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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县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关于全县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4号文库 ]

    4号文库 时间:2024-10-17 21:45:32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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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关于全县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人口计生(2024)6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第一篇:关于全县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人口计生(2024)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全县2024年度

    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镇计生办:

    2024年,我县各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县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县人口计生委根据《2024年度镇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意见》,对各镇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级奖

    一等奖:角斜镇、曲塘镇

    二等奖:白甸镇、大公镇、西场镇、海安镇、城东镇 三等奖:李堡镇、老坝港镇

    二、创新贡献奖

    角斜镇

    三、工作进步奖

    大公镇、白甸镇

    四、目标完成奖

    南莫镇、胡集镇、雅周镇、墩头镇、孙庄镇

    五、条线先进个人

    政策法规:朱加宝、仲跻柏、刘光宇

    规划统计:孙元国、田小平、薛如琴

    宣传教育:韦荣奎、黄荣俊、杨进

    技术服务:陈小梅、丁烽杰、黄志兰

    药具管理:张 英、江留英、陈红云

    协会:周福全、刘 凯、孙兴富

    文秘:李存华

    信访:刘 明

    财务:周佳琴

    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主题词:人口 计划生育考评通报抄送:各镇人民政府。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35份

    第二篇:考核结果通报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改台账

    一、居民健康档案 整改负责人:程林

    存在问题:

    1、随机抽查10份纸质档案,均有不同程度的空项。

    2、纸质档案保存不完善。

    3、动态管理资料未以户为单位存放。

    4、电话回访核实真实性较差(无人接听、换号4个)

    二、健康教育

    金城乡卫生院: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全,出入库记录详细,宣传栏内容丰富,健康咨询和讲座次数基本达到要求。

    存在问题:

    1、宣传栏更换次数不够。

    2、健康讲座和咨询活动无计划、通知、总结、图片等。

    三、预防接种

    金城乡卫生院:随机调查西金城村20名适龄儿童(202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出生)的A型流脑第2剂次、百白破第4剂次、MCV2、乙脑疫苗第1剂次和甲肝疫苗五种疫苗,和信息系统进行对照,按照4 :6加权计算接种率,接种率均在90%以上,达到考核目标。

    存在问题:内建证率90.8%,未达到标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金城乡卫生院:

    1、开展了0-36个月婴幼儿的健康体检工作和4-6岁儿童健康体检工作。但新生儿访视工作开展的欠佳。2、2024年全乡出生新生儿329人,访视329人,访视率100%。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有所提高,应管理2473人,实际管理2024人,管理率82%;系统管理率仍低。

    4、抽查23份儿童保健卡,填写了10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新生儿访视工作和4-6岁儿童健康体检工作不扎实。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金城卫生院:

    1、电子档案未及时录入与保健册内容不相符。

    2、早孕建卡率低。

    3、产后访视率低,部分欠真实。

    4、检验项目不完善,未免费。活产数343人,回收保健册290人,其中12前早孕保健册159人。全年建围产卡264人,第一次产前随访264人,孕中期管理528人,孕晚期管理528人,产后访视264人,42天健康体检264人。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金城乡卫生院: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开展,辅助检查项目齐全,有工作台账,依次为辖区各村老年人免费体检,并提前为外出打工老年人体检,结合日常下乡随访,为行动不便的人员上门服务。

    存在问题:视力、牙齿情况不规范,体检结果反馈不及时。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八、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

    金城乡卫生院:掌握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总数,对控制不满意患者进行登记,并于2周后随访。健康体检内容符合规范、健康指导内容全面丰富、血压控制满意。

    存在问题:1.个别随访记录、健康体检表填写不规范。

    2、无35岁以上血压异常者专项登记本。

    3、糖尿病管理人数少,血糖控制效果不满意。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金城乡卫生院:名单详细,并对患者进行分级管理,各项资料齐全,工作管理规范,患者随访记录填写完整,指导内容丰富真实。

    存在问题:个别健康体检表填写有空项,有2例患者情况不稳定,健康体检率低。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各乡镇卫生院均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应急预案,有专人负责。设备、培训资料较为齐全,工作制度完善。多数单位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能按照要求填写报告卡和登记薄,有相应的登记记录,能在规定时限报告各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均达到了95%以上。

    存在问题:

    1、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及领导小组未悬挂在明显位置,个别卫生院有漏报现象。

    2、所有卫生院未发现转诊的传染病病人;个别报告卡有填写缺项、登记薄上未填写“病名诊断”等填写不规范现象;

    3、个别卫生院未发现突发事件处理登记记录表。

    整改意见:

    1、重新培训和梳理各乡镇卫生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完善处理流程,更新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

    2、强化各类传染病报告卡的规范填写,明确报告种类和时限,临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中的“诊断病名”。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主要成绩:各乡镇均能按要求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非法行医等发现信息报告率100% ;建立了专项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巡查工作材料存档。

    医疗机构每季巡查一次,对发现的非法行医单位开展了约谈工作,如许良镇、清化镇、孝敬镇、张茹集卫生院做得比较好。

    存在问题:个别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简陋、未分类存档。巡查本底单位情况不完整,巡查有记录表无意见书。个别无信息报告登记表,医疗机构每季巡查次数不够等,如孝敬、寨豁乡、柏山镇等卫生院。整改意见:针对现场查到的问题当场对陪检人员或主管院长进行指出并现场下达了督导意见书,限期一个月内整改。此次专项考核将进一步促进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十二、中医健康管理 金城乡卫生院:

    主要成绩:已开展老年人和儿童中医健康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

    1、老年人体质辨识不规范,部分缺乏体质采集表及具体指导内容。

    2、个别儿童中医服务次数不够。

    第三篇:2024年兰州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村):

    现将兰州市《2024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社区(村)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准备迎接市、区2024人口计生年终考核。

    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和目标责任书规定,与市人口委同步对各街道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考核。

    城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24年9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精神,全面做好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按照《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和《2024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巩固优质服务成果、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工作的真实程度、当年的进步程度、群众满意程度和各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工作的程度为重点,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状况,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考核评估方案和考核内容,以实地调查情况和平时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2024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

    (二)求真务实原则。将各级人口相关数据库的数据真实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核心数据的准确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坚持实事求是,激励和引导基层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对考核评估成绩列前,各项数据可信度高,重大问题有创新和突破的实施奖励;对考核评估成绩列后,工作出现滑坡、干扰考核、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修改数据,瞒报、漏报、错报明显的实行重点管理。

    (三)责任追究原则。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人为调整、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跟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坚持“三条线”考核原则。坚持党政线、系统线、部门线三条线考核,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依据年初签订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考核各级党政班子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五)坚持下管两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市人口委根据年内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督查情况,审核校正县(区)对乡镇(街道)的综合排名。

    (六)注重改革创新原则。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制体制改革创新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鼓励基层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依据2024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分党政线、部门线、系统线三条线进行考核。

    党政线重点考核县区党委、政府重视人口计生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情况;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情况;干部、职工超生问题查处情况;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报酬落实情况;人均事业费配套投入到位情况;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和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双推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计划生育审核情况;“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两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情况等。

    部门线主要考核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突出在落实各项任务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体现计划生育导向、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协助人口部门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等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线一并计算分数。

    系统线主要围绕“能力提升年”活动和人口计生工作中心进行。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书,重点考核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和“百合服务”品牌打造工作,主要突出新机制建立落实、各项试点示范点创建、综合管理、政策外生育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技术服务、清理清查、各项数据的真实程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四、考核评估方法

    (一)全面考核和平时督查相结合。采取以年终全面考核为主、入户调查核对和平时情况掌握为辅的办法,将所涉及项目分别确定权重计入全年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定量指标由抽样调查、实地调研和人口相关数据库数据综合评估;定性指标依据基层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综合分析排名。

    (三)突出群众满意度和工作进步相结合。对各县区考核结果既进行横向比较,也进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以重点工作为核心,纵向比较突出工作进步情况;将群众综合满意度做为考核指标体系中的重点内容。

    (四)实行双向互考和上下互动相结合。既实行上对下的层级考核,也提倡开展下对上的监督评议。从指导基层的能力、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的效果和基层的满意度等方面对市人口委职能处室进行打分排序。

    五、考核评估的分级实施

    实行逐级考核、排序。市对县区的考核由市人口委统一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评估。

    (一)县区级考核

    2024年10月20日前,各县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所辖乡镇(街道)进行全面考核,进行综合评估后排出名次。10月25日前,各县区将考核情况报告报送市人口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二)市级考核

