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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提高红十字会地位的关键在于队伍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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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调研报告:提高红十字会地位的关键在于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红十字会地位的关键在于加强队伍的执政能力建设(广西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星)常言道:有为才有位,对红十字会来说更需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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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红十字会地位的关键在于加强队伍的执政能力建设(广西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星)
常言道:有为才有位,对红十字会来说更需要如此。中国红十字会把2024年定为“能力建设年”,以加强红十字会的自身能力建设,是找准了工作切入点和着眼点,体现了中国红十字会对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把握。我到红十字会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通过深入学习调研红十字会章程、政策法规相关资料,与基层和兄弟市红十字会的交流,深切的感受到,我们红十字会必须“有为”,让政府和人民群众不但感觉到你的存在,还要看到你不可替代的作用,你才会“有位”,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这就必须得有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得事的过硬队伍,这样的队伍核心是能力建设。
一、市、县级红十字会队伍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从我市的情况看,市、县级红十字会队伍基本上有这几方面构成:一是从原来的卫生局分离出来,(县一级多数还未剥离卫生局)已经分出来的,90%也只是定为副局级单位;二是从其他部门调来,可能从二、三线局的正副职中选调;三是极少数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四是人员编制偏少。经了解各市情况大体一致。
市、县级红十字会队伍专业知识结构,从卫生系统分流过来的医疗卫生专业的占相当比例,其余为其他专业。尚未独立的红会相当比例为卫生系统的富余人员中分工负责。
根据红十字会工作性质,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心理素质、业务素质、政治素质、道义素质)上看,由于没有系统的接受专业培训,远远不能满足红十字会开拓新局面的需要。
红十字会的宗旨是:人道、博爱、奉献。
不客气地说:长期生活在公务员队伍边沿的人,做起奉献来是很容易打折扣的,更不用说去开拓创新了。
平心而论,就出经济问题而言,红十字会远比其他部门少,但由于敏感度大,即使问题很小也会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在红十字会工作是要慎者再慎。创新在其他部门可以有很多激励的手段,而在红十字会里往往是没有条件使用的。
二、改变这种状况的办法只有加强队伍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打响红十字会的知名度,实现“为”和“位”的良性互动 什么是能力?能力是完成活动,提供证明结果并使其满足对方要求的本领。
通常的说,能力由以下几个因素组成:
1、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
2、教育(这个你有了,但你会发现它是一门最基础的学科,若要有所建树,一定要重新学习一下它的定义、方法和思路)
3、经验(实战技能、排故技巧,与人交流和协作)
4、培训(资格考核,这是很多行业入职的门槛)
在这里要说的是“执政能力”,它是一种综合的实战技巧。
在红十字会工作中,“执政能力”不是宽泛的,他应该是至上而下的能力训练。
(一)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优异的成绩证明红十字会的重要。什么是机遇?地震、洪水、大旱等重大灾害都是机遇,所谓时势造英雄。自从四川5.12地震之后,因为各地红十字会在救助救护募捐等方面有了大的作为,全国红十字会的知名度大大提升,再加上各地红十字会充分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用一以贯之的人道主义精神、奉献精神去关心身边的群众、感动群众,积极开展救护、救助、救灾工作,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当党委、政府的助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具体讲,就是要突出搞好“三个服务”:一是围绕中心任务搞好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使红十字事业永葆旺盛不衰的生命力。二是面向基层搞好服务。要面向基层、贴近基层,搞好宣传教育、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工作,做好为基层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工作。工作中既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又完善服务手段,使红十字会工作扎根基层。三是面向弱势群体搞好服务。在全社会中大力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启动红十字社会救助工程,突出抓好农村贫困群众和城镇社区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受到了当地人民群
众、党委和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可见,执政能力是实干出来的。
(二)精于策划,增强“四两拨千斤”的本领。红十字会的工作性质与其他政府机关工作性质不同,它没有政府的管理职能,他没有行政命令,全靠信用和这张嘴,没有四两拨千斤的能力,事业将碌碌无为。因此,要善于谋划,精于谋划,不打无准备之仗。
(三)强化宣传,不放过每次造势机会。只会干活不会宣传是干不好红会工作的。一是通过活动来宣传。透过澳大利亚红十字会项目的案例不难看出,宣传所占项目的比重有多大,奥项目的宣传除了通常的媒体宣传以外,更强调村屯、社区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参与和互动。这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宣传效果,过程演练宣传既是救灾救助知识的宣传也是红十字会知名度的宣传。我们还要学会主动与交通警察、消防警察、人民防空、疾病控制、卫生、地震、海事、水利、煤矿、安监等部门联系并参与他们的应急演练和宣传。二是通过壮大队伍来宣传。还要在更多的学校中建立红十字学校,在更多的医院中建立红十字医院,在更多的人群中发展壮大红十字自愿者队伍。三是通过媒体来宣传。各种媒体负责人,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已经是我们红十字会法定理事,我们要很好地发挥他们的宣传作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兴的传媒手段,建立自己的网站和利用当地的《网络论坛》构筑自己的宣传平台,让我们的宣传深入、持久直至永恒。五是通过重大募捐活动来宣传,每次重大募捐活动都是
