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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9

    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9[ 2号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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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9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我国小城镇发展存在问题与对策 ——以威宁县为例 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专业:行政管理 指导老师:李和中 考生姓名:陆智海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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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9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我国小城镇发展存在问题与对策 ——以威宁县为例 主考院校:武汉大学 专业:行政管理 指导老师:李和中 考生姓名:陆智海 准考证号:

    2024

    年 月 24 日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我国中小城镇概述 2

    (一)中小城镇的发展历程 2

    (二)小城镇的概念 2

    (三)小城镇发展的战略作用 4 二

    三、基于威宁县来看小城镇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威宁县为例 5

    (一)威宁县发展的现状 5

    (二)威宁县发展存在的问题 8

    (三)制约威宁县发展的原因分析 10 三四.小城镇发展的对策 11

    (一)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11

    (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12

    (三)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 13

    (四)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 参考文献 16 修改建议: 修改抄袭部分

    2、按学校要求修改论文格式内容摘要

    建设和发展小城镇,是带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我国小城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并严重制约着小城镇自身的发展。小城镇的合理发展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证,是加速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前提和基础。解决好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科学规划小城镇的建设、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保障制度等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在结构安排上本文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简要的介绍了小城镇的发展历程及对小城镇的概念作了界定;第二部分一威宁县为例论述了其现状、问题及原因;第三部分在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对策。

    关键词:小城镇威宁县城镇化困境与出路 一.我国中小城镇概述

    (一)中小城镇的发展历程

    我国小城镇的历史渊源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开始有了萌芽,进入封建社会时期,小城镇开始确立和兴起。从16世纪中叶起,在一些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小城镇和大中城市进入兴盛时期。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银行的出现,大大地促进了小城镇的繁荣,形成了景德镇、佛山镇、朱仙镇、武汉三镇等一批中外闻名的城镇。据统计,清末全国已有两千多个县级小城镇。但由于1840年鸦片战争和帝国主义的侵入,小城镇尤其是城市经济处于半殖民地化的状况,因而转入衰败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小城镇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和生产力的解放,一度出现了兴旺发达的景象。不少的小城镇由衰落转向兴盛繁荣。但由于受一些因素和制度的影响,小城镇出现了失去活力的状况,尤其是60年代后期。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小城镇被当做资本主义活动猖獗的地方而受到打击,小城镇经济因此失去活力。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三十多年的时间,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一时期小城镇在我国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甚至沿海地带还出现了小城镇发展综合实力超过西部地区县和市的情况。

    (二)小城镇的概念

    小城镇在我国是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通用名词,但我国对小城镇概念的运用很不规范,因而在我国对小城镇概念的覆盖范围,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官方,往往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概括地说,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小城镇相当于小城市和建制镇及集镇。显然,这一小城镇概念分属城与乡两个范畴,从发展的观点看,集镇只宜称为“未建制镇”。

    (2)小城镇相当于小城市加建制镇。这一小城镇概念指城镇范畴中规模较小、人口少于20万的小城市(县级市)和建制镇。

    (3)小城镇等于建制镇。这一小城镇概念属于城镇范畴,是建制镇(包括县城镇)在城镇体系中的同义词。

    (4)小城镇相当于建制镇和集镇。这一小城镇概念属城与乡两个范畴,包括小于城市,从属于县的县城镇、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和尚未设镇建制但相对发达的农村集镇。

    以上四个概述中包含这几个个核心要素:小城镇包括小城市(20万)建制镇和集镇;小城镇包括小城市和建制镇;小城镇只包括建制镇;小城镇包括县城、县城外建制镇和集镇。上述观点的分歧点主要有:一是是否包括小城市;二是是否包括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综合看,无论是从理论研究和政策角度,小城镇概念以不包括小城市为妥;建制镇和集镇之间在规模、辐射和吸引范围、发育水平方面会有一些不同,但并无本质差别。

    (三)小城镇发展的战略作用

    1.小城镇发展有助于加快城镇化的进程

    2024年12月,中央召开了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城镇化的发展形势,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推进城镇化的具体部署。可见,城镇化对于我国的发展是很重要的,而在城镇化过程中小城镇的发展又是重点。因此,加快小城镇的发展是有助于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

    2.城镇发展有利于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

    2024年8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十六大以来我国人口总量低速平稳增长,人口生育继续稳定在低水平,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改善,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婚姻、家庭状况保持稳定。报告显示,2024年城镇化率达51.27%。城市化进程处在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对于处于城镇化体系中的小城镇,中央要求要抓住机遇,适时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并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其实这也是城市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核心在工业化,依托在城镇化,关键在协调联动。推进“两化”互动发展,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与空间结构的动态调整适应过程,必须做到同步演进,产城一体,布局上功能分区,结构上三大产业融合。只有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完善与建设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工业经济体系,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匹配、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助于解决就业压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推进城镇化、实现现代化首要问题就是解决就业,小城镇的快速发展,可以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是今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积极发展小城镇有利于加快和大规模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减轻城市压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小城镇后,一方面可以缓解流动人口对大城市造成的压力;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从土地上转移出去后,留在农村地区的人口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缓解农村人口压力和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对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作了研究后指出,“一个城市在其规模达到30万人以后,就会失去其规模经济效益。相当经济的办法应该是发展大批的农村小城镇,每一个小城镇都拥有一些工厂、电站、中等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一些能够吸引居民的设施。”因此,加快小城镇的发展不仅有助于缓解城市压力,促进就业,也有利于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就和思想观念和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三、基于威宁县来看小城镇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威宁县发展的现状

    威宁县是贵州省面积最大的民族自治县,贵州省直管县试点。位于贵州省境西北部,北、西、南3面与云南省毗连。面积6295平方公里,人口约140.2万;其中彝、回、苗等少数民族占总人口23.1%。全县辖35个乡镇,620个行政村(居)委会。根据对小城镇定义的界定,威宁县就是一个典型的小城镇。其现状本文从以下几方面来反映。1.经济方面

