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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如何写一(一)关于68个中央投资项目未及时开工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通过电话催办、印发通知、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确因项目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实施的及时予以调整。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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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68个中央投资项目未及时开工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通过电话催办、印发通知、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确因项目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实施的及时予以调整。截至目前,68个未开工的项目中,有67个已开工、1个调整投资计划。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及时掌握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缓慢、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等问题持续督促整改。
(二)关于141个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建立评估督导机制,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财政部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中央财政资金到位速度,指导地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资金支付,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支出。截至10月底,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141个项目中,有16.14亿元(占已完成中央财政投资额的71.5%)已支付给施工方等,其余资金将按项目建设进度等陆续支付。
(三)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在6月30日后下达地方的问题。
目前,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已下达完毕。今后,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投资计划编制、加强项目储备、加快下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下达工作。
(四)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从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到财政部下达预算平均用时65天的问题。
财政部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沟通协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投资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代编规模;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具体金额等。二是财政部建立中央财政投资预算下达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间和要求。
(五)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项目从立项后到开工前各项审批平均耗时486天的问题。
审计查出的项目从立项后到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由地方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在此过程中有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效率不高,有的征地拆迁推进困难等,导致各项准备工作耗时较长。为此:一是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地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规划、用地、环评、报建等各项审批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对审计查出存在上述问题的项目,督促指导地方逐个排查开工情况、分析原因、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与选址、环评等事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一)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
督促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项目储备,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点建设任务,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需求,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化中央财政投资支出结构,加大对补短板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办理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加大征地拆迁等工作力度,确保列入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的项目具备可实施条件,推动储备项目尽快开工实施,避免“钱等项目”情况。同时,建立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工作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加快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进度。
近年来,发展改革委在尽量减少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后期调整的前提下,提前投资计划编制,加快计划下达进度,不断提高中央本级投资项目年初预算到位率,以及安排地方投资明确到地区的比例。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提前部署,加快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进度。
(三)加强中央财政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推动严格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及早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就近就便的优势,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建立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地方和有关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不断提高中央财政投资管理水平。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动真格,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对照个人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方案中的主要问题,逐条开展了整改落实情况的整改自查,在自我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对整个活动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认真分析客观条件,结合各项业务工作,深入研究解决措施,力求整改到位取得实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突出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存在被动式学习。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当作净化心灵、武装头脑的重要武器,端正学习态度,坚持每天自学不少于一小时,认真阅读《人民日报》、《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和《领导文萃》等报纸刊物。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知行合一,坚持一周一回顾,一月一梳理,一事一总结。
2、突出问题:执行纪律不够到位。在执行纪律和落实规定方面有做“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纪律,严守政治纪律,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用“执行纪律、从我做起,落实规定、向我看齐”的标准衡量自己,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和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严格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突出问题:理想信念方面有所放松。认为改革开放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理想信念不像入党时那么严肃认真。
整改情况: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学习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把坚定理想信念和立足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恪守党章和党纪国法,做到按制度和规定办事。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1、突出问题:落实相关规定还不够严格、不够彻底。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由于碍于情面、拉不下面子,没有监管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节电、节水、节气、节油等日常管理制度,坚持精细管理,加强了用能设备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等工作,对各单位实行了节能管理工作考核,倡导“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意识,既保证了能源的必须,又避免了能源的浪费,做到了监管到位。
2、突出问题:对作风建设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在遵守增收节支等相关财经纪律方面有与自己无关的认识误区,身体力行带头厉行节约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措施: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求自己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有关精神文件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增强维护各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3、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不够到位。对于上级的各项政令都按照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但对是否真正执行却没有完全到位。
整改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对于上级的各项政令都认真贯彻执行,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如和党员干部一起认真学习《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湖南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同时抓好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不走样。
三、解决查摆突出问题情况
1、突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把数字等同于政绩,看重市对区的绩效考核,能耗统计数据存在“渗水”的问题,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把指标任务往下压,导致一些单位对此有意见,敷衍了事。
