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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行政人员薪资管理办法[本站推荐][ 3号文库 ]

    3号文库 时间:2024-10-26 22:00:47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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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行政人员薪资管理办法[本站推荐]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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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行政人员薪资管理办法[本站推荐]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总原则)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的分配与工作能力、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收入的绝对高低与所承担的责任挂钩,收入的相对高低与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确保薪资分配的合理与科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的中高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干部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的构成第四条(薪资构成)干部的薪资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资+年资工资+年终收益

    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

    子公司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职能部部长(经理)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具体年终收益的确定:

    (一)事业部职能部

    事业部职能部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2024年度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基本薪资与行政管理干部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从事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挂钩确定。

    年资工资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效益分红指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所应得的效益分成,与本人工作绩效和所在单位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绩效相关。

    超额经营成果贡献提成,即在事业部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事业部下达的某项年度关键经营指标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与该单位管理干部可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该指标的超额部分进行提成。

    第五条(干部分类)为了便于薪资测算与计发,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及风险,将事业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划分为五类:

    A类、经营责任者

    包括

    1、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2、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

    B类:主要经营管理成员

    包括:

    1、事业部管委会成员;

    2、二级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管委会成员。

    C类:重要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包括:

    1、事业部重要职能模块负责人;

    2、二级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D类:一般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E类:部门副职、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条(分配原则和参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资的分配原则上依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年终收益则主要由岗位价值及实际的工作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薪资体系)干部基本薪资采取岗位职级工资制,年终收益的测算、分配和计发采用竞争性收益计算法。

    □基本薪资

    第八条(职级确定原则和方法)事业部管理干部根据其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责任大小及风险性并参考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评定相应的职级。事业部管理干部级别共分为A、B、C、D、E五个职等,每等分别对应三到七个职级,共十八个职级。详见附表一《空调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

    第九条 基本薪资计发原则

    (一)子公司A、B类干部及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子公司职能部部长(经理)的基本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与所在单位规模、承担责任、风险和年度经营目标直接挂钩。月度工资不随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浮动,月薪按年薪标准的80%平均逐月发放,另20%在年终作为年终收益的一部分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发放。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责任书》。

    (二)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发放,月度工资随所在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浮动。

    (三)事业部职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工资发放,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整体的经营情况浮动。

    □年终收益

    第十条(发放范围)事业部行政干部的年终收益发放范围为事业部年终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人员,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人员原则上不计发年终收益。

    第十一条(评定原则)事业部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与事业部整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各责任主体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其它责任主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各单位(含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的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方案》。

    第十二条(计发原则)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事业部整体年终收益的计发与事业部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事业部整体年度利润目标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计发效益分红,事业部整体完成年度利润目标低于50%,全体干部不予计发当年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子公司的计发见《方案》,职能部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况确定)

    (二)在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完成超过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终收益依据《方案》所确定的办法计算和发放;事业部职能部根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对子公司的发放情况确定计发。

    (三)个人年终收益的计发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A类人员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和本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挂钩计算方法在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各因素所占的权重

    岗位特性决定该岗位干部可得年终收益的基数。

    岗位特性:指某一岗位的重要性及居该岗位相应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担任此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的量化形式。干部岗位特性的具体评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A类人员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责任书》。

    事业部职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方案》。

    第十四条 年终收益领取资格

    (一)退休人员和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调出人员原则上在经审计无问题的情况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业部考核结束后发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三)违反集团及事业部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严重处分的,不计发年终收益;

    (四)半年之内请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含二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时间及当年该单位经营情况确定。

    (五)擅自离厂人员和不按事业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公司辞退或裁减的人员不计发年终收益。

    (六)在年终收益计算期间,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干部及已离职者(含停薪留职人员)或已批准申请离职者,不计发年终收益,年终收益的计算期间为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

    □股票收益

    第十五条 事业部干部收入中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发放,具体的计发办法详见《集团中高层员工购买美的流通股暂行管理办法》。

    薪资职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六条 原则上事业部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制,相应干部工资职级在每年评聘时确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岗位特性所确定的职级范围根据个人能力和素质、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工资职级,调整后的职级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特殊人员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级别调整)在年度中间若发生干部升职、降职或岗位异动时应根据相应岗位的特性调整干部薪资职级。原则上在岗位或职级调整的当月即调整所发放的工资标准。

    干部新聘及调级申报审批程序为:

    中层干部(参照原集团科级干部)

     职能部

    职能部总监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高层干部(参照原集团副部级以上干部)

     事业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裁决

    其它干部薪资

    第十八条(待岗干部)经事业部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因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业部及子公司免职的干部,除事业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则上可在集团内部重新寻找工作,新岗位一经确定,则按照新岗位工资级别计发工资。待岗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2500元/月计发,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无新岗位接收者则予以解聘。

