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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师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小学教师业务学习心得体会(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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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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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员工聘用管理办法浙江金莱勒电气有限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办法1.招聘原则1.1 公司招聘员工,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严格考核的办法达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1.2 录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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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莱勒电气有限公司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1.招聘原则
1.1 公司招聘员工,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严格考核的办法达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
1.2 录用员工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编职位的要求进行,坚持任人唯贤,择优聘用。
1.3 应聘公司员工,应当具备公司规定的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在有利于生产、工作前提下,适当考虑受聘者个人的意愿和专长,确定受聘者的聘用岗位。
1.4 必须贯彻竞争原则,优胜劣汰。
1.5 所有招聘工作由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人事部组织实施。
2.招聘程序
2.1 各部门需要增补人员时,要提出增补人员申请(员工级提前七天,班长级以上人员提前十五天),并详细填写《人员招工申请表》。若是部门补充人员,则由所需部门主管将该表单交办公室人事部核定即可;若是部门增加人员,则必须由部门主管持《人员招工申请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再交办公室人事部方可。
2.2 人事部根据审批之后人事需要计划,开展招聘工作,普通员工经人事部面试,考核合格后予以试用,其他员工经人事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复试合格后,再呈总经理审核后,予以试用。
2.3 人事部根据本公司《工资标准》确定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工资等级及职位等级,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交办公室及财务部备案。
2.4 凡公司内有职位空缺,人事部门视需要,在本公司内部优先招聘,本公司员工中有相应专业特长者,可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由人事部组织考核;成绩优良者给予推荐试用。
3.招聘渠道
3.1 招聘员工按下列程序进行
3.2 发布招聘公告
3.3 报纸招聘
3.4 网上招聘
3.5 人才市场招聘
3.6 公司门口招聘
3.7 其他与学校、劳动局等部门联系
3.8 关系介绍
4.选拔程序
4.1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以下相关资料:①应聘表;②履历;③自荐书;④学历、职称等证明;⑤身份证。
4.1.1 员工
a.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b. 年龄在18—45岁
4.1.2 职员
a.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b.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1.3 其他要求
a.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b. 思想作风正派,无犯罪史。
c. 非本公司开除或本公司辞工者。
4.2 对审查合格的应聘员工进行公开考试。
4.2.1 笔试:根据招聘要求确定笔试的内容和方式,大学生的考试内容一般为外语、专业课
和综合考试;中专及以下应聘者考试内容一般为外语、数学、写作和专业课;临时招聘的考试内容可随相决定。
4.2.2 面试:笔试合格者才进行面试,公司面试者由办公室行政、人事主管等有关人员参
加,面试结果要集体决定,并报总经理。
4.2.3 体检:对面试合格者体检,主要是其身体状况是否能胜任工作需要,体检一般由镇
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
4.3 对考试合格的进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3.1 在岗的各职员工未经中、高级培训,需进行培训,考试成绩及格者方可录用。
4.3.2 凡新聘中、高级职员工,由人事部进行初审,合格后再联系相关部门主管面试、考
试,并由人事部根据面试评语及考核成绩拟定职位等级建议,报总经理核准。
5.公司员工的录用
5.1对考试全部合格并经确认录用者,张榜公布或发给录用通知书,说明到公司就职报到的时间和需自带的东西。
6.就职
6.1应聘者应按人事部门指定时间报到上班,报到时要进行证件审核,新入职员工在人事
部办理入厂手续时,需再次验证各项有关证件,且登记注册。
6.2 新进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到人事部办理报表手续,否则作弃权。
6.3新进员工需填《人事登记表》、《培训签到/记录表》、《试用劳动合同》。
6.4人事部收取新进员工标准半身照(1寸半)6张,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及健康证等
进行复印备案。
6.5 人事部给新进员工编号,做好工作证、考勤卡、各劳保用品并安排食宿房号等工作。
6.6 试用期满后发给员工工作服。
6.7人事部做好上岗前的培训,主讲《员工手册》,再给录用部门主管安排上岗。
6.8 人事部应及时建立新进员工的档案及个人基本资料,并录入电脑。
6.9部门主管填写《薪资核定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存入档案。
7.人事档案
7.1 新进员工入厂,人事部门均要建立个人档案,员工须提交有关证件及详细个人资料,人事档案的管理详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7.2 任何有关个人资料之变更,员工须及时向人事部门申报并给予更改。
7.3 新进员工一律由办公室人事部组织安排培训,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8.试用期
8.1 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形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免于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
8.2 车间员工试用期1-2个月,技术员或管理职员试用期为2-4个月。
8.3 试用期经主管、人事考核人员考核特优,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主管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限,但不少于试用期的1/2,即车间员不得少于1个月,技术员及以上或管理级职员试用期不得少于2个月。
8.4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