整改措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克服数据不真的问题,按实向上级部门填报数据,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以数据的真实性来维护工作的性和科学性。实行能耗统计半年报、年报制度,对能耗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及时纠正统计错误,将误差降至最低。坚持随机抽查、半年考核、年度复核的运作方式,逐步试行能源审计制度,准确掌握各单位能耗情况,为全面分析和科学部署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突出问题: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学习主动性不够,存在被动式学习和临时抱佛脚的现象。不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没有学习有关物业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方面知识,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运用存在脱节,出现了“学用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措施: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坚持每天学习1个小时以上,全年学习达到了400个小时,撰写了读书笔记近8000字,使自己在学习中提高做人的修养、体悟做事的道理。重点学习了分管工作所需的机关事务专业知识,广泛积累物业管理、安全保卫、节能管理方面的知识,还向领导和同事学习,一有空闲,我就主动找领导和有经验的同事请教,还专门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兄弟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学习,汲取他们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3、突出问题: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没有严格要求各级公共机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没有及时对能耗超标单位和能源浪费现象进行督查和通报,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做好日常用能监管工作,对节约能源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对各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区行政中心节能管理加大力度,通过源头管控、宣传教育、督查考核等方式规范院内各单位的用能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如我们将行政中心每间办公室的空调温度设置作了规定,夏天不超过26度,冬天不高于20度。
4、突出问题:调查研究不够。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即便有调研也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浮在表面上。
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变被动为主动服务。我把倾听群众呼声作为反省自己的镜子,把事关群众利益的每一件小事都做到位,每个月坚持抽出6天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与基层群众交心谈心,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已组织召开了三次服务对象座谈会,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诉求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场各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场教育总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于20xx年4月21日开始,在全场学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过程与结果
自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1日——22日)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总支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制定《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的10项内容,责任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召开 “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学习讨论。组织农场各学校校长、书记认真学习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3日——25日)
1、自查自纠。总支核算点及各农场所属各学校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建章建制。农场各学校针对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等,使学校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督导检查。农场教育总支根据有关方案,参照区督导检查方式,形成自己的督导检查制度,掌握动态、查找问题、发现典型。
4、重点整改。总支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监督评议。总支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10名(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形成第三方力量监督反馈机制。对违规行为必须监督整改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绩效考核。将落实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年底,对各项工作的评估都要结合此项工作情况进行。
(三)分析总结阶段( 4月26日——27日)
1、全面总结。总支核算点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体会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和评估,并向教育局财务审计科交书面总结材料。
2、经验交流。农场教育总支组织场内经验交流活动,推介先进经验,树立典型。
3、分析总结。教育总支对在“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并在全场范围内作经验交流。
自查结果:
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农场各学校按总支核算点要求通过深入自查,各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收入、支出全总纳入核算点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点、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农场中小学核算点及各学校都建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农场10所学校均按规定编制,执行20xx年预算,都严格按月编制会计报表。
2、严格按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各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的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召开了校委会,事后都进行了常规公示,倘若因工作事特殊情况的需要面要变更预算,则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变更,没有擅自修改和变动现象。
3、依照校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单位所有的财产都登记造册,做到专人管理,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有教代会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委会的审查通过。对于重大资产购买或是涉及基建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的相关材料。10所学校都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没有挪作他用。
4、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都事前召开了校委会,事后进行了常规公示,各学校每年在教代会或是全体教师会上都作了财务报告,并获得了通过,接受财经审查小组的监督。
5、各学校都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预算处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一票三证”,“收支两条线”,所有款项支出,均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收据。没有出现公款私存的现象。
6、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农场教育总支及农场所属学校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核算点严格监管各校财政资金的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7、农场各中、小学都能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楚。
8、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轨制,无乱之滥用和浪费铺张等现象。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有经由经办人、证实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9、各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
10、作为财务核算点,严格按规定办理支付各学校的帐务,能规范办理各种支付业务和帐务处理,能及时向各学校反馈财务信息。
二、经验与做法
积极开展“财务规范化检查”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资金使效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农场教育总支认真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财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自黄陂区教育局分别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的工作会后,农场总支迅速召开了班子成员会和全体校长、书记会。深入学习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总支书记刘斌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检查工作,明确财务规范化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2、成立专班,明确责任。
成立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斌
成员:陈启业 陈代千 冯汉文 占才斌 周谋新 曾微 杜绍兵
农场所属学校按总支方案要求也相应成立财务规范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工作责任制。总务室,财会室均按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在各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广泛宣传,形成氛围。通过办专栏、挂横幅、广播、黑板报等措施,在整个校园内,让全体教职员工都能了解财务规范化检查的内容,对照自身可以更好地查找问题。通过广泛地宣传,全体教师对财务规范化的目的、意义有了全面地认识,廉洁从教的行为得到增强。与此同时,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学校工作中的不足,积极争取家长和学生的配合,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对照要求,自查自纠
对照区教育局工作文件精神及“财务规范化检查”中的10项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三、问题及整改
