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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感想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感想[ 4号文库 ]

    4号文库 时间:2024-10-07 07:00:16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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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感想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感想翻开世界人口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目前人类正处在一个人口激增的时代。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对粮食、资源、环境、生态系统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引起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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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感想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感想

    翻开世界人口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目前人类正处在一个人口激增的时代。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对粮食、资源、环境、生态系统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引起了学者和各国政府的注意。人类开始意识到,人类不能无节制地发展自己。许多人口增长过多过快的发展中国家,都主张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指依据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实行人类自身生产的计划化。今天我们耳熟能详并且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得到普遍实施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调节了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中国人民得以展开高质量生活和工作的基本前提,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开展的基石之一。不过历史是曲折的,就在遥远的20多年前,这个已经被证实为真理的观点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就如同所有新兴文化成果和技术革命发展的过程一样,他从构思、调查、立论到被接受也经历了漫长的演进过程。1957年,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二十年中,净增四亿三千多万人。人口增长过快,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希望国务院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该观点刊出之后,迎接他的并不是鲜花和掌声,马先生和他的接近于真理的论文不但没有引起正面重视,反而成为一切阶级斗争运动倡导者的众矢之的,遭受不公评价和驳斥。春华秋实,拨云见日,正如同我们的社会主义道

    路的探索过程的大背景一样,经历过曲折的道路,总会发现真理,并最终实现光明的前途。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表以实现人口控制的为目标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严峻而不容商榷的态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这是中国历史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文件的发表,预示的是整个中华民族一次思想高度攀升,是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关键的分水岭,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带给我们的对事物认知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是真切的强国之路,不再是本本主义的考据经典和反复论战。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将有关规定列人宪法。由于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人口无计划增长的局面得到了控制和扭转。据统计,20多年来,中国少生了2亿多人。但是,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每年净增人口数量仍然很大。因此,计划生育将是中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世界上人口在5 000万以上的国家就被称为人口大国,而中国到1995年2月1 5日零时,人口就已达到12亿,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介于庞大的人口基数,我国每年出生,净增1400万左右新生儿。全国人口被控制在13亿左右。除了一些偏僻和相对较落后地区出现多生等少数违法生育现象,但这个基本总量不会有太大出入。计划生育工作开展30年,基本有效控制了人口的正常增长,计划生育在全国的意义是无法用一般意义的经济价值估量的。合理的人口增长也保障了中国的粮食自给和国家安全,提高

    了人民受教育和享受医疗福利,物质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繁杂而浩大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也深入民心,只生一胎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中华民族正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们回首那已经成为历史足音的30年。党和国家体现出的改革者的睿智和勇气,我们怀念他们在关键时期的正确抉择。我们怀念那些献身于中国人口控制的问题不舍昼夜孜孜以求的社会学者。在我们日益欣欣向荣意气风发的幸福生活里,在这个公开信发表的30周年,跨入新世纪又细细数过10个年轮的日子里,谨以此文纪念那些紧紧握住国家命运脉搏的探索者和改革者。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揭开了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篇章。30年来,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过渡型到现代型的转变,进入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的历史阶段,《公开信》起了重大的历史作用,功勋卓著。

    我们都知道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众多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中华民族要振兴,中国要崛起,首先要解决好人口问题,这需要正确的方针、稳定的政策、有力的措施,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学习计划小学学习计划初中学习计划高中学习计划大学学习计划长期艰辛努力。雨兼程,一路高歌,这30多年的历程,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深深的印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传遍了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历史经验和教训已够深刻,我们的人口现状已经不允许再折腾和曲折。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光荣而伟大,任务艰巨而繁重。而我们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更要积极宣传响应国家政策,为我国计划生育事业出自己的一份力。

    第二篇: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处罚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3、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1、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3、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4、用人单位和雇主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5、招用没有婚育查验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24元以下的罚款。

    6、房主拒不配合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不服、对二孩审批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县(市)计生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计生委或当地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篇:浅析计划生育政策

    浅析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吴晓丽

    社工10100203131

    内容提要本文论述了,我国的计划生育在一定意义上是我国现行人口政策的产物。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自实施以来,走过了一段艰难的历程。人们对于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议。不可否认,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生育率得到了显著地下降,人口得到了一定程度上地控制,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并且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诸如:人口老龄化速度大大加快,出生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独生子女一代人的教育和发展问题,以及人口素质“逆淘汰”,等等。现如今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

