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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1号文库 ]

    1号文库 时间:2024-10-15 12:30:20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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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小学家长学校章程沙镇中心校家长学校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充分整合学校资源、社区资源、家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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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沙镇中心校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充分整合学校资源、社区资源、家长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加强家校互动,着力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

    第二章 家长学校名称、性质、机构设置

    第四条:名称:霍市沙镇中心校家长学校

    第五条:家长学校是在沙小领导下,以学校德育工作为主导的,旨在沟通家校联系、增强教育合力的业余学校。

    第六条:学校成立家长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校 长

    副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校长助理、中层干部)组员:政教处领导、各班主任和各班家长委员组成第七条: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常务机构即家长学校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家长学校常务委员会由28名家长代表组成。

    第八条:在家长学校常务机构下设分支机构,各班建立班级 1

    家委会,班级家委会由2名家长代表组成。

    第三章 机构产生、职责、管理制度

    第九条:家委会产生办法

    一、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愿申报或班主任推荐,各班拟定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的意见后确定,学校颁发聘书。各班产生2名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推荐1名班级家委会成员组成。学校家委会委员兼任班级家委会委员。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在全校进行竞选演说,经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投票产生。共28名。学校家委会成员产生实行差额选举。

    四、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选出主任1名,秘书长2名,负责各委员之间、家委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条件

    一、热心公益事业,有爱心,服务意识强。

    二、了解和关心教育,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沟通协调能力强。听取家长意见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能为学校教师、学生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

    四、组织能力强,在家长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

    五、时间相对宽松。

    第十条:职责

    一、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起好学校与家庭联系的桥梁作用,确保家校信息畅通。

    二、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作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三、共同策划、设计学校特色教育活动,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成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

    四、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协助学校做好后进生转化及其他家长的帮扶、疏导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二条:任期、变更

    家委会每三年为一届,经学校考核合格可连任,因学生转学或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第十三条:会议制度

    一、学校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班级家委会的会议安排,各班级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会前学校应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家长时间、地点。

    二、学校如有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可召开临时会议,但应提前一周通知各家委会成员。

    三、每次到会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三分之二。表决要经半数以

    上人员同意才有效。

    四、家务会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应事先向学校请假。

    第四章家委会成员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家委会的权利

    一、对学校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收费等工作提出质疑。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咨询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

    五、对家长学校章程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家委会的义务

    一、宣传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策略。

    二、向学校反馈多数家长意见和建议。

    三、向学校各项重要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社区、警校关系,为学校创立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的权利有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领导家长学校。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学校的义务

    一、告知家长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等信息。

    二、依法接受家委会监督建议。

    三、对家委会成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八条:除学校每年核拨一定数额的经费外,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用于家长学校的正常活动。第十九条:经费主要用于家长学校的资料、图书费用,专家讲座费用以及家长学校的正常开支。

    第六章家长学校章程的修改、废止

    第二十条:如本章程与法律相违背或不适应现行的教育实际,需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如因学校拆、合并本等原因章程自行废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委会共同研讨决定。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小学家长学校章程[范文]

    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性质:

    家长学校是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学生家长参加的促进良好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是为学生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管理理论与方法所开办的成人业余学校。

    二、指导思想:

    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开展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讲座,提高家长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优化家庭环境,构建学习型家庭。以集体授课、个别咨询和函授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验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三、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子女,努力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构建学习型家庭。

    3.沟通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设立校长1名、正副教务主任2名,班主任若干名。1.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

    2.正副教务主任分别由学校政教处主任和家长代表(1人)担任。

    3.有关年级的年级组长担任家长学校各班的班主任。

    二、教员由家长学校校长聘任,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家长担任兼职教师。

    三、面对所有的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辅导,根据特殊需要可开办专题学习班。

    四、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由学校以及学员共同负担,每位学员每期应交少量费用,用于管理、讲课报酬、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学员。

    五、由若干名家长代表和学校领导及教学骨干老师组成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家长学校理事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聘请教师,撰写工作小结及处理日常工作。

    六、建立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第三章 教 学

    一、教学内容:

    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学校教育目标而制定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原则:

    1.针对性原则:教学中针对家长角色心理、文化程度、孩子身心特点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

    2.实践性原则:教学活动中,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进行指导。

    3.超前性原则:教育指导要略超前于孩子的发展水平。

    4.综合性原则:家长学校的讲授要与其他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相互配合进行。

    三、教学形式:

    1.讲座形式。

    2.教师、家长座谈讨论。

    3.随机咨询指导。

    4.报刊资料函授指导。

    5.通讯指导。

    6.创办家校互动网页。

    四、教学内容:

    1.如何为人父母;

    2.如何教育孩子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3.如何帮助孩子尽快适应高中生活;

    4.如何指导孩子有效地学习,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5.如何指导孩子进行良好交往与社会活动; 6.了解高中学生心理特点及青春期教育的基本知识; 7.如何应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8.如何为孩子择业、升学当好参谋。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我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家长学校暂时设在西校区,领导班子名称定为“家长学校委员会”,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专家等组成。

    第五条: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五有: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教案)、有会议记录和上课记录。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挑选素质优良人员(含本校教师与外聘专家)担任家长学校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鼓励家长但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并予以登记;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第三章教学

    第九条: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组织家长学习儿童心理学,青少年身心特点与发展规律,家庭教育学,性教育知识以及有关法规文章;学习学校颁发的《家长行为规范要求》等,并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家教实践。

    第十条:家长学校教育要注意层次性,内容要形成系列。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分级上课(讲座)2-3次。

    第十一条: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第四章考核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参加学习的家长,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包括观察家长教育子女是否有成效,即子女的在校表现与进步情况。

    第十三条:每学年表彰优秀家长一次。优秀家长从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中产生,评选条件是教子有方,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操行优等,学业成绩(含各级各类竞赛成绩)优良或进步显著。评选名额占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5%。优秀家长由年级评选,学校审核表彰并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家长学校的日常事务由家长学校委员会委托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具体负责操作。、家长学校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校 长:王世伟

    副 校 长:王步斗、程显帮 教导主任:张洪恩 德育主任:张续业

    教 师:张珍、、刘春娥、张有德、张继文、卢红梅、孙玉、二、具体职责:

    1、学校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的重要途径是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要促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家长科学教育的理智感、素质发展观和学校的凝聚力,使其协助学校管理好各项工作。

    2、家长学校要通过建立授课制与家长交流,设立家长开放周与活动日、进行家庭访问及评比、表彰等形式,落实制度,加强家校沟通与家校互动互促,构建家校协同教育孩子的共同体。

    3、学校负责聘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教师担任讲师,编排适合新课改、新需求的课程。教师上课的教案及各种有关材料由教导处装订存档。

    4、学校负责每次家长上课的组织安排与考勤工作,每学期安排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对家长的学习情况考察,探讨出与教育相关的问题和方法。每学年进行一次好家长评选及其相关交流。

    5、学校与社区配合,对家长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倡家庭和社会参与学校工作,使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6、学校要建立一种组织,管理,协调的管理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管理人员有责任,主要领导有指导。

    4、白寨中心小学家长学校领导组织机构 机构 成员 主要职责 校 长 陈会云 负责全面工作

    副校长 白瑞萍 负责具体学校、家长的安排工作 法制副校长:陈国平负责家长、学生法制教育 组 员(兼职教师)

    陈国强 负责宣传和后勤管理工作 王建红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各班班主任 负责家长培训工作 家长学校成员主要职责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把握好家长学校的办学方向。切实有效发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组织教职工和学员的业务学习。

    三、关心教职工和学员的学习和生活,虚心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

    四、管好用学校的校舍设备,保证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设备设施。

    五、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家长学校副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白寨中心小学家长学校领导组织机构 机构 成员 主要职责 校 长 陈会云 负责全面工作

    副校长 白瑞萍 负责具体学校、家长的安排工作 法制副校长:陈国平负责家长、学生法制教育 组 员(兼职教师)

    陈国强 负责宣传和后勤管理工作 王建红 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各班班主任 负责家长培训工作 家长学校成员主要职责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把握好家长学校的办学方向。切实有效发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组织教职工和学员的业务学习。

    三、关心教职工和学员的学习和生活,虚心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

    四、管好用学校的校舍设备,保证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设备设施。

    五、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家长学校副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按照上级要求,管好用好家长学校的经费。

    三、保证家长学校的设备设施等必备办学条件运行良好。家长学校学员职责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关注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认真完成思考题,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三、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子女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和适应环境的生存能力。

    五、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六、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

    七、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时间:2024年5月22日(第11周例会)地点:会议室 主持:李文良

