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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2学期12级法学双学位宪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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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13142学期12级法学双学位宪法试题13142学期12级法学双学位宪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30分)1、宪法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自由大宪章4、成文宪法5、宪法渊源6、宪法规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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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2学期12级法学双学位宪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30分)
1、宪法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自由大宪章
4、成文宪法
5、宪法渊源
6、宪法规范
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8、民族区域自治
9、公民
10、宪法解释
二、简答(每小题5分,共30分)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2024年修宪对82宪法进行了哪些修改?
3、简要说明国家结构形式同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6、简述我国国务院总理负责制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每小题20分,共2分)
1、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说明:完成后请于6月24、25日(18周周二、周三)交到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8#234),过时不候!
法学 双学士学位是您司法考试、考研(法律硕士)、考公务员和就业的理想选择
政法学院2024年法学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朋友,如果你想进一步提高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生存能力,成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如果你想成为公正法官或检察官、雄辩律师、杰出政要、商业精英,就请选择法学双学位吧!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法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其能够与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同一平台上学习,并能够更为顺利的通过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和司法考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与一般专业相比,更加具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真正成为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最优的选择路径。
二、教学特点及优势
1、师资力量强。上课教师绝大部分为双师型教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既有扎实的教学理论,又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2、教学效果明显。学生能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近年来学生全部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的同学将拥有一本单独的带正式编号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并在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上注明“辅修法学”字样。
3、考升率高,就业前景广。目前公务员招考中有较多岗位要求招法学专业,修读法学双学位,报考机会大大增加;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部分以法律知识为主,您能轻松攻克法律难题,取得高分。此外,法学双学位也是非法学专业学生报考法律硕士的最佳选择。近年来,法学双学位已涌现出一批优秀毕业生校友。例如:赫宵(04美术,考取山东省东营市司法局干部);谢小明(05汉语,考取赣州安远县农村信用社);陈龙(07历史)、谢文煊(07物流管理)、何欢泉(08历史)、邱修荣和练绪磷(08劳动与社会保障)、廖亮(08日语)、李佩(历史学0901)、李梦瑶(英语0901)、王艳(10汉语)、肖云(10体育教育)、徐灵悦(10旅游管理)、谢强(10历史)等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邱乐婷(网络工程0801)考取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何欢泉(08历史)考取江西财大法律硕士、廖亮(08日语)考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张强(财务管理0901)考取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万志雄(07体育教育)、涂婷婷(07新闻学)等考取江西省公安司法干警。
4、政法学院考升氛围浓厚,考升成绩突出。政法学院近年来考研数量名列学校前列,考公务员数量远远超出其他学院,考升比例占到总人数的70%以上。你在政法学院良好的考升氛围中学习,也一定能取得骄人的成绩。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1、报名对象:202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报名条件:修读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达到合格并获取学分,未受到学校校纪警告以上处分,保证主修专业能够毕业并获得学位,身体健康,学有余力,有较强学习能力。
四、学制学分及课程安排:
1、学分及学制:总学分55学分,其中,法学专业主要基础课程33学分,专业主干课程16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专业实践2学分。所有课程将在大
二、大三两学年开设完毕。
2、主要课程: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共计16门核心课程。
3、上课安排:一般安排在双休日(会尽量保障学生每周周末有一天完整的休息时间)、晚上,或暑假小学期上课。
五、学费标准:按学分收费,每学分80元,共计55学分(共计4400元),分两年交清。
六、报名及缴费程序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修读辅修法学专业的同学请到政法学院党政办公室(2教119、王艳梅老师)领取《赣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交回政法学院(2教119、王艳梅老师)。
缴费:在学校指定的期限内到行政楼计财处缴费,并凭财务收据到开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2教119、王艳梅老师)。
七、咨询服务:
1、咨询地点:2教116室
2、咨询联系:谌老师 ***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请问,这是哪位思想家的观点?
A柏拉图
B 亚里士多德
C 孟德斯鸠
D 边沁
2.“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那决不能是法律” 请问,这是哪位思想家的观点?
A西塞罗
B 卢梭
C 孟德斯鸠
D 洛克
3.我国公布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4.现行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和什么的职责?
A 监督宪法实施
B宪法保障
C保证宪法实施
D保障宪法适用 5.以下哪些国家设立“宪法法院”作为其宪法监督机关?