    关键字我国计划生育影响调整正文

    所谓计划生育,狭义上说,是指按照一定的人口目标实行有计划生育而采取的节育和生育行为的计划安排与具体措施。广义上说,“计划生育是指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妇的利益,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然而,计划生育在现实生活中更是一种使使生育行为计划化的行动方案,计划生育的含义,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宏观的计划生育概念,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按照既定的人口目标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的生育计划安排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微观的计划生育概念,是指个人(或家庭)根据自己的生育抉择而采取的节育和生育行为的计划安排和相应措施。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宏观意义上的计划生育必须要通过微观意义上的计划生育才能实现;反过来,微观意义上的计划生育也必须在宏观意义上的计划生育的指导下进行,才可以获得更好的成效和明显的社会意义。

    我国计划生育在一定意义上是我国现行人口政策的产物,或者说,是现行狭义人口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与运行机制。也可以说,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实际上是一种生育政策,也就是计划生育政策。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1)人口生育数量政策,核心是调节育龄妇女生育率,是实际生育数量尽可能符合计划生育数量指标的要求,在现阶段主要是提倡少生(如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等),极力降低育龄妇女生育率;(2)调整婚育年龄、生育行为和生育间隔的政策,主要是提倡晚婚、晚育,用节育方法防止计划外生育;(3)优生、优育政策,主要通过实施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和生育健康服务以及有关教育事业,做到生好、养好、教育好,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一代;(4)为使生育行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而采取的奖励和限制的政策性措施。

    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是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从1970年起到1980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地、轰轰烈烈地推行计划生育的年代。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下降到1978年的2.7,其下降速度之快,世界罕见。我国的人口控制取得了世界瞩目的伟大成绩。1980年到1984年,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紧缩。为了达到在20世纪全国人口不超过12亿这个过高的目标,计划生育工作一步紧于进一步,控制手段越来越严。由于普遍一胎化的政策超出了现存的社会经济条件,超出了一般群众的最大承受力,它在农村的实行遇到了极大的困难。1984年到1999年,调整稳定人口发展战略目标与计划生育政策。

    通过对计划生育实施的历程的简单地了解,我们可以概括地说,我国所实行的计划生育主要由以下特点:第一,建立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利益出发,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第二,从中国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出发,计划生育被列为基本国策,处于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人口和发展综合决策,人口生育计划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第三,国家指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利用多种多样的思想教育方式,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第四,它的实施得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组织措施的有力保证,政府行为在实行人口控制和计划生育中起了关键的作用·,是生育计划化程度和生育水平下降速度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第五,不仅建立了全国性服务网站,而且建立了全国性管理体制、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并且和人口与发展问题(如社区建设、致富脱贫等问题)的综合治理相结合,组织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正是这些特点,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所实行的计划生育的社会主义性质。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一般推理,在国策问题上,似乎是不应存在什么争论和讨论的余地,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存在巨大争议。我国经过三十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多年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迈入世界上低生育水平的国家之列,与欧洲、美国、日本、的总和生育率相差无几。我国人口增长率已低于10%,今后还会进一步降低。如果不改变现行的人口发展战略与政策,预计2024年左右,我国人口可以实现历史上第一次趋势性的负增长。在我国人口总量控制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人口结构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口老龄化、男女比列失衡等问题日益突出。

    一方面,我们可以肯定,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在短短的几十年里就使生育率降低到更低水平以下,基本完成了低生育率、低死亡率、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现代性人口转变,离开计划生育是不可想象的。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成功,不仅有利于我国发展生产力和科技技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社会主义现在化,而且有利于世界降低人口增长速度、减径人口压力,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经验。这对未来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极其深远的战略意义。更重要、也更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在反复曲折的过程中,我们加深了对我国人口问题的认识,确立了相对明确的人口发展目标,做出了较为理性的战略抉择。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采取了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措施——计划生育,导致人口结构出现剧烈变动,已经或正在继续引发出一系列新的人口及社会问题。诸如:人口老龄化速度大大加快,出生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独生子女一代人的教育和发展问题,以及人口素质“逆淘汰”,等等。这些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到了不能不受到重视的程度,因此我们认为,需要从新审视我国的人口政策,将调整人口结构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