    2024年10月中旬,按照本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市级对8个县区进行全面考核。10月下旬,结合前四次督查、群众举报、信访案件查处结果、信息平台使用情况、P&WIS(GPL)系统信息录入运转情况等,按照工作的真实程度、当年的进步程度、群众满意程度和各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创新工作的程度等为重点进行综合评估。10月31日前将考核情况及分县区的乡镇(街

    道)考核结果排序上报省人口委。对瞒报、虚报人口出生,假手术、假二女户,优惠政策落实对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主要数据造假的,按个案扣分,对党政线上报数据作假者加重扣分;对发生计划生育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市上考核进点之前落实的各项措施,均视为2024完成任务量。

    对今年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皋兰县,市级验收和年终考核评估同时进行。

    六、考核纪律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修改调查数据。

    (二)遵守廉政纪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禁收受财物。

    (三)不准迎送,不准接待宴请,不得举办或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严禁考核调查之外人员入户陪同调查。市级考核调查,食宿全部由市人口委承担。

    违犯上述规定的单位视为干扰,每发现一次,在综合评估时扣被考核县区10分;违犯规定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篇:人口计生工作

    中共宣汉县凉风乡委员会文件

    凉委发„2024‟38号

    中共凉风乡委员会凉风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2024年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来讲成效显著,但存在一定差距,有被“黄牌警告”的风险。为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使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

    1、乡调整和充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党委书记代宝元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海达同志委员担任,成员由覃航(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由李忠(党委委员)、向杰均(党委委员)、向伍洋(财政所长)、张健(卫生院长)、奚弟成(学校校长)、钟孝均(民政助理员)、肖浪(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

    二、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实现综合管理

    (一)、村(居)级组织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职责:

    1、村支部:(1)、组织本村党员、小组长、村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向广大群众的宣传;(2)、组织村委会一班人做好本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监督村委会主任在出生婴儿上户时是否坚持原则;(4)、向公安机关和计生办举报和打击到本村做户口的“串串客”;(5)、把好新党员入党关;(6)、谋划本村人口和计生工作全局。

    2、村委会:(1)、在支部的领导下做好本村人口规划,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好惠民政策,不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统一口径,坚持首征标准;(2)、做到“三不准”:新生婴儿上户无《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及违法生育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一律不准签字盖章;外来人口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的一律不准提供资料和签字盖章入户;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的不准提供迁入迁出的手续和签字盖章。(3)、对于享受低保等惠民政策的违法生育户一律不允许签字盖章,未接受计生处罚的违法生育户将予以取缔。(4)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村务公开工作。

    3、村专干:(1)、负责收集并向计生办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各种信息、资料;(2)、按时参加计生办的各种会议;(3)、学习和掌握各种计生政策、法规,并向广大群众宣传;(4)、衔接计生办、村支两委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和村级中心工作;

    (5)、收集本村做户籍生意(串串客)的人员,并及时举报。

    4、村支两委一班人及小组长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做好本人、子女及亲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计生办(服务中心)、服务站职责:

    1、负责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清理、监督、落实;

    2、负责全乡人口计生所有资料数据的采集、汇总、录入、核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3、加强人口计生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文书档案。

    4、具体组织实施全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上介工作。严格按标准征收,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向人口计生局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按有关程序上报相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5、严把各种计生证件关,对违法生育未经处理的一律不予办理,谁办理谁负责。

    6、负责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各种业务工作,完善、整理、归档好各种文书档案。

    7、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

    (三)、民政办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优先做好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的社会救济工作。

    (2)在落实社会救济和低保待遇时,必须通过计生部门审查;

    (3)协助计生办做好非法捡(抱)养工作,及时通报婚姻登

    记及离婚信息。

    (四)、公安员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在新生婴儿入户申请表(未落常住人口入户表)和户籍迁入迁出表上签字盖章时应查验计生办的证明及意见,没有计生办证明及意见时,不得审批同意。

    (五)、国土、林业及规建办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把握办理相关手续关,无计生证明的不予办理手续。

    (六)、卫生院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医院在接诊孕妇、临产妇时,要先查验《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登记身份证号和户籍地详细地址,对无任何证件的要及时通知计生办。

