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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学习讲稿

    2024年《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习讲稿[ 5号文库 ]

    5号文库 时间:2024-10-16 13:01:13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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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2024年《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习讲稿今年3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形成《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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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习讲稿

    今年3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形成《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

    一、《办法》的总体要求

    在责任体系构建上,《办法》坚持“谁举办(承办)谁负责”、政府督促指导、风险群防群控的原则,明确了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承担农村集体聚餐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管理部门、举办者、承办者在农村集体聚餐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做到了责任清晰。有利于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街道)和卫健、市场监管等多单位多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有效解决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缺位问题。

    二、《办法》的新旧对比

    (一)《办法》的位阶有新变化。

    旧《办法》由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属于规范性文件,新的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属于行政规章。从印发单位的变化,可以看出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指导和监管。

    (二)《办法》规制的范围有新变化。

    旧《办法》适用于承办农村自办宴席活动,以及从事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活动;新办法对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调整。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范围是以人数多少进行了限定,从范围来看更加明确。

    (三)聚餐人数规定有新变化。

    旧《办法》分别对聚餐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和1000人以上进行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新办法统一规定聚餐人数达100人以上进行报告,同时需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天进行报告,由原来的备案改成了报告,报告的时间与旧办法保持一致。

    (四)专业加工服务者管理有变化。

    旧《办法》对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新办法实行的登记管理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登记,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并进行公示。从管理的角度来看更加严格规范,对加工服务者本身要求更高,同时明确了加工服务者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食品摊贩相关管理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依法处理。这一点的变化,解决了以往对加工服务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处罚无据的尴尬局面。

    (五)食品原料要求有变化。

    新《办法》明确规定承办农村集体聚餐中不得有包括使用亚硝酸盐、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不得提供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等7种行为。特别是,新办法对农村集体聚餐使用散装白酒进行了明确规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六)《办法》对反对浪费进行了明确。

    要求加强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农村集体聚餐浪费行为,并明确要求,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举办者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承办者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这种明确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情况,在其他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中是从来没有过的,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不谋而合,为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提供了保障。

    三、贯彻意见

    (一)点面结合,广泛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途径,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推送《办法》全文,并结合《办法》内容,突出农村集体聚餐的主要形式、餐饮服务形式、禁用原材料、制止餐饮浪费等最新规定,抓好贯彻实施。

    (二)排查摸底,全面公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属地内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进行彻底清查,建立农村家宴厨师信息台账,全面掌握承办者联系方式、居住地、健康状况、参加培训等情况,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同时,由食安办收集整理全县农村家宴厨师信息情况,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管理,严格把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按照《办法》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严把准入关口,对符合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颁发食品摊贩登记卡,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在辖区内开展餐饮服务活动。加强报告管理,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行为,要求举办者或承办者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向所在地村委会及镇食安办报告,签订《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对承办者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源头安全可控。

    (四)主动服务,靠前指导。

    在聚餐准备阶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农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内容和举办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现场发放《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重点围绕举办场所、服务人员、餐具清洗消毒、用水、原材料采购存放、食品留样等方面,严格规范食品制作全过程,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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