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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

    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 7号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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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即将过去的一年里,XX书画院在XX市委宣传部、XX市文联的关心和帮助下,不断发展壮大。XX书画院设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热心于书画事业的企业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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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

    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

    即将过去的一年里,XX书画院在XX市委宣传部、XX市文联的关心和帮助下,不断发展壮大。

    XX书画院设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热心于书画事业的企业家担任院长、市县离退休领导担任秘书长等相关职务,以立足XX,面向社会,弘扬书画艺术为书画院宗旨。自办院以来,吸引成员近五十名,由XX担任院长、XX担任常务副院长、XX担任名誉院长;旨在为优秀书画人才和书画作品的鉴赏、展示搭建一个平台。书画院先后收录了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四川、湖北、内蒙古以及我市近百名知名书画艺术家和爱好者的三百多幅优秀作品;成功举办的“六一晋冀蒙忘年笔会”也为我市及周围地区的书画爱好者,提供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得到了书画爱好者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喜迎“党的十八大”之际,在XX市委宣传部和XX市文联的深切关怀下,XX书画院还于10月30日---11月13日在云宝斋举办了为期十五天的“翰墨蕴情---首届XX精品书画展”,共展出作品155幅,其中一些我市知名老一辈书画艺术家的作品得到了参观者们的高度赞扬;同期,书画院还参加了中国书画家作品巡展,并与一些国内知名书画艺术家进行了座谈。

    第二篇:书画院工作总结

    德安书画院2024工作总结 2024年在省市文联和书协的带领下,在德安县领导的重视和全体书画成员的努力下,书画院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年来,书画院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书法活动,围绕书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努力为文化事业做贡献。

    一、充分发挥书画艺术的社会作用。

    1、每年年底召集县城书法家及爱好者与省书协一起我县

    各地进行现场送春联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热烈欢迎,也对我县书法爱好者有一定提高。

    2、今年10月15日我县在德安陆路物流港举办了一次高

    安、都昌、德安三地联展,此次展览由德安陆路物流公司出资赞助,是我县书法艺术与企业文化首次合作,此次共展出三地优秀书法家书法作品114幅,吸引了众多爱好者前来参观,当晚还举行了大型笔会,邀请到崔廷瑶、梁光等知名书法家现在挥毫,给各地书法爱好者面对面的交流,让广大书法爱好者一饱眼福,场面非常热闹。此次书展的成功举办是书法文化与企业结合的典范。翻开德安书法文化事业的新篇章!

    3、书画院特聘书法家冯德良先生得用双休日开办免费成人书法兴趣班,吸引了不少书法爱好者,让书法氛围更加

    浓厚。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书法活动,发现并培养书画人才。

    1、除三地联展个,七月份我县还成功举办了江西省首届全国篆刻培训班,邀请中国著名篆刻家谷松章老师前来授课,此次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篆刻爱好者前来学习,此次活动又为我县文化事业增添灿烂一笔!

    2、书画院成员带领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一起积极参加省市文联举办的各类活动,我县人大主任王金华在今年省里第五届临贴展荣获一等奖。书画院经常与各地书法家相互交流经验。

    3、今年元旦我画院还将举行一次全县临贴展,让书法爱好者懂得临贴的重要性,并可以从中发现更多的书画人才。

    三、面临的问题和不足

    德安书画院面临人才和资金不足,目前正在审请成立德安美术馆,以争取专项经费,举办更多有积极作用的书画活动。2024年可以说是德安书画院硕果累累的一年,书画院工作也正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团结一致,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书画活动,服务和谐社会,推动我县书画文化事业大发展,共创德安书画事业的辉煌明天!德安县书画院

    2024年12月7日篇二: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 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