通过农场教育总支专班和所属学校专班认真细致的清理检查,目前虽然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场各学校财务规范化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对各学校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监管职能,确保了各项资金收之合法,用之有据,查之有凭,使用更加科学、规范。在自查、自纠活动中,我们也发现,为了方便各学校报帐,在没有违反大原则地前提下,对于较小额帐目,我们偶尔开绿灯,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造成财务管理上的不够规范、严谨。对照本次检查,我们知晓其中不妥,今天将一定加以改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20xx年7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9月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透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管理,透过明晰章程和管理框架,规范内部运作,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审计整改内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民政局、上海大学等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粮食局、上海科学院等10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方案,逐条落实职责,逐条进行整改。
二是主管部门构成合力,依托部门职责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就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部署整改落实,构成整改合力。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市文联、上海科技馆等8家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或修订了29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预算管理,以及会议经费和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科技类专项资金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着手建立包括科技投入在内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将专项资金申报年度、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等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便于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日常管理。同时,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科技投入资金的综合评估机制,选取市与区(县)共同实施的科技投入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完整反映同一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2)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盘活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的方案,透过加大区(县)管(及以下)河道整治工程市级补助力度、加快防洪除涝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步消化历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结余。
(3)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收益收缴的具体原则不够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进一步理顺本市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明确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2、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营业税季度申报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季度申报制度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予以完善。
(2)对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10家企业的13个项目均已完成免税备案登记,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对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建立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将专题协商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以加强对相关税种的征管。目前,16家企业少缴的118万元税款均已征缴入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地方水利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加大了水利建设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预算的统筹力度。在安排20xx年预算时,积水点改造、排水运行等水利项目,已改由水利建设基金安排。
2、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未适时调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建设管理委,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实际状况,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3、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及上海电力公司上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企业层面资金使用的定期报告制度未建立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等单位,对企业支出状况开展跟踪检查,了解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规范性状况。市国资委已制发《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支出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出发,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管理。
2、对费用性支出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与公共预算交叉安排资金的项目未建立联审机制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正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审机制。市国资委已制定《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项目审定前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20xx年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资金扶持上,市国资委已加大资本金支持力度,减少费用性支出总额,并将对下拨资金明确核算要求。
3、对本市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尚未全覆盖等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及其他国资受托监管部门,结合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逐步扩大国资收益收缴和预算管理范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了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xx年起,市级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本市各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流程。
2、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缴纳了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并透过调整管理体制和优化流程,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区(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未到位的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纳入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调整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与市残联和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城镇重残人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资金清算事宜。
3、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将在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包括滞留在镇级的基金)进行全面清算,并同步调整市级决算报表。同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相关经办机构,全面核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停用重复参保人员新农保账户,停止发放重复享受的新农保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养老金6.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5家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9月底,有关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8.05亿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23亿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2.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数量超标、费用超支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归还或封存超标车辆,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上海电机学院超标的12辆公务用车,5辆已归还下属企业,2辆已封存。同时,正按规定申请5辆公务用车的控购指标。
2、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费用的审批流程,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上海图书馆制定了《馆所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应透过公务卡结算。
此外,针对部分高校等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在完善出访人员和经费的管理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未完整准确地编报其他收入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督导,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整改。华东政法大学将科研事业收支纳入20xx年预算编制范围。上海图书馆专题学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将文化年鉴等事业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
2、对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反映不准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梳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状况。市粮食局已按规定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纳入预算管理。
