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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024年度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推荐五篇][ 1号文库 ]

    1号文库 时间:2024-10-23 06:45:51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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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2024年度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乡发(2024)号中共中建苗族彝族乡委员会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乡2024年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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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2024年度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乡发(2024)号

    中共中建苗族彝族乡委员会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乡2024年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根据《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度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立足全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2024年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作如下实施方案。

    一、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

    (一)全力控制政策外生育(含政策外一孩生育)、出生上报准确率达100%;

    各村(居)要确保本年度无出生人口漏报、错报和迟报,无政策外生育信息漏报。由于今年在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计算上实行严口径,因此,要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包括政策外一孩生育),保证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县提出的目标要求。

    (二)大力落实避孕节育手术,确保无常住人口手术库存。

    全面完成第一季度手术任务分解数(第一季度手术任务分解数名单附后),消化完历年流转常住人口手术库存,对本年度新增常住人口手术对象手术及时率必须达100%。

    (三)全面清理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确保全员人口信息统计准确率达100%;

    各村(居)要对本乡户籍人口及所辖区域内居住人口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凡是本乡户籍人口必须全部录入PIS系统,再录入变动类型及时间;凡是本乡区域内居住人口必须全部登记录入PIS系统,确保无户籍全员人口、居住人口、新婚妇女、死亡人口等信息漏统。

    (四)抓好妇检查孕工作。

    各村(居)包组乡、村干部要加大对重检对象的动员,扎实抓好第一季度重点对象的妇检,从源头上堵住常住人口政策政策外生育。

    (五)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1、流入人口信息登记建档准确率达100%,流出重点管理对象源头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2、乡计生办、流管办要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活动。

    3、流出人口手术库存消化25%以上。

    4、流动人口平台信息提交率和反馈率达100%。

    (六)人口计划落实。

    各村(居)要认真梳理,对符合政策生育对象和本季度新增新婚对象必须100%纳入生育计划,并上报乡计生办,不能出现漏登漏统现象。

    (七)包村帮户责任落实。

    包村帮户责任制落实率达100%;各村(居)要按照《中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副科级以上领导包保,重点对象落实乡、村干部包保,包保责任明确,认真做好一月一访视、一

    月三访视、早婚和孕情跟踪监测。

    二、奖惩措施;

    季度结束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六个村(居)七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实行排名制,严格兑现奖惩。

    (一)奖励;

    1、对在省、地、县抽样检查中,七项重点工作完成较好,无出生人口漏报、无全员人口漏报、无常住人口手术库存且达到检查目标要求的样本村(居),乡党委、政府将纳入年终评优。

    2、未被省、地、县抽查的村(居),经乡检查考核,七项重点工作中,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目标要求、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和全员人口信息统计准确率达100%、妇检率达100%、完成手术任务数且无常住人口手术库存的,乡党委、政府将给予奖励1000元。

    (二)、处罚;

    1、对在省、地、县抽样检查中,出现出生人口漏报(含政策外漏报)、全员人口信息漏户漏人和常住人口手术库存,且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样本村(居)导致本乡被上级通报的,将视情节给予该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直至“一票否决”。

    2、未被省、地、县抽查到的村(居),经乡检查考核,七项重点工作中:符合政策生育率未达到目标要求、出现出生人口漏报(含政策外漏报)、错报、迟报、全员人口漏户漏人、妇检率达不到100%、未完成手术任务数或者已经完成任务数,但该村(居)仍然有常住人口手术库存、等五项工作中出现三项的,对该村(居)处罚2024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中共中建苗族彝族乡委员会

    中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报: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发:各村、乡属各单位;

    中建苗族彝族乡党政办公室2024年11月6日印发共印12份,自存2份

    第二篇:2024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肖金镇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情 况 汇 报