    即将过去的一年里,xx书画院在xx市委宣传部、xx市文联的关心和帮助下,不断发展壮大。

    xx书画院设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热心于书画事业的企业家担任院长、市县离退休领导担任秘书长等相关职务,以立足xx,面向社会,弘扬书画艺术为书画院宗旨。自办院以来,吸引成员近五十名,由xx担任院长、xx担任常务副院长、xx担任名誉院长;旨在为优秀书画人才和书画作品的鉴赏、展示搭建一个平台。书画院先后收录了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四川、湖北、内蒙古以及我市近百名知名书画艺术家和爱好者的三百多幅优秀作品;成功举办的“六一晋冀蒙忘年笔会”也为我市及周围地区的书画爱好者,提供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得到了书画爱好者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喜迎“党的十八大”之际,在xx市委宣传部和xx市文联的深切关怀下,xx书画院还于10月30日---11月13日在云宝斋举办了为期十五天的“翰墨蕴情---首届xx精品书画展”,共展出作品155幅,其中一些我市知名老一辈书画艺术家的作品得到了参观者们的高度赞扬;同期,书画院还参加了中国书画家作品巡展,并与一些国内知名书画艺术家进行了座谈。篇三:定稿-温州书画院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工作思路

    温州书画院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温州书画院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年初与市局签订的七项重点工作落实相关任务,推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并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七项重点工作按照原计划逐步落实

    (一)改建工程已经基本通过验收,画廊已经出租经营

    我院改建工程虽然在2024年已经投入使用,并通过了工程预验收和关键的消防验收,但是由于施工单位内部原因,导致综合验收和结算工作迟缓,一度陷入停顿。我们多次主动与发改委、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沟通,请求提供支持帮助解决,中间我们还咨询了司法部门,做好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施工单位提供验收材料的准备。经过协调与施压,12月30日终于组织了竣工验收,并且已经基本通过验收。针对相关部门在验收会议上提出的个别整改意见,我们将于近期落实。

    改建工程完成后,我们根据美术馆功能和社会需求,即考虑着手画廊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筹备,一是与温州报业集团所属的温州网达成合作意向,在温州网开通网上书画专营部,也就是网上画廊,利用温州网强大的网络平台,展售温州本土书画家作品,开通仪式已于6月23日在温州书画院举行。二是墨池公园画廊,我们将利用创作楼一楼约230平方米的空间,开设书画院专属画廊,为市民提供品茗休闲、书画交易的场所,目前已完成场地装修,承包给温州网经营,年底将对外开放。书画院本身不参与经营,产生的佣金、租金等将全部上交市财政。两个画廊的开设,我们都本着公益性、服务性、艺术性的宗旨进行,我们出发点就是根据市局在十二五规划中有关推动书画名城建设的要求进行,为温州本土书画家提供服务,架起通向市场的桥梁,为市民提供货真价实的书画艺术品。

    (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等待最终考核结果

    自去年5月份市局把我院列入文明创建单位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宣传发动,先后邀请了市局文物遗产处处长王榕、鹿城区文明办主任吴东来,市文明办农村指导处翁曙名处长、市

    (三)利用各种形式,加速作品征集,增强典藏实力

    截至2024年11月底,我院现有入库藏品数量366件。其中今年新增藏品86件,新增约24%,完成作品征集费99%。这部分藏品征集主要来自今年以下几个重要展览和雅集活动:翰墨兄弟〃陈经陈纬书画展(4件)、永嘉大师《证道歌》赴台交流展(27件)、2024上海〃温州水墨交流展(9件)、端午篆刻雅集(16件)、郭远个人作品(4件)、赵瑞椿《永嘉旧事》个展(2件)、星辰计划西画展(3件)、兰州画院交流展(14件)、叶玉昶个人作品(4件)、回眸历史连环画展(1套)、华夏瓯风民盟书画展(3件)、野夫版画艺术展(3件)、张鹏翼遗墨展(4件)、戴宏海个人作品(2件)等。较往年相比,一是今年新增了篆刻门类作品的收藏,收藏作品类型更为丰富。二则扩大了外交流收藏作品收藏量,如5月份台湾温州文化周展出的《永嘉证道歌》和兰州画院交流展这两个项目所协商收集的作品,既有“走出去”又有“走进来”,在文化的交流方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借鉴作用。三是从作品征集对象来讲,本的征集将着重点倾向了温籍已故名家、在外名家、中青年艺术家等几类群体,进一步挖掘温州的艺术资源,我院“立足本地”的宗旨等到很好地凸显。

