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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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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印章管理规定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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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内各级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一、公司各级行政部门刻制印章必须经由副总以上领导批准,由行政人事科出具相关证明统一办理。印章刻制完毕后必须在行政人事科备案之后方可使用。更换新章的,原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当在十日内交行政人事科封存;逾期不交的,由行政人事科予以收缴。行政人事科对交回或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公司印章由行政人事科负责保管使用,各部门印章原则上由各部门保管使用。保管使用印章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办理。公司公章未经副总以上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印章带离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安保科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三、公司内各部门对外、对内发文、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和证明材料等需要加盖印章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盖章后,文件、协议、合同或证明材料等由行政人事科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四、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联系工作,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或因私探亲、旅游,一般由行政人事科开具介绍信或使用公司印章。如发现滥用介绍信并造成不良后果,按谁部门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六、非本公司人员因有特殊情况需由公司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的,应经
副总以上领导同意后,方能办理。
七、公司法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公司公章的保管使用办法执行。
八、各部门不得擅自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各部门印章的使用,应手续齐备,逐次登记,以备查考。
九、在使用公司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科与主管领导商量决定。
十、本规定自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科
2024年6月
印章管理规定
一、印章的制发: l、组建、成立一个新机构或机构改变名称需颁发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会批准制发。
3、各部门内部所需的各种印章,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一)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園:
1、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报给地方政府的各类报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各单位代表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2、公司与各部门、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通知。
3、公司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通告、通知。
4、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二)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范围:
1、各类报出的财务报表。
2、授权委托书。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三、用印程序:(一)凡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者,均须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二)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政府部门的报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
用印,如遇总经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经理代签。(三)_般性文字材料, 由公司部门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四)各类合同、协议、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个人印章时,由总经理签字。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同时需加盖公司法人个人印章时,签发人与所盖个人印章应
相符。
(六)需开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没有总经理签字特许,不得使用印章。
四、印章保管:(一)公司章、法人章,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所持冠以“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的专业用章。均由各部门派人负责管理。
(三)印章的保管必须做好安全、保密。
(四)印章_般不准离开保管处,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用印时,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印章不得离身,不得私自交给他人代为使用,保管人外出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 可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保管, 但需登记代管时同。
五、应注意的事项:(一)盖章时必须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做到上不压文,下压日期。
(二)用印章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结信、使函、投标书、报表、奖状)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领导签批的手稿。
六、印章停用, 凡因机构撤销、变更名称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必须将旧印章交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印章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目前印章管理现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与防范印章使用管理风险,特别是有效规避与控制合作分公司及合作项目部印章管理风险,现制订《印章管理补充规定》。
