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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编办〔2024〕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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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川编办〔2024〕100号[范文]川编办〔2024〕100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我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各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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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编办〔2024〕100号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进我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24〕19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现就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
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要求,服务事业单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和创新登记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机关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1-的重要途径。对于实时准确地掌握各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决策参考,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效率,拓展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服务的种类和深度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级编办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充分调动同级各部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确保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稳步有序地推进我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中央编办关于网上登记管理的要求,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
工作重点是各级编办培训相关人员、购置必要的设备、清理登记信息数据库、宣传网上登记管理的意义作用等。具体工作有:
1.省编办召开全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印发文件和资料;组织各市(州)、县(市、区)登记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举办的师资培训;负责省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各市(州)编办采用适当方式向县(市、区)编办传达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级编办制定本级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本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积极协调、指导同级党政各部门、事业单位做好网上登记管理的人、财、物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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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
工作重点是具体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包括网上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发证书和网上年检。具体工作有:
1.各事业单位参加本级编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后,按要求及时在本单位安装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和登录等基础工作。
2.各级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结合年检工作,指导督促本级事业单位在网上开展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发证书和网上年检等工作,并将已录入单机版数据库的资料导入到网上登记管理数据库,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
各市(州)编办总结本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以书面材料报省编办。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各市(州)网上登记覆盖率、网上登记质量、培训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交流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市(州)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各项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影响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编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各-3-
方力量,形成编办分管领导负责、登记管理人员具体实施、主管部门通力配合,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宣传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争取事业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克服工作阻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实施。对实施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向省编办反映。
(二)做好业务培训。为保证网上登记管理的统一、规范,各级编办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是正确实施登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网上登记实际操作程序和相关网络知识等内容。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组织各市(州)、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局举办的师资培训;各级编办要组织好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一个事业单位都能通过网上操作,完成登记、年检等工作。
(三)配齐硬件设备。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根据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各级编办要积极争取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逐步为本级登记管理机关配齐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必备的硬件设备,做好网上登记专用光盘的征订发放等工作,确保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规范档案材料。实施网上登记管理后,原《全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的法人登记管理数据应-4-
及时上传至国家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名称、经费来源、宗旨和业务范围、证书号等信息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对各事业单位报送的登记材料、信息要严格审核,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对报送的纸质档案,要及时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规范。
2024年11月2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网上登记△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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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2024)73 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等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我省除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外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关于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被征收土地的界址、地类和面积必须清楚,权属无争议。被征收土地的勘测应由拟实施征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区外独立选址项目由项目业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定界规程》进行实地勘测,制作勘测定界图。土地类别应在对拟征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先按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的标准进行分类,待收到国土资源部通知后,即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征地面积、地类和权属应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确认,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权益不受侵犯。未经依法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和其他非建设用地,仍要纳入农用地转用审批,履行占补平衡和缴纳有关税费义务。