    (四)艺委会组建工作已经完成,编辑出版正在有序进行成果颇丰 温州书画院艺委会专家库于今年上半年成立,这将为我院以后的书画征集、收藏等工作提供评审鉴定支持。艺委会专家库成员均为温州本土和

    温籍在外名家,涉及书法、国画、西画三大美术专业,共有专家30位,由郑方伟任艺委会主任。除了成立艺委会专家库以外,我们还制定了有关机制,以进一步规范评审制度。除了5月份出版的《永嘉大师证道歌书画作品集》外,今年还有两项编辑出版工作按照计划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一是张鹏翼作品集,目前已经完成,将在元旦展览开幕时同步发行。二是《温州书画沿革史》已经完成初稿,正在润色修改之中,拟明年出版。

    (五)各项书画展览和雅集超额完成我院年初计划本将安排不少于8个展览和6次雅集,到目前为止已经成功举办了13个展览和8次雅集,超额完成与市局签订的工作。

    展览方面主要有高层次的展览、对外交流展、名家工程个展以及和其他单位合办的开放性展览四类,如要如下:

    层次较高展览有以下几个展览:

    1、2024迎春楹联艺术展暨千幅春联赠市民活动。2月1日,千幅春联赠市民活动在我院展厅隆重举办,春联赠送对象包括全国、省级、市级等15位劳动模范,和长期支持文化传播的新闻媒体工作者,以及普通市民群众。其中赠送市民采取现场书写现场赠送的方式,邀请了我市30多位书法家现场书写春联赠给市民,吸引了约500人参加,共送出春联约1000副。2024迎春楹联艺术展同期开幕,展出了我市70多位书家的143幅楹联和国画中堂,至2月24日结束。为了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在半个多月的展览期间,我们还特别开设了“市民互动台”,书法爱好者可在市民互动台上书写春联,观众可从中挑选喜爱的春联带回家张贴。本次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热烈欢迎,反响较好。

    2、永嘉大师《证道歌》书画作品展。该展览是第七届“台湾〃浙江文化节”—— 温州文化周的项目之一,于5月26日至28日在台北松山文创园区展出,展出了《证道歌》历代版本、现代温籍名家书画作品、温州市民间工艺品三项内容。26日上午开幕式当天,温州市长陈金彪、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黄健全,台湾方面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蒋经国之子)出席并即席讲话。温州副市长胡纲高、温州市文广局局长吴东及温州市赴台文化经贸团成员共100余人到场,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与展览同步,我们编

    辑出版了《永嘉大师证道歌书画作品集》公开发行。11月18日,该展览回到温州展出,同样受到全城关注。

    3、历代名碑拓片展。8月20日至9月20日,由我院主办的“历代名碑拓片展”展览,共展出了80余件精品拓片,均来自我市藏家在清末民初收藏的老拓片,包括上自秦汉下至明清两千余年的历朝历代拓片精品,作品主要有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褚遂良、裴休、李阳冰、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岳飞、赵孟頫、董其昌、刘墉、郑板桥等历代名家大师书画拓片真迹,原碑多数为国家一级文物。与展览同步,我院精心印制了王羲之的《乐毅论》拓片资料免费发放给市民。此外,我院在展览厅一楼还专门设臵了“历代名碑拓片展互动台”,不仅名家碑帖、笔墨纸砚样样俱全,而且还有书法家在现场指导,书法爱好者在观展之余可以现场临摹碑帖一展身手在活动结束后评选了40幅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这次我院首次举办拓片展。

    对外交流展览2个:

    1、“2024上海〃温州水墨交流展”。6月5日至8日,温籍著名画家林曦明先生率上海海上水墨画院书画家一行10人来我院交流展览,展出两院书法美术作品140件。11月10日至12日,我院应邀赴上海举办交流展览,展览在上海刘海粟美术馆举办。此外两地书画家还举行了书画笔会。本次活动对于促进温州和上海两地的交流有积极作用。

    2、兰州美术作品来温展出。11月5日至8日 “大河魂——兰州画院美术作品展”在我院展出,本次展览是2024年9月温州书画院赴兰州书画交流展的回访活动,也是兰州画院的一项品牌项目,凝聚着兰州画院历任领导和画家的智慧和心血,作品几经更迭渐进成熟,主题鲜明、风格多样、地域特色浓厚、时代感强烈。展览展出了兰州画院院长巫卫东等10余位画家的70多幅作品,这些作品尺幅较大,通常以祁连牧场、桑科草原、丝路明驼、海市蜃楼、莫高玄光等极具西北特色的自然风光,以及西北地域民族的独特民俗风情为主题,画风淳朴豪放,重在对作品的整体气氛的把握,突出本土特色,彰显西部画风。其中巫卫东院长的作品《春风吹过》捐赠给我院收藏。在雅集方面,目前已经举办了9场,分别为:举办雅集和笔会9次。举办了迎春书法雅集,迎春国画雅集,端午篆刻雅集,中秋和媒体联谊雅集,和上海水墨画院书画交流展的笔会,在泰顺、洞头、平阳、海军部队举办的书画笔会。

    (六)国学班进展顺利,颇受好评 为了提升温州书画界中青年学人的国学素养,我院于今年3月份开办了“墨池讲坛〃国学班”。

    第三篇:德安书画院2024工作总结

    德安书画院2024工作总结

    2024年在省市文联和书协的带领下,在德安县领导的重视和全体书画成员的努力下,书画院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年来,书画院积极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书法活动,围绕书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努力为文化事业做贡献。

    一、充分发挥书画艺术的社会作用。

    1、每年年底召集县城书法家及爱好者与省书协一起我县各地进行现场送春联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热烈欢迎,也对我县书法爱好者有一定提高。

    2、今年10月15日我县在德安陆路物流港举办了一次高安、都昌、德安三地联展,此次展览由德安陆路物流公司出资赞助,是我县书法艺术与企业文化首次合作,此次共展出三地优秀书法家书法作品114幅,吸引了众多爱好者前来参观,当晚还举行了大型笔会,邀请到崔廷瑶、梁光等知名书法家现在挥毫,给各地书法爱好者面对面的交流,让广大书法爱好者一饱眼福,场面非常热闹。此次书展的成功举办是书法文化与企业结合的典范。翻开德安书法文化事业的新篇章!

    3、书画院特聘书法家冯德良先生得用双休日开办免费成人书法兴趣班,吸引了不少书法爱好者,让书法氛围更加

    浓厚。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书法活动,发现并培养书画人才。

    1、除三地联展个,七月份我县还成功举办了江西省首届全国篆刻培训班,邀请中国著名篆刻家谷松章老师前来授课,此次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篆刻爱好者前来学习,此次活动又为我县文化事业增添灿烂一笔!

    2、书画院成员带领社会各界书画爱好者一起积极参加省市文联举办的各类活动,我县人大主任王金华在今年省里第五届临贴展荣获一等奖。书画院经常与各地书法家相互交流经验。

    3、今年元旦我画院还将举行一次全县临贴展,让书法爱好者懂得临贴的重要性,并可以从中发现更多的书画人才。

    三、面临的问题和不足

    德安书画院面临人才和资金不足,目前正在审请成立德安美术馆,以争取专项经费,举办更多有积极作用的书画活动。

    2024年可以说是德安书画院硕果累累的一年,书画院工作也正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团结一致,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书画活动,服务和谐社会,推动我县书画文化事业大发展,共创德安书画事业的辉煌明天!