8.5 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工,特殊情况辞工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办公室人事部,否则以
一周工资代替。(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8.6 试用期内,普通员工辞工,扣六天工资,工程师级及管理职员在试用期内,若没满一
个月辞工需提前一个周,超过一个月辞工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9.正式录用:
9.1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正式录用;
9.1.1 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离公司者;
9.1.2 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讼未决者;
9.1.3 经本公司医务人员或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9.1.4 有劳动病者;
9.1.5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9.1.6 无法胜任工作者;
9.1.7 试用期间,违反有关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9.1.8 伪造证件欺骗公司者;
9.1.9 吸食毒品者;
9.1.10 因品性恶劣而被其他公司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9.1.11 和其他公司仍保留劳动关系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9.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10.合同
10.1员工进厂试用期满合格后,须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低1年。
11.暂住证
11.1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员工进公司后要办理“暂住证”使其取得当地居住的合法身份,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工厂负担,在合同期限内,即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者,暂住证费用由员工本人负担,从工资中扣除。
注:以上《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总则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依据公司《人事制度》,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编制状况,为满足公司在人力资源质量和数量方面的需要,对引进、保持、提高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进行人力资源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
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入职试用人员、临聘人员。职责 总经理
审批部门用人申请;
审批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的录用、转正; 审批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异动、离职。行政总监
审核部门用人申请;
审核、审批人员录用、转正; 审核、审批人员异动、离职。用人部门
提出用人申请、员工异动申请、员工离职审核;
审核应聘人员、安排试用人员实习工作,并对其进行考察; 员工转正申请、员工转正考核; 员工异动、离职的审核、审批。行政人事部
受理、审核部门用人申请 实施招聘计划
审核应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组织员工转正考核,办理离职手续;
受理员工异动、离职申请,办理异动、离职手续。人员招聘程序 员工需求申请
全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各部门根据作业计划,核查本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并拟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填制《用人计划表》于每年年末(报表必须在预算计划前上交),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汇总。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计划,以及各部门上报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结构调整、现有人力资源情况、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员工流动等因素,制定出公司全年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行政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部门出现职位空缺或有新增职位时,应考虑内部晋升或调动,再采取其他形式进行招聘。部门补充人员先提出书面申请,明确需增补人员的人数,职位,主要职责,工作任务,任职资格,并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经审批后实施招聘。(一般人员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提前1月申请。)
招聘工作依据《员工需求申请表》进行,无《员工需求申请表》行政人事部不得进行招聘。《用人计划》是公司全年人力资源规划,各部门所招聘人员即使在《用人计划》范围内,仍需要招聘前提供《员工需求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批。人员聘用计划审核权限: 人员
负责呈报
审核
审批
组织招聘
顾问
总经理
董事会
高级专业人才
各业务机构
总经理办公会
行政人事部
部门经理
分管总监
行政总监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
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部门负责人
分管总监、行政总监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
驻外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部门负责人
分管总监、行政总监
总经理
驻外机构
临聘人员
部门负责人
分管总监、行政总监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驻外机构
说明:
临聘人员招聘也须提供《员工需求申请表》。招聘渠道和手段的确定
行政人事部负责选择招聘的渠道和手段 内部招聘
原则:①唯才是用;②有利于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
方式:内部提升、内部调动。内部招聘要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考核及各有关人员的意见。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决定将员工调到或提升到空缺职位。外部招聘 1)广告招聘
在公司集中多个职位的情况下可采取用登广告招聘的方式,行政人事部负责广告媒体的选择和广告内容的制作,其措词应兼顾招聘人才和公司宣传两方面。招聘广告的发布必须征求用人部门的意见,经过行政总监的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才能进行实施。校园招聘
通过与一些大中专院校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情况,招聘公司所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主要针对公司对后续人才的培养,招聘计划由公司拟定,行政人事部实施招聘。
专业人才市场招聘
在公司集中多个职位的招聘情况下可在人才交流市场招聘,由行政人事部按招聘计划组织进行。职业招聘