    在当今中国,人们诟病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与社会不公。财富向少数人聚拢,社会服务等公共资源也尾随财富流向这些少数人。以计划生育为例,这一政策对富有阶层的管制力已经越来越弱。富人完全可以通过缴纳罚款,或者海外生子等种种办法,避开计划生育管制。在一些乡镇农村地区,强势家族根本无视计划生育政策,人丁兴旺,在地方坐大。

    与此相反,没有权势财富的普通城市居民,若是违反计划生育,就要面临3-10倍的当地平均工资的罚款,这样的罚款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是巨大的经济负担。而在乡村地区,扒房牵牛、强行节育流产等违反基本人权的暴力施法也屡见

    不鲜。由此可见,计划生育越来越流于管穷人、不管富人的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不公与官民冲突。

    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还催生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官僚系统。根据人口计生委《第四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统计公报》,截至2024年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共计50.87万人。这只是七年前的数据,若再加上那些不在册的“临时工”,目前中国从事与计生相关工作的“吃皇粮”人口恐怕已远高于50万人。对于这支数量庞大的官僚队伍,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是每年对超生人口家庭罚没的社会抚养费。

    据媒体报道,2024年全国31个内陆省市社会抚养费总征收规模或达279亿元,从1980年到现在,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这笔数目庞大的罚没款有相当部分被返还给地方社生系统,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事实上,这笔巨资很大一部分流进了地方计生官员和“临时工”的腰包,或是以各种名目支付着地方计生官员们的吃喝及其他公务消费,以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做好计生工作。在经济效益的刺激下,部分地区计生官员居然还奉行放水养鱼,以保证每年有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收入。这个荒谬的政策设计除了养活一大批计生官员,穷凶极恶地抓捕“非法孕妇”和罚款扒房外,甚至会成为贪腐的温床,实在看不出有多少对社会有益的积极因素。

    有人将目前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社会问题归结为人口过多,认为计划生育仍应续行。这种看法欠妥。中国人口基数依然庞大确是事实,但人口政策的调整需要打一定超前量,若等到医院、学校不再忧虑人多为患时再作调整,中国的人口增长曲线早就滑入负增长区间,再作调整也已为时过晚。

    同时,我们也看到:迄今为止,在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人口问题上,学术界以致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为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共识。分歧不仅仅来自于对现实我国人口问题的性质、特征及其原因的不同判断,也来自于未来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的不同构想。现如今,反思我国人口发展历史过程,总结我们在计划生育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对当前的我国人口形势做出科学的判断,特别是重新审视我们对人口发展的战略定位,进而对未来数十年的我国人口政策做出正确的选择,是关系到我们将一个什么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赋予新的重大全局性的问题。

    为此,我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施了三十几年,其带来的“人口红利”以及相应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已经有目共睹。适当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二胎政策有利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如果始终不调整人口政策,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人口红利”将慢慢变成“人口负债”。

    参考文献

    【1】 陈家华、张力、任远主主编 《改革开放与人口发展》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24

    年版

    【2】 李竞能著《人口理论新编》中国人口出版社 2024年版

    【3】 翟振武、李建新主编《中国人口:太多还是太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 2024年版

    【4】 魏津生、王胜今主编《中国人口控制评估与对策》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6年版

    第四篇:计划生育政策

    1、山东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山东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山东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1980年3月31日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它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发达,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关系到四个现代化的建设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了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

    条关于“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对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

    定:

    一、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制订规划和措施,并保证付诸实施。要大力

    宣传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

    二、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学生(不包括研究生和调干进修生)和学徒工在学习期间不得结婚,经教育无效者,学生令其退学,学徒工延期转正。女性二十五周岁以上按计划生育者增加产假四

    周,职工工资照发,社员工分照记。要求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已有一个子

    女的夫妇,除孩子严重病残者外,不再安排生育;再婚夫妇,不论男方或女方已有一个孩子的,一般

    不再安排生育;患有遗传性疾病,严重影响后代身心正常发育者,不得生育。

    三、有生育条件的夫妇自愿只生一个孩子,已采取节育措施,保证不再生育者,由本人申请,经单位核实批准,报县(区)备案并发给《独生子女优待证》。其子女可优先入托儿所、幼儿园;优先医疗、住院;