    德安县书画院

    2024年12月7日

    第四篇:书画院规章制度

    市政协书画院章程

    (2024年9月27日书画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宗旨

    第一条 本书画院为学术研究、艺术创作和友好交流为主的群众性艺术联谊组织.在宣城市政协的领导下,本着艺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书画为桥梁纽带,广泛团结联系社会各界人士,扩大文房四宝之乡的知名度,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书画艺术,为活跃我市文化生活,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书画原设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院务委员组成。人选由市政协主席会议决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三条 院务委员会负责决定工作规划及院长提请讨 论的书画院重大事项。第四条 本书画院设名誉院长、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处理书画院日常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第五条 根据需要,本书画院可聘请顾问若干人。

    三、书画师

    第六条 凡在书画创作及研究方面有一定造诣或热爱 书画并有一定创作能力的市、县(市、区)政协委员和社会

    各界人士,只要赞成和遵守本章程,本人提出申请,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可聘为书画院书画师。

    第七条 书画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和祖国统一大业,自愿为发展先进文化献计出力。

    第八条 书画师的权利:

    1、可在书画院展厅免费举办个人作品展览;

    2、参加书画院举办的艺术创作、观摩交流和考察等活动;

    3、在书画院编辑出版的艺术图书中优先刊录个人作品;

    4、对书画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有退出书画院的自由,但须向书画院备案。

    第九条 书画师的义务:

    1、遵守书画院的章程;

    2、积极参加书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每年须缴1-2件书画作品;

    4、宣传和维护书画院的声誉。

    四、附则

    第十条 书画院可通过代销、委托拍卖、定向创作和举办书画讲习班等形式,为丰富我市文化市场提供有偿服务。其收入除返还作者稿酬和支付一定劳务费后,作为书画院活动经费。

    第十一条 书画院接受社会赞助,用于开展有关书画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院务委员会

    市政协书画院内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书画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年召开一至两次院务委员会议,研究书画院重要事项。

    二、书画院实行院长办公会管理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办公会议。

    三、书画院日常工作由院长负责处理,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四、书画院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帐户单列。担任机关负责人的副院长分管财务,进行审批报销,每年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书画院财务收支情况。

    五、每年召开一次书画院代表或全体会议(含书画师),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六、加强书画院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并严格物品进出登记制度。

    七、加强与书画师的联系,热忱为书画师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征缴书画作品。篇二:上海蒂芙特书画院印章等管理制度 上海蒂芙特书画院印章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上海蒂芙特书画院(以下简称本院)的院章、钢印、财务专用章已经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核准备案,负有相应的责任,应加强管理。

    第二条 本院的院章用于本院形成的各种文件和有关证明材

    料;钢印用于本院书画家证书和理事会理事证书;财务专用章用于本会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 印章由专人管理,财务专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四条 印章使用须经执行院长同意,不得滥用。对不按规定

    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院委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 未经执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携带本会印章外出。

    第六条 需更换印章时,须经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批准,方可

    刻制新印章,并将旧印章全部上缴。

    第七条 印章遗失须立即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院委会,并登报声明作废,再按有关规定向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申请重新刻制印章。

    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条 坚持民主办院,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条 重大活动和重大经费支出必须由院委会三分之二以上

    与会人员表决通过方能实施。

    第三条 财务收支情况,须接受院委会的监督,年终由执行院

    长向院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 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任职年龄过高的,须经理事会 2/3 以上事理事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五条 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必须

    经院委会 2/3 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可继续任职。

    第六条 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

    责人任免事项均由院委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 重大事项决策前,对决策的议题要认真讨论,使大家

    能够畅所欲言,要尊重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征求广大书画家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院书画家有以下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经院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违反本院《章程》、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的;

    (二)、损害本院名誉,侵占本院利益;

    (三)、严重破坏本院秩序,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四)、不正当使用本院业务秘密,给本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条 书画家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或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籍。

    第三条 本院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大力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对

    评出的先进理事单位和优秀书画家,将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条 本院鼓励在艺术或学术上有突出贡献者。凡在中国书