    (2024年12月2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我镇检查指导计生工作,我现就全镇一季度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今年一季度,我镇结合全区计划生育会议精神,以扎实认真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条主线不动摇,采取社会联动、宣传鼓动、政策推动、服务拉动的“多轮驱动”方式,挖掘各部门潜能和智慧,调动内在动力,激发基层活力,举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新一年的计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全镇总人口为44833,期内出生93人,其中计划内一孩74人,二孩15人,计划外二孩4人,计生率为95.70%,出生率为2.08‰。总性别比121.43,一孩性别比111.43,二孩性别比171.43

    2、期内死亡18人,死亡率为0.4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7‰。

    3、期内落实“四术”72例,其中结扎17例,放环55例,综合节育率为87.28%,及时率为100%。

    4、全镇现有一孩户4409人,现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46户,独生子女领证率为2.65%。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对全镇的自管小组长进行了重新“海选”,选出热心计生事业、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好的自管小组长48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2期。并组织各专干集中对2024年计划生育新资料进行建立和运转,更换各种不规范的资料,进一步清理核实WIS 数据,使户内实际情况与上报资料、WIS 信息相互一致,使WIS 数据录入率、准确率、使用率和阳光卡发放率照片采集率均达到信息化的建设要求。同时,对全镇的“四术”对象采取上门做工作和下发通知的方法督促其在及时率之内落实节育措施,至目前,共落实“四术”72例,集中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1.53万元。二是采用印制宣传品、刷写固定标语、开展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组织技术人员入户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为计生贫困户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广大的育龄群众了解计生知识、政策、法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狠抓入户访视和环孕情服务工作。入户访视过程中,严格落实入户三要素(访视登记、月例会和入户责任制)和入户四项职能(提

    供医疗信息、介绍农业技术、帮助解决困难和落实计生工作任务),镇、村、组计生干部及技术服务人员的访视率均达到100%。同时,通过向每位环孕情服务对象发放《环孕情服务通知书》,一季度环情应服务对象人1935(次),已服务人1840(次),服务率为95%;孕情应服务对象人1155(次),已服务人1097(次),服务率为95%。

    (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在全区计划生育会议之后,我镇详细部署,及时调整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利用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对全镇流动人口进行详细摸底,并且逐一登记造册,对未办证或办证已过期的夫妇双方,督促其尽快办理婚育证明,做到了一人一证,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合同》。并建立了各种档案资料,确保GPL信息录入率及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回复率均达到100%,各村外流人口持证率达99%以上。对流入人口,督促各责任单位与他们签订《流入人员计划生育双向合同》,使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并对流动人口婚育证及时的进行查验,对未办理的育龄妇女,向本人下发《催办单》,限期15日内办理证件。在这次活动中,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清理流入2024人,流出400人,经过近期工作看,实际流入人口仅有300多人,主要是高速公路肖金段工程现已结束有1300多人已经返

    回,乡镇流入的300多人被公安系统纳入流入人口进行管理。

    (三)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严格管理。针对城区干部职工生育、节育状况不清,档案资料不全、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育龄妇女环孕情服务有欠账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办发[2024]103号文件要求,对各机关下发通知,要求各机关对本单位的干部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摸排,并详细的填写个人信息、认定、公示、建档,利用这次专项活动,对城区职工环孕情服务、妇女病普查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使城区干部职工环孕情服务、妇女病普查步入规范化。目前全镇1123名干部职工(其中新调入286人),已登记建档816人,上报计生局23人,对未登记的干部职工,我们将如期进行登记建档,使城区干部职工纳入管理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创新载体抓宣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深化示范性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广泛深入地开展关爱女孩、关注母亲、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改革宣传手段,突出宣传内容和重点,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倡导新型生育文化。按照省上提出的优惠政策在农村组社墙上没有写的不算数,群众不知道的不算数的要求,利用报刊、媒体、专网信息继续加强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健康和区情乡情宣传的同时,突出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利益导向等内容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紧扣主题搞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镇、村服务阵地和宣传阵地作用,调动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宣传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集中宣传、标语宣传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在育龄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宣传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和知晓率。并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作,加大叶酸制剂发放和指导补服力度,确保目标人群免费服用叶酸覆盖率达到100%,有效降低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发生率。大力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扩大服务项目和容量,进一步提高覆盖率和使用率,逐步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卡通”。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为契机,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机制。以“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为主要内容,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推进计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创建试点促工作。继续完善“三化建设”,重点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化建设,组织群众参与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合同的制定和完善,在探索建立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监督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在去年示范典型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年内确定小寨村为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肖金村为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在创建镇服务所为示范性服务机构的同时,以“质量管理、优生促进、科技练兵、服务关怀”为重点内容,在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上求突破,努力把示范性服务机构建设成为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优质资源。