    人员:全体教师(王娜请长假,杨淑玲、陈雅青产假,备注:)内容:

    一、小结:

    1、周一、周二、周三筹备并承办2024年文化艺术节、活动较为圆满,不足之处是:

    1、节目整体水平提高,但我校精品节目缺少、从选材、构思、学生素质体现。

    2、演出结束时低年级学生纪律不好,有县领导参加、但有些同志思想敏锐度不强、关注度不高。

    3、其它。

    3、周三下午召开4、5、6年级教师会。

    4、周四早集中幼儿园老师、刘英商讨6、1节活动事宜。

    5、周周四下午赴县参加县平安创建启动仪式(地点:西小),技术人员来校安装就餐卡系统。

    6、周五下午召开安全教育大会、主要强调夏季安全。

    二、本周是第11个教学周,下周是第12个教学周,教学时间从5月24日至5月28日、共计5天。

    三、下周强调工作: 一)、教学工作张学军负责:

    1、严格日常教学个环节,一是:提前备好教学设计、对当天的课上什么、如何讲、如何板书、课堂练习怎样设计、作业是什么、家庭作业布置那些等要提前准备好,要心中有数、胸有成竹。二是:重视早读、早读抓形式、抓成效,按时上课、按时下课、办公时间用心批阅作业或准备明天工作。4、5、6年级教师切实参照、遵照周三下午会议安排要求、扎实日常学生管理和学科教学复习、着眼质量。

    2、张校长负责组织好县教研室组织的南片区“新常态。大视导”竹小承办活动。如:讲课教师及讲课准备、教室、多媒体、学生、教师听课后讨论分组划分、发言稿、讨论地点,集中开会、班级学生纪律维持等,有的要打贴标签。

    在早上从第二节开始:每节上三名教师各讲一节课,2、3、4节共有9节示范课,讲课教师又西小、竹林关、土门、寺坪的,没有课的教师必须对应听课,有课老师必须自行调课、班级不能出现空堂。另外注意做好学生管理和卫生工作、要有眼色、不要出丑。这是一次虚心学习的机遇。

    3、随时准备好“一校一品”检查。二)、安全、德育工作杨主任负责:

    2、门卫切实加强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出校门、教师做好课堂学生人数检查和记录、发现旷课学生及时反应处理,下午巡河教师做好巡河及记录(巡河教师下午不坐班、提前吃饭在6:10以前赶到码头接班、注意安全,6、1节目排练老师暂时不去、做好排练)。

    5、杨主任、刘英同志负责,各同志配合,切实做好“丹凤县庆“六一”献爱心暨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启动活”。

    1、时间:周四或周五早8:40----11:20左右。

    2、流程和议程:早上8:40左右到幼儿园、看望幼儿,再依次到图书室、竹文化展室、阅览室并休息(期间组织学生在操场久坐、准备观看节目),操场准备好后开始操场活动,操场活动结束到阅览室看家长课堂,再结束后有可能到食堂和学生就餐。届时提前通知学生准备好碗筷并注意就餐纪律。六年级学生可以不参与观看节目、正常上课、但要注意纪律。

    2、会后以下同志到我办公室集中:杨主任、刘英、刘凤琴、余林、懂思彤、李佩、张英、牛雅洁、王佩玉、张新月、黄诗雨、刘珍、刘坤、刘春堂。

    三、后勤组刘春堂负责:

    1、协助做好两活动的后勤保障。对老师房子窗纱统计换新。

    2、切实做好就餐卡更换、老卡管理账务清算、新卡科学管理运作。

    3、排查幼儿园玩具安全维修排查、安装消毒物品及墙面处理,灯、水维修完成情况。

    四、补充、散会。

    注:

    1、幼儿园室外活动余林负责,室内大班、中班活动教学由刘凤琴、刘丹负责。并提请准备教师物品环境等、刘珍协助。

    2、家长课堂准备、上课由雅洁负责并提前试上、杨主任定家长并提前和雅洁沟通(26人左右、一二年级各班定4名合适家长)。

    3、悬挂好牌子、考虑好就餐。

    4、学生集中、音响由刘坤、田波负责,会场布置后勤协助。操场活动议程及活动展开、节目演出由杨主任、刘英、思彤具体负责,节目排练老师各自负责好节目(利用办公抓紧做好排练、思彤做好主持训练)。