    从小学到高中免收学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工、招生。独生子女的父母是

    干部、职工者,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五元;是农村社员者,每月由生产队发给儿童保健工分五十分。保健费和保健工分均从发证之月起发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双职工的儿童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平均

    分担;一方在农村,另一方在集体、全民单位或军队的也各按百分之五十分担。儿童

    保健费的来源,行政事业单位可从单位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企业单位从企业基金中开支,计划内的临

    时工、合同工,也按上述办法由招用单位发给。城镇无业居民由计划生育费中开支。

    对已享受上述待遇又生第二胎的,由本单位收回《独生子女优待证》,扣回已发的全部儿童保健费或儿

    童保健工分(第一个孩子严重病残者只收回《独生子女优待证》)。

    四、农村口粮分配严格实行基本口粮按年龄分等定量,不能按人口平均分粮。对只生一个孩子者,其

    小孩可按成年人的定量分粮。

    五、对不执行计划生育,经教育无效者,要实行经济制裁。凡计划外强生第二胎,以及生三胎和三胎

    第五篇:计划生育政策

    期末论文

    课程名称:城市社会学 姓

    名:景楠 班

    级:48班

    号:3110087008

    关于计划生育国策的讨论

    一、计划生育国策出台的社会历史背景

    我国政府之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初,将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提到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来认识和对待,并逐渐开始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行政执行的力度,究其原因,一是当时我们已意识到我国人口绝对数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二是我们党对建国以来二十余年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上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开始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补救。

    建国前的旧中国,我国尽管一直是一个人口出生率高的国度,但由于连年的战乱、疾病和极其恶劣的劳动、生活条件,导致我国一直也是一个高死亡率的国度,人口的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正负相抵,使得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的百分率上,人口增长比较缓慢,到1949年建国时,我国的人口总数仅为5.4亿。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入了和平建设与经济发展时期。随着人民群众的劳动、医疗和生活条件的明显改善,我国人口的死亡率开始显著下降。在人口出生率继续保持在一个高水平的情况下,我国人口开始快速增长,人口再生产类型从旧中国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向新社会的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转变。从1949年至1957年仅8年,我国人口就从5.4亿增至6.5亿,增加1亿人口的周期从过去的37年缩短到8年。为此,1957年7月,时为北京大学校长的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先生,本着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将自己就人口问题所作的几年社会调查和思考整理成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这就是著名的《新人口论》1。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不仅指出了我国人口增长太快,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资金、设备、原料、粮食、就业、教育、科技、人民生活水平八个方面形成尖锐矛盾的严重性,而且还提出了解决人口问题的办法,即发展生产力、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实行计划生育)。只可惜解放初期的这8年,由于人口数量过大的矛盾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党和国家高层领导人对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尽管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也预感到了人口过快增长是我们的一个大负担,也主张节制生育,提出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但并没有形成一个控制人口增长的强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更为可悲的是,正当马寅初不断阐述自己《新人口论》观点的同时,反右斗争也正在进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把马寅初打成右派,将他的“新人口论”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混为一谈,把马老在人口问题上向党和国家提出的忠言说成是危言耸听地向党发难,甚至给他扣上了“假学术之名,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历史上一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列主义”等一顶顶大帽子。马寅初及其《新人口论》遭受错误批判的命运,无疑给当时本就不旺盛的计划生育之火浇上了一盆冷水。1959~1961年,我国发生了“三年自然灾害”,人口出生率下降,而死亡率却急剧上升,这三年仅政府公布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达4 000万,以致出现了有史以来不正常的人口负增长。其实,发生这种灾害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与粮食人均的快速减少发生矛盾,导致大量人口死于饥荒。可事后我们并没有吸取这一惨痛教训,依然没有认识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更富有戏剧性的是,在经济稍有好转的1962年,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就迅速回复到26.99%,1963年的人口出生率高达43.37%,自然增长率竟高达33.33%,刷新了我国人口增长历史的最高水平,成为名副其实的生育高峰年2。此后不久的几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爆发,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在“一切政治挂帅”的岁月里,显然难于排上议事日程而被关注。直至197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仍高达33.43%、自然增长率则高达25.83%,人口过多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日益凸显,使得周 12 郭志仪.毛泽东的人口思想与我国五六十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反思[J].西北人口, 2024,(4): 2~7.侯亚非.国策到国法———中国计划生育历程回顾[J].新视野, 2024,(3): 55~57.恩来总理在1970年的计划会议上不得不呼吁“人口非控制不行”,因此才有了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51号文件的出台。整个70年代,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越来越被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我国在人口出生控制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33.43%下降至1979年的17.82%,自然增长率从25.83%下降至11.61%,10年内出生率下降17个百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15个百分点;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1降至1979年的2.75,平均每个家庭少生了3个孩子。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计划生育的成果,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