    □薪资管理

    第十九条(基本薪资总额确定)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事业部以往的工资发放水平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测算并确定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并由事业部分解基本薪资总额(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二级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资总额之内)。

    第二十条 工资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一)年度薪资预算期间,原则上在事业部核定的预算总额范围内,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但在管理工资总额不突破预算范围的前提下,员工管理工资总额与干部基本薪资总额之间允许适当调剂和占用。

    (二)出现重大机构调整或变动,由二级子公司申报调整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对预算额度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资计发

    (一)基本薪资的计发

    基本薪资由事业部控制年度总额和月度计发水平,除A类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资由部门或子公

    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后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月度工资(明细)发放程序:

    1、事业部本部

    职能部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子公司总经理裁决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1、总原则: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总额,各单位及职能部内部自行分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2、年终收益的计发时间:

    原则上年终收益每半年计发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审计工作完

    成后,具体发放时间由事业部管委会决定。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干部薪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参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篇:美的行政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冷字[2024] 07 号 签发人: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总原则)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的分配与工作能力、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收入的绝对高低与所承担的责任挂钩,收入的相对高低与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确保薪资分配的合理与科学。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的中高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干部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第二章 薪资的构成

    第四条(薪资构成)干部的薪资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资+年资工资+年终收益

    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

    子公司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职能部部长(经理)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具体年终收益的确定:

    (一)事业部职能部

    事业部职能部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2024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基本薪资与行政管理干部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从事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挂钩确定。年资工资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效益分红指在完成经营目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所应得的效益分成,与本人工作绩效和所在单位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绩效相关。

    超额经营成果贡献提成,即在事业部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事业部下达的某项关键经营指标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与该单位管理干部可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该指标的超额部分进行提成。

    第五条(干部分类)为了便于薪资测算与计发,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及风险,将事业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划分为五类: A类、经营责任者

    包括

    1、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2、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 B类:主要经营管理成员

    包括:

    1、事业部管委会成员;

    2、二级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管委会成员。

    C类:重要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包括:

    1、事业部重要职能模块负责人;

    2、二级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D类:一般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E类:部门副职、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条(分配原则和参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资的分配原则上依据 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年终收益则主要由岗位价值及实际的工作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薪资体系)干部基本薪资采取岗位职级工资制,年终收益的测算、分配和计发采用竞争性收益计算法。

    第三章 基本薪资

    第八条(职级确定原则和方法)事业部管理干部根据其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责任大小及风险性并参考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评定相应的职级。事业部管理干部级别共分为A、B、C、D、E五个职等,每等分别对应三到七个职级,共十八个职级。详见附表一《空调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

    第九条 基本薪资计发原则

    1、子公司A、B类干部及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子公司职能部部长(经理)的基本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与所在单位规模、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目标直接挂钩。月度工资不随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浮动,月薪按年薪标准的80%平均逐月发放,另20%在年终作为年终收益的一部分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发放。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2024经营责任书》。

    2、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发放,月度工资随所在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浮动。

    3、事业部职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工资发放,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整体的经营情况浮动。

    第四章 年终收益

    第十条(发放范围)事业部行政干部的年终收益发放范围为事业部年终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人员,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人员原则上不计发年终收益。第十一条(评定原则)事业部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与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各责任主体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经 营目标完成情况、其它责任主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各单位(含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的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方案》。

    第十二条(计发原则)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事业部整体年终收益的计发与事业部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计发效益分红,事业部整体完成利润目标低于50%,全体干部不予计发当年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子公司的计发见《方案》,职能部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况确定)

    2.在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完成超过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终收益依据《方案》所确定的办法计算和发放;事业部职能部根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对子公司的发放情况确定计发。

    3.个人年终收益的计发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A类人员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和本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挂钩计算方法在子公司《2024经营责任书》中明确。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各因素所占的权重

    岗位特性决定该岗位干部可得年终收益的基数。

    岗位特性:指某一岗位的重要性及居该岗位相应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担任此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的量化形式。干部岗位特性的具体评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2、年终收益的计发

    A类人员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子公司《2024经营责任书》。

    事业部职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方案》。第十四条 年终收益领取资格

    1.退休人员和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2.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调出人员原则上在经审计无问题的情况下,可在半或事业部考核结束后发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3.违反集团及事业部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严重处分的,不计发年终收益;

    4.半年之内请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含二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时间及当年该单位经营情况确定。

    5.擅自离厂人员和不按事业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公司辞退或裁减的人员不计发年终收益。

    6.在年终收益计算期间,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干部及已离职者(含停薪留职人员)或已批准申请离职者,不计发年终收益,年终收益的计算期间为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