3、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未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同时,完善预算支出审核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课题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已退回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的21万元管理费,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科研经费核算管理。
2、对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大各类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将有关收费收入上缴财政部门。20xx年10月,上海电机学院已将6762万元收费收入,补缴市财政局专户,并表示今后将按照教育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及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专户。
3、对部分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审核和监管。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以规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控制流程。
(四)市属高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高校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院系和部门分级授权管理不清晰的问题,有关高校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完善重大事项分级授权管理模式,逐步理顺院系、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华东政法大学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外签订合同主体,加强合同授权管理。上海大学计划于年底前将基本建设项目构成的15.21万平方米房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对其余1.39万平方米房产,与有关部门会商后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或评估后依据评估价值登记入账。
2、对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高校用心梳理、逐项完成相关课题的结账手续。同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的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上海师范大学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
3、对部分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优化管理流程,确保及时发放各类奖学金。上海大学认真梳理评选条例,要求校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各类教育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尽早到位,及时发放。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22个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透过相关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建设单位均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正在用心与有关单位协调,抓紧申请补办相关证照及竣工验收手续,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2、对24个项目因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或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不全面等超概算共计11.47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均对超概算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1个项目核减概算外项目投资644万元;23个项目均已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共计838万元,20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共计11.32亿元。
3、对28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违规分包等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承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对47个项目建设成本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进行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补缴了欠缴的印花税。
5、对13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用心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尽可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对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设备,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妥善处理。同时,加强投资决策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中,输送总管部分泵站最高运行负荷不足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待南线东段工程一期完工后,进行全面调试。两项工程正式投运后,污水日处理潜力将达280万立方米,系统整体输送水量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透过与区管泵站的干线运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调度,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污水输送量。
2、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中14台设备闲置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3台作为备件,7台用于替换发生故障的同类设备,4台用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
3、对因污水管与雨水管混接等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会同闵行区和浦东新区水务、城建等部门,协调解决地区雨污水混接问题。
(三)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内外部业务间有效协同的问题,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定期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带给给市交通委,两部门实施联合监管,抽查危险废物转移路线。市环保局完善了在线监测系统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按照合理准确的方法核定废气排放量,提高排污费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将市、区二级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共享资料,纳入正在建设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建成后向区(县)环保局开放相关功能。
2、对部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或功能存在缺陷的问题,市环保局建立了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入库和删除审核制度,优化新增污染源工作流程,并对重复数据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信息系统密码使用管理;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设置危险废物许可范围限制、数据校验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3、对部分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督促所属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各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规范,明确和落实相关职责,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民生审计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筹集和使用的问题,11亿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土地补偿款已缴入国库;拖欠的1991万元廉租住房租金已收回;3.21亿元拨付动迁基地的资金已按规定分别核算。相关住房保障和财政部门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筹措进度,用心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土地补偿款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闲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形式。市发展改革委已将部分建设债券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出台加强监督的办法。相关项目开发单位已与金融机构沟通,在后续保障性住房融资过程中,落实优惠利率。支付的重复销售房款正在清算中。
2、对住房分配审核不够严格,部分房源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停止了不贴合条件的19户对象有关待遇的发放和享受,并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复核和审核进度;110套违规转借、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完成清退;149套产权登记不明确的廉租住房已办妥产权。
3、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薄弱的问题,3个项目已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或按规定重新确定了分包资料,涉及金额共计2898万元;3个项目已补办开工建设手续;10个项目加强了建筑材料审核、派遣现场监理人员等措施,规范现场管理。相关建设管理、住房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二)机构养老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费政策不完善,税收及公用事业费优惠政策未执行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对养老机构的收费定价、享受优惠政策等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民政局督促区(县)民政局指导养老机构办理所得税免税手续。
2、对场所建设管理不到位,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xx年12月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存量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的通知》,对存量机构改造进行资助,推动全市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用心实施改扩建和消防改造。市民政局督导有关区(县),按实际建成使用的床位数核定新增养老床位数。同时,出台《上海市民政局市级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资金抽查办法》,以规范补贴资金审批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上报滞留的补贴资金。此外,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