    威宁县在经济上发展对比西部其他一些地区是发展是很好的,处于突显的位置,但总体来说,还是落后的,正处于开发崛起阶段。威宁县的经济发展总收入主要是依靠小城镇来发展,工业布局和产业特色都在小城镇上。因此,威宁县是一个典型的靠小城镇组成的县和靠小城镇支撑发展的县。以2024年威宁县经济收入为例来看其经济状况,威宁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19.05亿元,增长16.7%,;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6.22亿元,增长34%;全部工业增加值26.87亿元,增长19.7%;财政总收入17.6亿元,增长25.6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6亿元,增长12.25%;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8.88亿元,增长14.14%;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3.82亿元,增长31.6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长33.3%;农民人均纯收入5635元,增长15.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79元,增长10.07%。增比进位综合测评预排全省24位。从以上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威宁县经济增长速度很快,特别是工业、金融增速很明显,但经济总量还是很弱的。

    2.基础设施方面 在基础设施方面,威宁县县政府把交通、水利、电力三大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内容,使基础设施逐步得到了完善和提高。譬如,威宁县之前没有高速,只有铁路和326国道及省道经过,但到目前建设了毕节到威宁,威宁到六盘水、昭通的高速,和周围的城市实现了高速路的联通,实现了高速公路通车里程“零”的突破。再如,县域内国省道全面改造升级,新建通村油路228.4公里,通村油路率达66.5%;对草海火车站进行重建,民用机场选址报告已获国家民航局批复;完成新增“村村通”1.4万户和“户户通”9.3万户卫星直播工程,广播电视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举措都是威宁县取得的成就。可以说,基层设施总体还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和提高。科教文卫方面

    在科教文卫方面,威宁县投入力度是很大,同时实施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政策。譬如,在教育方面,以威宁县2024年政府工作总结为例。2024年威宁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压缩8%的行政经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教育工程项目332个,建设公办幼儿园32所,新增学校建筑面积40.9万平方米,加大对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和重点集镇教师公租房建设力度,累计完成投资12486万元,共实施项目校数120个3000套,总面积105000平方米;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招聘高中教师326名,特岗教师1200名;九中、职院全面招生,六中、七中、八中启动建设,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60.12%,比去年提高14.15个百分点;2024年高考综合升学率达99.28%,高考质量连续四年居全市第一。

    (二)威宁县发展存在的问题

    1.发展的产业动力不足,多元发展的动力格局尚未建立

    城镇发展的源动力在于经济发展、产业支持,尤其是乡镇企业和专业市场的发展。乡镇企业在为小城镇建设积累资金、发展非农产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集聚人口和产业等方面起了巨大的推动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动力,主要体现下几个方面(1)乡镇企业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使小城镇拥有了独立的产业基础;(2)促进了社会结构的 分化和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3)促进了小城镇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空间结构的变化;(4)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乡镇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在缩小、发展机制的优势在减弱,发展的竞争力在下降。人们普遍存在的一个疑问是:在失去 乡镇企业发展动力之后的小城镇该如何找到新的发展动力。

    从威宁县发展的现状中,可以了解到,其经济主要是靠工业和农业,第三产业明显不强,严重滞后,农业、工业、第三产业显著不协调。从而使发展失去动力,没有形成多元发展的动力格局。虽然威宁县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连接周围城市高级公路,这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发展后劲,但这些高速公路开通,如果本地区没有重要的农业、工业、第三产业作为支撑,开通后的利用效率就不高,就不能吸引更多的劳动力、人才、资金来发展本地区。

    2.发展战略滞后,空间布局不科学 由于空间区位的差异和资源差异,威宁县发展战略在产业空间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分散与集中的两级分化,如县城工业开发区已经由无序分散状态转向有序集中状态,走向了城市化的工业产业园区空间开发模式;政府没有规划的县城边缘地带仍然处于无序分散布局状态,没有出现现代化的空间景观地域,仍然是农村空间景观地域。面对小城镇巨大的空间发展差异,威宁县虽对小城镇发展的战略和路径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科学的发展模式。但如何从整体规划角度,制定因地制宜的小城镇发展的指导方案,仍然是摆在威宁政府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

    3.社会功能不健全,基础设施落后 威宁县社会功能不健全,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1)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和环卫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区混杂,道路狭窄,镇貌依旧。虽然威宁县政府加大了多基层设施的投入力度,修通了高速路,对区域内的道路进行了扩建和升级,但只要对比就会发现其基础设施显然薄弱,如,威宁县到目前为止通村油路率达66.5%,但中部地区的湖北省早在2024年就完成县际及通乡公路3971公里、通村公路8615公里,全省乡镇油路通达率达到91.7%,行政村通公路率达到96.1%,让78个乡镇4229个行政村走上了油路水泥路。(2)缺少城镇建设详细规划,不重视特色设计。许多城镇的街景设计、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的设计都十分单调,品位不高。威宁县是一个典型的民族县,是自然发展而成的县,因此,到目前为止,城区依然杂乱无章,没有体现出一个民族县的特色。(3)教育发展落后,威宁县到目前为止,有高中办学条件的只有7所,1个职院。一个140万人口的大县,只有7所具有高中办学条件的中学显然是落后的。

    (三)制约威宁县发展的原因分析

    1.资金约束

    威宁县主要收入和投入都是来源于本县域内,也就是靠该县的人民增加收入,外来企业、资金很少,加上政府投入不多,主要靠薄弱的财政支出,这样就会导致真正能用于搞建设的资金太少,同时加上金融支持有限,政府基本上靠一种非规范的办法集资投入。而城镇的发展需要解决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发挥集聚和辐射功能的重要条件。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就必须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但融资体制又不健全,从而制约着城镇的发展。因此,如果该县建设融资一味靠集资摊派,不通过金融办法予以解决,或者融资投入后不讲回报,不建立起投入回报机制,就没有稳定的投入来源,进而阻碍该县的健康发展。

    2.配套制度缺失

    威宁配套制度缺失主要表现在:(1)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一方面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一些问题条上“管得着、看不见”,而块上“看得见、管不了”,协调解决难;另一方面,城镇政府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导致行政效率不高。(2)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阻碍了生产要素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如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壁垒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3)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滞后。农民离开社区不再享有集体经济、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各种权益,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离开农业的农民“弃土”动力不足,“两栖”现象较为普遍。此外,财政体制不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都影响了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四.小城镇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要把小城镇的建设纳入大中城市的发展体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建设要突出规划的地方特色,依托大中城市的丰富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塑造个性化的形象和品牌,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子,打造各具特色的城镇风格。要加强小城镇发展科学规划工作的基础研究,改革规划编制的思路和方法,以城镇规划作为城镇建设发展的技术约束,编制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划要有超前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充分考虑扩展城镇发展空间,适应城镇经济规模的扩张,增加城镇的辐射能力和吸纳能力,更要充分考虑城镇人口规模扩张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小城镇发展战略上要坚持重点战略,区位战略和特色战略,优先发展一批重点镇,使其成为小城镇发展的突破口,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大扶持力度,一批特色突出的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独具特色的专业镇。小城镇的发展要遵循客观规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控制规模,提升水平。