入情入理感人肺腑的,要善于利用这些机遇扩大宣传,使我们的人道主义救助精神镶嵌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印记到每个人的心坎。只要我们这样努力了,红十字人道之花将开遍祖国大地,让世界充满爱。
(四)创新思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红十字工作的途径,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反应迅速等自身优势,发挥好红十字会的有益补充作用。规范制度、完善服务,在增强实力和活力上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制度完善、运行科学、反应迅速的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反应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需要的较为完整的红十字会系列服务体系。
(五)依法依规治会,把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作为首要问题来抓。一要争取独立与自主。当前,各级政府对红十字工作都十分重视,正在积极研究,陆续解决红十字会的独立、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我们一定要抓这次机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整章建制、加强内部管理,要协调好红十字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关系,发挥红十字会会长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理事为各重要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的独特优势,实施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热情,确保红十字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从而保证红十字会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地
开展。二要建立一支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精通业务、服务群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红十字会宗旨是“人道博爱奉献”,然而,没有奉献精神,很难想象能开展好红十字会的工作。想发财请不要到红十字会来,因为在红十字会里,我们管理着成千上万的都是善款,就像储蓄所都是过手钱,这些钱比喻为“高压线”一点不为过。为此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各任制制度,强化审计和监督,增强红十字会接受和处分捐赠款物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树立红十字会良好的公益形象。
总之,红十字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在能干事、会干事和干好事上。我们鼓励干部立加快发展之志,谋加快发展之策,鼓加快发展之劲,求加快发展之效,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各级行政机关承担了现行80%以上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而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活动,其素质的高低、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因此,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整个行政系统的一员,须切实履行起依法行政的责任,我认为,烟草专卖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重视各项教育,提高执法队伍战斗力
烟草专卖管理涉及卷烟打假、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等内容,工作内容都与行政执法有关,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随着烟草行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出现了新情况、新理论,这些都对执法队伍的工作质量、适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需要抓好四种教育学习:一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学习,要想干好工作,首先就得做好人,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人格,解决执法人员的惰性,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学习,通过开展每月党员学习、撰写思想报告、谈话交流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树立顾大局、讲政治、有原则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观;三是抓好职业鉴定教育学习,加强专卖稽查岗位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国家局组织的岗位技能鉴定考试,技能鉴定初、中、高级达到省局的要求,并进一步改善鉴定结构,提高烟草专卖实践工作能力;四是抓好法律知识教育 学习,通过学习与考试、学习与实践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办案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打造一支知识全面、业务精通和经验丰富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队伍执行力
目前随着烟草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台了新的规定,对烟草专卖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需要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严格贯彻落实,避免出现执行打折扣、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实现规定所要到达的预期效果。但执行是否到位,关键还是看监管是否到位。