一、印章分级分类及使用范围 1.公司印章分级
公司印章分为三级,即公司印章、分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
2.各级印章分类的及使用范围
⑴公司印章:公司级印章包括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章、公司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党委、工会、各部门印章等,各类印章使用范围为:
行政公章: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证明,介绍信,招投标文件,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法人印章:与行政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配合使用于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财务开具票据、办理银行业务等。
合同专用章:用于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1— 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据、银行业务的办理及以公司名义报财务统计报表、办理银行账务、出具财务证明等与经营活动形成的财务事项。
党委、工会印章:只限于党委、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对外。
⑵分公司级印章:分公司级印章包括分公司行政公章、分公司负责人印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章等印章。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为:
①分公司行政公章:用作以分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及有约束力的文件。
②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及财务负责人印章:用于分公司财务收据、银行业务的办理及出具财务证明事务、在地方主管部门的税务办理。
③因业务需要分公司印章需超范围用章时,需一事一议,由分公司申请公司另作书面授权。分公司各类印章严禁用于下列事项:
各类对外合同、分包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经济类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上加盖分公司印章;
—2— 各项结算报告、对账单等结算类文件上加盖分公司印章;
开具任何内容欠据和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 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或融资担保。3.项目部级印章:项目部印章分为项目部行政公章、项目部财务专用章。
(1)项目部印章使用范围: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联系单(与业主/监理/设计院/周边地区管理部门/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工程款申请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资料。超出上述范围的,不得施章。因业务需要的超范围用章,需一事一议,由项目部申请,公司另作书面授权。
(2)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下列事宜办理:
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下列事宜办理:各类对外合同、分包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经济类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上加盖项目部印章;各项结算报告、对账单等结算类文件上加盖项目部印章;开具任何内容欠据和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或融资担保。
项目部需办理材料设备购销、租赁时,零星材料设备的购销租赁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直接购销、租赁;成批或规模较大的购销、租赁确需签订购销、租赁合同时,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购销、租赁计划、项目部负责人审核,严格
—3— 执行“四流合一”,按财务报账制的要求规范付款手续后按如下流程办理:分公司管理的项目部单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加盖项目部公章签订相应购销及合同,同时将合同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备案;分公司管理的项目部单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财务部门签字、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再报公司总会计师同意加盖项目部行政公章签订相应合同,同时将合同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需办理材料设备购销、租赁合同时,零星材料设备的购销租赁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直接购销、租赁;成批或规模较大的购销、租赁确需签订购销、租赁合同时,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购销、租赁计划、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单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报公司工程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人审批后加盖项目部行政公章签订,单份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再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后加盖项目部行政公章签订,同时所有购销、租赁合同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没有启用项目部行政公章的项目,确需办理购销、租赁合同时按上述程序审批后直接加盖公司公章签订。
二、进一步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严格按流程办理使用手续
1.公司总部各类印章的保管: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4— 2.自营分公司的印章保管:自营分公司印章由相应自营分公司保管,自营分公司下辖的自营项目部印章由自营分公司安排专人管理;自营分公司下辖的合作项目部各类印章由相应自营分公司委派印章管理员统一保管。
3.合作分公司、合作项目部印章的保管:合作分公司、合作分公司下辖合作项目部、公司直管合作项目部的各类印章,全部收回公司,按下列办法管理:
⑴采取分公司集中管理:根据目前公司分支机构分布情况,设立的合作分公司或合作项目部按上述片区采取就近管理,如区域较远时,公司根据情况另行设立新的片区,届时以专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⑵已并入分片管理的分公司,如某些项目远离所在片区且印章使用频繁,可由分公司申请针对特定项目由公司委派印章管理员或已委派的其它管理员兼职管理。
⑶远离所设六个片区的其它较分散的分公司或项目部,如业务量比较少的,印章放公司办公室管理;由相应分公司或项目部申请,由公司委派印章管理员进行管理。
⑷地矿系统内部以法人单位名义申请成立的分公司、项目部,在与系统内法人单位签订印章管理协议书后,由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⑸所有派往合作分公司及项目部的印章管理人员薪酬及其它待遇均由派往的合作单位承担。
三、各类印章使用施印审批流程