    5、新月、刘珍、余林布置好背景墙。以上工作杨主任、刘英做好督导,全程负责。

    第三篇:新丰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新丰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县教育局办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规范我校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确保我校家长学校工作规范,有序向前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通过家长接待日、家访、集中授课等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交流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向,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向家长传授家教方法,普及家教知识,进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

    第三条: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家长配合学校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成立新丰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

    第五条:家长学校的决策机构为家长学校委员会,重大事项的决策由家长学校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家长学校隶属于临泽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和新丰小学,接受沙河学区办公室检查。

    第三章教师

    第七条:家长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

    1、队伍组成。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政治思想素质好、对家庭教育有研究的专家、学者、离退休教师、在职的校领导和教师组成的家长学校的专、兼职教师。

    2、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

    (2)向学员传授教育学、心理学和科学育儿的方法。

    (3)虚心向学员学习,耐心接受学员的咨询,全心全意为提高家长素质服务。

    3、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4、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5、认真备课。

    (1)教师要自觉认真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专、兼职教师均要认真选好教材、备好课、写好教案,不上无准备课,准时到岗上课。

    (3)课前要注意搜集有关学生和家长的情况,增强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讲课内容的可操作性。

    (4)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法,讲课力求形象生动,做到有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趣味性。

    (5)注意搜集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章学员

    第八条:凡属本校学生家长,都属家长学校学员。

    第九条:凡属本校学员,自学生入校后,都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学籍。同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学员的表现随时记入学籍的档案,学员结业后,学校将其档案及时转至其工作单位。

    第十条:每位家长学校学员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教委颁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和《家长日常行为规范》及《家长学校上课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五章附责

    第十一条:本《章程》中的内容及说明的事项如与有关法律不符,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制定、修改、解释,并经校务委员会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本《章程》是开展家长学校各项工作及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的依据。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新丰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组织机构

    组长:代友杰 汪永彬 副组长:王海英 汪雪霞

    组员:赵立国 罗永波蔡贞卿

    张华

    新丰小学家长学校教师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

    (2)向学员传授教育学、心理学和科学育儿的方法。

    (3)虚心向学员学习,耐心接受学员的咨询,全心全意为提高家长素质服务。

    新丰小学家长学校教师备课制度

    (1)教师要自觉认真地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专、兼职教师均要认真选好教材、备好课、写好教案,不上无准备课,准时到岗上课。

    (3)课前要注意搜集有关学生和家长的情况,增强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讲课内容的可操作性。

    (4)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法,讲课力求形象生动,做到有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趣味性。

    (5)注意搜集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家长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1)每学期组织一次专职教师的学习活动或请教育专家、学者、知名人士举办讲座。

    (2)为教师提供有关学习资料。(3)组织教师参加集体备课活动。(4)带领教师学习兄弟学校先进经验。

    (5)每学年召开1~2次家庭教育研讨会。

    家长学校教师考核表彰制度

    (1)由家长学校委员会,通过搜集反馈信息,了解考核教师上课情况。

    (2)教师的教案、讲稿经校委会检查并存档。

    (3)对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学效果好、学员反映好的教师,经校委员推荐,由县、乡(镇)校委会分别表彰。

    家长学校上课考勤制度

    (1)每位学生家长随孩子入学,就成为该家长学校学员,按要求进入家长学校学习。

    (2)每位学员在家长学校学习,要求:小学阶段最学期听2节课,幼儿园每学期听8节课。

    (3)学员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家长学校的活动。

    (4)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校上课者,必须请假,并抽时间到校补。

    (5)各班对家长出席情况进行考勤,有点名册,并认真记载。

    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家教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运用家教理论教育子女,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把孩子培养成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端正学习态度,注意听讲,记好笔记,认真思考问题,勇于实事求是地讲出自己的观点、想法。

    3、积极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参加考试,努力提高自己教育、辅导孩子的能力。

    4、除规定时间集中学习外,家长还要坚持业余自学教育理论,课后认真复习做好思考题。

    5、学校要有计划地做好检查、考核工作,每学年都要评出优秀家长学员,给予表彰。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1、凡属本校学生家长,都属家长学校学员,必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学籍。

    2、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的学籍管理。

    3、学员的表现要随时记入学籍档案。

    4、学员结业后,将其学籍及时转至其工作单位。

    新丰小学家长学校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家长学校合格家长、优秀家长评比办法与条件

    一、目的:

    为了促进家长自觉提高素质的积极性,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以提高科学的家教水平,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教的标准,决定开展评比活动。

    二、办法:

    由学员推荐或班主任提名,填写事迹登记表,经校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上级备案,即成为本校合格或优秀家长,由所在学校召开大会予以表彰。

    三、条件:

    1、合格家长——

    (1)按时参加家长学校上课,与老师配合教育孩子。(2)自觉学习科学教育理论,并能用于实践。

    (3)重视思想品德教育,与孩子能沟通思想,平等相待,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健康。

    (4)孩子德、智、体全面发展。(5)无事故发生。

    2、优秀家长——

    (1)参加家长学校上课认真,积极参加家长学校活动。

    (2)自觉认真学习家教理论,并能做到科学育儿、教育子女,注意总结家教方法,积极撰写家教论文。

    (3)能创造较好的家教环境。

    (4)全面关心孩子的德、智、体的成长,孩子有突出成绩或明显进步。

    (5)无事故发生。

    (6)积极支持、关心家长学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家长学校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

    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良好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家长学校家长日常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内外大事,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要有责任心。对于社会生活中的弊端要有正确分析的态度,不说无原则的话。

    2、家庭成员之间,要互敬、互爱、互让、互谅。孝敬老人,关心老人健康、冷暖、饮食,能宽恕别人的过错,要让自己的言行使家人愉快。

    3、勤俭持家,生活上量入为出,不摆阔气,不攀比,不追求超出家庭经济条件的物质享受。节约水电、煤气,不良费粮食。

    4、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分担家务劳动,要让子女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其劳动习惯和能力。鼓励孩子参与家庭决策。

    5、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不干扰孩子的学习活动。要培养子女健康文明的举止、爱好,支持他们参加有意义的活动。

    6、不当别人的面批评训斥孩子,不打骂、不讽刺挖苦孩子。与孩子的意见不致时,要允许孩子申辩。承诺的事情要如约兑现,做不到

    时要如实说明原委,表示歉意。不拆不看孩子的信件和日记。

    7、不说脏话,不赌博,不酗酒,不看黄色书刑和淫秽影视录像,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8、不贪占小便宜,更不要把公物带回家给孩子们用。

    9、待客热情,老师家访与家长意见不一致时,要共同探讨,不在子女面前议论老师。

    10、领导和睦相处,乐于关心帮助别人。放电视、收音机时音量适中,不要影响邻居。一旦发生矛盾时要谦让。

    第四篇:家长学校章程

    上海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是上海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服务于听障儿童家庭,普及听障儿童家庭教育知识,增强家长康复意识,提高家长康复能力,促进听障儿童顺利康复和健康成长。第三条:家长学校宗旨: 用我们的态度,筑就孩子的未来。第四条: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家园合作,共促发展。

    第五条:家长学校工作原则:尊重家长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实用原则;整合资源、创新形式。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组织机构: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由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教导处及家委会组成。

    第七条:教学对象:在训听障儿童的家长。第八条:各项职责

    (一)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家长学校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并指导全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

    2.全面组织和督导听障儿童家长学校中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等各项工作。3.负责调配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教务人员,指导、检查和考核教务人员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4.负责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监控,聆听家长的反馈和意见,及时了解听障儿童家长培训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二)家长学校教务人员职责 1.制订各项家长学校学工作计划。

    2.做好家长培训学员的注册及登记及考核工作。

    3.安排和组织每年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等活动。

    4.组织和邀请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

    5.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主讲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课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6.每学期进行家长学校工作总结,对一学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和反思,以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家委会职责

    1.作为联系广大家长和家长学校的重要通道,通达康复机构、家长学校与家长间信息。

    2.组织家长积极踊跃参加家长学校各类活动,积极与教师沟通交流。

    3.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活动组织形式、活动成效等提出反馈意见。4.积极配合和协助家长学校教务组开展各类家长活动。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学活动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主要组织家长学习听障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家庭教育知识、听觉语言康复基本知识和技巧、听力学基本知识及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等。

    (二)教学及培训常规活动形式包括: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活动。

    (三)所开展的教学及培训活动需系统全面、深入扎实,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所存在的疑惑和问题,帮助挖掘家长自身潜能,提升家庭康复教育效果。第十条:学习和考勤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二)参加家长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早退,不迟到,有事需请假。