为提高执法队伍执行力,需要建立完善五项制度:一是建立烟草专卖执法检查监督制度,通过市场组检查、部门领导走访、中层督查等形式,对卷烟经营、无证户清理及稽查员执法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执行是否到位;三是建立检查结果反馈机制,市场检查完毕后,将市场的异常情况通过内部联络单反馈给辖区稽查员,要求及时有效整改;三是建立烟草专卖绩效考核制度,每月通过关键业绩、工作质量和团队合作实施考核评分,对烟草专卖执法队伍进行评价,并将该考核结果与评优结合,形成有奖有惩的正常评价机制;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投诉举报途径、方式的宣传,尤其是12313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的作用,让更多的社会人群参与对烟草专卖执法的监督;五是建立大要案讨论制度,对案值超五万元的、案情疑难复杂和当事人众多的涉烟案件,组织熟悉专卖业务人员集体探讨,准确定性、合理处罚,避免出现错案。
三、狠抓廉洁作风,提高执法队伍公信力
行政机关是展示党和政府形象的窗口,而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行政 机关进行执法活动,如是其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现象,不仅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影响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威望,削弱自身的公信力。因此,专卖执法队伍作为烟草专卖管理的执法者,首先要自觉做到廉洁勤政,严格执行国家局的“五条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其次,制定理顺廉洁从政各项制度,逐渐建立起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监督制约机制。最后,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的思想,善待手中的权力,正确对待利益,努力做一个自律清白、廉洁奉公的专卖执法工作者。这样,其烟草专卖管理行为才真正实践着“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才真正体现出法治国家、政府的行为。
四、强化团队意识,提高执法队伍凝聚力
烟草专卖执法队伍是一个具体分工又密切配合的行政团队,要求专卖执法人员在工作和人际关系上,要正确处理好讲宽容与讲原则之间的关系,把握好帮助与代替之间的关系,做事既要讲原则又要讲弹性,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营造团结合作、和谐共事的工作氛围。此外,每一名执法者要深刻认识团结的重要性,从自己做起,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批评,强化团结的表率意识,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心、事业同干。真正提高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合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需要中山烟草共同努力、持续推进,从而建造一支知识全面、执法规范、廉洁自律和团结向上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为建设现代中山烟草、实现“卷烟上水平”保驾护航。
8月下旬以来,针对停征“两费”的新形势,湖北省**市工商局采取发放调查表、多层次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基层分局(所)等形式,就当前队伍能力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研,以期能更好地适应工作转型。
一、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现状
(一)系统队伍结构现状。全市工商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42人,其中男性1465人,占75.4%;
女性477人,占24.6%。从年龄、学历、地域和知识结构来看,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是队伍整体年龄偏大,部分人员缺乏工作动力。全市系统在职人员年龄结构呈“纺锤型”分布,其中35岁及以下320人,占16.47%;36至45岁1261人,占64.93%;46岁以上361人,占18.6%。年龄超过46岁的人员大都工龄25年以上,希望离岗退养。
二是非公务员比例偏高,转型后如何有效发挥其作用值得研究。全市系统非公务员人员共325人(其中工勤编制161人,事业编制164人),占公务员人数的20.53%。停征“两费”后,这部分人员不能参与市场监管,如何安排其职位值得研究。
三是城区范围人员过多,合理摆布人员分布应提上议事日程。**市区、县(市)城区范围内人员1364人,占70.2%;乡镇分局(所)人员578人,占29.8%。20个城区基层分局(所)共有干部职工797人,所平近40人。而55个乡镇分局(所)只有578人,所平10人,难以承担日趋艰巨的市场监管责任。
四是履岗能力亟待提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学历结构来看,全市系统有146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75.2%(全日制140人,仅占7.2%),其中大学本科300人,占15.4%(全日制18人,仅占0.9%)。多数人员是在职获得专、本科学历,实际专业知识大打折扣。从专业结构来看,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中,经济专业类410人,占28%;法律专业135人,占9.2%;管理专业748人,占51.2%;中文专业18人,占1.2%;计算机专业18人,占1.2%;外语专业3人,占0.2%。从岗位能力结构来看,会公文写作的386人,占19.9%;会网上办公的406人,占20.9%;会独立办案的546人,占28.1%;会发现和处置市场监管中问题的468人,占24.1%。具备以上四项能力的人员均不到30%,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十分突出。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主要作法。一是开展全员教育培训,队伍素质有所提高。采取集中一批队伍、集中一期培训、突出一个课题、组织一次考试等办法,分层分批开展岗位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87期,培训干部职工4800余人次。二是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队伍的活力得以激发。大力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制、竞争上岗制、组阁聘任制。2024年来共交流干部职工1268人,占在职人员的65.3%,较好地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能城不能乡”的问题。市局组织开展了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5名。三是建立岗位绩效考评机制,全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按照“责任明确,目标量化,分层负责,考评到人,奖惩严格”的原则,建立了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为标准,以公开、客观、激励、约束并重为原则的全员岗位绩效考评机制。四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队伍能力建设提供了硬件支撑。2024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投入1840.97万元,新建、购置、改建维修基层办公楼36栋,75个分局(所)全部配齐执法车辆,并为基层分局(所)添置检测箱88台、照相机62台、录音笔32支、扫描仪106台、电脑239台、打印机129台。