—5— 1.公司总部各类印章施印:总部业务办理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时,部门经办人到办公室申请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施印。
分公司或项目部需使用公司总部印章或存放在公司总部的分公司、项目部印章时,由相应分公司或项目部申请,以电子邮件、快递或直接委派人员前往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印鉴管理员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登记后,由办公室按业务类别分交由相应业务部门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该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施章,按规定存留复印件或原件后返还相应分公司或项目部。
2.各片区保管的印章:合作分公司或项目部需使用由各片区保管的印章时由相应合作分公司或项目部申请,以电子邮件、快递或直接委派人员前往片区印章管理员,管理员向片区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同意后,由保管员根据需办业务类别电话请示总部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并将重要资料及信息以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备,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施章,同时片区印章管理员及总部业务部门详细登记印章使用台账及请示时间及审批意见,合同、协议及经济类资料还必须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
3.直接存放在本单位的合作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印章:需办理印章使用时,由印章管理员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加盖有关印章。
4.自营分公司及自营项目部直接管理的印章:分公司或 —6— 项目需要办理施章时,必须按公司印鉴使用申请表由印鉴管理员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核、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施章。
四、严格印章使用台账登记报送制度的建立及管理 所有层级的印章使用台账,必须在每月1日将上月印章使用台账扫描件报公司办公室。印章管理员同时上交承诺书,承诺未在台账明细外使用印章,如本人虚报愿承担相关责任。
五、加强印鉴印章使用监督管理检查
公司总部办公室为印鉴管理的主控部门,负责印鉴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每月组织对所有印章的月度使用台账进行真实性抽查,在每月末提出下月抽查单位计划,由次月第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由分管经营及生产安全的公司副经理安排相应的部门,结合有关经营、生产安全检查,予以落实。公司各部门组织的各类生产安全检查时,不管当月或当次是否有抽查计划,必须同时检查相关单位的印鉴使用管理情况,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公司有关制度甚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原印章管理规定中其它条款继续执行,与本规定相悖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四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程序 第五章 印章审批权限
第六章 印章使用注意事项 第七章 印章的封存和销毁 第八章 罚
则 第九章 附
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和安全性,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是指公司行政章、董事会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党支部章、公司工会委员会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公司各职能部门章、营业部行政章、营业部非合同专用章、营业部财务专用章、营业部期货经纪合同专用章、营业部负责人名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营业部涉及用印的事项,任何人不得强令印章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审批程序用印。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印章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各级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和处置。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五条 公司行政章、合同章由公司办公室按核发的证照、有关批准文件,报经公司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统一刻制;
公司董事会章、党委会章、工会章分别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刻制;
公司财务章、公司业务专用章、各部室章、营业部章由各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交印章模式和申请书,报经公司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刻制;
人名章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根据工作需要报分管领导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刻制;银行预留印鉴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刻制、启用和处置。
第六条 公司各类印章须公司办公室正式发放并附印模式样。办理印章刻制/停用手续后,部分一级章还需向公安机关做刻制/停用印章的备案。
第七条 领取印章时,公司办公室应查验领取人身份,须严格履行登记、交接、签收等手续,确保安全。印章启用同时应按印章制发权限发布启用通知,并通知有关单位。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八条 公司行政章、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营业部行政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司董事会章由董事会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公司党委专用章由党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会委员会章由工会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鉴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专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一人保管财务印章和财务空白凭证;公司业务专用章由公司授权部门持有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营业部非合同专用章、营业部期货经纪合同专用章、营业部财务专用章由公司授权营业部持有和保管,原则上统一授权于各营业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专员保管;营业部负责人名章由营业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条 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管印章、使用印章的制度和纪律。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变动前通知公司行政部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保管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由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临时保管人进行监印,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十条 所有印章应存放于安全并有保密措施的地点,非上班时间应存放于保险柜内。