二、关于前3年平均年产值。征收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物价、农业、林业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前3相关统计调查资料制订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汇总后送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相关资料对各县(市、区)所制订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提出修改意见后,每年4月底前,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将本行政区域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倍数。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四、关于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多途径实现就业,特别要重点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征地的,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较多的,可以在尊重被征地农民意愿基础上进行农业安置并纳入当地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征地后人均耕地资源少的,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迁的,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实施征地拆迁政府提供的基本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每人30平方米。被拆迁的农民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积内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迁补偿。原被拆迁住房面积超出基本住房面积的部分按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以统一修建安置用房的,安置房建设要提前准备,原则上做到先建房,后拆迁。确需过渡的,要落实过渡房源,支付过渡费,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拆迁过渡期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的过渡费加倍支付。
六、关于缴纳耕地开垦费标准。全省城镇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审批农地转用占用耕地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占补平衡。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收缴标准,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每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七、关于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方案组织听证。在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中,要有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的情况说明。被征地农民未申请听证的,要报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至少3至5名村民代表签收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回执;举行听证的,要报听证笔录及地方政府针对农民在听证中所提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经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及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的所在乡(镇)、村(组、社区)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未进行公告的不得实施征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八、关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各地要严格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要求,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尽快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和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
九、关于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土地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直接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乡镇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变相截留。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配情况公开。参加社会保障的,安置补助费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多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十、关于明确征地补偿安置责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地区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确定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具体负责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部门,在每一个城镇批次或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完成后,要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批后实施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补偿政策、标准、资金到位、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被征地农民群众对安置补偿工作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要做到征一个批次就要依法妥善补偿安置到位一个批次,不留遗留问题。自查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写出本批次或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总结报告并抄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建立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按季度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前季度内实施征地的每个批次或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征地面积、地类、补偿标准、支付各项安置补偿金额、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和住房安置情况,以及本地检查复核情况,并将每个批次征地安置工作总结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年末上报本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总结。
十二、建设用地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的土地补偿费用,对失地的国有农场农工(在编制的非农业户口)安置补助费比照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办法和标准办理。
十三、停止执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24〕3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24]166号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号)精神,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构建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
(一)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政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监管人员下井检查制度和驻矿安监员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的各 1 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特别是煤矿产能在100万吨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特点,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做到科学监管。要配齐配足煤矿驻矿安监员,每2个煤矿至少配备1名驻矿安监员。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驻矿安监员进行严格统一管理,加强技能培训,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职驻矿,确保监管实效。
(三)各产煤市(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煤矿事故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不断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完善所需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救援水平;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兼职救护队,配备足够的兼职救护队员,配齐救护装备,加强煤矿兼职救护队伍的训练和管理。一旦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要求,1小时内电话报告、3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相关信息。
二、健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定期通报制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应对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 2 行通报;各产煤市(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应对本行政区域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行通报。
(五)各市(州)、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24‟183号)要求制定和每月监管工作计划,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所有煤矿进行至少一次督查,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行政区域内1/3以上的煤矿进行督查。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矿安监局)每半年要对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每季度要会同相应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各地要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监督检查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每半个月要组织一次全面督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验收等相关台账,实行“排查、整改、复查”的闭合管理。各煤矿企业每周要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七)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各煤矿密闭、栅栏档案(包含台账、现场照片、检查记录等),煤矿企业拆除密闭、栅栏必须报批。对于擅自开启密闭的行为要按重大隐患给予处 3 理处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