二、队伍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转型期人员思想新状况。一是盲目乐观。部分人员认为停征“两费”后工作压力减轻,对面临的艰巨而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没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二是无所适从。不少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忙于收费,停征“两费”后,对今后工作定位心中没底。三是本领恐慌。许多长期从事收费工作的干部,受不会市场监管、不会执法办案、不会调协服务、不会消费维权、不会公文写作、不会网上办公等“六不会”困扰,本领恐慌日益凸现。
(二)现行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工商转型的需要。一是全员轮训方式存在较大缺陷。培训目标不明不细,缺乏针对性、目的性,未很好体现因人而宜、突出重点的培训理念。二是照本宣科的灌输方式影响培训效果。虽在培训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但多数培训仍以理论灌输为主,培训效果不佳。三是培训机构“三无”的问题成为干部职工教育的瓶颈。由于无培训基地,很难有效组织学员进行“封闭性”培训;无专职师资,教学质量难提高;无培训教材,造成教员教学困难、学员学习困难。
(三)考核评价奖惩机制亟待改进。干部职工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存在“两重两轻一缺”问题,即重完成“两费”任务,轻服务经济发展;重业务工作,轻干部职工能力建设;缺少对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争当“岗位能手”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指标。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全
员素质的大提升。
1、重视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全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举措来抓,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市级局组建“干部培训中心”,配备专职人员2-3名,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0期,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二是经费落实到位。将公用经费的3%作为干部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坚持专款专用;三是师资选聘到位,选聘一批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担任教育培训兼职教师。
2、全面改进和完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建立分类培训机制。构建市局、县局、基层分局(所)三级培训网络。市级局以素质教育为主,注重参训人员思想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重点培训系统中层干部及部分业务骨干。县级局以技能训练为主,通过岗位练兵、案例评析等形式,培训一般工作人员。基层分局(所)以实用知识培训为主,通过“一周一评”、以强带弱、跟班学习、模拟办案等办法,培训本单位人员。其次,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对象,每期培训可设置公共课和业务课。公共课以政治理论、道德修养、公共礼仪为主要内容;业务课则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为主要内容。二是改进教学方式。实行“订单教学”,以“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讲什么”为原则,改灌输式为互动式教学,改纯理论性为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执法监管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解析,适应“实战”需要。同时,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与跟岗实践、与外出考察相结合,让学员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开阔视野和思路。三是完善学员管理机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充分发挥学员自主管理的作用,每次培训都要成立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培养学员的团队精神。同时,完善评价制度。将参训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3、探索专业等级资格认证制度。分别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岗位试行登记注册官、市场执法官、经济检查官和工商法制官等级资格认证制度。分初、中、高三个等级,通过统一考试和评定,颁发专业资格证书。根据等级明确其职责、权限和义务,并与经济待遇挂钩。
(二)大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推动队伍能力的大提高。一是精心制定争当“岗位能手”的实施方案。在登记、办案、监管、维权中开展争当“岗位能手”活动。重点开展“五比五看”,即比学习法律法规,看谁掌握和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比业务技能,看谁专业技能娴熟;比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看谁能正确分析、处理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比工作质量和效率,看谁完成工作任务质量好、效率高;比工作业绩,看谁成绩突出、贡献大。二是广辟岗位技能练兵途径。结合市、县、基层三级培训,广泛开展学法律、法规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根据岗位特点,分级开展技能比武,为各种能手展示本领搭建舞台。三是严把“岗位能手”评比程序。分县、市两级进行,分层申报,逐级评选。参评上一级能手的候选人必须是下一级能手。要经过笔试、考核工作业绩和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评选“岗位能手”。