    二、计划生育国策的形成

    计划生育的立法过程可谓是曲折不平,多年来经历了1978年、1982年、1988年、1993年四次论证、起草,皆因条件不成熟没有出台。上世纪70年代初,结合中国当时的国情和需要,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生育主张。“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稀”是指两胎间隔4年左右;“少”是指最多可以生育两个孩子。1984年4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即7号文件,文件指出:“要把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在合情合理、群众拥护、干部好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取代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98年计划生育立法被第五次摆到了台面上,经历了三年的努力,在2024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在人口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计划生育政策以国家法律形式确定了地位,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人口的现状及变化

    (一)实施计划生育前我国人口的状况与实施后人口现状的对比

    计划生育实施前,人口无计划的增长带来很多问题。人口总量的剧增不但直接影响了当时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而且还对以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中国人口发展与经济运行产生了无法避免的影响;计划生育实施后,在人口趋于稳定的同时,也带来人口的老龄化、就业形势严峻、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等社会问题,下面将从几个阶段来说明实施前后人口的状况。1实施前我国人口的状况

    (1)1949—1957年处于第一次生育高潮阶段

    1949年至1952年,人口出生率一直维持在37‰左右的高水平,表现出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特点,但整体趋势却是逐渐下降的。数据表明,人口的死亡率从1949年的20‰下降到1957年的10.8‰,自然增长率呈现上升趋势,1954年达到24.79‰的较高水平。到了1957年全国人口增加到64653万人,比1952年增长了7171万人,年平均增长1434万人,8年中共下降9.2‰,年平均下降1.15‰,下降相当迅速——我国出现了第一次生育的高潮。(2)1962—1973年处于第二次生育高潮阶段

    三年的困难时期过后,中国人口出现了战争和灾难后的补偿性生育。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以1963年的43.37‰和33.33‰为最高,创建国以来最高纪录。而人口死亡率从1961年的14.24‰下降到1973年的7.04‰,已属较低水平。在长达12年的生育高潮中,共增加人口23352万人,成为20世纪人口发展史上出生率和增长率最高的一次,也是第二次生育高潮。2实施计划生育后的人口现状

    (1)1981—1990年处于潜伏的人口生育高潮阶段

    进入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接近10亿人,对于人口增长的措施更加严格。而由于育龄妇女逐渐增多,人口出生率由1980年的18.21‰上升到1987年的23.33‰,上升5.22个千分点;人口增长率由11.87‰上升到16.61‰,上升了4.47个千分点,1990年我国人口总数达到114333万人,3这是建国以后出现的“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2)1991年至今处于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稳定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计划生育人口政策和生育水平都进入完善、稳定和稳中有降的阶段。出生人口是逐步减少的,由1990年的21.26‰下降到1996年的16.98‰、2024年的14.03‰,自然增长率由1990年的14.39‰下降到1996年的10.42‰、2024年的5.08‰。4人口增长速度大大减缓,从而成功地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

