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中心

  • ADADADADAD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5号文库 ]

    5号文库 时间:2024-10-27 18:45:09 热度:0℃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简介:

    第一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泽普县第三中学中层干部考核细则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

    以下为本文的正文内容,请查阅,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复制本文以及下载DOC文档全部免费。

    第一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泽普县第三中学中层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

    (一)扣分情况: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上报工作总结、计划、例会资料等,每一次每一项扣2分。因未上报材料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一次每一项可扣5分。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不善于处理矛盾,同教职工有冲突,每次扣3分。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办事不顾全大局,拖拉、借故推脱、相互扯皮的。扣3分。因只顾私利而影响大局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责任感。因责任感不强、纪律观念差耽误学校工作,每次扣3分。

    4、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违规补课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扣10分;被区、市教育局或其他部门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5、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1分、2分;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分别扣3分、5分;有事不请假,每次分别扣10分。

    6、履行指导、督查、服务职能,把管理职责、服务意识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力度不够、管理不当,造成不好影响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1—5分。因工作失误导致通报、上访、在各级有关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视情况轻重酌情扣5--20分。

    7、认真组织部门工作,学期初能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对本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

    8、严格落实学校值班规定,不脱岗,不空岗,尽职尽责。统一着装和标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值班不作为、脱岗、空岗的,按情况轻重酌情扣2—5分。因此在值班期间出现严重问题,给学校造成损失,按情况轻重酌情扣10-20分。

    9、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应该下达的没有及时通知,每人次扣2分。

    10、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

    11、其他应扣分的行为(以学校班子判断为主),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二)加分情况:

    1.对学校发展提出宝贵切实可行计划,2分/次。2.所在年级、科室获得县级、地区、自治区、国家荣誉的分别加2、3、5分。

    3.其他积极贡献的领导研究加分。

    二、考核方式

    中层干部的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由学校领导班子或者班子委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适时公布。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中层干部的考核扣分按5元/分计算扣分金额,并从相关津贴(奖励)中扣除,同时考核结果将应用在评优选好、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等各种工作中。

    第二篇: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1[定稿]

    华西实验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初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中层校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定、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校中层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对中层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校中层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 定期考核采取、任期末考核的形式进行。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内谷:(一)思想政治素质(20分)

    能不断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思想水平,有大局意识、吃苦在前、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廉洁自律,能主动广泛地听取普通老师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学校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二)组织管理能力素质(20分)

    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领导能力、办事效率、开拓创新,能根据学校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落实的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有执行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等能力。(三)工作表现(20分)

    办事讲实效,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能带领一线教师共同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不无故缺席,在校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四)工作实绩(40分)

    首先自己的专业素质过硬,真正能做好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引领,并能指导其他普通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能把分管的年级带好,所在岗位或部门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能做出成绩。包括教学效果和质量、工作效率和成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成效等。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九条 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准备;(二)述职;

    (三)个别谈话;(四)调查核实;(五)撰写考核材料;

    (六)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七)反馈。

    第十条 考核准备:(一)拟定考核方案;(二)组建考核组;

    (三)考核组与被考核对象商定考核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召开述职会议:

    进行考核动员;被考核对象作本人述职报告。

    第十二条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

    学校中层干部成员;

    第十三条 个别谈话的对象要注意代表性,各类型、各层次都应有代表列入,应包括考核对象本人,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四条 考核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

    第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校中层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考核对象的优点、成绩、存在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以及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第十六条 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组会议决定,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应用

    第十七条 对中层领导的考核要作出整体评价,并提出加强校中层干部建设的具体建议。对存在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九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组织领导能力强;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二十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三)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五)能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第二十二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校中层干部中不能坚持原则,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五)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中造成较大损失;

    (六)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应作为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组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一)免去现任领导职务;(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三)降职。

    校中层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第二十六条 考核意见反馈给部门校中层干部后,校中层干部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组专题报告。

    第二十七条 考核工作结束后,校中层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人本人档案。第六章 考核的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条 对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并追究责任。

    第三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营盘山小学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2024年1月12日教代会通过)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考核满分为100分。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5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3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5、工作业绩(30分):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如果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加5—10分。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考核得分的100%计总分,满意率70%—85%者考核得分的90%计总分,满意率在60%—70%者考核得分的80%计总分,满意率在60%考核得分的70%计总分。平时民主测评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三、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4、副校级干部考核参照此方案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此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与按《营盘山小学教师个体考核方案》所得分取平均分,即为中层干部考核最后得分。

    2、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六、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池祥

    组 员:彭彬、张天伟、熊颖

    七、本方案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綦江区营盘山小学

    二0一二年一月

    第四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胶州市第十中学级部、处室岗位目标考核方案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本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满分为200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100分),民主评议(50分)、加分项(50分)、扣分项、否决项。

    考核内容及其标准,每学期视情况进行必要修订,岗位目标除岗位目标标准所列外,还包括学校其他临时性的工作安排。

    级部处室的岗位目标总分超出100分或不足100分的,最后得分折合成100分计算。

    二、考核程序

    1.学校分管校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各级部、处室进行过程化督查考核。

    2.每学期期末被考核级部、处室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按照要求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考核小组。

    3.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对各级部、处室进行学期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及奖惩意见,报学校办公会研究确认。

    三、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在学校教育教学信息予以通报。

    2.依据考核结果每学期通报表彰一个优秀级部,三个优秀处室。

    3.对表彰的级部、处室人员进行奖励,级部处室负责人为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或向表彰的级部、处室倾斜上级有关先进的评选。

    4.考核结果居最末的级部、处室向学校写出书面说明,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个学期考核居最末位者,级部、处室负责人自动提出辞职。

    四、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刘衍乐

    成员: 杜运兴李忠学冷同普

    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忠学

    成员:相关人员(外聘)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通过考核工作,在全校营造精细化管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级部、处室让全体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评估,通过日常的考核检查不断促进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考核标准,各级部、处室每学期组织两次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级部、处室要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建立责、权、利清晰的岗位责任制,使广大教职工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各级部、处室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提升效率,使学校和个人都得到长足发展。

    附件:

    胶州市第十中学级部、处室岗位目标考核标准

    第五篇: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年终总评占43%,平时民主测评占7%。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5、工作业绩(5分):能积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为学校争光,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得7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5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5、群众打分:全校教职工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由考核领导小组收回后,进行统计汇总,每位得分的18%计入总成绩

    6、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5%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四、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3、全体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日常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评定考核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统计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2、对考核中获得称职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学校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并在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3、在考核中总分列在末位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总分列在末位的,要调离中层岗位。

    六、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秘书工作”

    副组长:“秘书工作”

    组员:“秘书工作”“秘书工作”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细则.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下载
    热门标签: TAGS1 TAGS2 TAGS3 TAGS4 TAGS5
    ADADAD
    热门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