    第五章 股票收益

    第十五条 事业部干部收入中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发放,具体的计发办法详见《集团中高层员工购买美的流通股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章 薪资职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六条 原则上事业部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制,相应干部工资职级在每年评聘时确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岗位特性所确定的职级范围根据个人能力和素质、上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工资职级,调整后的职级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特殊人员可不受此限)第十七条(级别调整)在中间若发生干部升职、降职或岗位异动时应根据相应岗位的特性调整干部薪资职级。原则上在岗位或职级调整的当月即调整所发放的工资标准。干部新聘及调级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中层干部(参照原集团科级干部) 职能部

    职能部总监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高层干部(参照原集团副部级以上干部) 事业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裁决

    第六章 其它干部薪资

    第十八条(待岗干部)经事业部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因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业部及子公司免职的干部,除事业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则上可在集团内部重新寻找工作,新岗位一经确定,则按照新岗位工资级别计发工资。待岗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2500元/月计发,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无新岗位接收者则予以解聘。

    第七章 薪资管理

    第十九条(基本薪资总额确定)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事业部以往的工资发放水平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测算并确定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并由事业部分解基本薪资总额(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二级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已包含在子公司的管理工资总额之内)。第二十条 工资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1、薪资预算期间,原则上在事业部核定的预算总额范围内,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但在管理工资总额不突破预 算范围的前提下,员工管理工资总额与干部基本薪资总额之间允许适当调剂和占用。

    2、出现重大机构调整或变动,由二级子公司申报调整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对预算额度作适当调整。第二十一条 薪资计发

    一、基本薪资的计发

    基本薪资由事业部控制总额和月度计发水平,除A类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资由部门或子公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后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度工资(明细)发放程序:

    1、事业部本部

    职能部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子公司总经理裁决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总原则: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总额,各单位及职能部内部自行分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时间:

    原则上年终收益每半年计发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的年初审计工作完成后,具体发放时间由事业部管委会决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干部薪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参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与本办法相关的附表、办法、方案

    1、空调事业部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后附)

    2、《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子公司《2024经营责任书》

    4、《2024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

    美的空调事业部

    二00一年一月六日

    发:各单位 送:辛副总、金副总

    抄报:集团总裁办、集团人力资源部

    印发份数:17份

    其中存档:1份

    第三篇: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汉通律师事务所

    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通过对行政人员一定时期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行政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同时,通过考核促使行政人员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本所工作有序规范运行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1.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核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核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核始至终以公正为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行政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当考核:

    1.入职时间不满6个月者;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 绩效考核种类

    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试用考核

    本所聘用行政人员原则上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由行政主管考核并做出评价。如行政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

    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交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分为员工自评和主管考评两个层级。

    员工自评通过员工填写《自考表》完成;

    行政主管针对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等事项做出评价。对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年终考核时参考。

    (三)年终考核

    考核期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考核形成的资料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于每年12月底举行。年终考核的结果与提薪、晋升、奖励挂钩。

    年终考核由本所管理委员会执行。

    第五条 考核内容及标准

    参照本所《行政人员工作职责规定》,针对员工担当职务的能力(能力考核)和工作完成的情况(业绩考核)分六项进行综合评定。

    满分100分。

    (一)工作态度(10分,每项2分)很少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态度认真工作从不偷赖、不倦怠,积极主动。做事敏捷、效率高。遵守上级的指示。遇事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报告。

    (二)基础能力(20分,每项4分)精通职务内容,具备处理事务的能力。掌握个人工作重点。善于计划工作的步骤、积极做准备工作。严守报告、联络、协商的原则。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业务水平(20分,每项4分)

    11工作没有差错,且速度快。处理事物能力卓越,正确。勤于整理、整顿、检视自己的工作。确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可以独立并正确完成新的工作。

    (四)责任感(20分,每项4分)责任感强,及时完成交付的工作。即使是难的工作,身为组织的一员也勇于面对。18 努力用心地处理事情,避免过错的发生。预测过错的可预防性,并想出预防的对策。做事冷静,绝不感情用事。

    (五)协调性(20分,每项4分)与同事配合,和睦地工作。重视与其他部门的同事协调。在工作上乐于帮助同事。积极参加单位举办的活动。

    (六)自我启发(10分,每项2分)时常审查自己的能力,并注重不断学习新的行业知识、职业技能。

    26以广阔的眼光来看自己与公司的未来。虚心地听取他人建议、意见并改正自己的缺点。表现热情向上的精神状态、不向外倾诉工作上的不满。29 即使是份外的工作,有时也做出思考及提案。30 以长期的展望制定岗位工作目标,并付诸行动。

    第六条 对考核者的要求

    为了使考核公平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烦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做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做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七条 考核结果

    按照所得总分值(不含本数),将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层极: 90分以上,优秀

    80——90分,良好

    60——80分,称职

    60分以下,不称职。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在考虑外出培训时,将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

    2.调动调配。

    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考虑考核结果。

    3.晋升。

    在晋升职务时,把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参照考核结果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参照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年终奖励分配。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反馈