    (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要改变以往的单

    一、吸引力不强的现状,就需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立足当地资源,挖掘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取长补短,依据区域优势和基础条件,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选准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子,做到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这样既可以避免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单调、吸引力不强现象,有可以避免同类化竞争,充分发挥各地特长,提高城镇间的协作和经济效益,使小城镇逐步发展,经济日益繁荣。

    城镇发展要立足于小城镇功能的准确定位,发挥比较优势, 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要根据小城镇资源、区位、产业和经济结构特点,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扬长避短,选准项目。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形成自己的独特优势,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在调整产业结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与特色农业,本着先易后难,重点推进,由点到面,逐步实施的原则,以现有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搞好农牧业产品深度开发和多层次增殖,发展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尽可能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努力提高农村工业化水平,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乡镇企业布局适度向农村小城镇集中,加快小城镇发展。在扶持壮大一批技术型乡镇企业集团的同时,要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

    (三)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 解决小城镇建设缺乏资金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内外城市发展建设方面所采取的市场化、多元化的融资模式,打破固有的依靠政府的单一投资,充分发挥市场筹资功能。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经济能人和资金大户投资办厂,经商置业,多渠道广聚社会闲散资金,共同参与开发小城镇建设,从而形成“投资一收益一再投资一再受益”的良性循环。通过土地批租,有偿出让等途径扩大筹资渠道,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小城镇的投资力度,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和市场化运作,确保各项建设如期进行;不断加强能源、供水、排水、通讯、交通及环卫设施建设,满足城镇人口现代化生活的需要。同时,还可以鼓励个人、集体和外商参与到水电通讯、医院学校等项目建设中来,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推进小城镇土地资产经营和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

    (四)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

    深化体制改革。其一,改革城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小城镇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政企分工、政事分开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健全和完善与小城镇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构。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赋予城镇尤其是市县域中心镇在计划、规划、工商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从财政体制上为小城镇发展建设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其二,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造,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并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探索以社区股份合作制形式改造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组织,实现集体资产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工权分离大终改变外出人口对社区的人身依附关系。完善相关制度。其一,完善就业制度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应积极培育和发展城乡一体、竞争公平、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的现代劳动力市场,并且以此促进城镇各种就业机会的充分利用和劳动力生产率的提高,促进劳动者收入的增长,进而增强劳动者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素质的积极性。其二,完善土地使用制度,一方面要从保护耕地出发,制定农村非农用地规划。小城镇发展要尽量少占耕地,对城镇发展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要从动态平衡出发,给予保证;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制度,明确立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办法。对已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农民应退出原有承包地和自留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转包,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异地新建村民住宅或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应退出原宅基地,由镇、村统一规划使用。其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籍落户限制的政策。

    参考文献

    曹磊: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建设问题研究[D] 山东大学2024 高菁:小城镇产业优化路径研究[D] 浙江大学 2024 郭灵.小城镇建设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四川大学 2024 潘文明.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 2024 翠翠.西部地区小城镇建设的战略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2024 贾玉洁.关于小城镇建设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24(04)许经勇.我国城镇化体系中的小城镇建设问题[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1)马丽:中国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湖南农机.2024(15)许刚;陈丹丹: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探究[J].山西建筑.2024(10)

    第二篇: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以柏塘镇为例

    班级: 学号: 姓名:

    内容摘要:城镇位于农村之首、城市之尾,与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点;又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是大中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个战略性问题。笔者以柏塘镇小城镇建设为例,简要阐述目前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对策

    一、柏塘镇小城镇建设现状

    柏塘镇地处广东省博罗县东北部,全镇总人口5.6万人,总面积256.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5万亩,山地25.9万亩。近几年来,柏塘镇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已初步形成一个配套设施完善的工业城镇,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2024年全镇外贸出口累计265万美元。镇内村村通汽车,广梅公路贯穿全镇,距广梅汕铁路杨村站仅3公里,到河源50公里,距惠州55公里,距深圳100公里,距广州12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镇区地处赤水河、黄江河交汇处,有两座日供10万人生活和工业用水的自来水厂。11万伏变电站可解决全镇的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位于镇区范围内有一批标准厂房可利用,现办有电子、制衣、玩具、五金、木制品等生产行业。目前正在开发的金湖、罗塘、高坳和平安兴旺工业基地也有近万亩土地可供利用。

    二、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小城镇建设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指导乏力。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没有把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改善城(镇)乡居民生活质量和解决“三农”问题中深层矛盾的突破口来抓;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理论、相关知识和先进经验学习不够,“经营城镇”的理念淡薄;小城镇建设思路不开阔,对小城镇的长远发展缺乏深层次思考;对如何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内在关系研究不深,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城镇建设,重经济管理、轻城镇管理,重工业化、轻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问题。因而未能把小城镇建设作为重要战略摆上突出位置,在认识上缺乏主观能动性,在规划上缺乏前瞻性,在机制和体制上缺乏协调性,过分强调和依赖客观条件。同时,不少地方对原有的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及时加以调整,对已经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

    (二)小城镇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主要表现在:(1)不少小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气和环卫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区混杂,道路、商贸区混杂,镇容镇貌改观不大。(2)不重视城镇建设详细规划,不重视特色设计。许多小城镇的街景规划设计、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规划设计与小城镇总体规划设计不相协调,显得孤单而缺乏灵气,风格品味不高。(3)开发建设方式落后。许多小城镇仍以分散零星建设为主,综合开发率低,整体环境差。(4)普遍缺乏一支过得硬的小城镇“物业管理”队伍。小城镇管理人员不足、待遇差、素质低、缺手段;小城镇综合治理能力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滞后,“脏、乱、差”现象未得到根本治理。(5)由于城镇规模小,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使小城镇在人才、项目引进,产品技术更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城镇功能的提高。