(八)各地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完善各级管理机构,配齐“五长、五科、五队”,建立健全班组。2024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煤矿矿级管理机构必须配备煤矿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五长”各一名,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是煤矿第一行政副职;煤矿生产企业必须设置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通风科、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调度室,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独立设置通风科,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还要设置防突办(可与通风科合并);煤矿企业队级管理机构必须设置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等“五队”,各队下设班组。矿领导必须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职能部门和队级管理机构配备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班组长必须依法培训合格。
(九)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4 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十)各产煤县(市、区)每年要对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进行统筹规划,每半年要全面检查一次,对于安全质量标准化严重滑坡、未达到规划等次的矿井,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于发生事故的矿井,要重新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验收,达标后方可复产;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生产矿井必须达三级以上(其中通风专业必须达二级),年生产能力9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必须达二级以上,建设矿井按上述要求同步达标。
(十一)各地要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国有重点及地方煤矿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正常生产的煤矿每个矿井至少应配备2名全日制中专以上、煤矿相关主体专业(采矿、通风安全、机电等)的技术人员,资源整合和技改煤矿至少应配备1名技术人员。到2024年,全省每个煤矿至少应配备4名专业技术人员。
(十二)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规划,确保全省所有产煤县(市、区)和生产矿井在2024年底前达标。建设矿井(新建、技改、资源整合)在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达标工作。所有矿井每个 5 采、掘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在井下作业地点手上交接班,每个矿井至少配备2名专职瓦斯巡回检查员。所有矿井正常情况下,人员不得从矿井主要回风系统中进出(巡检人员除外)。
(十三)各地要加强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煤矿的监管,资金未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采煤工作面未密闭、掘进工作面未核定、班组长未培训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许开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整合技改煤矿技改工程“月单进”(每个月掘进进尺)现场验收考核制度,每月由煤矿企业申报,驻矿安监员现场核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抽查,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查。对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者,须停产整顿;对借整改、整合之名违法进行煤矿开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关闭。
(十四)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公示制度,并在煤矿井口悬挂公示牌公示。煤矿采掘头面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重新核定和公示。发现“三超”(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
(十五)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现场管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把企业执行情况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
(十六)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24‟178号)精神,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小型煤矿机械化建设规划。要合理采掘部署,矿井集中运输巷必须布置在岩层中,生产矿井未经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并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未经省级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一律不得核增生产能力。要推动煤矿采用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大力推广综采、综掘、机装、柔掩、锚网喷等先进适用技术,2024年底前必须淘汰仓储式采煤法、多支路采煤法、巷道式采煤法、高落式采煤法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和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等国家明令禁止支护方式及设备。2024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煤矿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壁式采煤方法。
(十七)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六大系统”完善建设规划,并确保按期完成。要积极推广和应用物联网化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加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2024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24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十八)强化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 7 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的培训,每年定期对煤矿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坚持实行分工种、岗位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培训效果。所有新工人、转岗、轮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积极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班组建设的经验,强化基层班组建设,班组长每年轮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十九)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和队伍,配备防治水专业人员和探放水设备,并认真开展煤矿水患现状调查工作,形成水患调查报告;存在区域性煤矿水患的地区要制定区域性监控措施,存在重大水患的矿井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水患论证,并严格落实水患论证提出的防治水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一一年八月二日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信誉,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现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认识。
开 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效。目前我省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一 是个别采购人和供应商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擅自变更采购内容,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甚至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协议。二是个别供应商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履约,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与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承诺不一致,以次充好、降低标准。三是一些采购 人缺乏责任心,默认供应商不依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约。甚至个别采购人与供应商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搞假验收。上述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政府采购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形象和信誉。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引起各预算单位、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各级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严格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一)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是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谈判文件、询价文件、洽谈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包括谈判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人或者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 改变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承诺范围。
2、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应当具体详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采购人或者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之间除必须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 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
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二)严格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