    (2)无计生办的《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处理意见(结果)对其生育人员暂缓报销医药费(手术费),并每月定期向计生办通报新生婴儿的各种信息;

    (3)、在按有关规定出具或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前,要查验新生婴儿父母计划生育情况,并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七)、中心校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学校按国家规定接纳新生入学,报名时要查验其父母《生育服务证明》或《生育证明》,并及时向计生办通报有关情况。

    (2)每学期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包括家长姓名、子女姓名、孩次、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从事经营行业),并将结果在开学一个月内通报计生办。

    (八)派出所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责

    (1)、在办理出生婴儿登记入户时,要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和村(居)委相关证明;在办理迁移人口、转户和外来人口《暂住证》时,要查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及时向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本辖区出生婴儿及其生养父母、孩次等基本情况。

    (2)、对违法生育人员上户的,要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票据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依据职责查处妨碍执行计生公务和溺婴弃婴的违法行为。

    三、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

    1、乡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乡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各单位、部门尽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和问责。

    2、再次加大对人口数据的清理力度,全面摸清家底。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及时修定PIP系统错误。一是继续坚持人口清理统计。按照联村包片,分工合作,认真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入户调查工作,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与卫生院、学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础信息的核查,查漏补缺。

    3、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秩序。明确乡人民政府是法律委托的唯一合法征收主体,乡计生办是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不能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坚持首征标准:违法生育第一孩的,农村人口不得

    低于13000.00元,城镇人口不得低于20000.00元;违法生育第二孩的,农村人口不得低于20000.00元,城镇人口不得低于30000.00元;单位职工不得低于40000元,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违法生育执法文书档案。

    4、加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好人口文化屋、人口生育大院的建设,二是加大力度建设各村基层宣传阵地(村级协会组织及基层阵地),三是搞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印制一批宣传手册。

    5、做好凉风乡煤矿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阵地般迁后续工作,继续开展好活动,及时上传活动信息。

    6、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水平、增加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于9月底前进行一次由乡中心学习组组织,法律服务所授课,村、乡级全体干部参加的法制大培训。

    7、及时兑现各种计生惠民政策,特别是要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和“三结合”工作。

    8、计生办(服务中心)、站全面做好各类业务工作,及时做好文书档案资料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五篇:全中街道2024人口和计生责任书

    全中街道2024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街道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余姚市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全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各村(社)、社区(居委)(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保证完成以下责任制指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97%以上。

    2、经费投入

    ①计生事业经费(不含上级下拨补助经费)投入要求人均达到:有经济收入的各村、富巷居委、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5元、无经济收入的社区(居委)2元(以上年底户籍人口加上年公安年报暂住人口数的50%为总人口基数计算);

    ②计划生育奖励优惠配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计生队伍建设

    ①各村(社)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其中户籍人口2024人以上的大村或社区配备2名)专职计生服务管理员;

    ②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本村(社)、社区(居委)所属综管站综管员工作职责,确保每站有一名以上女性综管员专职从事计生工作;

    ③按自然村或人口居住集中地域配备计生联络员,按要求配足配强,职责明确,报酬落实。

    4、综合治理

    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②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村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作风活动,各村(社)、社区(居委)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

    ③全面应用宁波市人口计生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④按省委办〔2024〕27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在向上级推荐申报和个人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时严格把关,对党员干部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按规定处理及时、到位;

    ⑤无计生恶性事件。无再生育错批案件。主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配合工作。

    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做到不错不漏。

    5、基层基础

    ①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率达90%以上;

    ②计划生育综合随访服务率达90%以上,12356平台已婚育龄妇女服务信息及时录入率达90%,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6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

    ③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无差错;

    ④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90%以上,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

    ⑤新型家庭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展开,育龄人群人口计生基础知识(包括孕前优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⑥按要求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村规民约。

    二、甲方组织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对乙方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甲方负责奖惩兑现。有关评估办法、内容、评分标准由街道办事处另行发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各村(社)、社区(居委)实行“一票否决”:

    1、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考核指标的;

    2、评估得分低于90分;

    3、统计误差未达标或统计上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4、出现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和由此引发恶性事件的。凡被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各村(社)、社区(居委)

    当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主任和计生专职干部不得评为各级各类综合先进。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全中街道办事处

    主要负责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二○一二年四月



    关于全县202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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