    总之,我镇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指导为动力,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行政,紧扣重点,自我加压,整体推进,确保全镇2024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第三篇: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丰发[2024] 号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澄迈县大丰镇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澄迈县大丰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印

    (共印35份)

    澄迈县大丰镇

    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控制多胎生育,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24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争先进单位的目标,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控制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全镇年末确保出生人口率控制在14.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118以内。符合法定生育率提高到93%以上,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纯女户结扎对象放置吉妮环落实避孕节育率达70%以上,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人口统计准确率要达98%以上,孕情掌握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68%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80%,流动人口建档率要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查证验

    证率要达98%以上,流动人口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流动人口流出办证率要达70%以上。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全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置,组织实施、整理总结、考核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3月)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对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各作业区相关单位与镇委、镇政府签订2024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1日—9月20日)

    1、统一思想,组织全镇性的,以抓结扎措施落实为主的集中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把未落实结扎措施的对象,特别是有男有女户结扎对象列为重点对象,建立管理责任花名册,把任务分解到镇领导班子、包点科室和作业区、村(队)干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应扎尽扎,对于女方不能结扎的动员男方结扎,或女方放置吉妮环,对于流出去的结扎对象要掌握流入地的详细地址,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应扎尽扎,确保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杜绝多孩生育。

    2、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效避孕节育率,推广和应用吉妮环,鼓励未落实节育措施的纯女户落实放置吉妮环的落实率达50%以上,各单位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狠抓落实。

    3、加强孕前管理,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60%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达80%,出生实名登记掌握率达100%。

    (1)确定查环查孕对象,3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单位所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新婚,一孩和二孩以上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花名册。

    (2)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全年查环查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一次。通过查环查孕,发现符合法定怀孕的要实行跟踪服务,确保生下来。不符合法定怀孕的对象的要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引产或人流,杜绝多孩出生。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认真掌握孕情,做好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动员到医院分娩及实名登记申报。

    (2)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禁人为的胎儿性别B超鉴定,坚决执行凭证引产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67518333,对举报者查实后 进行奖励5000元,对“两非”行为及弱、弃、残害女婴等情况,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1)各单位在4月底前,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掌握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的情况,特别是流入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要达98%以上。

    (2)开展查验办证服务活动,确保查证验证率达98%以上,对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要达70%以上,对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服务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动员办理婚育证明,办

    证率达70%以上。

    (3)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力度,流动人口必须做到“六个一”,留下一个通讯录,掌握流入现居住一个详细地址,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情检查反馈,建立一个完整管理档案,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孕证明,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交流。

    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为切入点和“关爱女孩”行动等宣传访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中央的《决定》精神和人口基础知识二次讲座,在群众中宣传《决定》精神使中央《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入人心。

    (2)开展宣传访谈活动(每季度一次),访谈对象主要是新婚户、一孩户、孕产户、结扎户、计生困难户,访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访谈记录档案。

    (3)要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纪念日”、“男性健康日”举行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开展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

    (4),巩固校园人口计生文化建设,开展青春期宣传教育,举办一场中学生知识讲座。

    (5)全面清理优化户外宣传环境。镇政府所在地建有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段竖立起大型的人口计生宣传牌,全面规范人口计生宣传“三栏”内容和宣传标语。