3、对部分中心城区养老床位设置低于规定比例,部分床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市民政局将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养老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养老机构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试行)的通知》,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指标的区(县)采取强制缴纳统筹建设资金的措施。同时,市民政局将公开各区(县)床位利用率,透过“倒逼”机制,逐步杜绝包房和床位闲置现象,促进养老床位资源的合理利用。
4、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支持力度仍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以优先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为导向,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同时,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试点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且拥有养老房源产权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补助。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住宅修缮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不完善,立项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正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房屋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拟将房屋修缮状况的信息纳入平台。此外,牵头开展本市旧住房安全排查,摸清老旧住房安全状况底数。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鼓励各区(县)提早开展现场查勘、修缮资料确认、居民意见征询等前期工作,在市级项目计划立项上提前安排,确保项目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2、对现行资金补贴方式对财力相对困难区(县)住宅修缮工作推动作用有限的问题,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县),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财力补贴比例提高至50%;“十三五”期间,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中,对财力困难的区(县)也将提高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市财力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
3、对项目工程招投标、质量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20xx年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等管理和对各区(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违规问题的问责;相关区房管部门已明确关联单位不再作为住宅修缮项目的实施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区房管部门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予以整改。同时,编制完成了20xx版安全质量检查手册,开展建立住宅修缮工程示范工地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市级财力补贴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审价单位的考核,对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四)福利彩票资金募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资料类同的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库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公益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等制度,加强公益金资助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项目创新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2、对公益金资助的少数项目考核、评审不严格,个别项目受益对象不贴合条件的问题,市社团局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业园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后续发展;市和区民政局透过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督和指导培训,敦促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其中,违规套取的25万元公益金已经追回,并上缴至区民政局。
3、对彩票销售业务和公益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闸北区民政局将成立一家福利彩票机构,负责“中福在线”销售业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了《电话投注系统程序检查和数据审核的管理办法》,完善了技术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流程,系统少扣投注款已收回,同时已停止广告发布业务。市民政局透过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流程等措施,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并明确了公益金资产核算和管理主体。相关民政部门要求承担公益金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真实、完整。
(五)部分旧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储备成本控制及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不利于土地储备成本的控制的问题,相关区政府对在拆的旧区改造项目,采取加强目标考核、第三方公信平台协调和疏导居民矛盾等措施,加大在拆基地的收尾力度;对已完成土地储备的旧区改造项目,将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及时实施土地出让,并与市主管部门共同促进储备计划与出让计划的衔接。同时,相关区政府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投资估算报告,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以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计划,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2、对部分事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政策,列出负面清单,要求各区(县)政府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市建设管理委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通知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市文广影视局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进行了梳理,并于20xx年7月共同印发了《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不再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对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召开项目监管状况通报会,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市委宣传部要求有关单位对已完成项目的净结余资金,在今后年度编报、申请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时优先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对本市文化宣传系统的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超投资,增加专项资金补贴的问题,市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概算调整手续,并将在今后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
五、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计划数量不完整,污染排放企业监管覆盖率不够高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锅炉和窑炉进行了全面排摸,基本摸清了家底。同时,加大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力度。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制发了本市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此倒逼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环保局要求区(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下发监测工作计划的1个月内,根据辖区内一般污染源排污现状,上报监测工作计划,以此加强对区(县)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透过环境监测和监察联合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改的监督检查力度。
2、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奉贤区、金山区农委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申报程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加强资金补贴审核,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对部分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市环保局进一步明确,淘汰车辆务必按规定检验合格,并正与市公安局沟通,完善补贴审核的制度建设。同时,会同本市公安、商务、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本市财政拨款单位淘汰黄标车工作,并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杜绝财政拨款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汽车透过拍卖等方式流向社会。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17个项目延续到20xx年继续实施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督促当地职责部门或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对3个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要求相关单位补充项目支付依据,及时归集项目结算资料,确保项目结算合法合规。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费用的问题,申迪集团已经根据审计结论核减,办理了清算支付工作;对1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职业资格不贴合要求的问题,因该项目已结束,申迪集团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资质审核,坚决更换不贴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对部分工程签证单上描述的资料与施工现场状况不相符,施工监理审核不严的问题,申迪集团承诺进一步加强施工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及落实监理考核工作,确保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
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_〕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20_、20_年发放20_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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