    (三)科学合理的投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问题一直是困扰小城镇发展的大问题。在目前不少乡镇的财政还属“吃饭财政”的情况下,乡镇政府建设小城镇筹措资金主要采取“以地生财”、“集资建镇”和“借资建镇”三种办法。“以地生财”这种办法在当前土地宏观调控、以人为本的大环境下将越来越行不通。“集资建镇”也是小城镇筹集资金的主要做法之一,问题是这种“集资建镇”实际上有不少是变相的乱收费、乱摊派,比如向落户小城镇的农户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向建筑施工单位收取建筑配套费等。企业主、老百姓,乃至地方干部对此颇有意见。第三种办法是“借资建镇(包括施工单位垫资开发)”,这种办法可能一时能解决暂时的困难,但发生的债务在 偿还和化解方面缺乏手段。

    (四)行政区划与城镇发展不相适应。目前建制镇主要按行政区域设置,造成城镇空间布局不合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不少城镇镇区无法达到最低的人口规模,要素集聚能力差,造成基础设施建设的浪费。由于行政区划的不合理,造成建制镇和重点中心镇设置与布局不合理现象十分明显,这种情况不仅在县域范围内存在,在县市、区域间也有这种情况。行政区划的不合理,严重制约着城镇的发展和功能的提高,也制约着生产要素集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对策

    (一)高度重视对小城镇规划体系的修编完善工作。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小城镇发展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必须高度重视对小城镇规划体系的修编完善工作。各县(市)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市里要全面综合考虑,不应受各县(市)行政区域的限制。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随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发展战略的调整而应及时加以完善,不能始终停留在几年前业已编制的规划上。在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完善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各功能小区的详细规划以及交通、供排水、供电、通讯、环保等公用基础设施的专业规划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及设计,充分体现出小城镇建设的地方风格和特色。市建设、规划部门要对小城镇规划体系的修编完善工作加强指导,实行规划招投标市场化运作,建立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确保规划修编质量。有了科学的规划及规划体系以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按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二)改革城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小城镇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要求,建立职能明确、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小城镇管理体制。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赋予城镇尤其是城关镇和重点中心镇在计划、规划、工商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必要管理权限,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加强小城镇管理队伍建设,搞好对小城镇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同时要加大以集中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小城镇创卫力度,使所有小城镇能在二、三年内通过省、市卫生镇的考核验收。按照分税制原则在城关镇和重点中心镇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从财政体制上为小城镇发展建设提供充足的调控资金。

    (三)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多渠道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机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和民间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鼓励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带资进镇,买房建房、兴办企业、务工经商;二是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参与小城镇建设、兴办企业;三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单位、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四是在小城镇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费应全额返还乡镇用于小城镇建设;五是盘活存量资产、以项目为载体实行股份合作方式直接融资;六是争取上级政府给予财政投入或财政贴息贷款扶持等。

    (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小城镇建设最根本的是要 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否则,小城镇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出现“空城”。因此,在建设小城镇的同时,必须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必须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围绕建设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旅游拉动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来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建立主导产业。农业资源优势强、经济实力弱的小城镇,应确定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把发展特色经济同建设特色城镇结合起来,把建设农业产业化同培育支柱产业结合起来,通过培育一、二个产业和几个龙头企业,建立起小城镇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有了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小城镇的发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和后劲。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叶齐茂:《小城镇建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24.8;

    2、傅崇兰:《小城镇论》,山西经济出版社,2024;

    3、谢健:《温州小城镇发展启示》,《农村经济》杂志,2024(8);

    4、朱启臻:《小城镇建设与农民现代化》,《小城镇建设》杂志,2024(1)。

    第三篇:浅谈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录 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4 1.1 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1.2 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1.3 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1.3.1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制约 1.3.2 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制约...........................................................3 1.3.3 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4 1.4 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4 1.5 缺乏有效的产业带动...............................................................4 2 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4 2.1 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5 2.2 加快乡镇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流动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5 2.3 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制度.............................................................5 2.3.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5 2.3.2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6 2.3.3 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6 2.4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6 2.5 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大力发展有特色的产业.................................6

    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因农民工流入带来的巨大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比如小城镇数量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增长。但是,在小城镇的发展的同时,也伴随而来了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小城镇 土地流转 户籍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 投资机制

    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是“十一五”规划的战略重点,它指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国内外的各种城市发展经验也都表明,小城镇在推动城市化进程,拉动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它也成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进一步摆脱小城镇发展的束缚,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势在必行的。本文基于我国小城镇发展的现状,从小城镇建设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入手,着重研究了能够推动小城镇发展步伐的各种对策,来解决小城镇发展中的各种障碍。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例如:我国农村建制镇已经自1978年的2173个发展到了1998年的19060个,增长了7.77倍,平均每年增加844.35个;1998年小城镇人口为16984万,其中非农业户口的人数约1.25亿人,小城镇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重的17.9%,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13.6%,比1978

    [1]年占全国人口比重的5.5%上升了约8个百分点。这些骄人的成果都是必须肯定的,但是在充分肯定小城镇发展的这些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小城镇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影响了小城镇发展的效果,增加了小城镇发展的副作用,同时也约了小城镇向更深层次的发展。

    1.1 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由于政府功能软制弱,加上各种自然原因导致的小城镇发展的自发性,致使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总体指导不明确,具体表现在:

    (1)在我国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稳定的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的数量众多,但却基本雷同,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种“全面”建设小城镇的发展思路使本来就紧缺的资金更加紧张,使小城镇的建设水平很低,质量很差,尤其是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小城镇建设的要求。

    (2)孤立的发展小城镇,没有把小城镇的发展纳入到大的城市群的体系之中,使小城镇的发展与周围大中城市和其它小城镇的发展相脱节,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城市网络体系,隔断了小城镇和周围大中城市的相互推动作用,不能够使小城镇的发展借助于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能很好的找准小城镇发展的定位,把小城镇建设孤立于城市体系之外。(3)很多小城镇的发展存在着盲目攀比,不注重实际情况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绩,照搬别人的建设经验,结果不适合的发展道路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政策还缺乏连续性,朝令夕改、反复建设、频繁改造,造成极大的浪费。很多地方都是边建设边规划,甚至是先建设后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1.2 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我国的小城镇数量众多,但是规模过小。有关研究认为,小城镇镇区人口在5万左右才能正常发挥集聚的功能[2]。而我国农村镇镇区人口才6000多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只有3300多人[3]。如此小的规模造成我国小城镇的功能不完善,吸引和带动能力不强,难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小城镇规模过小还导致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过高,小城镇基础设施不健全,不能满足小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制约了小城镇的建设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3 制约小城镇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

