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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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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格人口计生字„2024‟18号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抽查的通知各行委、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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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格人口计生字„2024‟18号
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抽查的通知
各行委、农垦集团公司、青海盐湖集团公司、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计生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农牧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交通局:
为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切实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迎接省州的半年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从4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各单位2024年上半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现将半年数据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按照市政府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的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内容进行抽查。
(二)对《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格人口计生字„2024‟84号)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奖励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格人口计生字„2024‟82号)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四)抽查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的《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
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安排落实情况。
二、抽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个案调
查等方式进行。抽查的成绩占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40%。
三、抽查时间 从2024年4月14日至4月30日。抽查时段
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强责任感,检查辖区内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宣传牌、专栏的内容是否按新的内容进行了更换。
(二)要充分发挥计生组织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重点检查计划生育各项基础工作是否完整,资料是否完善,报表是否符合逻辑性。
(三)加强入户登记工作,依据全市各医疗机构的《新生儿
出生登记册》,做到原始资料的及时、准确。
(四)及时更新、完善WIS系统信息,做到系统信息的月上
报。加强人口计生台帐管理,将台帐内容填写完整,杜绝各种逻辑错误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流动人口PADIS系统的应用,提高《流动人口婚
育证明》办理、查证、验证工作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在PADIS
系统中的提交、反馈率。
(六)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严防早婚、早育、政
策外出生现象发生,对2024年以来政策外出生夫妇及时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七)加强落实统计报表的村(社区)月报告单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季报表制度,做到台帐、报表、WIS系统数据的一致。
(八)加强技术服务的组织落实工作,做好重点对象的“三
查”、“随访”服务,对应采取长效措施的对象及时宣传并落实措施。请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对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为迎接省州考核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钟光霞0979—8467908
附件: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工作质量
抽查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查通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24年4月13日印制共印50份
附件: 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抽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袁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成员:钟光霞袁冬林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干部
青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干部
曹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干部
保梅芳西城区行委西藏路办事处干部
丹〃色尔格林东城区黄河路办事处干部
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格人口计生字„2024‟18号
格尔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抽查的通知
各行委、农垦集团公司、青海盐湖集团公司、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计生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农牧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交通局:
为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切实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迎接省州的半年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从4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各单位2024年上半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抽查。现将半年数据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按照市政府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的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内容进行抽查。
(二)对《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格人口计生字„2024‟84号)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奖励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格人口计生字„2024‟82号)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抽查市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的《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安排落实情况。
二、抽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个案调查等方式进行。抽查的成绩占2024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40%。
三、抽查时间 从2024年4月14日至4月30日。抽查时段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强责任感,检查辖区内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宣传牌、专栏的内容是否按新的内容进行了更换。
(二)要充分发挥计生组织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重点检查计划生育各项基础工作是否完整,资料是否完善,报表是否符合逻辑性。
(三)加强入户登记工作,依据全市各医疗机构的《新生儿出生登记册》,做到原始资料的及时、准确。
(四)及时更新、完善WIS系统信息,做到系统信息的月上报。加强人口计生台帐管理,将台帐内容填写完整,杜绝各种逻辑错误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流动人口PADIS系统的应用,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查证、验证工作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在PADIS系统中的提交、反馈率。
(六)加强宣传,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严防早婚、早育、政策外出生现象发生,对2024年以来政策外出生夫妇及时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七)加强落实统计报表的村(社区)月报告单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季报表制度,做到台帐、报表、WIS系统数据的一致。
(八)加强技术服务的组织落实工作,做好重点对象的“三查”、“随访”服务,对应采取长效措施的对象及时宣传并落实措施。请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对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为迎接省州考核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钟光霞 0979—8467908 附 件: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抽查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抽查 通知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24年4月13日印制 共印50份 附件: 2024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抽查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 梅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荣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
成 员:钟光霞袁冬林 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干部
青 新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干部 曹 华 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干部 保梅芳 西城区行委西藏路办事处干部
丹〃色尔格林 东城区黄河路办事处干部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江人口局发[2024]151号
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24年宣教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要点
宜宾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生委员会:
今年,我县计生宣传工作“按围绕《决定》抓宣传,抓好宣传促工作”的思路,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为重点,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县和村(居)民自治先进县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三下乡”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扎实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各级干部培训等工作,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 1
教育普及面达100%,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2024年宣教主要工作
(一)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做到真学习、真宣传、真落实
今年,我县把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作为工作重点,县委县府制定了《江安县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如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决定》精神作了全面安排,重点抓好“三真”:
1、真学习。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中心组、县级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分别进行专题学习;县委党校把《决定》作为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全县计生系统分别举办了分管领导、计生办干部、技术队伍三个培训班,对《决定》进行了学习讨论;同时,镇村两极还分别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决定》进行学习。着力提高各级干部对《决定》的了解和掌握、真宣传。2024年3月20日,县人口计划生育局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在江安镇中心路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启动了我县对贯彻《决定》的宣传仪式,全县各乡镇随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书写了规范性宣传标语。通过各级中心组学习、县乡村干部培训、广播电视宣传、街头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决定》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真落实。县委县府把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先后改扩建县计生服务站及18个乡镇服务站,进一步
完善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以便更好的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二是认真做好奖励扶助工作,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工程保质保量落实好;3是先后出台惠民为民新举措: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优先列入低保范围;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进行扶助;建立计划生育教育基金;把计划生育服务站确定为新农合定点机构。
(二)法规条例家喻户晓
全县各级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收到很好的效果。一是开展大型街头、场镇咨询宣传服务活动80场次,办计生专栏、橱窗200期,接受咨询人数达5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张,音像制品100套,义诊5000余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价值10000元;二是开展计划生育文艺演出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0余人;三是争取以稿酬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鼓励在各级报刊上投稿宣传计划生育工作,07年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文章20余篇。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在江安县电视台开播人口计生专题栏目《人口新天地》,加大对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宣传力度。
(三)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进行
1、着力培育一批婚育文化新村。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与农村创建文明新村、美好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创建婚育文化新村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全县新建婚育文化新村18个, 婚育文化小区5个,文化大院70个, 计生中心户500户。
2、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齐抓共管。一是形成了报刊、宣传品、电视、广播大众传媒立体宣传网络,为人们婚育观念转变夯实了群众基础;二是实施计生宣传“精品”战略,使全县公路沿线有计划生育横跨标语牌、瓷砖宣传画,城乡街道有灯箱宣传画,乡镇、村有宣传橱窗、专栏、大幅标语,全县制作规范化标语1200余幅;三是县、乡文化部门、村文艺骨干创作了一批计划生育文艺精品到场镇农村院坝演出,使计生宣传品的文化品位和知识含量逐步提高,我县选送到市上的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获得好评。
(四)计生宣传品免费进村入户
认真抓好全县计生报刊、宣传品征订免费发放工作。今年,全县共征订生殖健康挂图330套,关爱女孩挂图 20 套,计划生育条例、法规VCD25套,计生墙报600套,小壁报5000套,《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50份,《中国人口报》130 份,《家庭与生活报》1000份,全面完成市上的规划任务。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免费送到千家万户。
(五)“关爱女孩行动”得民心
为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保持和谐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调整充实了县“关爱女孩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建全了“关爱女孩行动”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对全县已办证的独女户和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包括城镇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8周岁以下的女孩及其家庭落实优惠政策,实施四项计划:即“致富计划”、“助学计划”、“康乐计划”、“亲情计划”,切实为女孩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深受群众好评。
(六)五期教育在行动
根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五期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县计划生育局与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拓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生产、生活、生育、家政教育、农村适用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教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指导,同时,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口国情也及生殖健康科学知识,2024年全县共开展新婚期教育40期,受教育人数2166人,孕产期教育30期,受教育人数4282人,育儿期教育50期,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青少年期教育200期,受教育人数20000余人,中老年期教育100期,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
(七)干部培训与时倶进
今年,各级把组织学习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工作重点,掀起学习热潮。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把“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学习纳入今年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县委中心组率先带头学习、讨论,各乡镇分别针对本地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二是不断提高各级党校、团校、干校人口理论课的教学质量,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教学内容;三是全县分期分批进行了计生系统骨干培训。先后举办了乡镇分管领导培训班1期19人参加学习,乡镇计生干部培训班1期150人参加学习,村级干部培训班39期307人参加学习,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1期84人参加学习,“三结合”和“流管”成员单位业务人员培训班1期54人参加学习.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水平。
(八)专题活动掀高潮
利用元旦和春节前后、元宵节、法制宣传日、“三八”妇女节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县计生局和县科技、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小分队到五矿、迎安、怡乐、大妙、桐梓、大井等乡镇开展宣传服务活动,为镇村送去了计划生育政策、生殖保健挂图、优生优育知识,为独生子女送去了学习用具、年画。在场镇摆台设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接受群众计生政策咨询,为育龄群众和独生子女提供义诊,发放避孕药具,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二、2024年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要紧紧围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此,2024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好中央《决定》;二是强化对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力度;三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报刊、宣传品的征订及进村入户工作;四是进一步开展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及关爱女孩行动;五是扎实抓好五期教育及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2024年10月30日
主题词:2024年计生宣教工作总结抄送: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计生办江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24年11月30日印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珙人口发„2024‟73号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单位”创建
工作总结
2024年,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年的领导下,在镇综治办和安民社区的指导帮助下、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工作意识。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珙综治委
[202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强化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小区,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巩固平安单位”活动为契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口计生局“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珙县,创建最安全地区”的总体思路,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抓好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口计生局坚持把建设“平安珙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分别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守楼护院工作领导小组》。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们调整充实了人口计生局 “平安单位”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局长王晓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必华,张孝全,副局长兰英涛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平安单位”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的领导,确定了日常工作的专门负责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单位整体经费预算,加大创建投入,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到位。
三、明确任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们首先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切实增强治安防范工作实效,确保“平安珙县”工作顺利达标,努力把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按照“再造声势,筑牢基础,着力长效,全面达标”的思路,以平安创建为统揽,强化社会矛盾源头化解,深入开展
