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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莱芜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2024年莱芜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10号文库 ]

    10号文库 时间:2024-10-10 16:01:51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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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2024年莱芜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卓博教育 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2024年莱芜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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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2024年莱芜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卓博教育 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2024年莱芜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5号),现将2024年莱芜市各级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六)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安、森林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024年(含2024年)以前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公考选卓博 轻松就通过统一咨询热线400-0120-020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今年我市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在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由用人部门初审;报考区以下机关、单位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24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必须及时下载打印《莱芜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4年3月16日-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到莱芜市机关办公大楼(文化北路001号)610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莱芜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3)。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3月15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我市地税、工商、质监系统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公安、森林公安系统招考公务员的有关事宜,详见其简章。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

    务员局《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634-6215024(选调生考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4-622927

    40634-6221934(报名、缴费)

    0634-6296608(笔试)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群:123929143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2群:129096712

    山东卓博教育202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报班咨询热线:0531-88026601 88026609 ***(24小时)

    第二篇:2024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以前(含2024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taks.tars.gov.cn(泰安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录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24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6: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4年3月19日9:00至3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市直招考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各类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初审通过后,即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2日上午9:00至3月7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应出具现场审核时要求的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为适应乡镇(不含街道,下同)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24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30%和7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10人)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暂定5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体检,并会同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的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附件

    1、附件

    2、附件3)。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992955。

    中 共 泰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三篇:2024年莱芜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范文)

    【】――卓博教育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2024年莱芜市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2024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4〕30号),2024年莱芜市各级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目测、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现场目测时间:2024年3月16日—3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具体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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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现场目测: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市公安局(汶源东大街26号)进行现场目测,逾期不到现场的,视作放弃。

    (3)单位初审:市公安局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现场目测结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现场目测和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注:必须现场目测合格后才能缴费,未现场目测或现场目测不合格进行缴费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缴费成功后,必须及时下载打印《莱芜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4日两天: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1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4月14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p#分页标题#e#

    (二)面试

    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莱芜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方式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按以下程序报批:市公安局录用的,报省公安厅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区森林公安局录用的,经市公安局审核并报省公安厅复核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由省公安厅、省林业厅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见《莱芜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七、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4-6229274

    0634-6221934(报名、缴费)0634-6296608(笔试)

    市公安局:0634-5667155;5667011

    市森林公安局:0634-5667370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群:123929143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2群:129096712

    山东卓博教育202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报班咨询热线:0531-88026601 88026609 ***(24小时)

    第四篇:20123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2024年贵州省招考3594名公务员简章

    知满天教育网 发布时间: 2024-05-15 信息来源: 贵州省公务员局

    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 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24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24年5月3日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2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24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24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24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24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24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24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eisuxs(ip:219.151.4.99 或 219.151.4.100)】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24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24〕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24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2、2024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4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24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24〕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4〕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0851-5892143 省委组织部

    0851-6826549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0851-5837249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feisuxs)、“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feisuxs;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eisuxs)。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附件:

    1.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贵州省2024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贵州省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

    第五篇:2024年红河州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2024年红河州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21.【多选题】现代民主政治背景下,公私不分的缺点是()

    A.个人正当利益难以保护

    B.在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有机结合,云众教育

    C.导致以私充公

    D.导致化私为公

    E.导致公共利益受损

    22.【多选题】坚持义利统一的价值观有利于公务员()

    A.抵制腐败

    B.见利思义

    C.提升道德水平

    D.业务能力

    E.提高人生境界、云众教育 23.【多选题】从广义上说,公务员的道德规范是指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从政治指导思想和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国家为公务员规定的()

    A.活动原则

    B.办事规则

    C.言行标准

    D.法律法规

    E.行政纪律

    24.【多选题】关于职业责任,说法正确的有()

    A.职业责任是职业的内在规定

    B.如果公司不能满足员工提出的特遇要求,员工可以不履行责任,云众教育

    C.职业责任必须是明文规定的内容

    D.在一般情况下,权力越大,职业责任也越大

    E.掌握职业权力必须承担职业责任

    25.【多选题】人生目的可分为()四个层次

    A.自私自利

    B.先私后公先己后人

    C.先公后私先人后己

    D.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E.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云众教育

    26.【多选题】外交礼仪中,要做到()

    A.忠于祖国??

    B.保守国家秘密?

    C.不卑不亢??

    D.谦虚为宜

    E.维护国家荣誉

    27.【多选题】公务员交往的目的是()

    A.沟通信息

    B.相互理解

    C.交流工作

    D.谋取私利

    E.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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