    四、计划生育国策实施所取得的成就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几十年年,所取得的成就是十分令人瞩目的,主要表现为: 1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根本性的转变,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我国人口再生产的类型是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三十年后,我国人口再生产的类型实现了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根本性转变,也意味着我国人口再生产提前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时期,迈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的行列5。自1971年至1998年的20多年间,我国累计少出生人口3.38亿。与此同时,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价计算,分别增长32.4倍和21.8倍。若不实行计划生育,则只能增长10.6倍和5.3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能达到600美元,到上个世纪末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就要落空。而正是由于我们实行了计划生育,才确保了翻两番、人均达到800—1000美元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我们下一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还极大地减缓了我们今天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据统计,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01年,提高到2024年的7.33年;我国城镇失业人口约占城镇劳动力总和的17%,农村剩余劳动力约占30%以上,而截止到1998年,全国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减少的15—27岁人口达1.1亿,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我国目前的劳动力总数将增加1个多亿,就业的压力就更不堪设想了。由此可见,计划生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巨大积极作用。2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改变了我国传统家庭的生活方式,促进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崇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和“多子多福”的伦理价值取向,希望通过生育而达到人多势众、人丁兴旺、子孙满堂和农业社会落后的生产力需要更多劳动力的现实需求,使得我国传统家庭都有着旺盛的生育欲望,长辈或父母一生的操劳和精力主要都投放在生儿育女上。由于生育儿女多、家庭负担重,因此中国传统家庭的生存条件和生活水平一直都是维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准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家庭生育子女明显减少,为养育儿女所承受的经济压力明显减轻,这就为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家庭户平均规模正呈逐步缩小的趋势,2024年我国家庭户平均为3.42人,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平均生育不到2个孩子,这与1970年我国平均每对夫妇生育近6个孩子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使得家庭收入逐步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家庭规模缩小,消费人口减少,也就必然使得中国家庭的消费水平大幅度地提高,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也有了极大的转变。据《中国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研究结果: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24.中国统计出版社,2024年9月,第1版:1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24.中国统计出版社,2024年9月,第1版:89.5王胜今,等.论中国计划生育事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的历史贡献[J].人口学刊, 2024,(3): 3~8.1971~1998年,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按当年价计,增长了20.8倍,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居民消费水平只能增长7.0倍。过去中国家庭的消费主要用于生儿育女,用于维持一家人吃饭穿衣最基本的生存,而今的家庭消费,更多的是用于子女教育、住房改善、旅游休闲等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品位的提高方面,中国人的生存条件和生活方式正悄然发生着变革。3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

    人口素质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其中科学文化素质是人口素质的核心,而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很大意义上又是由文化教育程度决定的。以上海为例,1990年上海市民每10万人中受过大学及以上文化教育的人数为6 537人,而到2024年时则上升为10 940人。北京市也同样如此,2024年北京市文化素质指数和科技素质指数分别较2024年提高了1.7点和1.5点。2024年,北京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99年,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52%。可以说,这些年我国人口科学文化素质的明显提高与我们坚定不移地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密不可分的。由于出生人口及用于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减少,使得每个家庭和国家有可能在教育上投入更多的经费,也使得每个人有了更多的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高素质的人口是国家的宝贵人力资源和重要财富,低素质的人口则往往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包袱,只有不断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将人口资源潜力转变成人力资源优势,才能使我国成为人才大国,科技大国,经济强国。

    4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为我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奠定了基础。

    人口、资源、环境是社会存在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有一个平衡问题,要保持这种平衡,一方面需要对人口的再生产进行有计划地调节,使人口的数量与拥有的资源和生存的环境处在一种最佳结合状态;另一方面则需要我们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并注意保护我们赖于生存的生态环境,为人类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力。

    建国以来,我国由于人口增长过快、数量过多,再加上不注意保护环境和过度地开发、利用资源,已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严峻挑战。仅以人类生存的最基本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为例,我国虽然国土面积较大,但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加之由于人口大量增加和工业、交通、住房用地的不断扩大,使人均耕地不断锐减,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量已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我国的水资源同样因为人口的快速增长、工业化的高速进程而日益紧缺,目前我国人均拥有的水资源也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假如我们不实行计划生育从而少生3亿多人口的话,我国面临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将更为严峻。与此相应,粮食资源也是如此,由于实行了计划生育,我国人均粮食产量已由1970年的293.24公斤提高到了1997年的401.74公斤,若不实行计划生育,粮食产量的增长会因为赶不上人口数量的增长,将不可能满足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生产对粮食的需求6。

    此外,实行计划生育还有效地减轻了对环境的压力和环境恶化的程度。由于环境是人类生存的空间和活动的载体,在人对待环境的态度既定的情况下,人口数量越多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和破坏就越大,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减缓了人口数量的增长,也相应地保护了环境。

