学生社团注册档案表》、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章程草案等申请材料,外国语学院团委考察后签署意见;

    2、经外国语学院团委同意后,学生社团发起人将申请材料于每年5月15日—20日、11月15日—20日递交至校社联;

    3、校社联在5月底和11月底召开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并将答辩情况汇总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综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三)成立阶段:

    经校团委审查合格批准后,由学生社团发起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并报送至校团委登记注册,方可宣布成立。

    第四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注册:

    我院学生社团实行学期注册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登记注册,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院属学生社团将登记表递交至院学生社团管理部,由其汇总递交至校社联;校属社团直接将登记表递交至校社联,统一注册备案。未经注册或注册已超过时效的学生社团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任何活动。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注销:

    (一)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向挂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含社团状况、注销原因等)。

    (二)经挂靠单位同意后,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注销表》,递交至校社联,由校社联审核该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

    (三)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召开全体会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校社联负责会议过程的监督。如同意注销的会员人数超过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校社联将注销材料(注销表、申请书、会议记录)报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注销有效;如同意注销的会员人数未超过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则由挂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如限期整改、更换学生社团负责人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院所有学生社团。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院学工办、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一年九月

    第三篇:社团部活动规划书

    淮安信息职业学院

    商学院社团部

    2024 学 年 活 动 规 划

    淮安信息职业学院

    长:杨副部长:古梅梅 杰

    社团部简介:

    社团部是学生会下的一个部门,主要负责创建社团,负责社团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同时负责将学院的政策向个社团传达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监管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社团部致力为社团创造一个有利开展活动的条件。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学校的社团活动。

    工作安排:

    1、先组织部门各位干事见面交流的茶话会。促进部门干事的相互了解,以便日后工作安排。

    2、组织建立商学院滑板协会、乒乓球协会、并等记商学院其他协会,注销一些已经不存在的协会。

    3、打算与体育部合作,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4、协助商学院协会开展活动,为其选择活动场地、活动时间,为其申请多媒体教室

    5、协助其他部门活动.6、积极响应学院各项活动,协助商学院开展任何活动,以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为己任。

    7、对学院各部门的活动开展进行评分。

    社团部对各协会考核制度

    (一)对社团的考评实行学期评比制,凡在社团部注册的社团都有资格参加评比。

    (二)对社团的考评采取积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团部评分基准为100分,其中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占10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计划占10分;工作总结点10分;活动记录点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为止;例会的到会情况占20分,迟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另外30分为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的评定分,分数依据所开展活动的意义,规模及效果由社团部评定。

    (三)对社团的考评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主要依据。

    (四)优秀社团可享受更高的积分加成,并向其会长颁发奖状。

    社团部对部门干事的职责

    1、在社团部的领导下,负责社团部职能相对应的各项工作

    2、在不干涉各社团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深入所分管的社团进行详细了解,有关社团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流,并定时向社团部汇报。

    3、负责所分管社团与社团部的工作交流,及时向社团部反应情况并处理简单情况。

    4、无特殊情况下,社团部在每周一召开日常例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日后工作进行安排。

    社团部:杨

    古梅梅

    2024年9月22日

    第四篇:2024外国语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通知

    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大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做好2024年暑假大学生实践工作,院团委结合《琼州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及院团委《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现将2024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班团支部必须高度重视,按规定和要求完成社会实践的各项计划、动员、组织、总结工作。要求各班在放假前到院团委科技实践部领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并及时发放给每位同学,同时召开动员大会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院团委将召开表彰大会。

    二、各班团支部要按要求把好论文关。对无论文和反馈信息表的同学不给予评分;拒收不符合规范的论文材料和反馈信息表。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学生,院团委将不予评定成绩或按考试作弊论处,并要求寒假回去重修。

    一、论文封面规范

    1、琼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研究报告书”,字体为黑体一号,格式分三行居中。

    2、名称下面依次为题目、作者、班级、学号、指导老师,字体为宋体小二号,格式居中对齐。

    3、封面最下标明交论文日期,为阿拉伯数字,中文字体为宋体小二号。

    4、论文中不可以出现“我”字。需要讲到自己时,请一律用“笔者”二字出现。(其实论文实属对可观事物进行论述,所以应尽量避免讲自己的经历。)

    5、要求统一封面。封面模板可到校团委网站或者院团委QQ111938164下载。

    二、论文格式的规范

    (一)文字格式要求(论文依次按照1-6的顺序编辑)