    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各种配套政策的支持,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种相关政策不仅不能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反而羁绊了小城镇前进的脚步,它集中体现在承包土地流转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

    1.3.1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制约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土地的流转程序和市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农民之间的土地流转有很多都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这就使日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增加了处理纠纷的难度,不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大、投入多、收益小的特点和农民的承包土地地块小、土地分散、不利于管理等原因,致使农民承包的土地想要转让却无人愿意接手,使农民的承包土地流转困难重重。

    另外,由于我国农民有几千年来的“土地情结”,但农民进城落户不能携带土地,即我国的非农业户口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力,这就使很多进城务工和经商的农民并没有放弃原有的土地,从而造成了“离土不离乡”的现象。尤其在小城镇中,带地进城的人口占小城镇的总人口比重很大,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在农村依然保留着基本责任田和宅基地,这不但不利于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和农村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也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

    此外,对于土地的出让、转让、股份合作等经济行为必须明确土地的产权,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规定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具有使用的权力,但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很不充分,比如我国规定了土地的延包期限为三十年,但是很多地方并未落实执行,土地承包依然调整频繁,致使农民的承包权不稳定;另外,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方面都受到限制,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农民无法对自己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以获得所需资金。农民承包权的不充分,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享用权利,减少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可能性[4]。

    1.3.2 传统的户籍制度的制约

    长期以来,户籍问题是困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大问题,也是困扰小城镇发展的大问题。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以身份为核心,以出生地为基础把我国人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了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按照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农民是农 业户籍,进入小城镇也仍然是农业户籍[5]。农民要想获得城市户口有很多的限制,也有很大的难度。有些时候农民进入小城镇,获得城镇户口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户籍制度成为农民进入小城镇的一只拦路虎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传统的户籍制度把户口和社会保障、医疗、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社会地位直接挂钩,形成了进城农民与原有市民的不公平身份和不平等的待遇。这种对农业户口的“歧视”严重地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小城镇的发展。虽然国务院1997年20号和1998年24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居住地和现行职业确定落户地点和身份的管理制度,但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指标控制,严格的进城落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问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农村人口的流动,制约了农民进入小城镇。

    1.3.3 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

    目前,小城镇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跟大城镇相比具有很大的差距。且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政府投入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等,使其远远跟不上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够适应小城镇居民对于安全、稳定的要求。农民进城落户之后,就要放弃原有的土地,而在小城镇中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又不能保障其生活的稳定,保障其失去工作和正常收入后的基本生活,这就减弱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吸引力。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够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也是进入小城镇的农民不愿放弃土地的一个主要原因。

    1.4 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

    资金不足是小城镇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小城镇建设和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从总体上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的最重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国,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所得税收需上缴县财政,镇政府的所需费用是县财政分发的人头费和超收部分的提成,这些费用仅够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因此,城镇建设的资金就主要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政府只能抬高土地价格和建设配套费用,这就形成了限制农民进城和投资开发商进入的“门槛”,增加了乡镇企业、农民和外部资金向小城镇集中的成本,抑制了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减弱了招商引资的优势。

    1.5 缺乏有效的产业带动

    小城镇的发展缺乏经济增长点,缺少有效的产业来带动。这是因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市场竞争日益的激烈,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而大部分乡镇企业领导因为思想僵化,文化程度不高,不具备所必需的管理素质和知识,没有能够适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和企业的发展方向,致使管理不善,没有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所以,近几年来,乡镇企业出现了增长速度放慢,吸引带动能力下降和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城镇第二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发展的不充分,再加上小城镇的规模和人口过少,又影响着小城镇的规模和辐射效应,也就无法达到小城镇第三产业发展的需求。此外,政府也没有能够根据小城镇自身特点和优势,制定出适合小城镇发展的经济道路。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盲目性很大,很多地方没有明确的发展路线或者其发展道路不适合,不能够拉动和引导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发展小城镇的条件和环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扫除小城镇发展的障碍,提升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增强小城镇的功能也因此变得越来越紧迫,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各种相应政策,加快小城镇的发展。

    2.1 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做好小城镇发展的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小城镇发展的布局和步骤。避免小城镇发展的重复建设、土地和资源的浪费。要把小城镇的发展建设放在大的城市体系之中,放在大的环境之下来考虑。小城镇的发展必须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在城市化发展中,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各有其优势,城市化体系必须是一个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完整的城市体系。小城镇的建设要借助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与大中城市一起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

    小城镇的发展也要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稳定连贯的政策。要根据小城镇的地理位置、资源环境、人口等各种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切莫盲目模仿、攀比。

    2.2 加快乡镇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流动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

    转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限制,应加快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的聚集,对进城的乡镇企业在驻地、建房、办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特事特办,所有手续在一个地方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调动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二、三产业,提高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和小城镇对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在小城镇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

    另外,小城镇的数量众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如果使所有小城镇齐头并进、全体发展,势必会造成小城镇规模小、层次低、质量差的问题。因此,要想改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局面,除了要制定政策吸引人口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流动以外,还一定要改变小城镇“遍地开花”的发展战略,走分步骤、有阶段的小城镇发展道路。首先,要选择一批基础好,经济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比如县城和县域中较大的镇集中力量优先发展。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也有利于完善小城镇的功能,形成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下一步其他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条件和积累经验。然后,在重点镇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新的重点镇进行发展。从而实现小城镇的全面有序发展。

    2.3 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制度

    在我国传统的二元结构格局下,小城镇建设经常会遇到一些政策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当前要从推动我国向一元化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的高度,积极探索,加大改革力度,消除推进城镇化的制度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从制度和政策上为小城镇建设创造宽松的环境,主要包括:

    2.3.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的流转市场和土地的流转程序。加 强土地流转制度的立法工作,使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力有法律的保障和土地流转有法可依。引进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逐步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中介服务机构,为土地流转发布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流转手续,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依法有序流转。同时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做到承包土地要事先申请,对土地流转要有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事后乡镇还要对土地的流转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实行对土地承包的动态管理。