(三)大胆革新评价奖惩机制,实现工作动力的大增强。提高队伍素质,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如何增强其主观能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改革评价、奖惩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一方面,完善绩效考评机制。要根据转型后的新情况、新任务,重新调整人员力量分布,将人员定岗定责,并调整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内容。如基层分局应将过去征收“两费”的考核指标,调整到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执法办案上来。另一方面,建立“三重”的奖励机制。一是重视。就是要发现人才,重视人才,把突出人才列入各级后备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重点锻炼。二是重奖。就是要坚持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并重。如对法律法规考试前10名人员除物质奖励外,还可组织其到外地学习考察。三是重用。就是要对具备条件的,大胆提拔使用,并可将省、市、县三级“岗位能手”分别聘为市局、县局和基层分局(所)的“业务指导”。如“执法办案能手”,可聘为各级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财务管理能手”可聘为各级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成员。
一、开展管理现状调研,进行管理机构设置试点,逐步健全河道管理体系
二、建立河道管理保障体系
三、大力开展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广大人民的心目中,法院是公平的象征、正义的化身、执法尊严的体现。法院是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法官就是这道屏障的守护者。司法的公正与廉洁是整个司法活动所追求的崇高目标,是公民对国家报有信心的基石。司法不公无疑会严重败坏司法机关的形象及整个系统的声誉和威信,损害法治的权威,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正的信念和信心,就法院系统而言,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司法腐败的现象。
近年来,随着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了“手中权力知多少”、“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项活动,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从严查处和严格追究违法违纪人员,使法院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案件质量得到了提高,公正执法得到了加强,纪律作风得到了好转,涉诉信访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了有效抑制,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呈下降趋势。如何预防和根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我们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惩治于既然”,又要“防患于未然”,努力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职业能力,树立职业形象,使之珍惜名誉,爱护名节,保持操守,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拥有坦荡无私的胸怀,从思想上牢固反腐倡廉的有效防线,最终形成法官不敢违法违纪的局面。
一、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民法院不同于其它的司法机关,它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圣洁的,不容玷污的。司法腐败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而且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当前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艰巨。违法违纪问题仍屡屡发生,尤其是窝案、串案接连不断,其中表现最突出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频发。尤其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最高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这样的高官相继落马,给司法机关敲响了警钟。司法腐败始终是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极为强烈、最为痛恨。如果不引起高度觉醒,痛下决心,断然处之,任其发展蔓延,不仅会有更多的法院干警沦丧毁灭,还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败坏人民法院形象,失去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产生法院司法腐败原因和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观原因。
一是公仆意识淡化、缺乏进取精神。由于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有些法官不注重学习,工作得过且过,把理想信念抛到脑后,认为“助人为乐”是傻冒,“踏踏实实”是受罪。因此,工作推着干、吃喝往前窜,见钱就眼开。他们腐化堕落、枉法裁判、权钱交易等象“雨后的春笋”接连不断。“油水案件是块肉,相互勾结为分羹,吃拿卡要寻常事,弄点钱花不枉活”也就不足为怪了。极少数法官蜕变为腐败分子固然有许多复杂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说,公仆意识淡化,精神颓废,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恶性膨胀,贪图享受,心理失衡,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至堕落成为腐败分子。
二是道德修养馈乏,追求腐朽生活。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社会商品化拉大了贫富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刺激了某些法官私欲膨胀,他们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放松了自已世界观的改造,没有筑起牢固的反腐防线,使一些个别法官产生了“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心态,以案谋私,吃拿卡要,过着糜烂的生活。常常是“赌博一点两点不停、跳舞三步四步不断、唱歌五遍六遍不累、喝酒七杯八杯不醉、工作九件十件不对”。