    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征收任务。各

    单位要摸清本单位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名单,把任务分配落实到每个干部并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8、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文件》澄办发([2024]8号)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澄迈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为依据标准征收。

    (三)整理总结价段(9月21日—10月10日)

    1、对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进行统计(9月21日—10月7日)10月7日前上报本统计数据。

    (四)考核评估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1、镇政府制定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由镇计生办牵头抽调各科室人员和各区计生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情况考核和评估。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1、继续推行镇领导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制,镇包点领导,各单位书记、主任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包点科室、区村(队)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明确责任,抓好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其任务是:(1)坚决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部署。(2)负责抓好本辖区“四术”措施的落实,做好“四术”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并送往医院落实措施。(3)实行“四术”落实措施经费包干。具体

    补助的方法:①、落实结扎1例补助13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1000元,工作费用200元,油料费100元);②、人流1例6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3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③、引产1例补助10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7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④、禁忌症放置吉妮环1例补助6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3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工作费用原则上由包点领导掌握,使用公车的从以上相应各项经费中扣减油料100元。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镇政府规定的营养费补助标准补助给受术者。(4)各单位每月要按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各包点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查孕工作,提高孕情掌握率,对瞒报、漏报孕情一次的,镇政府要对该单位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出现两次以上的镇政府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辞退计生员,扣落包点该区的镇领导下乡费用200元。(5)负责做好重点管理对象建档造册,每季度开展一次访谈活动工作,并做好访谈记录。(6)抓好包点片区的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决定》的精神,学习人口基本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的计生知识知晓率。(7)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任务。

    2、实行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作业区书记、主任,区、村(队)干部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最基层、最直接的领导骨干,是本单位的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不得瞒报、错报、漏报,要提供人口信息数据和指导计生员做好本单位的生育服务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各作业区计生员、专干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做到“脚勤”、“嘴勤”、“手勤”,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认真核实,按时上报计生数据,要及时申报和发放生育服务证。

    (二)制定利益导向机制

    1、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日起,除县的奖励外,镇政府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农村二孩纯女户夫妻在最小孩子三周岁内在本县计划生育手术落实点落实结扎手术的,除县委、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0元外,镇委、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24元,(不含剖腹产结扎对象)。

    3、农村二孩有男户夫妻在本县计划生育手术落实点落实男性绝育手术的,除县委、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镇委、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24元。

    4、每完成1例二纯女户结扎,镇委、镇政府奖励给包点科室、作业区工作活动经费3000元。

    5、扶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困难户,从生活生产上给予扶助。

    6、户籍在本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打工的一定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每例奖励区、村(队)干部20元,其本人30元。

    7、在省、县抽查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基础知识时,答对的已婚育龄夫妇的每次奖50元。

    (三)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1、要充分配齐村级干部队伍,确保村村有人抓。充分发挥区、村(队)干部的作用。

    (四)加大经费投入

    按人均40元的标准,筹措资金投入计划生育工作。

    (五)坚持督查制度

    镇计生办负责对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做好计生工作,对没有完成工作的单位,计生办要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计生办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六)强化考核和检查

    全年分为二次抽查考核,即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主要对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进行考核,在每次考核中,成绩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单位,由镇委、镇政府给予表彰,成绩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由镇党委对主要领导诫免谈话。

    (七)奖 惩办法

    1、被省、县抽查考核的作业区,阶段性考核镇成绩排名在全县前三名的,镇委、镇政府奖1000元。

    2、全年评先进单位3名,第一名奖励5500元、第二名奖励4500元;第三名奖励3500元。

    3、先进个人8名,其中计生员3名,每人奖600元。

    4、完成当年结扎及时率达100%的单位给予奖励1000元(注:本单位须有结扎对象三例以上)。

    5、处罚办法

    (1)各作业区计生员连续二个月不按规定时间送报表的由镇分管领导找其谈话,全年累计三个月的,由镇政府对该计生员进行辞退处理。

    (2)各作业区在人口统计中出现漏报瞒报出生1人,镇政府对该作业区进行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漏报二人以上的免去所在村、村(队)干部,辞退该区计生员。