    行政总监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行政主管指定专人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本所管理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 行政部负责考核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旅行社薪资管理办法

    旅行社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合理分配员工工作报酬,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的薪酬指的是: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工作报酬,是员工为公司付出劳务应得的回报。

    三、薪酬体系的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由管理津贴、基本工资、带团补助、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六部分组成。

    四、薪资总额:

    管理人员=管理津贴+基本工资+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计调人员=基本工资+计调提成+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商务部人员=基本工资+业绩提成+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财务人员=基本工资+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业务人员=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助+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附:公司其他人员的业务提成按其所属级别进行业务提成。公司其他人员带团按导游正常带团进行补助。

    五、行政部在每个经营开始之前编制《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使用计划》

    六、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实行月度发放,每月以货币形式直接

    支付给员工。财务部在向员工支付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明细清单,详列各个项目,并由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中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七、员工对工资产生异议时,可以在收到工资明细清单后的5日

    内向行政部咨询。

    八、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外所有管理人员(总经理的薪酬

    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二条薪资结构

    薪资中已包含了绩效工资,而部门业绩和个人绩效以绩效标准的浮动来体现,而年终奖金需根据公司年末的汇总统计方可得出,故员工每月实发月薪为:

    月薪= 管理津贴+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带团补助+其他津贴+绩效工资

    一、管理津贴

    管理津贴根据任职人员的在公司的职务来确定,并随员工职务的调整而调整。(具体详见主管津贴等级评定参考标准表)

    二、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工作繁简、责任大小程度确定,当员工岗位调动时需进行调整;另外每半年须定期进行一次调整。(具体详见岗位工资等级评定参考标准表)

    三、其他津贴

    四、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占薪资总额的%左右,根据员工每月在本岗位工作业绩表现调整一次。

    五、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主要根据部门业绩、个人业绩以及公司总体经济效益综合确定。具体标准另定。发放时间为每年农历过年前。

    第三条员工工资级别的确定

    一、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员工工资执行办法参照新进员工工资管理规定。

    二、正式员工

    1、正式员工的工资级别,在执行本制度之初,由行政部统一制订参考标准方案,经行政部和所属部门经理共同审核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正式员工的工资级别,由行政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审核一次,审核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月和7月。

    三、工资级别争议的处理

    1、员工对工资级别有争议的,可向行政部书面说明理由,由行政部总监进行调查。

    2、行政部总监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方案,经争议人及其隔级上级协商同意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3、确需对工资级别进行调整,只能在下月执行;已经发放的工资,不再进行补发。

    第四条工资的核算及发放

    一、次月15日之前,由财务部薪资专员负责收集核算工资所需要的相关的考勤报表、月度员工绩效考核报表、奖惩报表、请假单和加班单等,对员工的工资实行封闭式核算,制作《员工工资表》经行政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核算发放。发放时间原则在次月15号发放上月的工资;发放形式通过现金或银行转帐;发放金额:一次性足额发放,年薪制则依据合同规定或相关约定。

    二、公司实行工资标准公开,绩效考核办法公开,但每位员工的具

    体工资必须保密的管理办法。工资核算及发放工资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他人的工资收入情况,如有意或无意泄露他人的工资收入情况,公司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三、员工工资从其报到之日起计算,当月新进人员、离职人员的工

    资按实际天数支付(以每月22天计算)。

    四、病、事假及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条 员工薪资标准

    一、管理人员

    1、所属部门:

    基本工资:管理津贴:

    业务提成(%):其他津贴:

    绩效工资:

    2、所属部门:

    基本工资:管理津贴:

    业务提成(%):其他津贴: 绩效工资:

    3、所属部门:

    基本工资:管理津贴: 业务提成(%):其他津贴: 绩效工资:

    二、员工:

    1、所属部门:

    基本工资:

    业务/计调提成(%):

    绩效工资:

    2、所属部门:

    基本工资:

    业务/计调提成(%):

    绩效工资:

    3、所属部门:

    基本工资:

    业务/计调提成(%):

    绩效工资: 带团补助: 其他津贴:带团补助: 其他津贴:带团补助: 其他津贴:

    第五篇: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除外)。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组成。第四条: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详见附表二。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业务提成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业务提成见附表三)。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人事部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部门职员、技术人员四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高级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十一条:中级管理层工资系列适用于行政经理、财务经理、业务经理、总经理秘书。第十二条:部门职员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部门成员。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工资系列适用于进行生产及指导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附表二。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办法见《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基本工资=工资总额×8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2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薪资等级结构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表一。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方法见《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总经理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副经理提议,报总经理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业务员的薪酬参照(附表二)执行。第二十六条:业务员提成参照(业务提成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事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4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4。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人脸识别管理,由人事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4天,每天7.5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4×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事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八: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三十九条: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十二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九: 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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