    画家联谊会、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组织的全国大型书画展中获三等奖以上者,本院将免费为其举办书画展和宣传推介。(转载于:书画院规章制度)会议制度

    第一条 书画家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书画家大会必须有 2/3 以上书画家出席。会议筹备工作由院务部承办。

    第二条 书画家大会因故需提前或延期召开,须由执行院长提

    交书面报告,经院委会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 院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有 2/3 以上委员出

    席。会议日程由执行院长提出,经院长同意后,提交院委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评估及决定

    阶段性工作。院长办公会议出席由执行院长、秘书长、艺委会主任、理事会理事长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召开院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要有会议记录,表决通过的决议,由执行院长负责草拟会议纪要,经院长签阅,在本院有关报刊和网站发表,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理事单位。

    第六条 本院召开的研讨会、座谈会等一般性会议,由执行院

    长提出议程,经院长同意后,由执行院长负责召集,会后要编发工作纪要。

    第七条 本院召开的各种会议,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因故不能

    出席者应向执行院长请假。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的归档范围:本院各种会议及举办重大活动所形

    成的记录、纪要、讲话和文件材料,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会员名册、组织机构变更情况等方面的材料,书画家交纳的入院作品及院部收藏的艺术品,其他应存档的文字材料等。

    第二条 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分别由执行院长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将上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分类立卷,形成的档案案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案卷封面填写准确,目录索引齐备。

    第四条 档案柜要保持清洁,要定期检查档案材料,对被损的案卷及时修补、复制。

    第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履行好交接手续,并经执行院长签字后,方可离任。

    第六条 借阅档案须执行院长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外借或复制。

    第七条 借阅档案者必须爱护案卷,不得在档案中圈注、涂改、污损,未经许可不准摘抄、复制和转借。篇三:某某画院章程

    某某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画院名称:**画院,英文名:*********** 第二条 本画院主管单位及艺术指导:**市***** 第三条 本画院院长(法人代表)姓名:** 国籍:** 第四条 本画院注册号:********** 第五条 本画院组织机构代码:********* 第六条 本画院地址:********** 第七条 经济性质:经济独立法人单位

    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第二章 *宗旨

    第九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的创作特点和艺术发展方向,积极主动地开展创作和研究工作

    第十条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唱响社会主旋律。依托在美术界的品牌形象,选好主题,开展精

    品创作、全国巡展等工作,推动画院有序发展。

    第十一条 弘扬**画派精神,尊重艺术规律,团结兄弟画院,壮大创作实力,推出和宣传新人新作,进一步繁荣美术事业,为

    艺术家打造规范化、产业化的艺术教育模式。

    第三章 经营运营模式

    第十二条 画院提倡多元化发展,为画家提供自我展示的宣传平台和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 画院不参与任何画家的个人经营活动,不经营特聘画家的作品,不收取特聘画家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画院引进先进的国际规范运营模式,将画院相关市场运作的经营权统一委托**公司全权代

    理,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市场运作,以确保画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创作中去。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组织和接受有关创作、研究项目,开展各项专业培训和艺术推广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绘画人才。

    第十六条 为画家提供理论学术指导,开展艺术咨询活动。

    第十七条 组织画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书画人才的培训工作,提高艺术创作水平,以为社会、为画家服务为宗旨,落实科学发展观。第十八条 每*根据画家的艺术水平由艺委会评选决定,可免费为画家在**画院美术馆举办个人画展。

    第十九条 每年至少由正规出版社出版一本**画院作品集。

    第二十条 画院统一在大型专业美术期刊上分批宣传画院画家的优秀作品。

    第二十一条 积极组织画家的优秀作品举行全国巡回展。

    第二十二条 画院定期协同全国各省市书画院举办联展。

    第二十三条 经画院艺委会评选确认的优秀画家,免费为其拍摄专题片。

    第二十四条 **画院网站“****”免费为每位画家开设专栏。

    第二十五条 经画院艺委会审核向文化公司推荐,送作品参加大型拍卖会。

    第二十六条 画师提供给画院的作品,画院拥有所有权、作者署名权等知识产权,并同意画院印制宣传画册和网上宣传。

    第二十七条 画院所聘画家的对外宣传和创收等事项,全部委托具有经验的文化公司来承担。画院积极 创造条件,为画家提供潜

    心创作的环境和氛围。

    第五章 聘任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画院艺术委员会由***********共同组成。