(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但委托验收不能消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下称验收方)应当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机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遵循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验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需要临时组建,也可以成立日常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该政府采购项目技术需要的技术人员单数组成。
验收方应当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为建立验收方内部制约机制,前期参与了该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负责人。
验收小组由验收方成立,其工作情况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2、验收前准备。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完全掌握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规定要求和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情况,并完成实施验收所需要的其他准备工作。
验收小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验收工作方案,以便于实施验收。
3、验收。验收小组应当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实施验收。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设备配置等内容事项。
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采购项目验收情况介绍,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以及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情况进行比较,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作为附件附在验收报告后备查。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
5、结算。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与供应商结算,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三)采购人与使用人分离的处理。采购人与使用人分离,且采购人不直接开展验收工作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副本和所有与验 收工作有关的资料送交使用人,并委托使用人按照上述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使用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将验收情况详细报告采购 人。
(四)采购人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验收的,国家质检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对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质检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其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关系国计民生(如教育、卫生、医疗等)、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政 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对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是否开展了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和要求;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报告和处理等。
(二)严格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采购人未依法开展履约验收,或者依法验收不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予支付相应的政府采购资金。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弄虚作假,采购人不依法开展履约验收工作,不按照政府 采购合同约定对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以及组织验收的部门和单位在验收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勿职守、循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财政部 门应当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川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报材料
弄 潮 雅 砻 江
——中国水电五局锦屏水电站施工局
中国水电五局锦屏二级水电站施工局,承担着雅砻江锦屏二级水电站首部拦河闸坝工程。在地处大河弯西端猫猫滩的雅砻江畔,该施工局牢固树立“以诚信打造企业信誉,以精品成就企业未来”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政组织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讲文明、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科技创新意识的干部和员工队伍。2024年,施工局以顺利完成各项计划为目标,科学管控,精心组织,规范施工,在雅砻江流域以实际行动树立起了一个样板工程,受到省委、省府及业主的一致好评。
一、众志成城,大江截流创奇迹
2024年,特别是大江截流,对施工局是一次严峻考验。然而,通过实践证明,这支团队是完全可信赖的。2024年11月30日,前来祝贺截流成功的四川省委常委、省国资委书记王少雄,在截流后的大堤上,紧紧握住水电五局总经理郑久存的手说:“中国水电五局,克难制胜的团队,我代表省委、省府祝贺你们!”。
锦屏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州木里、盐源、冕宁三县交界处的雅砻江干流锦屏大河弯上,主要由泄洪闸和两岸重力式挡水坝段组成,全长165m,最大坝高34m。截流施工中,截流流量746立方米/秒,截流落差4.6米,截流最大流速7.4米/秒,截流高水利学指标及施工难度国内罕见。而采用窄戗堤截流合龙在全国水电施工史上也是少有。
在2024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积极开展“大干三十天 确保安全截流”劳动竞赛活动。此次截流劳动竞赛时间紧,难度大,为了打好这场硬仗,施工局指兵点将,将扎实肯干的职工部署到截流现场指挥的重点部位,最艰难的备料、大块串石备制、围堰填筑和堰肩开挖等截流任务交给到了青年突击综合队。
面对截流高水力学指标及施工难度国内罕见的困难,员工们没有畏惧,虽然一车车石料、一串串钢筋石笼推入江中很快就没了踪影,他们不气馁,从流量、填筑点各方面总结经验,优化抛填方案。2024年11月26日,大江龙口还剩20米,突击队、抢险队等必须于第二天将龙口向前推进18米,实现大江预截流。此刻,广大员工充满了极大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争取时间,施工局党政工团组织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调剂饮食花样,保证三餐按时供给、及时送到员工手中。年仅23岁的团支部书记谢丹,她每天深入施工一线,负责统计截流材料投入量等。每到休息时,她不顾疲劳,又主动为一线员工送饭送水,了解员工抢截流施工的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挥长。施工局副局长副总指挥李江红,身先士卒,以身垂范。哪里困难,他就指挥在那里;那里危险,他就出现在那里。他心里只有成功截流!同志们知道,就在前两天,当家人告诉他母亲得绝症的消息时,他强忍悲痛给家人回电话:“妈妈,儿子不孝,等我截流成功就回来看您,妈妈……”。在这个令国人瞩目的雅砻江截流攻坚战中,有多少热血儿女忘我拼搏:装载机女司机彭再华、推土机女司机余蔽琼等,显女儿身手不让须眉,推运钢筋石笼下龙口、转运大石串到戗堤角,做到安全运行,准确到位;现场调度张亮军、一线测量张红泰等没有白天和夜晚,吃住在工地,为成功截流做出了突出贡献……11月27日,经过全体干部员工的艰苦奋战,大江龙口顺利推进到指定位臵,实现大江预截流。11月30日10时整,截流总指挥一声令下,数十台大型自卸车将截流石料源源不断送往戗堤,以排山倒海之势向龙口发起最后冲刺,大量抛填料被抛入江中。16分钟的时间,1000余立方米高强度的石料抛投,龙口顺利合龙。在四川省、凉山州、锦屏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领导关注下,施工局承建的锦屏二级水电站闸坝工程在烟花、爆竹和欢笑人们祝福中胜利完成了大江截流的目标。
二、成绩源于付出,责任高于一切
该施工局之所以在大江截流中取得辉煌成绩,是因为他们平时坚持科学管控,精心组织施工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自2024年12月组建和进场以来,结合工程管理需要,分别成立了综合部、工程技术部(测量队)等七部一室两队机构。制定符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鼓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周例会上就本单位、部门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议,通过发动全体管理人员对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使制度建设更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管理理念,把情感管理融入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管理质量,真正实现把约束机制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锦屏二级水电站施工局党支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思想的新解放开创发展的新局面、全面推进水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同时施工局党支部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洁从业、职业道德、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深化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程建设及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5.12”大地震期间,施工局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响应工程局的号召,先后两次为抗震捐款共计人民币:20320元,为灾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2024年党支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地开展“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普法宣传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的重要讲话等。通过学习、讨论和宣传,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和遵纪守法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切实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着力克服制约工程局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有效促进经济效益的良好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施工局领导班子以集体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的形式坚持理论学习。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问题处理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始终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基础培训