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构建平安珙县、和谐珙县,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在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明确坚持:一是切实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特别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工作,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严格按照市、县《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流动人口管理人员,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健全完善出租屋管理协作机制;依法严格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增强流动人口管理实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二是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推进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着力加强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摸排建档、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切实做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是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等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和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 创建工作发展
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们坚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综治宣传工作制度,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把综治宣传与普法宣传、严打整治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深化平安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和创造的新经验,以及公民见义勇为者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一是认真抓好3月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着力营造平安创建工作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创建的参与度和知晓度;二是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宣传面,多角度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研究,重点研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课题,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广泛学习借鉴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经验、做法,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年来,通过认真扎实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全局共计投入资金一万余元,聘请了门卫,落实了门卫值班制度和守楼护院制度,有效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我局连续18年巩固和重新创建了市级“文明单位”,继续巩固了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巩固了“省一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2024年成功创建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同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的“十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被县委表彰为领导班子创“四好”先进单位。自去年以来,县计生局先后被评为“全省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最佳文明单位”和“普法及依法治理模范单位”、“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今年11月7日,在市委宣传部黄部长的带领下,市文明办朱德江科长等一行亲临我局检查“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检查组对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给予了一致好评和充分的肯定。在2024年11月9日市文明办检查组的通报中,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2024年12月11日
主题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抄送:县社会治安综治委,县文明办,镇综治办,安民社区。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24年12月11日(党政网发)
漳州市龙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漳龙人口计生„2024‟19号
漳州市龙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计生办:
为了鼓励、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预防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工作,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中心任务,以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为主线,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实名举报、保
密守信”的原则,逐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受理实名举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调查核实,并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建议。对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其他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将事实材料及处理建议送达被举报人的单位或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严肃处理。
2、坚持保密守信原则
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实名举报件。受理人员要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应作为机密级资料严格管理,未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严禁将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人手中,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政务村务公开、网络等多种形式,把有奖举报制度、原则、范围、方式方法、奖励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有奖举报制度家喻户晓。
4、办理举报事项实行回避原则
三、举报范围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子女的;
(二)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者施行假节育手术、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以及施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或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
(四)在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兑现中弄虚作假和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出具法定票据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出生人口、婴儿性别或篡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行为的。
四、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来取书信、电话、传真、网络、当面陈述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注明本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二)举报人应当向举报受理机构如实报告被举报人的详细情况:姓名、性别、职务、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时间、地点、见证人等具体事实、相关证明材料、重要证据或其他调查线索,并留存复印件作为兑奖必要依据。
(三)举报人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既
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又对被举报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得捕风捉影、胡编滥造,更不得恶意举报。
五、受理与查处
案件受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收到举报件应当予以登记。举报本通知第三条第(一)项情形的,依照信访事项受理规定受理。举报本通知第三条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依照职权依法受理。符合初步调查或者立案条件的,办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5日内报本机关分管领导或者负责人批准后,依法调查处理。
案件查处。办理机构应当自批准初步调查或立案调查之日起60日内调查取证完结,应当移送的移交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对查办不力或不予查办,引起群众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案件,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或通报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反馈。举报案件的调查结果无论属实与否,案件查处机构要向举报人反馈情况,包括调查属实的处理情况,并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履行奖励手续。
归档保密。对于办结的举报件,要对举报原始材料或相关记录、办理结果、调查取证材料、政策依据、给举报人的书面回复等有关材料合并成卷后密封加印存档。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调阅。对知情人泄露举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
六、奖励与兑奖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由举报事实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下列标准对署有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单位或住址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一)举报内容为第三条第(一)、(四)、(五)、(六)项的奖励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
(二)举报内容为第三条第(二)项的,奖励举报人不低于2024元。
(三)举报内容为第三条第(三)项的,奖励举报人不低于3000元。案件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励制度,凡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事件或同一对象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的,奖金平均分配。(来信以邮戳为准,来访以登记为准,电话以通话日期为准,网络以实际时间为准);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举报受理或查处机构查询有关情况。各受理机构在案件查结一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通知或公告举报人领取奖金,发出通知或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有效证件(明)到举报事实所在地镇(开发区)计生办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工作要求
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制,区人口计生部局认为确有必要由自己负责受理或查实的,镇(开发区)计生办要积极配合和支持。
承办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任何单位对举报的案件不得推诿、扯皮,接到举报必须认真受理,及时查处。
经费来源。有奖举报奖励经费,从拨付各镇社会抚养费工作经费中列支。要建立实名举报奖励和查办案件经费专账,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组织领导。区人口计生局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孙树林局长任组长,严惠娇副局长、陈塘胜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站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区人口计生局设立举报电话:
信访室:2130262办公室:2130260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信访奖励制度通知
抄送:市人口计生委,区纪委,区政府纠风办。
漳州市龙文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秘股2024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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