    (3)凡出现有男有女户多孩生育的,该作业区、村(队)干部、计生员,本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4)因被抽查考核作业区的原因造成全镇在全县阶段性或年终考核评比成绩排在全县倒数三名的,镇政府对被抽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本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作业区书记、主任由镇委追究其领导责任,是镇包点领导的,由镇委报县委处理。

    第四篇:江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江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第一季度工作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计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做到了部署早、行动快。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的成效显著。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全区出生1218人,一孩966人,二孩247人(政策外二孩33人),三孩5人,政策生育率97.29%,落实四术992例。其中上环736例,结扎227例(纯二女扎30例),补救措施29例。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道)10个,占100%,无政策外出生村(社区)89个,占79.46%。

    一、早谋划、早行动,规划人口计生工作“十二五”蓝图。一是区在2024的计生工作刚结束,就开始按照省、市的工作规划积极谋划2024全区“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蓝图。做到早部署、早行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全面发展的目标。二是各镇(街道)及局股室也及时根据区的工作安排制订了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抓层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全区进一步健全领导重视的格局,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的领导责任不动摇。二是区以规范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责任制的重要抓手,特别是落实好一把手带头参加例会,把例会作为听取人口计生工 1

    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计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一项措施抓。三是突出规范区、镇、村三级人口计生月例会制度,区局挂点班子和挂点干部参加镇(街道)级的例会。目前,区级1月份例会已于1月12日召开。

    三、加强考核评估,促后进转化。全区加强计生工作的考核评估,促后进转化为工作主线,不断规范评估和改革考核方法,采取“反馈、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全区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查考评。目前,已全面完成2024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和区直机关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抽查考评工作。同时,全面加快后进地区转化步伐,将考核结果反馈。区四套班子及区直单位按照挂钩帮扶点,强化责任,攻坚破难,加大对后进地区进行帮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问责,推进后进地区转化步伐不断加快,提高了人口的控制能力。

    四、积极推进“红黄旗”制度的实施。按照市的部署要求推进“红黄旗”制度的落实。一是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制订了《江城区实行人口计划生育流动红黄旗制度》,引导基层集中人力物力抓好计生经常性工作。主要由副区长陈国棣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布臵开展流动“红黄旗”工作,区成立流动“红黄旗”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严格考核。做到层层抓落实,促流动红黄旗工作全面推进。二是各镇(街道)实行计生工

    作情况每周一报,及时反馈工作的情况,让局随时掌握全区工作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扎实红黄旗制度动态检查评估,区每季度组织抽调人员成立流动红黄旗抽查小组对各镇(街道)的人口计生层级动态责任制、“四术”库存(特别是纯二女扎)、查环查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人口计生经常性指标进行抽查考核,并分别进行排名,实行预警和动态管理综合考评,进行综合评分挂旗,并按红黄旗制度的有关奖惩落实。

    五、提倡宣传先导,构建宣传工作新格局。区建立“党政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机关部门联合,资源合理配臵,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阵地,在进一步搞好“三校两室一栏”等宣传阵地建设的基础上,运用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方式。二是利用社会上的各种资源和力量,利用多媒体和精品入户,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三是突出创新示范分级和镇(街道)创新项目评选制与汇报制的作用,并不断提出创新宣传。四是专家亲临指导,为创新示范区创建的技术指导做了有力的保障。2024年12月26日,我区举办江城区创建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示范区专家聘任仪式,成立了以国家人口研究院杨子慧教授为组长的专家指导,推动了区创建宣教示范区的开展。2024年1月7日为期5天的国家人口计生系统的专题摄影组在我区拍摄《人口与国策〃青春健康进校园》专题片,推广我区的人口