专门为企业招聘高级人才或特殊人才,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猎头公司的选择。与猎头公司的合同签订必须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签署。5)其他招聘
顾问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总经理以发聘书形式进行聘用。顾问的聘用期一般分为: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三种。
高级专业人员由公司各管理业务机构提出聘用意向,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以公司名义聘用,聘期以一个项目完成或是一年为期限。驻外机构所需人员由驻外机构实施招聘。甄选流程
简历筛选:行政人事部负责应聘材料的搜集和初筛,建立人才库,经筛选后定出初试人选。通知:行政人事部负责所有人员的面试(初试、复试)通知,其他部门不得通知。
初试:行政人事部认真对应聘者进行必要的书面测试和面试,并填写《面试意见表》相关内容,对初试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推荐到用人部门。初试中的面试主要是对人员的任职资格、礼节礼仪、表达/沟通、反应/领悟、服务本企业的意识、人品/品德等方面的评估。书面测试是对专业知识的考核,书面测试题由用人部门提供,最终书面测试的结果由用人部门进行评估。参与书面测试的主要针对技术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关键岗位(如会计、出纳等)。复试:复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作认知、反应/领悟、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抱负、发展潜质、人品/品德等方面的评估。复试严格按照“面试层级表”规定进行,复试部门/人认真对面试者做出公正的评估,并填写《面试意见表》相关内容。主管级以及以上人员或关键、特殊岗位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总监、总经理的复试。特殊渠道引进高管人才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招聘小组进行面试,或直接由总经理亲自组织面试。资料集中:用人部门应将所有复试者材料交还行政人事部负责整理归档。用人部门最终上交行政人事部的材料包括是否录用、拟到职日期、薪酬范围,若没有上述的必要材料,行政人事部可对该人员不进行入职通知。
试用期薪酬由公司订立统一标准,若有变动,需经总经理进行审批。试用期薪酬标准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商一致后统一确定等级。具体薪酬标准由行政人事部向应聘者解释。(详见《薪酬管理办法》)
审核:行政人事部对所有入选和落选的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面试层级表 单位 项目
公司 驻外机构
应聘职位
经理级以上人员
主管级及以上人员
主管级以下人员
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初试
面试小组、顾问
行政人事经理/行政总监
招聘专员/行政人事经理/用人部门负责人
用人部门负责人
复试
总经理
用人部门总监 /总经理
用人部门总监
驻外机构负责人
备注
临聘人员复试权为部门负责人。
录用程序 录用原则
以公司业务和管理工作需要的职位为前提; 以入职人员是否符合公司企业文化特点和职位的要求为基础; 以实际考核的结果为录用的依据。下列人员不给予聘用: 无身份证人员; 简历不清人员;
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员;
被证实有损过其他企业利益的人员;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人员录用权限 人员录用决定权 单位 项目
公司
驻外机构
应聘职位
经理级以上人员
主管级及以上人员
主管级以下人员
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决定权
总经理办公会
分管总监
用人部门负责人
用人部门负责人 审核
总经理
分管总监 /行政总监
分管总监
驻外机构负责人
审批
总经理/董事会
总经理
行政总监
分管总监
备注
属驻外机构招聘人员,决定录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驻外主管及以下人员录用权为驻外负责人,审核权为分管总监,行政总监、总经理只对《员工需求申请表》进行核准。一旦录用,驻外机构须在3天内将其录用人员档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以便监督。所有机构若无审批后的《员工需求申请表》进行招聘录用,公司将一律不给予核发薪酬。人员录用 入职前期工作
行政人事部发出《录用通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岗位确定、薪酬待遇。经核定录用人员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手续内容包括:员工职前培训、领取必要的办公用品、提交个人简历。特殊、重要岗位提供背景调查资料。报到流程
1)到行政人事部报到 2)填写员工登记表 3)领取办公用品 4)接受入职培训
5)进入部门接受部门培训、安排具体工作 员工的考察 员工入职后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为3个工作日,在3个工作日内,公司不给予员工任何报酬,若因公司设备或管理方面造成工伤者,享受正式员工工伤补贴。通过考察期的员工,公司将按试用期的工资补还员工考察期的工资。(专业人员不需要考察期)通过考察期,经核定可试用的员工须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下列证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身份证
彩色照片3张 毕业证(正本)、学位证(无学位证者免); 特殊岗位之资格证书(正本),如驾驶证、会计证、健康证等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财务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签订试用协议 员工的试用
通过考察的员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不得少于1个月,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工作表现合格者,通过公司的考核予以转正。试用人员必须每日记录实习情况,每月提交实习报告。行政人事部对试用人员的实习记录进行抽查,试用人员直接主管必须每日对其所记录的实习内容进行检查,以便随时了解员工实际实习情况。
试用期是员工与公司相互熟悉和磨合的阶段,员工和公司都有权随时提出解除试用协议,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无法达到工作的要求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终止试用,解除协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7天,试用协议可自动解除。转正
每月1日、15日,符合转正考评条件的新员工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的“转正考核”,每月14日、月末行政人事部将公布可参加转正考核人员名单,并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交于待转正员工。
用人部门对待转正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评估,决定其是否合格。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岗位/职责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行政人事部综合用人部门意见,报分管总监审批。重点岗位和主管级以上人员转正由总经理审批。若员工试用满5个月时,行政人事部应书面批示用人部门做出是否转正的决定,用人部门应接到行政人事部书面通知后1周内决定是终止试用或是予以转正。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部门负责人应详细述说原因。
有突出贡献、成绩优异者,由个人申请,权责主管提交提前转正证明素材,分管总监同意,可提前转正。