三是廉政意识弱化,漠视党纪国法。有极少数的法官平时不注重廉洁自律,头脑里没有一点道德、纪律约束,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差,不能按党纪国法约束自己,错误地认为办点人情案、关系案是人之常情,吃点、喝点、花点不算啥?没有什么大不了事情。由于不注意小节,大事就难以回头,导致触摸了“高压线”、越过了“警戒线”。事实证明,一个自律不严和品德修养差的人,就会心浮气躁,耐不住寂寞,顶不住诱惑,就很难做到洁身自好,廉洁公正司法。
(二)客观原因。
一是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是极个别法院,主要就是在队伍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表现之一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同虚设,有的领导对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见多不怪,麻木不仁;有的领导担心影响集体“荣誉”,对群众举报转来转去,不负责任,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领导不讲原则,求一团和气,做好好先生,帮助干警“遮丑”护短,查而不处,处而偏轻;有的领导干部己身不正,怕引火烧身,对上级交办查处的案件,能敷衍则敷衍,有时找各种借口顶着不办,甚至干扰上级查案。表现之二为领导班子民主作风差。少数班子成员之间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一团和气,息事宁人,好人主义盛行,使党的组织、党员干警起不到堡垒和表率作用。个别领导干部将公共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成了腐败的带头人、领头羊,以致助长了一些消极腐败因素的滋生蔓延。
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方面,从外部监督来看,当前对人民法院监督的部门虽多,可制约监督主体各自为阵,力量分散,再加上缺少信息沟通和协调行动的机制,导致监督主体无法充分了解监督客体的真实情况,无法实施有效监督,使得监督制约往往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从内部监督机制来看,主要表现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监督机制不落实。由于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现状还未得到根本改变,“民不告官不纠”的倾向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再加上囿于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保障措施不落实等多方面的原因,如果哪一方面出现监督弱化、软化,就极易导致权力被滥用和司法腐败的滋生。
三是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近几年来,由于企业的“两危”,许多的“政企合一”基层法院的干警工资没有按公务员同等对待,造成了同一地区的干警工资差别很大,有的干警每月只有七八百元的工资,加上子女上学、物价上涨等因素,家庭生活已是举步维艰,再加之各种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在这种生活环境下,以案谋私等不良现象就难以避免地发生。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生活环境复杂也是诱发法官腐败的重要因素。同时,社会其他行业不正之风侵蚀着人民法院,往往一案在手,说情者有之,斡旋者有之,行贿者有之,威胁者有之,各方考验或压力使少数法院干警不能把持住自己,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二、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几点建议及对策
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如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民法院形象和声誉。因此,必须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法院整体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制约。
“一把手”的高度集权,对自己要求不严,对违法违纪问题就不能从严查处。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也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客观因素。纵观那些落马的法官们,基本上是权力无限、私欲澎胀、肆意妄为造成的。一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乏力。普遍存在对本院主要领导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二是班子内部习惯于奉承、顺从,说好话、说假话、说院长最爱听的话,助长了院长的“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得不到有效贯彻;三是干警无法监督。干警对本院的重大决策不参与、不了解,信息不对称,无法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一些干警虽然对“一把手”的问题有所耳闻、有所了解,但往往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为此,要严格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追究首推者的责任。在处理违法违纪问题上,“一把手”要不徇私情、决不手软地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大力支持和督促纪检部门履行好职责、行使好职权,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纵观那些司法腐败案件的发生,除少数客观因素外,还有一点就是监督不力造成的,有许许多多的案件如果监督得力的话就可以避免。可是主管领导护着,监督部门躲着,冤家看着,群众怒着,致使司法腐败泛滥成灾。因此,要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创造宽松的执法执纪环境。基层法院纪检部门可由市中院“垂直管理”。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提职、晋级和工资等归地方管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只要“一把手”一干涉,就不敢深究查办了,如果“不听话”、“敢较真”,纪检干部轻者被调出,重者丢了乌纱帽。实行法院系统纪检部门垂直领导,有利于纪检干部“虎口拔牙”,敢于查处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使他们不能逍遥法外。要解决法院纪检干部职级差别问题。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职级与院长职级不匹配,有差别,不利于监督。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一把手”让你查处,你就查;不让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只好“干瞪眼”了。