第十一条 无特殊情况,严禁印章携带外出使用。
第四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程序
第十二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公司行政章
1.以公司名义向监管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报送或者送达的文件资料;
2.以公司名义签署的与公司经营有重大关系的文件资料; 3.以公司名义对外发送联系工作的公函或者介绍信; 4.其他应当以公司名义实施的事项。
(二)公司合同章
1.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 2.其他应当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董事会、公司党委章、公司工会章在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工会的职权范围内使用;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印章原则只能用于公司内部的工作协调,特殊情况需要对外用印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其中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的,须报首席风险官审核;
(五)专用章、人名章在业务专用范围内或授权范围内使用;
(六)营业部章
1.营业部行政章对外使用限于对外签订合同及协议、诉讼案件的处理、对外出具函件等必须以营业部名义使用公章的情形; 2.营业部经纪业务合同专用章限于所属营业部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
3.营业部非合同专用章加刻“对外协议及担保无效”字样。非合同专用章对外使用限于对口业务部门具体业务的函告,对内使用限于公司及公司对口部门,对外提供的日常报表。
4.营业部财务专用章限于开具银行票据、收据、发票、银行对帐单等与银行业务有关的活动中使用。
第十三条
用印申请可以使用纸质流程,也可以使用OA工作流程。使用纸质流程需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申请用印须按要求填好用印部门、用印人、用印时间、用印种类、用印份数、事由等空栏,按所用印章对应的流程审批后,使用OA流程的必须打印成纸质流程表,方能用印。
遇急办事项且部门负责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签署《印章使用登记本》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将所办事项请示公司领导并经口头批准后,且事后补签,否则办公室不予用印。
第十四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文件或以法定代表人名义签发的文件除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外,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后方能用印。
第十五条
合同、协议书、证明、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对外出具的文件等加盖印章后,印章管理者应留存原件。
第五章 印章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用印事项按性质分为:日常事项和重要事项。由印章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鉴定用印事项为日常事项还是重要事项,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校验用印性质是否得当。
涉及日常程序性工作的文件如需加盖公司公章,为日常事项用印; 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包括涉及全局性、重大工作事项的对外公函、决议、简报、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如需加盖公司公章,属于重要事项用印。
第十七条 公司行政章用印审批程序:
(一)日常事项用印须经发起部门及公司办公室审核,由发起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二)重要事项用印须经发起部门及公司办公室审核、相关部门会审、首席风险官审核,由公司总裁审批。
第十八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审批程序:
须经发起部门审核、相关部门会审、合规审计部审核、首席风险官审核,由公司总裁审批。
已形成制式的合同盖章程序可以简化。
第十九条 对于提供了完整签批手续的事项请示报告单(合同用印还应提供合同修订版或法律意见书),其用印审批流程由发起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批后用印,印章保管使用人应将事项请示报告单作为用印依据一并归档。
第二十条 营业部申请公司行政章、营业部行政章和合同章事项,经纪业务部可作为发起部门代为申请办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二条 结算专用章、交割专用章、期货经纪合同专用章等按相关规定用于客户结算账单对账、客户交割事务、客户期货经纪合同签署。
第二十三条
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四条 营业部行政章用印程序:
(一)营业部日常事项用印程序:须经营业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二)营业部签署合同及协议、诉讼案件的处理、对外出具函件等重要事项用印程序:须经营业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办公室审核、相关部门会审、合规审计部、首席风险官审核,由分管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会签。
(三)营业部公章用印申请可使用OA工作流程中“营业部业务申请”流程,也可以使用纸质流程。纸质用印流程可由经纪业务部代为申请办理。用印请示内容中应详细填写使用印章的营业部名称、用印人、用印时间、印章种类、用印资料名称、用印事由和用印份数;
(四)使用OA工作流程批准的用印申请,由相关经办人员打印OA审批流程单,填写“营业部印章审批单”(无需另行审批),签署审批资料与用印资料一致的确认意见后,公司办公室方可用印;
(五)公司办公室用印后,将“营业部印章审批单”(存档联)”及文件原件留档。
第二十五条 营业部非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营业部负责人名章使用程序:
(一)经办人提出盖章申请,填写“营业部印章审批单”;
(二)经办人按要求填好审批单上用印部门、用印人、用印时间、印章种类、用印资料名称、用印事由和用印份数;
(三)交由营业部负责人批准同意;
(四)印章保管人员盖章,并将“营业部印章审批单(存档联)”及文件原件留档。
第六章 印章使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 空白的授权书、承诺书、介绍信、证明、合同、函等一律不得盖章。
第二十七条
用印时,印章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在《印章使用登记本》内做好记录,并将印章使用审批单和有关盖章内容原件或复印件留存。