行政人事部对批准转正的员工与用人部门协商,进行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核定,并书面通知员工转正情况。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最终核定者为公司总经理。转正工资自转正之日起进行核算。参加转正考评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截止每月1日、15日,在公司工作至少已满30个工作日。若没满30个工作日则只能参加下期的转正考评;
每月1日、15日,符合参加转正考评时间条件的新员工可到行政人事部提交转正申请,参加转正考核。
有突出贡献者可在试用一月后提前申请转正。
经转正考评,未能转正需继续试用的员工,可再参加下期考评;转正考核分值低于50分者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若三次考评都未能通过的,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通过考核的员工,公司予以转正,但转正并不意味加薪,加薪取决于员工的表现。通过转正考核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于每月3日、17日公布转正人员名单。人事异动管理 员工异动界定
公司新增部门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进行人员抽调。
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双方领导同意的员工调动。部门内部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员工业绩突出,工作表现良好,经部门考核、上级领导审批,同意该员工升职、提薪。员工经公司考核不合格、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留用察看、降职或降薪处理。异动审批权限 一般人员
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总监签署意见; 行政人事部受理、审核; 行政总监审批;
涉及多个部门人员调整,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分管总监签署意见; 行政人事部受理; 行政总监审核; 总经理审批。异动流程
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调动人员原部门负责人到行政人事部门领取《人事异动表》,并填写。按审批权限及流程进行审批。
若涉及到新设置工作岗位,其所在部门应附加《岗位/职责说明书》。行政人事部拟发《员工异动通知》,部门内部平级岗位调整只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调整人员名单及岗位。
异动员工由于岗位发生变化者或调出原部门者须按《离职审计表》中所列项目,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岗位)报到。相关规定
平级岗位调动或个别员工调动发《员工异动通知》,部门内部岗位调整不需拟发《员工异动通知》。《员工异动通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通知。一次性发生多员调动时(五人及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拟文通知。
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异动,由行政人事部拟任免通知报总经理审批,下发通知各单位。临时借调《员工异动通知》上注明(临时借调)。但必须在通知上规定借调期限起止日期,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其岗位不变。如返回时岗位发生变动,员工应服从公司总体安排。个人申请异动者,由个人提交申请,报直属领导审核后转入异动流程进行核准。离职
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年累计旷工十五日,视作自动离职。辞职
员工申请离职,须提前一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离职须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内容办理。行政人事部应详细了解员工辞职原因,才能发放《离职申请表》。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计表》,在离职前将所有工作、业务事项交接清楚,并按《离职审计表》的要求进行离职审计。
员工离职造成岗位空缺,若需招募新人顶替,部门负责人可将《员工需求申请表》同《离职申请表》一并交行政人事部。辞退
员工因下列原因,公司给予辞退;
1)连续旷工3日,全月累计旷工5日,全年累计旷工15日者; 2)假期超过规定限期者;
3)一年内计大过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4)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取贿赂者;
5)工作疏忽,耽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违抗命令或擅自离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者;
7)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9)擅自离职为其他公司工作者或兼营、受雇于其它企业者; 10)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1)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12)泄露公司秘密情节严重者;
13)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坚持原工作岗位,公司无法调剂者; 月度、季度连续考核不合格者,经公司进行岗位调剂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与上述相当程度的劣行。辞退程序
部门主管若需辞退员工时,需向行政人事部领取《辞退申请表》填写,经分管总监签署意见,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总监审批,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将辞退资谴原因告知员工。2)为杜绝通知期内员工工作消极,涉及到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的辞退,行政人事部在收到《员工辞退申请表》后,应第一时间找被辞退人员及所在部门领导沟通,了解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行政总监和总经理报告。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签手续者。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于离职批准日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计表》,按审计内容进行离职审核。各部门负责人在签核相关栏目时,应仔细核查员工上缴之物品是否完整。行政人事部需与离职员工进行交流,从中获取员工真正的离职之原因,以完善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人事主管应在员工离职日删除其电脑上的人事资料,并将其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归类。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或转卖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也不得对公司进行任何恶意中伤和毁谤。上述情况一旦发生并对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造成损害的,公司将要求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相关记录
《用人计划表》 《员工需求申请表》 《面试意见表》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离职申请表》 《离职审计表》 《辞退申请表》 《人事异动申请表》 《员工异动通知》