    1、论文题目:一般为宋体三号加粗,居中。如为双标题,主标题加粗,副标题小号常规。以整体协调美观为原则;标题下注明学院、作者,采用宋体五号,居中。

    2、摘要:“摘要”二字采用宋体五号加粗;摘要内容采用宋体五号。

    3、关键词: “关键词” 三个字采用宋体五号加粗,内容采用宋体五号。

    4、正文:正文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文中章节小标题采用宋体四号加粗。

    5、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四个字采用宋体五号加粗,内容采用宋体五号。

    6、制表位置:居中。其它各类图案位置以美观整齐为标准。

    (二)页面设计要求

    1、页眉:输入内容为“琼州学院外国语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论文(报告)”,字体为:

    宋体小五号。

    2、页边距: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3厘米右:2厘米装订线:0厘米

    3、行距:22磅。

    4、页脚:页码数。形式为阿拉伯数字,位置为页面右下角,对齐方式为外侧。

    5、文字方向:A4纸,纵向。

    (三)打印稿要求

    实践论文(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另外,交校团委待评的优秀论文要一式二份。

    (四)装订要求

    按申报表→封面→论文(报告)→反馈表的顺序装订

    注:如有实践活动图片资料,标明其拍照时间附在论文后,反馈表前面。

    三、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同学,不予评定成绩或按考试作弊伦文,并要求寒假回去重修:

    1、反馈表

    (1)无反馈表,反馈表无实践单位盖章或盖章不规范的(2)没有实践单位的公章,盖章不规范,盖私章和发票章的。

    (3)上交的反馈表电话、邮编不详实或不填,或出现不填写意见的。

    (4)实践内容与实践单位公章不相符。

    注:公章如: “可口可乐公司三亚店”或“XX教育培训基地”等。

    私章或不符章如“可口可乐公司财务部”或“三亚免税店经理XXX”

    2、论文

    (1)抄袭论文的(一段中100字以上,且未注释);(2)论文出现雷同;(3)论文字数

    1500以下的;(4)论文格式不规范;(5)论文不是用A4纸打印;(6)不是社会实践论文的第一作者(院级以上立项团队的可计前三名);(7)散文、小说等其他文学体裁的。

    四、为方便论文检查,要求同学上交论文时必须有电子文稿,各类实践材料及电子盘以班

    为单位于假期开学后两周内,各班团支书按照学号姓名命名每个学生的论文,排序并打包发送到外国语学院团委科技实践部邮箱:wgyxykjsjb@126.com

    五、我院申请了两个实践团队,分别是校级和院级团队,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统一选

    拔队员。参加校、院社会实践团队的同学由团队统一购买保险,而且应根据实践队及指导老师的要求撰写实践论文,并上交相片、总结等相关材料。

    六、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同学,请另外上交评优资料(包括实践反馈表、论文的复印件)及

    电子文稿。

    七、我院团委将于下学期举办社会实践图片展,届时每班需上交3-5张相片,有意愿参展的同学也可自行上交实践照片及100字以内的实践感想,并署上班级、姓名。

    注:照片电子版请建立单独文件夹并与本班论文一齐发送。洗好的照片装袋标明后和论文一

    起交。

    八、开展社会实践专题学习。下学期开学初,每班以班为单位召开交流会,对较好的论文和

    反馈表进行评读,请同学现场讲述工作经历、感受和收获、总结不足等。

    九、论文评审。各班团支部按要求上交各位同学的实践论文材料后,由院团委组织团干进行

    交叉评审打分。同时,邀请本院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及相关专家评选优秀论文。

    十、社会实践的内容、形式、评阅方式、成绩考核计算方法及论文(调研报告)的评分标准

    等参见《琼州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各类社会实践评比条件及要求参见《琼州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办法》。

    琼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4年6月13日

    第五篇:学院社团部管理办法

    学院社团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称社团,是由我校在校大学生依据兴趣爱好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社团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公益服务等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全面成材服务。

    4、在学校院团委的指导下,负责对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对社团的监督指导工作。

    5、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xx学院的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 责任制度

    1、社团部部长负责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社团部副部长对各自分管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各社团活动正常进行。

    2、社团负责人须于学期开始时向分管社团部副部长递交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末结束工作进行总结。

    3、工作中部门负责人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由分管社团部副部长负责,在全体会议上向主席团和秘书长说明。

    4、社团负责人若无紧急事件须在活动现场全程负责,分管社团部副部长应该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 例会制度

    1、社团部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各社团负责人须向大会汇报本社团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2、社员部召开全体人员会仪,对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落实阶段工作的安排。

    3、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每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须持请假条向分管副部长签字后交予社团部部长,会前社团部干事须向大会报告到会情况。

    4、各社团保证定期组织例会,确保本社团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会员鼓励工作,关注成员成长。

