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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13号文库 ]

    13号文库 时间:2024-10-23 21:46:02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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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根据《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的文件精神和全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导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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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根据《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的文件精神和全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导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我县生态园林县城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县城乡总体规划》(2024-2024)、《XX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XX县“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围绕“生态优先、拓展框架、产城融合、设施先行、民生为本”发展战略,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把我县建设成为XX省绿化先进的“生态文明县城”。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生态·活力·闲适新XX”的目标,严格执行《XX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依托花山溪两岸的有利条件,以区域地脉、文脉为导向,确保2024年获得“省级园林县城”的称号。

    三、创建任务

    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构建县城绿地系统,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和“一路一景、一街一品,整体推进”原则,以县城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公园和绿道系统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园林绿化精品。严格按照《XX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找出差距,补缺补漏,使我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人,不断增加城区绿化总量,强化县城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提高城区园林绿化品味和档次。

    (一)严格指标管理

    对照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和考核指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各类指标的统计,确保各类指标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加快道路绿化建设速度

    一是以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抓好正兴大道两侧绿道的提升工作,加快西环路两侧景点绿化。二是完善配套迎宾大道两侧绿化和文昌路及高速路口连接线两侧人行道绿化,要种大苗、壮苗,补齐现有道路的缺株,形成林荫道路,确保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85%和70%以上。三是充分利用街头、路边、县城拆迁和搬迁腾出的零星空地,搞好见缝插绿、见空补绿,增加县城绿量。

    (三)强化公园、广场绿化建设

    加快驯水湿地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江滨公园、宝善公园、中山公园、文博中心等公园绿化景观。

    (四)加快城市小游园建设

    加快正兴大道、迎宾大道等道路绿化及花山溪、牛头溪两岸绿化,并在沿线挖掘寻求裸露地、废弃地、三不管地、边角地,建设城市小游园,增加老城区绿量,形成一系列园林精品工程。

    (五)创建一批园林式、花园式单位

    要以绿为主,见缝插绿,发展垂直绿化,增设景点,丰富花卉色彩。要有选择地组织一些单位拆墙透绿,实现绿地共用,绿色共享。创园办要开展单位绿化达标评选活动,制定标准,检查评比,推动此项活动扎实开展。县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单位创评活动的开展,促进和推动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的蓬勃发展。到2024年底,省级园林单位达10﹪以上。

    (六)落实居住区的绿化建设

    一是抓紧改造旧居住区的绿化,提倡家庭绿化工作,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见缝插绿;二是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绿化工作,开展“园林式居住区”评选活动,以达到创建标准。到2024年底,省级园林小区率达10﹪以上。

    (七)加强苗木基地建设

    充分挖掘苗木花卉基地潜力,鼓励多种经济实体的苗圃参与县区绿化,保障园林绿化苗木供给。

    (八)依法强化园林绿化管理

    进一步做好宣传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XX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加强园林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绿化、损坏绿地的行为。

    (九)认真组织开展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在全县广泛开展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植树节前后形成全县绿化宣传高潮,通过举办各种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全社会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进一步提高,引导全县人民群众更加积极地投身到绿化造林的事业中去。

    (十)加强县城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1.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遵从“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和弘扬XX历史文化底蕴,重点搞好保护和开发,尽可能展现XX历史文化古迹、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景。同时,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县城新的亮点。

    2.严格保护县城古树名木。健全制度,适时出台《XX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市容局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过硬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保护措施,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水平,发挥好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优势。

    (十一)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加快老城区主干道的改造、升级,抓紧完成城区新建道路的建设任务,确保城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各主要街道路况良好,养护达标,完好率达到80%以上;占用和反复开挖道路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城区道路照明装置率达到100%,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

    2.加快城区共用设施建设。确保2024年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3标台以上;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0座以上。

    3.加强城乡水环境和空气污染治理。严格标准控制,加强城乡水环境和空气污染管理,污水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必须达到进水标准;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要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大力开展节能用水,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加大河道管理力度,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和污水污物,实现河道水体清、河岸绿、无积存垃圾、清理畅通;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监测管理,积极推广公交车、出租车使用双燃料;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露天烧烤规范化,提高县城大气质量。确保县城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四、申报工作

    根据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和评选办法,认真组织完成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绿地系统规划、法规文件、宣传图片等资料,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资料,最后由县创园办统一归档上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2月—2024年2月)

    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气氛,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

    按照省级园林县城的标准,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全面实施,稳步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有步骤地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三)自查督办阶段(2024年6月—2024年7月)

    县创园办开展全面自查督办,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

    各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实施查漏补缺,巩固创建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创园办,汇总后形成工作总结,并于8月上旬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五)组织初评阶段(2024年8月)。

    由设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工作组织资格评定,并提出初评意见。8月份由县人民政府直接报省住建厅。

    (六)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1月)

    向省住建厅提出验收申报,迎接省住建厅园林县城验收小组

    正式对我县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实地考核验收,具体验收时间以省厅工作安排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设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重大意义和有关县城绿化的政策法规。通过对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广泛宣传报道,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园林县城、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三)广辟渠道,加大投入

    加大绿化工程建设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采取“政府指导、多轮驱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以保障省级园林县城创建资金落实。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县创园办要定期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要定期组织检查,督办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随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度、促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稳步向前推进,达到预期的创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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