    其次要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使农民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不再凝固化,将对小城镇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首先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其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强化和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要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期的延长政策。要进一步明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界定,把土地流转的决策权界定给农民,变农民单一的土地经营权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权统一”的农民土地承包权,包括土地出租,入股,抵押等权力[7]。

    另外,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进入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对其原有承包土地拥有一定年限的土地承包权,但鼓励有偿转让其使用

    权;对于进城农民的宅基地可以允许农民自由转让或者由国家或村集体以有偿形式收回。2.3.2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彻底改变以商品粮供应为标准来划分农业、非农业人口的做法,实行以居住地和现行职业为标准来确定落户地点和身份。尤其是在小城镇,可以率先放开户籍政策,或者实行与大城镇完全不同的户籍管理办法,比如完全放开农村县城和中心镇的户口迁徙限制,让农民自由进入。县以下可以设想实行单一户籍制度,或者规定凡常在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工作的,在小城镇有固定住处和稳定收入的,可以让其拥有城镇户口,以打破以往“农民生农民,市民生市民”的传统,逐步实现城乡户口一体化的管理。逐渐消除对进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的条件和限制。对于同一辖区的居民,可自由流动,消除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歧视,真正实现原有市民和进城农民的公平,平等。同时增加对小城镇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在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和小城镇的公共设施的方面。户籍改革是促进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必然要求。

    2.3.3 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深入探索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把进城农民纳入统一的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之中,要充分调动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体系,增加对小城镇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至少能够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通过合理全面的社会保障来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2.4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要打破单一靠政府投资的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这是解决小城镇资金问题的关键。政府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处理好上级政府和镇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不能仅仅依靠镇政府财政来筹措建设资金。政府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贴息、民间资本、实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8]。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5 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大力发展有特色的产业 长期以来,我国小城镇的建设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生态环境的问题,甚至以掠夺性的方式开发资源,致使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土地和资源浪费严重,因此,小城镇建设一定要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建设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并重。尤其是在土地的利用方面,一定要统一规划,不可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保护好基本的耕地数量。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企业,积极引导小城镇建设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生态环境。而要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发展经济又是关键。一个地区的发展首先必须要依靠经济的拉动,依靠第二、三产业的增长。政府要根据小城镇的环境、资源、地理位置、工业基础等特点,充分发挥小城镇的优势,制定适合小城镇的有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例如,在自然风光优美,或者由名胜古迹的地区,可以大力发展旅游业及与其相关的餐饮等服务行业,而在自然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的地区可以大力发展重工业等。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小城镇的发展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它可以直接推动经济的增长,增加小城镇的经济效益,积累建设资金,还可以通过第二产业的拉动,增加小城镇的规模和集聚效应,从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增长,因此就要积极搞活和壮大乡镇企业,而乡镇企业需要不断地向小城镇集中才会形成小城镇的集聚效应,所以,要出台有利于乡镇企业进城的各种优惠政策,同时鼓励企业的兼并或联合经营。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对于乡镇企业来说,乡镇企业要想求得发展,还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着力创新,尤其是乡镇企业的领导要具有改革和创新的意识。大部分乡镇企业的领导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缺乏相应的文化和管理知识,在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积极措施大力督促其进修学习,或通过新的管理制度来改变乡镇企业的领导状况,例如可以聘用专业经理人来进行管理。

    发展小城镇是发展我国经济,推动城市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对于小城镇,不是该不该发展的问题,而是应该如何发展的问题。目前,确实存在着小城镇发展的水平不高、其功能和作用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的问题,但并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而否定小城镇的作用和发展小城镇的必要性。在小城镇的探索道路中,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再所难免的,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小城镇发展的道路,推动小城镇的发展步伐,使小城镇真正成为拉动我国城市化步伐,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8] 王建国.对小城镇发展问题的思考.前进,2024(4):27-29 [2] 王满四,蹇斯勇.关于小城镇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的探讨.村镇建设,1999(8):14-16 [3] 王亚平.中国小城镇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经济研究参考,1999(38):2-9 [4][7] 王志宏.城市化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关系研究.边疆经济与文化,2024(3):36-38 [5] 吴元波.我国土地产权制度、户籍制度与小城镇发展探讨.农村经济,2024(4):70-72 [6] 邓卫.关于小城镇发展问题的思考.城市规划汇刊,2024(1):67-70 [9] 刘勇著.中国城镇化战略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24 [10] 傅崇兰主编.新城论.新华出版社,2024 [11] 马继国等著.中国城市化道路探索——以海宁市为例.中国农业出版社,2024 [12] 冯海发著.中国城镇化发展探索.新华出版社,2024 [13] 刘传江,郑凌云等著.城市化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科学出版社,2024 [14] 姜绍华.我国小城镇的选择及其发展对策.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65-67 [15] 齐芳燕,单勇兵.小城镇发展问题初探.彭城职业大学学报,2024,16(2):20-22 [16] 张莉.关于小城镇发展的经验及相关思考.山西建筑,2024,31(20):44-45 [17] 张弥.城市化道路与小城镇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经济与管理研究,2024(10):33-35 [18] 张佑林.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24,7(2):62-64 [19] 郝国彩.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城市开发,2024(7):78-81 [20] 刘爱玲.浅析小城镇建设的几个问题.小城镇建设,2024(4):76 8

    第四篇: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外市场需求每况愈下,拉动经济增长的力量逐步转向国内, 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专家认为扩大内需的巨大潜力在小城镇, 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最终落脚点也在小城镇建设上。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小城镇房屋、道路等建设,能够直接拉动建筑建材等行业发展和冶金机电等产品需求,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作为一种消费行为,小城镇在启动农村市场方面发挥着示范和辐射作用,能够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促进农村消费上一个新的台阶。国内外的各种城市发展经验也都表明,小城镇在推动城市化进程,拉动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因此,进一步摆脱小城镇发展的束缚,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势在必行的。本文联系新晃县的实际,对小城镇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快城乡建设步伐的对策建议。

    一、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东部地区借助地缘优势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小城镇建设突飞猛进, 2024年全国千强镇评选,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占据绝大多数,而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能入围的镇却寥寥无几, 中西部和东部的差距明显,从而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往往是东总沿海地区的一个乡镇的人口和GDP就相当于中西部地区的一个县或地级市。根据调查分析,目前小城镇建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巫待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由于政府功能不完善,加上各种自然原因导致的小城镇发展的自发性,致使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总体指导不明确,具体表现在:

    缺乏合理规划,特色不够鲜明。规划是城镇建设的第一资源,由于受资金、人才及观念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普遍存在起点不高、定位不准、观念不新等问题。完成的小城镇规划往往只有总规,没有控制性详规,为随意执行规划留下了很大空间。同时,在规划编制中,往往忽视对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的把握,建设中,道路多以棋盘式为主,广场位于场镇中心,民用建筑一般高 ,建筑布局单调呆板,“千城一面”现象突出。

    很多小城镇的发展存在着盲目攀比,不注重实际情况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绩,照搬别人的建设经验,结果不适合的发展道路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政策还缺乏连续性,朝令夕改、反复建设、频繁改造,造成极大的浪费。很多地方都是边建设边规划,甚至是先建设后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二)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小城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定人口的聚集体, 其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研究表明, 2-3万人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 人口超过5万时, 经济效益的增加则更明显。小城镇人口的数量级低,就会造成小城镇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小,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小,城镇功能的发挥就会受到极大影响。目前我县23个乡镇,除新晃镇等个别以外,其它镇的人口基本上都是在2万人以下。城镇人口总体偏小,镇区人口积聚不足,再加上近年来,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更加制约着我县小城镇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

    资金不足是小城镇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小城镇建设和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从总体上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的最重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国,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所得税收需上缴县财政,镇政府的所需费用是县财政分发的人头费和超收部分的提成,这些费用仅够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因此,城镇建设的资金就主要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政府只能抬高土地价格和建设配套费用,这就形成了限制农民进城和投资开发商进入的“门槛”,增加了乡镇企业、农民和外部资金向小城镇集中的成本,抑制了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减弱了招商引资的优势。

    (四)小城镇发展中政府权责不明,管理不够到位

    小城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分散,未能集中投向重点小城镇,未能形成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合力。在小城镇建设管理中,一方面小城镇所在政府往往集决策主体、规划主体、建设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于一身,有时为实现主观愿望而破坏规划、违规建设,城镇建设管理中存在盲目性、随意性。另一方面,由于主管部门间职权交叉责任不明加之人力、物力等原因对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有时放任自流,从而导致在小城镇投入上存在“平均主义”,重点不突出,在管理上,执法力度不够,违规建设、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现象突出。

    二、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发展小城镇的条件和环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扫除小城镇发展的障碍,提升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增强小城镇的功能也因此变得越来越紧迫,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各种相应政策,加快小城镇的发展。

    (一)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在建设小城镇的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功能,与大中城市等的通道连接功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载体功能 , 按照优化小城镇规划布局, 保护利用好耕地, 抓紧编制好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在认真做好总体发展规划的同时, 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编制小城镇规划时, 要采取招标、引资等多种方式, 确保规划质量要加强与其他规划间的沟通, 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要按照比较经济利益的原

    则,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发展产业聚集型、市场带动型、旅游提升型、资源开发型等特色小城镇要深入挖掘小城镇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 结合地形地貌, 搞好场镇的风貌设计, 切实避免“千城一面”的现象。新晃侗族自治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自治县,在小城镇的发展中就应当保留原来的少数民族风俗,因为这些具有很浓的地方特色。像在建筑方面可以尽可能的用吊角楼,在文化方面也要保留原有的文化,你侗话,赶集,赶坳等等。尽可能在小城镇的建设中做到“原汁原味”。这样以后才能为日后发展为生态旅游城市做下坚实的基础。

    (二)扩大城镇规模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

    转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限制,应加快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的聚集,对进城的乡镇企业在驻地、建房、办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特事特办,所有手续在一个地方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调动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二、三产业,提高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和小城镇对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在小城镇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

    另外,小城镇的数量众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所以小城镇建设必须打破平均主义,坚持“非均衡一均衡”的发展战略,重点扶持壮大一批发展潜力大、集聚辐射作用强、交通区位优越、特色产业突出的重点小城镇,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帮助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承载力,不断积聚吸纳周边农民,拓展城市规模。通过重点小城镇与周边小城镇和农村的联合,培育形成小城镇组团,提高城镇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进而带动周边区域空间的均衡发展,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进一步明晰城镇功能区分,突出各自资源、区位和人文等方面的优势,培育特色产业,例如侗乡的饮食,新晃的牛肉等等。再就是打造一批工业、商贸、旅游强镇,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 , 实现小城镇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 不断增强乡镇的经济实力。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要打破单一靠政府投资的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这是解决小城镇资金问题的关键。政府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处理好上级政府和镇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不能仅仅依靠镇政府财政来筹措建设资金。政府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贴息、民间资本、实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像当前新晃县河道沿岸改造开发的工程,就引用外来资金的。实践证明,小城镇的健康快速发展是需要政府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使得小城镇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四)加强政府管理、凝聚合力

    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市政、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主要投入重点小城镇,在重点小城镇形成政策洼地、资金洼地、项目洼地,促进重点小城镇建设快速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充实力量,放权放责,强化对

    小城镇建设管理的领导和指导,着力形成城乡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要强化对小城镇发展的考核,把小城镇发展作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努力推进农民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等方面向城市型转化在实践中探索既不同于大中城市,又有别于农村的新型城镇管理模式。

    第五篇:浅谈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农村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小城镇的发展对于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大中城市因农民工流入带来的巨大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比如小城镇数量和人口都有很大的增长。但是,在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伴随而来了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针对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城镇科学规划规模投资机制

    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外市场需求每况愈下,拉动经济增长的力量逐步转向国内, 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专家认为扩大内需的巨大潜力在小城镇, 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的最终落脚点也在小城镇建设上。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小城镇房屋、道路等建设,能够直接拉动建筑建材等行业发展和冶金机电等产品需求,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作为一种消费行为,小城镇在启动农村市场方面发挥着示范和辐射作用,能够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促进农村消费上一个新的台阶。国内外的各种城市发展经验也都表明,小城镇在推动城市化进程,拉动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因此,进一步摆脱小城镇发展的束缚,加快小城镇发展速度,提升小城镇建设品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势在必行的。本文联系新晃县的实际,对小城镇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快城乡建设步伐的对策建议。