本规定从颁布日起开始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之相冲突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有关临聘人员聘用规定详见《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 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 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 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 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 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 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 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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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 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 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 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 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 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 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 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 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 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 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 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 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 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 解 聘
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员工聘用、调职及解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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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的聘用由用人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岗位要求和定员标准向总经办提出人员需求申请,注明岗位、工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验、职称、专业技能和性格、体格等要求,经总经办主任审核后实施招聘,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批量招工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招聘。
2、总经办按照“先内后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亲属回避”的原则组织招聘,先从公司物色最佳人选进行调配,党内部调配无法解决时考虑选择合理的招聘渠道组织招聘,选择招聘渠道时应充分测算招聘成本和招聘效果。
3、应聘人员经总经办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初步审查面试,用人部门进行复试合格后,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由总经理面试通过,办理聘用手续;在总经办填写人员聘用登记表,签发人员使用通知单到指定部门试用,办理临时出入证。
4、新品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由所在部门主管和总经办人事主管对新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合格者转正,表现优异者可提前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员工证。
5、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进行内部调动时,由需求部门主管或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总经办对所在部门和接受部门进行协调,双方同意后签发员工调动单,经双方部门主管和总经办人事主管签字确认后,进行工作和物品交接,到接受部门报到入职,执行薪随岗变。
6、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以上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以总经理签发的任免文件为准,不办理员工岗位调动手续。
7、员工辞职,由本人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写清辞职原因和离职日期,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办人事准管批准,待到离职日期,由员工本人到总经办领取员工解聘表,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交接、物品交接、财务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合同,交回员工证,办理工资结算手续,领走个人物品离开公司。
8、未到离职日期或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岗者,公司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在离职一周后进行除名处理,由其承担1000元违约赔偿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离职后的一切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概不负责。
9、员工因业务能力差、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任,经教育或调岗无效者,经部门主管、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办人事主管批准后给予辞退,填写员工解聘表,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交接、物品交接、财务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合同,交回员工证,办理工资结算手续,领走个人物品离开公司。
10、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信誉损失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的,公司给予开除处理,开除员工必须通过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总经理批准,决定通过后被开除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工资结算手续,领走个人物品离开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总经办及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在办理员工招聘、调动和解聘时应严谨认真、客观公正,保证优胜劣汰、合理流动并适当储备,确保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做好员工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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