    第二十九条 艺术委员会负责艺术创作指导、艺术评审以及艺术人才的甄选工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

    第三 十条 凡赞成本画院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院艺术委员会批准通过,履行手续后,可聘任为**画院画师。每届聘

    期为三年。特聘画家以学术会员制的形式加入画院,画院与画家之间不具有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画院不承担特聘 画家的生活、创作及劳保、医疗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三年聘期内取得重大成就的画家由画院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任期期满后可根据其艺术水准、对画院的贡献以及是

    否积极参与画院的一切活动,作为续任的前提条件,**画院可按照国家劳动法规正式聘用为**画院专职画家。

    第三十二条 特聘画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征得画院书面同意,不得以画院名义在社会上开展任何经济活动,否则本院有

    权追诉其相关责任。本院不承担任何所聘画家的法律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画家须自觉维护苏州画院声誉,积极响应并参与**画院举办的各类公益活动与各项艺术交流活动。

    第三十四条 画家须完成**画院安排的重大创作活动以及对慈善等公益事业的作品捐赠活动。

    第三十五条 画家入院自愿、退出自由。凡**画院举办的活动无故三次不参加或违反画院规章制度,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者,画

    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退出。画家自愿退出的,提交相关书面申请,经画院审核同意后,即可退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迁址揭牌仪式)经艺术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画院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画院的艺术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年*月篇四:鸣凤山书画院管理办法

    鸣凤山书画院管理办法

    鸣凤山书画院内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书画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年召开一至两次院务委员会议,研究书画院重要事项。

    二、书画院实行院长办公会管理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办公会议。特殊活动由院长灵活召开院务委员会议。

    三、书画院日常工作由院长负责处理,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四、书画院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帐户单列。秘书长监管财务,报销审核,每月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书画院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实行账钱分管制度,会计不得兼出纳.五、每年召开一次书画院代表或全体会议(含院士、会员),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六、加强书画院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并严格物品进出登记制度。

    七、加强与书画师的联系,热忱为书画师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征缴书画作品。

    具体各职务管理细则如下:

    院长 :

    (一)主持书画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院务委员会议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书画院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书画院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书画院各职务及副职相关负责人;

    (六)列席理事会会议。

    副院长:配合院长工作,分别负责书法、绘画方面的人员及作品组织,加强外部联系和交流。

    秘书长:协助院长工作,负责文案处理,安排部署和落实院务工作。

    副秘书长:配合秘书长落实各类院务工作,负责展厅管理、作品管理。理 事:积极参与各类活动的前期策划、组织实施,积极参与作品征集、对外宣传、对外合作等事宜。

    财 务:

    (一)开办资金的管理与支配;书画用品的购买报销、库存情况报表,财务月度结算报表,并上报财务监管进行审计.(二)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制定鸣凤山书画院财务工作细则,并自觉执行.其它管理细则各岗位细化补充附则篇五:合肥之友书画院章程

    合肥之友书画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是从事书画艺术交流、研究、创作的艺术团体,由国内外知名书画家、热爱和支持书画艺术的企业家、合肥之友和政协委员中的书画家组成。

    第二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隶属合肥之友联谊会,接受合肥市政协和合肥之友联谊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中文名称:合肥之友书画院;英文译名:hefei friends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academy 第四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及“三贴近”的艺术创作原则,立足合肥、安徽,面向全国和世界,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己任,加强省内外、境内外书画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