    五、计划生育国策实施所带来的问题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在我国实施时间比较长和涉及范围特别广的基本国策,我们在看到了它的巨大成就和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该很好地对其所带来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这些问题主要有:

    1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对新生代男女性别平衡造成一定影响。6姚宗桥.论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性质和表现形式[J].中国人口科学, 2024,(5): 72~78.计划生育国策实施后,由于生育子女的数量受到严格限制,许多夫妻受传统观念影响和基于养儿防老的现实原因,都希望生育男孩,农村地区更是如此。这样一来,为了达到生育男孩的目的,有的妇女在怀孕期间通过各种非正常渠道到医院做胎儿性别检查,一旦检查发现所怀为女胎,立即采取引产等手段中止妊娠。有的家庭,当发现生下的是女婴时,竟狠心遗弃甚至残害。这些人为干预因素的出现,打破了原本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的状况。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24年全国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高达116.86,而按照国际上长期的观察,正常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在103至107之间,若出生婴儿性别比长期偏高,必然会造成婚姻年龄段男女两性人口的比例失调,并促使男性婚姻竞争加剧,甚至导致拐卖妇女、家庭不稳定等一系列现象的发生,也将危害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对此,政府应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明令限制或禁止胎儿性别检查行为,对残害女婴的不法现象进行坚决打击。

    2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给社会带来的养老问题。

    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一方面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低生育、低死亡、低增长,这是计划生育的积极成果;但另一方面,与此相关的是我国人口正逐渐老龄化,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社会。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据《中国人口》杂志的专家们测算,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在1999年2月20日已悄然越过占人口10%的标准线,到202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18.46%。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养老问题,在我国经济尚欠发达的条件下就进入了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绝对数量大,使得社会供养矛盾特别突出。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前,那些没有退休金作为养老保障的老人,其养老问题多由子女解决,由于生育子女多,分摊给每位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相对也就轻。可如今,因为子女少,家庭承担赡养老人的压力就相对大,尤其是农村的纯女户,按照传统风俗女儿出嫁后可以不承担父母的养老,这就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养老保障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妥善解决。

    3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引发独生子女教育难等家庭、社会问题。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普遍实行较为严格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以来,许多家庭,尤其是在城市,大多数夫妇确实是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由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往往就成了一个家庭的小皇帝,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父母等长辈亲人自觉不自觉地溺爱,极易滋长独生子女娇生惯养、自私任性的个性;同时,因为今天的多数青少年从小是生活在一个没有兄弟姐妹,缺乏家庭小伙伴的环境中,这对孩子从小的交流、交往及身心的健康成长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以致今天的家长们对自己的独生子女教育普遍都感到头痛,“独生子女教育难”已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家庭和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

    六、小结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不仅利国利民,而且也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有些人认为现在中国应该取消计划生育政策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任何失误都有两面性,我们应抓住主要方面。计划生育政策不可避免的会给社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是我们不应该为此而否定它。针对中国目前及以后的发展状况,我们现阶段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而不能放松。针对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而带来的相关问题,我们既要认真分析、总结,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我们又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人口问题上还只能继续实行一种比较严格的控制生育政策。因为尽管目前我国的生育率已低于更替水平,但我国的人口总量在未来50年预计还要增加3个亿,而只有继续保持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到21世纪中叶,我 6 国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大约16亿后才有望逐渐下降7。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基本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才能达到。参考文献:

    [1]王胜今,齐艺莹.我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发展的思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4.[2]杨发祥2024.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M].浙江大学.[3]吴忠观.一部反映新中国人口发展的信史——评介《新中国人口五十年》[J].中国人口科学,2024.[4]汤兆云.当代中国人口政策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4: [5]田雪原.中国人口政策60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4: [6]苏地生.为中国人口政策辩护[J].瞭望,1985:23-25.[7]侯文若.中国人口政策评估[J].人口研究,1988.[8]包蕾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50年评估及未来方向[J].社会科学,2024.[9]慈勤英.生育限制政策的经济学反思[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0]刘永平.完全放开生育管制政策将如何影响经济增长?[J].世界经济文汇,2024:55-68.7顾宝昌.论中国计划生育的改革[J].改革, 2024,(5):1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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