第二十八条 各类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需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的,必须按照各类印章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指定专人亲自到场监印。印章管理部门用印时必须严格按有关用印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符合用印规定或违反操作程序的,印章管理者有权拒绝盖印。
各类印章的审批凭证和盖章留存材料应按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第二十九条
加盖印章的文字要端正、清晰,盖印要做到“齐年盖月”,不允许在空白处加盖印章。
第七章 印章的封存和销毁
第三十条 印章内容因需变更或因机构终止印章失效时,由印章管理部门申请印章变更或停用报告,由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司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通知相关部门。停用的印章,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
第三十一条
废止印章要保存十年以上。印章销毁应得到公司总裁批准。印章的销毁由公司办公室组织,销毁时必须坚持多人(三人或三人以上)监销。
第八章 罚
则
第三十二条 对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级、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印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
(二)未经有关审批人审批,擅自用印的;
(三)超越职权范围、业务范围,违反规定用印的;
(四)违反业务操作程序,不按规定用印的;
(五)违反规定,在空白授权书、承诺书、介绍信、证明、合同、函等文件上随意加盖印章的;
(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用印的;
(七)私刻、伪造印章的;
(八)其它违反本规定的情形。
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公司还可以给予扣发绩效奖金、业务提成的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责令其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本规定施行前的制度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各类印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及制度的规范。
二、范围:此文件适用于****各类印章使用与管理。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此文件的执行。
2、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文件的执行。
四、内容:
1.公司各类公章使用范围 1.1 公司公章使用范围
1)对外须以公司名义发送文件、证明、函件及其他资料。2)内部各类通告、通知、决定,确需使用公司公章的。3)必要时为员工出具符合规定的身份、工作及其他证明。1.2 公司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或协议。2)采购部签订各类物料采购合同。
3)公司其他部门确须与外部有关部门或组织、个人签署合同的。1.3 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1)对内以部门名义发布的公告、通知、决定等。
2)对外需以部门名义发送的文件、证明、函件及其他资料。3)以部门名义,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事宜确需盖章的。
1.4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以及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文件控制章、序号章等)使用范围在对内、对外工作职责范围内,符合专用事项发送的文件、证明、函件及其他资料。
2、各类公章使用审批程序
2.1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审批程序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进行日常保管、管理;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后交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签批后,财务部经理对《印章使用申请表》所载内容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盖章,2.2 部门印章使用审批程序
确需盖部门印章的,应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部门经理或文员盖章,同时应做好盖章备案记录,企管专员需不定期做好审核,对部门章的使用规范进行监督。
2.3 经总经理授权下在各部门的各类业务专用章由授权保管人员审批使用,根据特定职能需要予以加盖,不得他用。总经理章、公司法人章由总经理进行日常保管。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 3.1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对确定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载明详细事项,按2.1程序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由公章申请使用人员等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3.2 禁止开具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合同或其他空白文件,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需按以上程序审批,财务部作特别登记并跟进管理。3.3 因工作需要,印章保管人需要变更的,交接双方需在工作交接单中注明公章交接记录,并将交接单报至综合管理部备案。3.4 各类印章必须符合特定的盖章条件,严禁超出权限和特定功能,对于不能界定使用范围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复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3.5 任何公章保管人,不得私自加盖和随意加盖公司各类印章,对违反本规定的,对申请人和责任人予以50-1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并调离工作岗位。印章的申请、变更、废止
4.1 公司部门因业务需要配备或变更印章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由办公室主任到指定单位刻章备案,并经办公室主任备案后方可启用,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各部手中的印章以前没有备案,需提前备案)
4.2 废止印章,应由部门经理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将原印章交至办公室主任处备案,由印章保管人、办公室主任共同销毁,同时由办公室主任通知各相关部门。
5.0
以上各类印章制作按公司有关制度审批,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公司(部门)名称或用途,自左向右环行,并经办公室备案登记,对外具有法律效用的圆形(或椭圆形)印章。
发放范围:****所有部门负责人。
表格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时间
印章使用申请表 财务部
三年 印章使用登记表
财务部
三年 印章废止申请表
财务部
二年 印章交接单
财务部
三年
10-26
10-26
10-27
10-23
10-26
10-25
10-25
10-25
10-24
10-25
10-23
10-23
10-25
10-26
10-2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