A奥地利
B德国
C意大利
D法国
6.“依法治国”是哪一年写进我国宪法的?
A1993
B1996
C1997
D1999
7.有关政协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是国家机关
B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
C一般的人民团体
D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8.根据我国选举法,下列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是?
A沙坪镇镇长
B大足县县长
C沙坪镇人大代表
D大足县人大代表9.选举法规定,如果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人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几人?
A10
B2
C3
D1
10.有关我国现行选举法表述正确的是?
A最后一次修改是1995年
B省会城市适用间接选举 C 所有代表的选出都是差额选举
D一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
11.以下实行单一制的国家有?
A中国
B日本
C英国
D法国
12.根据你所学知识,正确叫出四川省某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
A四川省彝族凉山自治州
B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C四川省彝族凉山自治洲
D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洲
13.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只能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 A自治区主席
B自治区人大主任
C自治区法院院长
D自治州州长
14.以下哪几句活,是现行宪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 A 直辖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分为区、县
B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C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D 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
15.根据你所学行政区划原则知识,判断重庆直辖市的设立与以下哪两个原则基本无关?
A经济原则
B历史原则
C民族原则
D人口原则
16.有权批准重庆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民政部
17.2024年7月26日,我国某西部省会城市公安局宣传处向该市数家媒体送达了一份公函,以报道公安系统的新闻失实的名义点名禁止晨报等六家媒体16名记者采访公安局。该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这些记者的什么宪法权利?
A言论自由
B平等权
C知情权
D劳动权
18.我国宪法规定,有权以“逮捕”的形式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机关是哪些?
A公安机关
B行政机关
C司法机关
D军事机关 19.某日法院收到一离婚诉求。夫妻两人中,丈夫是某宗教的虔诚信徒。当初结婚时,妻子也信仰同一宗教,但现在改信另一宗教,所以,丈夫要与妻子离婚。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认为?
A丈夫侵犯了妻子的宗教信仰自由
B该案与宗教信仰自由无关 C妻子侵犯了丈夫的宗教信仰自由
D夫妻两人互相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20.法院没有支持该男子的离婚诉求。他回去后,殴打辱骂其妻,并不让妻子出门参加宗教活动,偷听妻子的电话。该男子这时侵犯了其妻的什么权利?
A人格尊严
B人身自由
C通信自由
D结社自由 21.在我国,所谓“特定人的权利”中的“特定人”是指?
A妇女
B老人和儿童
C青少年
D华侨、归侨和侨眷 22.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我国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是?
A委员长、副委员长 B国家主席、副主席 C总理、副总理
D中央军委主席 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撤销以下哪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司法部制定的规章
C重庆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
D重庆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24.据报道,某省人大代表认为对政府工作报告提意见是对党的不忠诚,是忘恩负义。这位代表错在不知道?
A人大代表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B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C有在人大会议上发言的权利
D人身特别保护权 25.以下对重庆市有关司法机关的称谓哪些是正确的?
A重庆市高级人民检察院
B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C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D重庆市公安局
二、概念比较。(每题5分,共15分)1.宪法功能与宪法作用 2.总统共和制与议会共和制 3.行政区划与国家结构形式
三、辨析题。(每题6分,共12分)1.有人认为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是侵犯人权。
2.李某是市人大代表,在本单位评职称的会议上,与相关人员发生了较大的争议,并且言辞激烈,语带攻击,有人提醒他注意表达方式,但李某说他是人大代表,享有言论免责权。
五、论述题。(15分)
1.谈谈如何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六、材料作文。(20分)
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年4月12日佘祥林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京山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4月22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994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1995年1月6日湖北省高级法院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5年5月15日原荆州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1996年2月7日,京山县检察院补充侦查后再次退查。1997年因行政区划变更,京山县检察院1997年11月23日将此案呈送荆门市检察院起诉。1998年6月15日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佘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佘祥林被投入沙洋监狱服刑。2024年3月28日中午,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接到好几个电话,都说张在玉回来了。为了核实消息,他拨通了张在玉哥哥的电话,当真真切切地得到证实时,佘锁林立刻想到了还在狱中的弟弟,于是,他马上报了警。2024年3月30日下午,京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佘祥林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的出狱手续正在办理中。2024年4月1日,在临时法庭上,京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宣读了撤销京山县人民法院下达的(1998)京刑初字第046号判决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 年下达的终审裁定。上午7时,2024年4月13日,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重审佘祥林冤案。上午10点20分,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并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本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入狱11年之久的佘祥林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迈出了湖北省京山县沙洋监狱的大门。