    一、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东部地区借助地缘优势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小城镇建设突飞猛进, 2024年全国千强镇评选,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占据绝大多数,而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能入围的镇却寥寥无几, 中西部和东部的差距明显,从而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往往是东总沿海地区的一个乡镇的人口和GDP就相当于中西部地区的一个县或地级市。根据调查分析,目前小城镇建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巫待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由于政府功能不完善,加上各种自然原因导致的小城镇发展的自发性,致使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总体指导不明确,具体表现在:

    缺乏合理规划,特色不够鲜明。规划是城镇建设的第一资源,由于受资金、人才及观念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普遍存在起点不高、定位不准、观念不新等问题。完成的小城镇规划往往只有总规,没有控制性详规,为随意执行规划留下了很大空间。同时,在规划编制中,往往忽视对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的把握,建设中,道路多以棋盘式为主,广场位于场镇中心,民用建筑一般高 ,建筑布局单调呆板,“千城一 1

    面”现象突出。

    很多小城镇的发展存在着盲目攀比,不注重实际情况的问题。小城镇的发展不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而是一味的追求政绩,照搬别人的建设经验,结果不适合的发展道路不但不能促进反而阻碍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政策还缺乏连续性,朝令夕改、反复建设、频繁改造,造成极大的浪费。很多地方都是边建设边规划,甚至是先建设后规划,致使小城镇建设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

    (二)、小城镇的规模过小

    小城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定人口的聚集体, 其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研究表明, 2-3万人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 人口超过5万时, 经济效益的增加则更明显。小城镇人口的数量级低,就会造成小城镇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小,对周边的资源和资金的吸引小,城镇功能的发挥就会受到极大影响。目前我县23个乡镇,除新晃镇等个别以外,其它镇的人口基本上都是在2万人以下。城镇人口总体偏小,镇区人口积聚不足,再加上近年来,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更加制约着我县小城镇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小城镇发展中资金短缺

    资金不足是小城镇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制约小城镇建设和阻碍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从总体上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的最重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而在我国,镇政府不是一级完整的预决算财政单位,所得税收需上缴县财政,镇政府的所需费用是县财政分发的人头费和超收部分的提成,这些费用仅够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因此,城镇建设的资金就主要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弥补。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拍卖所得和高额的城镇建设配套费。为了增加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政府只能抬高土地价格和建设配套费用,这就形成了限制农民进城和投资开发商进入的“门槛”,增加了乡镇企业、农民和外部资金向小城镇集中的成本,抑制了乡镇企业和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减弱了招商引资的优势。

    (四)、小城镇发展中政府权责不明,管理不够到位

    小城镇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分散,未能集中投向重点小城镇,未能形成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合力。在小城镇建设管理中,一方面小城镇所在政府往往集决策主体、规划主体、建设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于一身,有时为实现主观愿望而破坏规划、违规建设,城镇建设管理中存在盲目性、随意性。另一方面,由于主管部门间职权交叉责任不明加之人力、物力等原因对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有时放任自流,从而导致在小城镇投入上存在“平均主义”,重点不突出,在管理上,执法力度不够,违规建设、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现象突出。

    二、针对小城镇的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发展小城镇的条件和环境也日益的完善和成熟。扫除小城镇发展的障碍,提升小城镇发展的速度和品质,增强小城镇的功能也因此变得越来越紧迫,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不失时机地

    实施各种相应政策,加快小城镇的发展。

    (一)、加强小城镇发展的科学规划

    在建设小城镇的规划中,应当充分考虑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功能,与大中城市等的通道连接功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载体功能 , 按照优化小城镇规划布局, 保护利用好耕地, 抓紧编制好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在认真做好总体发展规划的同时, 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编制小城镇规划时, 要采取招标、引资等多种方式, 确保规划质量要加强与其他规划间的沟通, 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要按照比较经济利益的原则,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发展产业聚集型、市场带动型、旅游提升型、资源开发型等特色小城镇要深入挖掘小城镇自身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等个性特质, 结合地形地貌, 搞好场镇的风貌设计, 切实避免“千城一面”的现象。新晃侗族自治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自治县,在小城镇的发展中就应当保留原来的少数民族风俗,因为这些具有很浓的地方特色。像在建筑方面可以尽可能的用吊角楼,在文化方面也要保留原有的文化,你侗话,赶集,赶坳等等。尽可能在小城镇的建设中做到“原汁原味”。这样以后才能为日后发展为生态旅游城市做下坚实的基础。

    (二)、扩大城镇规模并选择一批重点镇优先发展

    转变小城镇规模过小的限制,应加快乡镇企业向小城镇的聚集,对进城的乡镇企业在驻地、建房、办照等方面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特事特办,所有手续在一个地方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调动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的二、三产业,提高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和小城镇对农村闲置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在小城镇的人口政策方面,要逐步取消户籍制度的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

    另外,小城镇的数量众多,而政府的力量有限,要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所以小城镇建设必须打破平均主义,坚持“非均衡一均衡”的发展战略,重点扶持壮大一批发展潜力大、集聚辐射作用强、交通区位优越、特色产业突出的重点小城镇,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帮助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承载力,不断积聚吸纳周边农民,拓展城市规模。通过重点小城镇与周边小城镇和农村的联合,培育形成小城镇组团,提高城镇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进而带动周边区域空间的均衡发展,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进一步明晰城镇功能区分,突出各自资源、区位和人文等方面的优势,培育特色产业,例如侗乡的饮食,新晃的牛肉等等。再就是打造一批工业、商贸、旅游强镇,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 , 实现小城镇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 不断增强乡镇的经济实力。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要打破单一靠政府投资的模式,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这是解决小城镇资金问题的关键。政府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处理好上级政府和镇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不能仅仅依靠镇政府财政来筹措建设资金。政府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贴息、民间资本、实行股份制和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来,像当前新晃县河道沿岸改造开发的工程,就引用外来资金的。实践证明,小城镇的健康快速发展是需要政府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城镇发展创

    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使得小城镇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四)、加强政府管理、凝聚合力

    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市政、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主要投入重点小城镇,在重点小城镇形成政策洼地、资金洼地、项目洼地,促进重点小城镇建设快速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充实力量,放权放责,强化对小城镇建设管理的领导和指导,着力形成城乡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要强化对小城镇发展的考核,把小城镇发展作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努力推进农民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等方面向城市型转化在实践中探索既不同于大中城市,又有别于农村的新型城镇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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