建立学习型和创新型的员工队伍,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2024年施工局制订了员工业务培训计划,结合施工局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引进部份大学生和专业人员,提高施工局管理水平。2024年施工局加大资金投入,对专业技术和特殊工种进行了委外培训,先后培训和学习30人次;其中:党支部书记培训1人、通讯员培训1人,工程技术人员培训2人、质量管理培训2人、安全员培训15人、安全标准化管理1人、炸药库库管员培训2人、押运员培训1人、爆破安全员培训3人,参加工程局技术比武3人。通过培训和技术比武,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明显提高,目前这些培训人员,已经成为施工局的中坚力量,有的已经提拔到领导岗位。
(四)、强化安全施工、加大安全投入、抓好制度的落实
安全生产是施工局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2024年针对安全管理先后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协队伍及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20个;截止2024年11月中旬,施工局各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约75万元,应急预案投入6.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购臵、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奖励等,建立完整的资金明细台帐,确保了安全生产总体受控。施工局始终坚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坚决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坚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全年共进行安全教育13次,教育民工367人次;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坚持每周例行的检查以及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跟踪,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推行办公自动化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施工局班子成员认同的管理理念,从关心职工的健康出发,一切为职工着想,施工局对每一位进场的职工发放三套工作服(冬装、春秋装、夏装),床上用品2套,脸盆2个及其它生活用品。夏天,给职工送清凉饮料、调整作业时段、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等积极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了在酷暑季节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冬天,施工局给职工澡堂购臵浴霸,保证员工能洗到热水澡;为方便职工洗涤,施工局专门设立洗衣房配备2台全自动洗衣机并修建人工洗涤台;同时,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实行网络办公,施工局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配备台式和手提电脑共计28台,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电脑操作水平;目前施工局基本上实现了内部网络办公信息化;现在除上报业主、监理和上级部门的书面文字资料和备份外,内部基本上实现无纸化办公。
(六)、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推动文明健康发展 企业的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催化剂,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2024年,我们将企业文化建设定格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上,把企业精神作为员工的精神动力,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深入持久地在施工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劳动竞赛活动、节假日文体活动;并在2024年11月还参加有锦屏建设管理局举办的“截流杯”篮球赛。通过这些活动,对外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内极大地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员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施工局内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七)、切实加强物资管理、保证物资采购质量
明确以施工局副局长刘建国为设备物资管理的主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配齐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大力加强基础管理,制定印发锦屏施工局机电设备物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库房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库房物资数量的动态情况,尽量减少物资积压。在采购中,严格按照工程局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单内实施采购;对采购市场进行咨询、了解并逐一排查、分析掌握生产厂家资质和技术力量,从产品的实用性等多方进行比较,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始终坚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程需要。
(八)、加强工程管理、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局1#营地和P场地营地处于拦河闸坝坝址下游,由业主临时提供的1#营地和P场地营地,实行统一规划。P场地营地的部分场地用于物资储存,作业现场各类材料堆放整齐,布臵合理,作业场面的杂物及时清理,坚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力求做到各作业场所道路畅通、场地整洁。在起重设备、电气设备、1#路、2#路,临水工作面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地段均设臵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在上下游入口处及道路醒目位臵,设臵明显的交通警示和限速标志;2024年,全年共制作旗臶:568面,安全警示标识:228个,涉及金额约13万元。同时安排洒水车,对施工道路进行全天候维护,不间断的洒水降尘,确保道路路面的整洁,路基坚实,边坡稳定;1#营地、P场营地和3#营地营区的环境卫生每天安排专人清扫,集中处理,始终保持营区卫生环境的整洁。2024年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并推荐:锦屏二级水电站施工局可以申报公司文明工程创建单位。
(九)、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
为建立健全施工局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工程局管理体系和锦屏建设管理局要求,施工局在2024年3月19日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作,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施工局局长、施工局总工负责制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依据建设一流工程和一流管理的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的原则,有效地搞好工程质量,贵在“严”字,重在“落实”,核心是“标准化”。2024年11月施工局制定下发质量责任制度。使工程质量有效受控,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我们坚信通过广大职工质量意识的不断提高,2024汛目标会保质保量的顺利实现。
(十)、加强商务管理、严格管理程序
施工局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和控制,制定了用工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成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保证项目预算决策方案、预算执行,全面执行财政部《建造合同准则》,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事项且对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做到及时收集、提供确凿证据,并上报分局预算委员会进行调整和报批。施工局内部成立索赔领导小组,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及索赔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注重财务核算的各个环节,配合公司结算中心派驻人员工作,将施工局生产经营资金收支纳入公司结算中心的管理之中,实现了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并对2024公司审计检查出具的财务核算中出现的专业细节意见问题,进行改正和加强。
针对员工业绩考核,依据分局发[2024]10号《水电五局三分局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先后制定《锦屏施工局职工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职工薪酬考核办法》。结合工程局发[2024]32号《关于印发<水电五局分局负责人年薪考核>办法》和《水电五局项目经理年薪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局员工和领导班子成员薪酬进行发放。同时,积极做好职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聘用人员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克难制胜创佳绩
2024年施工局全年完成产值2401.6万元,其中:闸坝标:完成产值1297万元,盈利223651.59元 ;隧洞标:完成产值1104.6万元,盈利 160123.54元(项目管理目标及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08年计划完成产值1500万元,实际完成1104.6万元,按公司对一般项目分配思路计算完成989.5万元;主体完成115.1万元,共计1104.6万元)。
闸坝标在2024年完成的工程形象:临建设施于10月底基本完成,2024年11月30日上游围堰提前实现截流,2024年12月5日下游围堰合龙,对施工有影响部位危岩体处理第一期12月底基本完成,2024年12月15日上游围堰防渗墙施工全面展开,2024年12月17日下游围堰防渗墙施工、土石方开挖全面展开,支护正在抓紧进行。
2024年,水电五局锦屏二级水电站施工局取得了较多荣誉:中国水电五局授予其“文明工程”、“劳动竞赛集体一等功”等荣誉,荣获锦屏建设管理局授予的“锦屏水电工程2024优秀施工局”、“锦屏水电工程2024优秀项目经理”等光荣称号,多名职工获得锦屏建设管理局和公司先进个人称号和立功受奖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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