    宣传教育成果。

    六、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提质提速工作。一是全区进一步推进“点、线、面”工程,加快技术服务网络提质提速。不断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技术服务硬件,规划做好岗列、埠场服务所达标建设。二是充实计生技术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对新招聘的28个技术人员都安排到基层技术服务所,充实技术力量并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三是加大双查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至2024年12月止,应查21276人,已查16866人,占79.27%。

    七、落实政策扶助,让民得实惠。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机制,抓好省、市节育奖,为独生子女和手术对象购买保险。尤其重点解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对象享受改革的成果。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为止全区享受省计生奖励969人,奖励金77520元,享受市“节育奖”2455人,奖励金122750元,为手术对象办理保险788份,保险金额达到2364元,为全区604名独生子女购买了安康保险,保险金额达到18120元,实施特别扶助63人,扶助金12000元。

    八、依法推进计生工作,实行“阳光计生”。全面实施“阳光计生”认真落实人口计划生育的“一法三规”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计生事务代办制,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设进程。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实施征

    费新举措,实行对象交与不交的不一致,自愿缴交与法院执行不一样,把历年征费率纳入奖罚,当年征费率纳入考核,明确包户干部的征费责任,以严格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对违反计划生育群众的教育及征处。2024年政策外出生30人,应征216.3万元,已征152.5万元,占70.5%。

    九、加快示范点工程进展。全区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和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快人口计生工作示范点工程,突破制约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瓶颈。成立了全区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方案。各镇(街道)及局机关全面推行“项目创新奖”的申报,以项目的创新及不断探索宣教示范区的创建,来全面推动《江城区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和丰富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涵,继续擦亮“江城计生”品牌。

    十、狠抓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积极稳定和加强人口计生队伍的建设。区在今年的大部制改革中,将人口计生局单列,充分显示了区委、区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区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计生办按编制并结合实际合理进行岗位设臵,明确职责、建章立制,实行岗位竞争准入。同时,各镇(街道)、村(社区)换届工作正在进行,按照“年轻化、女性化、知识化”的三化标准要求,配备为计生专干,致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业务精、会服务、讲奉献的计生队伍。

    十一、精心组织2024年春节期间集中服务活动。区印发了《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计生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冬季集中服务月。从1月4日起到春节前,我区开展冬季集中服务月,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人力、时间、财力三集中,重点扫“四术”库存,抓双查,对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未落实节育措施和未双查对象,督促他们尽快落实。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实行贴心服务、上门服务,组织白沙、岗列、城西计生办人员到外出人口多的珠三角地区开展计生服务。二是区领导及挂点成员下驻点慰问送温暖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重点慰问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和长期战斗在第一线的基础人口计生人员,并对2024年落实措施的纯二女户结扎对象和计生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全部慰问一次,在严寒的冬季给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元月24日区联合城东、城南、岗列等单位在市人民广场开展一次大型计生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义诊等内容丰富的人口计生宣传咨询活动。各镇(街道)也在各辖区内举行宣传车巡游、咨询服务活动。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季度自查报告

    宁国当代妇科医院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自查报告

    宁国市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宁国市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重点治理督查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我院根据宁卫医【2024】397号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现将年终自查报告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宁卫医【2024】397号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规范服务,坚持孕期保健检查和接产时查验生育证制度,并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成立了宁国当代妇科医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进一步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医务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利用电子屏、横幅等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宣教活动。

    三、多举措,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对B超室、妇产科等对使用超声诊断设备和进行产前检查、产前诊断等工作的科室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技术操作程序,健全手术登记、病历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孕14周以上B超进行实名登记,出生登记完整、婴儿死亡登记并及时进行上报

    (一)在医院醒目位置如妇产科门诊及B超检查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

    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标志;

    (二)认真落实B超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查验审批制度;

    (四)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

    通过这次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自查治理活动,我院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

    宁国当代妇科医院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24年度第一季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推荐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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