    第四章 社团活动程序

    1、各社团举办活动须在活动前两周将策划书、经费申请单、物品申请单等交至社团部,并在活动前一周的社团例会上予以说明,与社团部协调解决活动的相关问题;(注:策划书须包括主题、背景、目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经费预算,策划书及工作总结均采用统一的格式:标题为黑体二号或小二号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

    2、对活动举办遇到的相关问题先向社团部副部长寻求帮助;无法解决者报请社团部长,仍无法解决者由社团部长报请学生会秘书寻求解决。

    3、活动结束后一日内上交新闻报道至秘书长,活动后三日内上交活动总结。

    第五章 经费申请制度

    1、各社团每学年始将会费上缴社团部,进行统一管理。

    2、社团负责人于活动举办前二周内向社团部部长上交经费申请,社团部部长与财务负责人协商后示经费剩余情况予批并报请学生会秘书长。

    3、申请予批后方可采购活动所需物品。

    4、活动所需物品购买后持发票或收据(其背面标注:xx活动购xxx共计xx元 经办人:xxx xx年xx月xx日)

    并于本月底前上交社团部部长处报销,签字报交。

    5、每学期经费申请不得超过本社团所有的经费。

    6、社团把每月对本月经费出入加以统计,报秘书长审核,并在社团部会议上公布。

    7、社团部与每学期末向各社团进行社团经费支出及剩余公示,有疑者应及时报请社团部审核。经费支出做到公开,透明。

    8、社团部长换届时,前任部长应对下任部长进行经费交接与核对,保证经费无误。

    第六章 考勤制度

    1、一学期中三次社团例会缺勤者(不论何故)取消优秀负责人、优秀学生干部的被选举权。

    2、三次社团工作未完成者取消优秀负责人、优秀学生干部的被选举权。

    3、一学期中负责人三次未参加社团例会,取消该社团近期活动一次。

    4、三个月内社团未举办任何活动,撤销该社团,并将负责人予以公示。

    第七章 选举制度

    1、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人数及社团负责人的选举时期:

    1)社团负责人选举时间: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的第十六~十八周; 2)候选人提名时间: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的第四周; 3)候选人数:候选人提名必须在2人以上,5人一下;

    2、候选人提名的要求:

    1)在校期间未曾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2)候选人须为本社团会员;

    3)社团部会议参会率在80%以上(含80%); 4)社团活动的参加率在80%以上(含80%);

    5)对该社团的日常运行具有一定的了解,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选举方法

    1)候选人必须由前任负责人推荐,上交个人简历,上报社团部对其进行考察、审核后,提请会员大会民主表决产生。通过方具有竞选资格(审核期为一周)

    2)选举须在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

    3)社团部全体干事及分管部长须参与全过程,同时拥有选举权; 4)竞选结果须在民主大会的无记名投票中产生,以票数多者优 先考虑;

    5)选举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一经发;箱操作,撤消其竞选资格;;

    4、新任负责人具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第八章 评优制度

    1、社团负责人的奖励制度:

    “优秀社团负责人”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评定要求; 1)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须满一年以上;

    2)社团负责人在近一年任职期间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记录; 3)社团负责人在近一年任职期间无挂课记录; 4)社团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参与社 团例会率在85%以上(含85%);

    5)社团负责人在任职期间能够及时并且较成功的完成社团部下达 的任务;

    6)社团负责人在本学年工作中突出,对学院校园文化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2、优秀社团负责人的评定程序;

    1)候选人由社团部根据该候选人在该学期社团活动举办效果及综合考勤提名;

    2)候选人例会出勤率不得少于85%(含85%); 3)优秀负责人的提名不得超过4人(含4人); 4)候选人须于第十四周前上交优秀负责人推荐表;

    5)结果将在各社团及社团部成员参与的社团会议中民主选举产生;

    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在学生社团负责人中产生(具体人数根据团委情况而定);

    2)被提名的候选人不得超过3名; 3)具体条件参考同优秀负责人评定程序;

    4、优秀社团的评定要求:

    1)社团在其活动期间无违反国家法规、学院管理条例的记录;

    2)社团活动为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同学们中影响广泛;

    3)该社团所举办活动内容丰富,具有创新性;

    5、优秀社团的评定程序:

    1)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十四周; 2)参与评选的社团于同期第十三周上交自荐书; 3)由各社团及社团部共同审核评定;

    4)优秀社团将于十六周的社团表彰大会或社团文化艺术节上公布并颁奖;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xx学院学生会社团部 2024年9月13日



    外国语学院社团部暑期社会实践规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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