    (三)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踊跃讨论,积极发言。

    (四)家长会中,家长出席率应达90%以上。

    (五)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家庭教育中,积极与教师沟通幼儿在家表现,与教师及其他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第十一条:文档制度

    对相关文件、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第十二条:考核和奖励制度

    (一)家长学校各组织机构每学年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总结。

    (二)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接受家长监督。

    (三)每期家长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结业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核,了解家长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合格者派以学分。

    第四章 教学及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每学年举办两至三期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由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培训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第十四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研讨会以专题形式进行,参加研讨的教师及家长均需提前做好准备,并制定讨论提纲。

    第十五条:每年举办一次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认真挑选家教有方、成效显著的家长作为经验交流会的报告人。

    第十六条:每学期安排二次家长进课堂活动。要求形式内容生动多样,让家长充分融入课堂,参与课堂和感受课堂。

    第十七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时间可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学期结束。家长会由各班级组织落实,各班主任需准备发言提纲,对班级的教育成效,班级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介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予以修订,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24年12月起实施。

    第五篇: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目 录

    1.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2.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2)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4)家长学校教务组织

    3.岗位职责

    (1)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2)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4)家长委员会职责

    (5)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6)家长学校班主任职责

    (7)家长学校教师职责

    4.管理制度

    (1)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2)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家长学校检查、反馈、评价制度

    (4)家长学习考勤制度(5)优秀家长考核评比制度

    (6)家校联系制度

    (7)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民族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庭学校性质: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成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促进和谐社会、学习型家庭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家长学校的任务: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家长和学校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使之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家长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设校长2名,由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代表分别担任;副校长1名,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委员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家长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根据校务委员会职责分工负责。校务委员会下设家庭教育教科研组和教务组,组长由分管家长学校的副校长担任。

    第五条 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20人左右;年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人,委员20人左右;班级家长委员会设组长1人,委员4—6人。委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家长代表组成,以家长自愿参加为主,由学校和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和家长协商产生,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布。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六条 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十有”:有管理机构,有专(兼)职教师,有教学设备、有校牌、有经费、有计划、有教材、有制度、有考核、有档案。

    第七条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要明确家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教科研组、教务处等工作职责。健全家长学校管理、教学管理、考核评比、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八条 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学校近、远期发展规划,每学年要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

    第九条 教研要求:家长学校采取集体备课制,共同研讨、优势互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研究,不断提升家教水平。

    第十条 教学形式:根据不同年龄学生家长的需求,采用班级授课制,以专题讲座、观看专家讲课录像、经验交流、个案咨询、专题论坛、互动体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学习体验与咨询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听课与互动研讨相结合。创办《家教之窗》专刊交流。

    第十一条 办班形式:教学班以家长的孩子所在年级班级进行教学活动。特殊情况也可将同年级几个班合为教学班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 教学内容:使用《家长读本》为教材,学校统一印制;结合需要,举办各类家教专题讲座;根据实际,穿插校本教材或其他家教材料。

    第十三条 教学时数:每学年授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共计8课时。

    第十四条 学制:家长学校学制为三年,家长随孩子入学而入学,随孩子毕业而结业。家长应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学业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第十五条 学员管理:家长学校以全体在校学生家长为学员,学员实行班级管理,与学生班级相配套。建立学籍花名册,家长填写“家长档案”,按每学年一届建册,审核、结业登记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考勤:家长参加面授时,实行签到计学分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第十七条 师资: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以本校教师为主。各班主任即为家长学校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适当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和教子有方的家长。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 教学经费:学校适量拨给教学经费,并通过各种渠道筹措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家长学校办公费、讲课报酬、购置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家长等。

    第十九条 教学设备: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器材和教学资料的配备,满足教学需要。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建立并规范家长学校档案。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按统一规定目录,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五章 考核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考核考查:家长按学学完规定的课程,即进行考核考查。考核内容包括家长出勤、作业、答卷、家长与孩子共同进步情况等,考查内容为卷面考试、座谈、提问等。

    第二十二条 学年结束后,对家长学校工作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十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优秀家长”、“优秀班主任”,由学校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将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考核评估之中,为家长学校教师工作人员核定工作量,纳入考核量化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统一规章有相悖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组织机构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校 长:

    李国祥

    副 校 长:齐可占

    委 员:赵静

    陈林

    宋玉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任:刘玉哲

    副 主 任:张明才

    成员:孙德宝

    孙文亮

    赵吉文 史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组 长:赵静 副 组 长:宋玉强

    成 员:

    陈 云

    陈成秀

    王海勇

    许金斗

    齐 迪

    张加涛

    张绍芳

    吴雪梅

    尹秀芹

    王晓丽

    家长学校教务组织

    教务主任:齐可占

    授课教师:陈 云

    陈成秀

    王海勇

    许金斗

    齐 迪

    张加涛

    张绍芳

    吴雪梅

    尹秀芹

    王晓丽

    三、岗位职责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领导和组织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家长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设团结、服务、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

    3、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4、确定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分层规划。审核、确定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5、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6、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管理学校。

    7、组织与协调校外有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的关系,搞好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教育,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8、负责审核家长学校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1、认真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探究家长学校教育的规律。

    2、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年级、班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教育质量。

    3、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负责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比,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

    4、负责日常教务工作,领导和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家长学校课表安排、学员注册登记、学籍管理、考勤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优秀家长考核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议,开展家长咨询活动,配合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学生。

    6、及时向校长反馈教学情况,听取校长的改进意见,并及时改进落实。

    7、每学期对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书面总结,组织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1.课题立项:结合本校家庭教育的实际,确立微观而亟待解决的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积极申请立项并实施研究。

    2.课程研究:

    (1)定期研究家教教材,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教学引领。

    (2)每学期开展全员参与的课题研究活动2次。

    3.培训师资: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进度定期培训授课教师,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研究、把握、处理、应用教材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4.及时调研:

    (1)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深入课堂随家长听课,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2)定期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根据个别特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

    5.成果推广:

    (1)及时总结家教研究的优秀成果,认真总结、归纳、升华探索到的较成功的家教课堂教学方法和优秀家教经验,并及时推广。

    (2)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在教师备课审批过程中,初评优秀教案,通过具体的课堂教学,考察教育效果,学期结束进行终结评选,并刊登印发予以推介宣传。(3)创刊《家教之窗》,推介家教课堂的优秀教法、家庭教育的成功案例、家教心得、家教存疑探讨等。

    6.档案建设:研究档案资料建设,立足于反映研究的过程、体现研究的全貌、证明研究的成果。主要包括计划性资料、基础性资料(如调研问卷、访谈笔记、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资料。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任务

    家长委员会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促进学校、家庭、社区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校的指导下,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沟通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关注学生安全;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协助办好家长学校,调动家长积极性,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实际困难。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

    1、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协助学校落实教学工作计划,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理解学校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并协助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所在的机关、厂矿、社区等单位,发动这些单位的力量帮助学校,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4、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动态,收集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解决矛盾,促进工作。

    5、热心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6、协助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7、学校每学期两次向家长综合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等方面。

    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1、积极协助班主任搞好家庭教育工作,带头学习家教知识,积极争当“优秀家长”,带头创建学习型家庭,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

    2、协助班主任引导后进家长的家教知识学习,做好后进家长的转化工作。

    3、协助班级调解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争议。

    4、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班级思想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和现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班级改进工作。

    5、积极主动向孩子和社会宣传本班级教师的优秀品质、高雅学识和成功做法,以激励教师向更好目标迈进,也给孩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

    6、班级工作进行监督,广泛收集本班学生家长意见,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班级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7、协助班主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

    家长学校班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2.明确本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目标,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3.开展家访,深入了解和研究家长的思想和学习情况。4.认真组织学生家长按时到校参加家庭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做好每次学习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以后及时参加相关学习,确保较高的出勤率。

    5.做好家长学校的考试组织和阅卷、计分工作。

    7.负责本班的“优秀家长”、“优秀家长作业”、“家教成功案例”等的评选工作,并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8.向教务处及时反馈家长在校学习情况;把家长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教务主任反映。

    9.整理和保管班级学员的有关资料。

    家长学校教师职责

    1、家长学校任课教师一般由本班班主任担任,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其他教师担任。

    2、每次开课前,任课教师要通研教材,观看专家讲座光盘,掌握本次教学的主要内容;要提前调查好本班学生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在此基础上,老师认真备课,写好学习流程和上课教案。