    第五条 本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合肥政务中心。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组织和联系书画家同社会各界人士中的书画爱好者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书画艺术交流与合作,努力为丰富文化活动、促进书画艺术发展服务。1.举办书画展览、书画笔会;

    2.进行书画艺术交流、研究与创作; 3.开展书画艺术教育教学、举办讲座和培训活动; 4.为个人和团体提供书画礼品、装饰、收藏等方面的服务; 5.组织会员佳作到兄弟省市和港澳台以及海外展出,以书画为媒加强合肥与国内外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6.编辑出版书画艺术专刊(名称待定)和书籍,推介本院艺术人才和优秀书画作品。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条件

    取得省级以上书协或美协会员资格的书画家,承认合肥之友书画院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经本人申请、院务会批准,即可成为合肥之友书画院成员。

    第八条 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对书画院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院举办的书画笔会、展览和艺术交流活动; 4.免费获取合肥之友书画院有关学术资料; 5.书画艺术作品可优先参加书画院举办的销售和拍卖活动。第九条 义务

    1.遵守本院章程,执行本院决议,完成本院委托的工作; 2.自觉维护合肥之友书画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3.积极参加合肥之友书画院组织的活动。

    第十条 入院自愿,退院自由。凡要求退院或其他原因不再接受聘任的,应书面通知合肥之友书画院,并交回相关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共同组成领导机构。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由合肥之友联谊会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任命。

    第十二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由合肥之友书画院领导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三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秘书长,在院长的领导下主持书画院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聘请若干有一定书画造诣的领导干部和书画名人担任名誉院长。

    第十五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实行书画师、艺术顾问和特别顾问制。

    第十六条 书画师

    聘任支持合肥之友书画院工作,且在社会有一定影响的德艺双馨的省级以上书协或美协会员为书画师。

    第十七条 艺术顾问

    聘任支持合肥之友书画院工作,具有高深艺术造诣的老一辈书画家、理论家为艺术顾问。

    第十八条 特别顾问

    特邀热爱或支持书画艺术的厅级以上党政军领导、重要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知名人士为特别顾问。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经费来源: 1.举办单位的投入; 2.社会赞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合肥之友书画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合肥之友书画院的资产。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合肥之友书画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合肥之友书画院。

    第五篇:书画院下基层

    宁夏书画院深入基层

    2024年,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下,书画院承办了“黄河金岸”主题美术作品展。为了办好此次展览画院有步骤、高水准全力推进,成立了由文化部艺术司、国家画院、文化厅、宁夏书画院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吸纳国家画院及宁夏区内著名艺术家与画院画家组成创作组,先后组织创作组沿“黄河金岸”集中采风8次,分小组和个人有针对性地采风、收集素材达10多次。采风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实力派艺术家与宁夏书画院画家一起,到青铜峡感受108塔的神秘;领略黄河枢纽工程的雄浑;在沙坡头坐羊皮筏子亲近黄河;骑骆驼丈量腾格里沙漠;去星海湖见证石嘴山湿地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在中华回乡文化园领略回族历史文化的独特与绮丽,为成功举办画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承办好《意会中国-第二届阿拉伯知名艺术家中国采风交流活动》,宁夏书画院精心制作活动流程,安排阿拉伯12国知名画家和画院艺术家集中在宁夏银川周边地区进行了采风写生,自然风光集大漠、黄河、草原、湿地为一体,人文风貌聚合了回族独特的文化生活和人文风情。这次写生活动为中阿文化相互碰撞、交流、借鉴、共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除此之外,宁夏书画院也多次组织画家深入基层,在宁

    夏中卫、石嘴山、西海固等地区进行写生和创作,这不仅能开阔视野,积累丰富的创作素材,对自己的创作是极为有益的补充;也是为了让画家到大自然中不断地发现新的感动、新的热情,创作的作品才能体现新的思考、新的探索;同时也是学习的过程,从中更加明确了创作方向,更加坚定了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准则,进而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弘扬时代精神、讴歌社会主旋律的绘画精品,以期更好的回馈社会。



    XX书画院年终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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