只有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职级与院长对等了,才能有利于监督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弱化,现中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只有三五人,基层法院一个人,与纪检要求、工作和任务不能成正比,有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身兼多职,有的进不了党组,有的职级理顺不了,有的纪检补帖没有到位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中院纪检部门人员应配备6人以上,基层法院应配备2人以上,一是有利于符合法律程序,二是有利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三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可由中院统一调动、交流和使用。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约监督机制。
预防司法腐败,杜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关键在于构建监督制约机制,要以制度建设来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各级法院在监督机制上狠下功夫。一要继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年工作规划》,以及“五个严禁”规定来不断规范和完善法院各项工作的制度体系,从而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加强协调督办力度,探索“纠事与究人”相结合、执法监督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形成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发挥更大作用;三要继续深化公开审判制度。要以公开促公正,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办案公正制度,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四要继续深化监督制约制度。法院队伍建设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肯定有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违法违纪者都有一定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因此,必须建立使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监督机制。这个监督机制起码应包含道德监督机制、纪律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审判过程监督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对法院法官执法过程、执法环节形成有效监督,一旦出现腐败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四)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制度再好,机制再全,不落实到位,不能从严查处和严格责任追究,只能是个“花瓶”、“摆设”。因此,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遏制司法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之一。一是要加大检查督察力度。加强检查督察是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可缺少的手段和环节,也是做到警钟长鸣,预防腐败的重要方法。二是要加大查处惩戒力度。为什么违法违纪时有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其查处的力度不够。人民法院要针对执法中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和现象,抓住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坚决查处,使其罚当其罪,提高腐败成本,以儆效尤。三是要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队伍管理引咎辞职制度,引咎辞职就是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庭室负责人应引咎辞职;庭室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主管副院长应引咎辞职;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院长应当引咎辞职。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对队伍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监督领导责任。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不能当老好人,要敢抓敢管,敢动真碰硬,只有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才能使各级领导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才能严肃认真查处队伍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要加强立案、审理、裁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以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笔者认为,要想预防和彻底根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就必须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要构建以培养法官职业道德素养为基础,以增强“一把手”惩腐决心为动力,以加大纪检监察部门责任追究力度为手段,以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为依托的“四位一体”反腐倡廉机制,要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健全法官保障机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就会祛除法院肌体上的毒瘤,就会拒腐蚀、永不粘,就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司法腐败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得到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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