根据上述材料,从宪法学的角度写一篇作文,不得少于800字。要求:题目自拟、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法言法语。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C 2 B 3A 4C 5ABC 6D 7D 8CD 9C 10B 11ABCD 12B 13AD 14BC 15CD 16C 17ABD 18AC 19A 20ABCD 21ABD 22ABC 23AC 24AC 25BC
二、概念比较。(每题5分,共15分)1. 宪法功能与宪法作用
正确说出两者概念得2分
宪法功能是指宪法具有的,对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有意懂得功用和效能。宪法作用是指宪法产生的影响。
比较正确得3分
宪法作用以宪法功能为前提(1分)。宪法功能强调有益性(1分),而作用是中性的。(1分)
2. 总统共和制与议会共和制
正确说出两者概念得2分
总统共和制是总统和议会均由民选,总统是国家权力中心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共和制是议会为国家权力中心,内阁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的政权组织形式。
比较正确得3分
两者都是共和制,即废除国王(1分)。前者总统是实权派(1分),后者国家元首是虚权元首。(1分)3. 行政区划与国家结构形式
正确说出两者概念得2分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关系的表现形式。
行政区划即行政区域划分,是指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与程序将全国领土划分成若干不同层次的区域,并在这些区域内设置国家机关,以实现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比较正确得3分
国家结构形式决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服务于国家结构形式。
三、辨析题。(每题6分,共12分)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2分)
人权不仅是个人人权也是集体人权。(2分)
不实行计划生育,少数人的生育权得到了保障,但会带来更大的人口压力、5 就业紧张等问题,其他人的相关权益受到了影响。(2分)2.李某的说法是错误的。(2分)
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仅限于人大的会议上。(2分)李某在此会议上不能享有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2分)
四、简答题。(共13分)
1、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国家主席以及国务院都享有宣布紧急状态权,请问有何不同。(5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分);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2分);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的决定宣布紧急状态。(1分)
2.简述“人权入宪”对中国的公民权利保护、宪政法治建设以及社会发展有何影响。(8分)
对公民权利保护(3分);一些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人权,也有了宪法保护依据。
对宪政法治建设(3分);宪政时代的加速到来。对社会发展(2分)。以人为本。
五、论述题。(15分)
只说要点,不做论述,酌情扣分。
指出缺陷(4分):缺乏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单一;缺乏宪法监督程序;违宪制裁措施的制裁性或惩罚性不够等。
完善: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监督机关,如宪法法院等(3分);建立宪法诉讼制度(3分);增加宪法监督内容(3分);加强对违宪责任者的制裁措施,使其承担相应的宪法责任(2分)。
六、材料作文。(20分)
题目3分;观点明确4分;论证充分4分;结构严谨3分;法言法语3分; 整体3分。
基本资料
姓名: 彭女士
性别: 女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88年11月19日
学历: 本科
毕业院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所学专业: 法学+金融学
外语水平: 英语(CET-4)
电脑水平: 熟练
联系方式:1388888888
求职意向
工作类型: 全职
单位性质: 不限
期望行业:
期望职位: 法务人员、法律顾问
工作地点: 杭州市
期望月薪: 不限/面议
教育经历
2024年9月—2024年7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 法学+金融学(双学位)
主修课程【法 学】民法:86.5;合同法:83;经济法:81;法律诊所:88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80;商业银行经营管理:82;证券投资:83;财政学:8
5营销兼职
2024.09-2024.11 英语报征订员 征订数量团队第一
2024.10-2024.07 报纸分配发送员 一人负责全校新生(2800人)报纸接收并分送到个人,每周进行
2024.09-2024.12 外卖速送员 每个网吧宣传,挖掘外卖需求客户
2024.12-2024.04 家乐福卖场鲁花花生油促销员 高价位商品,日销售量56
(这四份工作在挖掘自身忍耐性、毅力和内心承受能力的同时,让我明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坚持的下一秒是成功。)
培训经历
育人——家教老师数次(高三冲刺辅导,初一启蒙教育等)
培训——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培训(严格的培训机制炼就严格的行为模式)
工作业绩
2024.08-2024.09 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 审判随行人员
准备开庭审理时的案件资料,认定案件纠纷属性,准备开庭中需要应用的法律法规,庭后总结案件事实,拟草判决书。
2024.09-2024.0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诉讼部长
工作性质:接待社会贫困人员,了解并分析案件事实,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出庭支持诉讼,寻找案件突破点等。
2024.07-2024.08 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律师助理
跟随律师办理案件,调查取证,出庭诉讼。主要办理案件有:集团公司破产申请,合同违约责任认定,房屋产权认定,劳动合同纠纷等经济类案件。
自我评价
良好的适应能力和思维逻辑能力,身体健康,乐观向上,能为企业带来最大的效益。
第十讲
让宪法走进生活
呼唤依法行政
教案设计:陈俊杰
【教学目标和要求】
了解:宪法的特征和原则;我国的国家制度;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思想教育: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能力培养:养成法律思维方式,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 【教学重点】
宪法的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教学难点】
行政法的概念、任务;行政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及程序;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
【教学方法】
讲授 案例 讨论 【教学课时数】 2课时
【教学内容】 导入: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情1:某校高三(2)班接到通知,全班年满18周岁的同学都到大会堂里去,参加选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这一通知在班里掀起轩然大波。有的同学高喊“万岁”,说自己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选举。有的同学则抱怨:“高三了,高考为期不远了,那有闲工夫去参加什么选举?”班里年龄最小的谢飞同学则担心地问:“我今年只有17岁,是否可以参加选举?”平时什么都表现得挺积极的李刚同学则拍拍自己的胸口说:“你们不去的我包了,我一个人可以投10票。”请问 :以上这些同学的说法或做法对吗?你能回答谢飞同学的问题吗?