    3、任课教师对家长上交的作业进行认真批阅,并把批阅结果反馈给家长,每班每次评选5份优秀作业复制后上交学校存档。

    4、每次开课要求家长尽量全员参与,由第二负责教师组织家长签到,并对上课过程做好细致记录。

    5、教师在上课前准备好教学设备,提前观看光盘,如有质量问题,马上和教务处联系并更换,以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6、任课教师要注意做好对家长学习的指导和评估,采用学分制方式,对家长的出勤情况、听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亲子关系改善情况等进行学习成绩的评估,并认真填写“家长档案”,学校将以此为依据评选校级、班级优秀家长,并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7、每次开课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教案、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优秀家长作业等)上报学校,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教案和优秀家长作业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进行评比。

    四、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一)备课

    1、具体要求:

    (1)备课是上课的前提,教师应努力做到“三先三后”: ①先钻研《牵手两代亲子课程》读本相关内容,后看光盘等家教资料;

    ②先个人备课,后集体备课,再个人二次备课;

    ③先吃透“两头”——教材和家长,后有针对性地设计教法。(2)备课以实用为标准,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家长走出教育的误区。

    (3)备课形式以个人钻研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4)备课中要体现作业环节,除用好《亲子成长记录册》外,提倡设计开放性作业,为家长提供学习、研讨、交流、提高的机会。

    (5)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或脱离教案无计划地上课;备课要在上课前交予家长学校教务处审阅。

    (6)课后教师要及时批改家长作业,了解学员学习情况,不断调整、改进教学方法。

    2、考核办法:

    (1)每次上课前备课交予教务处审阅,由教务处根据教案质量定等赋分(优9—10分,良8—8.9分,中7—7.9分,差7分以下)。

    (2)集体备课每缺席1次扣1分。

    (3)每学期两次成绩累计为教师备课最终得分。

    (二)上课

    1、具体要求:

    (1)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2)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坐讲(特殊情况经批准者例外),不准接打手机、吸烟,不准私自缩短授课时间。

    (3)维持好课堂教学秩序,引导家长边学边记、互动交流。(4)课前组织好家长签到,做好开课情况记录。

    2、考核办法

    (1)每次上课总分5分,凡违反1—2条,每次扣1分;(2)课后上交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等过程材料,凡少交1次扣1分,质量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

    (3)每学期两次成绩累计为教师上课最终得分。

    (三)加分和扣分:

    工作中涉及到的加分和扣分因素,视实际情况予以加分或扣分。

    二、奖惩办法

    每学期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家长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比例为1/4,予以颁发证书并表彰奖励。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家长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3、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试卷、优秀家长名册、宣传材料等单独专项建档。

    4、家长学校班主任负责“家长档案”、家长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优秀家长作业、考试试卷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教务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5、档案资料收集年限以为准,学年末整理完毕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家长学校校长定期组织人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常听取各种反馈意见,研究并及时改进家长学校工作;负责审核家长学校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2、家长学校教务主任经常检查、督促班主任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及时向校长反馈教学情况,听取校长的改进意见,并及时改进落实;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3、班主任采用检查家长笔记、座谈、询问等形式,了解家长的学习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把家长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教务主任反映。

    学员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1、家长学校实行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席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2、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并记好分,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3、对学习优秀者,评为好家长。并在结业式上,由校长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4、出勤率低于70%,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必须重新参加下一轮学习。

    5、对出勤率高,成绩优秀的学员学校将给予奖励。

    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学习家教理论,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优秀。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校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上课专心听讲,不随便讲话,做好家庭作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运用家教理论,教子有方,家庭教育有成效。

    5、每学年中,每个班级各评出若干名优秀学员。

    家校联系制度

    家校联系是班主任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专门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努力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质量。

    2、学校实施和开展相关活动要采取“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做到有传必达,避免遗漏。

    3、教师平时要通过家访、信访、电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

    4、欢迎家长进行校访或打电话来访,教师对家长应当礼貌接待。

    5、每学期重点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组织召开家长会之前,要制订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家长会活动方案。

    6、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开放日中要对学生家长开设公开课或开展讲座或开展家校同乐等活动。做到内容充实,不流于形式。

    7、教师要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或家访记录,开展各具特色的家校联系活动。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全国妇联、教育部对原《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新的《行为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2、培养子女增强爱国情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3、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

    4、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5、培养子女的劳动意识、科学精神和法制观念,帮助子女增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

    6、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7、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针对子女年龄、个性特征实施教育,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

    8、举止文明,情趣健康,敬业进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9、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的良好家庭环境。

    10、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子女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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