案情2:原告齐玉苓原名“齐玉玲”,与被告人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学生。在1990年的中专考试中,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陈晓琪预考被淘汰,但在陈父--原村党支部书记陈克政的一手策划下,从滕州市八中领取了济宁市商业学校给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入学就读,毕业后分配到中国银行山东省滕州支行工作。1999年1月29日,得知真相的齐玉苓以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将陈晓琪、陈克政、济宁市商业学校、滕州市第八中学和滕州市教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和精神损失40万元。
以上两个案例都牵涉到宪法的问题,人天生是社会动物,要过政治生活。在个体的人之上,必然存在一个众人认可的社会组织,它为了公共的安全和福利,必然地拥有个体的人所没有的某些权力。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权力过分集中于一个组织,必然地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如何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找寻一种必要的平衡,正是宪法所要解决的问题。
一、宪法的概念及特点
1.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平衡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承载一国的政治价值理念,确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及义务,规范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的根本大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是宪法性规范的两大基本内容。宪法是要告诉人们:国家从何而来?政府从何而来?国家是通过什么方式,按照什么原则,来组织一切国家机关的?国家是根据什么政治纲领来实现其政治统治职能的?通过建立什么社会制度来实现其公共管理职能的?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如何?公民在国家的统治和管理下,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势单力薄的公民是如何抗衡借助一整套国家机器武装起来的国家权力的?
由于国家与公民的关系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所以宪法又被称为根本法。它是与政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所以人们经常“宪”、“政”并提;宪法又是与民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所以人们经常把宪法的产生,作为人类历史文明与野蛮、专制与民主的界碑。
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地位非常特殊,试与普通法律作一个简单的比较:(1)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这是在文革后期制定的一部宪法,带有极左的色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制定的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中国现行宪法。至今已修改四次:
(1)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第一至第二条宪法修正案;
(2)1993年:全国人大通过第三至第十一条宪法修正案;
(3)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第十二至第十七条宪法修正案;(4)2024年:全国人大通过第十八至第三十一条宪法修正案。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公民权利原则
4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宪法的基本内容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宪法学所称的国家性质又称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是我国国家性质最集中和最深刻的体现。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财产
(四)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制度(政体)
所谓政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反映的是一国公共权力的来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4、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它反映的是一国整体和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二)我国是实行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实行单一制的原因很多,总的来说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历史原因、民族原因、现实原因宜合不宜分,合利分弊。
(三)我国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我国的行政区域实行三级基本层次划分的体制;有自治州和市管县的地区,其行政区划层次为四级。
(四)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五)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为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概念
注意:公民与人民的概念的区别;公民与自然人概念的区别。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叫做中国公民。
公民不能与人民划等号。后者是个政治学术语,只用在政治学领域,它所对应的概念是敌人。公民是个宪法学术语,主要用在宪法学领域,它所对应的概念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公民也不能与自然人划等号。自然人是指自然而然由于出生就具备享有法律权利、承担法律责任主体资格的人。它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所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维持作为人的固有的尊严,或者过着象人一样的生活所必需的权利。所谓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为维护一国下的所有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每个公民所必须履行的义务。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a平等权
b 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个条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即中国公民;第二,年满18周岁;第三,未被剥夺政治权利。(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注意:言论、出版自由的限制。c 宗教信仰自由 d 人身自由
e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f 社会经济权
(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权的具体内涵。平等就业、平等择业、有劳有酬、有劳有息、劳动培训、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组建工会、罢工自由。
(2)退休权
(3)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必须实现城乡一体化。
(4)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5)财产权 g教育和文化权利 h特殊人员的权利
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华侨、侨眷等人的权利。
(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a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b遵守宪法和法律
c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d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e依法纳税
f其他义务
呼唤依法行政
(一)什么是行政?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决策、组织、领导和调控的活动。
(二)什么是行政法?
正如民法是有关民事的法,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行政法是调整围绕行政活动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配置并控制行政权,确认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从法律体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之下的一部重要部门法。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实施、监督的基本准则和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存在的基础。
一个例子。如《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无证捕捞水产品的,没收其渔获物及捕捞工具,第一次查获的,并处以三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查获的,并处六十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的罚款;以后再查获的,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显然,在该规定的幅度之内,行政处罚单位是可以自由裁量的,但有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单位就不能随便地选择最高或最低的处罚,而要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给予合理数额的处罚。
现在,我们就来讲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行政合法原则和行政合理原则。
行政合法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这里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行政主体必须依法享有该项行政权,否则就是越权行政;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按行政法所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主体所依据的行政法律必须是有效的。若依据已废除的行政法来实施,构成侵权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础。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合理性。这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行政主体不仅要依法享有该项自由裁量行政权,还必须是在自由裁量行政范围内行使,否则构成越权违法行政;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客观标准、道德准则等,在合理裁量范围内行使;严重违反合理性的行政行为构成滥用职权,行政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依法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在行政法上称之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依法设置行使国家行政权、承担一定行政事务并能独立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组织体。
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两部分,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来承担。但行政主体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也不是时时处于行政主体的地位。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一方互有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一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一个学术用语。
相对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相对人的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行政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政人相对人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以自己的行为依行政法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资格。
(五)行政行为概述
通常认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以下就是最常见的几种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而不确定的对象设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为活动。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活动。
(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社会上的行政管理事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本机关内部的行政事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政主体没有一点选择余地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是指法律只规定原则或一定的幅度、范围,行政主体根据原则在幅度、范围之内可以自主作出的行政行为。
(六)案例分析:
某市交通警察大队在执法中发现一外地货车违章行驶,逐拦截并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员请求拿出执法证件,并申辩自己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要求执法人员说明扣缴理由。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无理狡辩为由,加处罚款200元,并限其当日到银行缴纳,否则从次日起按日加处5%的罚款。
问:(1)本案应适用什么程序,为什么?(2)该案中有哪些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情况? A.行政处罚的内涵
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B、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罚(自由罚)
a、行政拘留 b、劳动教养(违法种类)(2)行为法(资格罚、能力罚)
a、责令停产停业 b、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财产罚
a、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 c、没收非法财物(4)声誉罚(精神罚、申诫罚)
a、警告 b、通报批评 C、行政处罚权的设定(1)法律的设定权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规章的设定权
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限额。
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D、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1、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a、违法事实确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违法事实存在。
b、处罚较为轻微,即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c、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2、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的具体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听取陈述和申辩(4)作出处罚决定
3、听证程序(1)听证程序的概念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听证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公开、合理的程序形式,将行政决定建立在合法适当的基础上,避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决定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利或不公正的影响。(2)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
一是必须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
二是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听证是相对人的权利,只有相对人请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3)听证程序的具体步骤
听证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举行。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听证会的全部过程要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笔录是处罚决定的依据,处罚决定应在笔录范围内作出。
应当注意,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将听证笔录交给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最终作出处罚决定。可见,适用听证程序案件的最后决定权在行政机关而不在听证主持人。举行听证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1、当场可以收缴罚款的情形(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行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主体可以采取的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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