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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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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各小学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乡基础教育的改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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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各小学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乡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乡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岚城乡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岚城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乡内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岚城乡中心小学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24年08月31日为准)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远”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小学)调入到上楼、正旺、中湖小学的教师必须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24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小学,便于中心小学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上楼、中湖、正旺小学的教师自愿到中洋、东新、中南、中心小学任教,服务期为两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小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中洋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到中心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2分;到东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0.8分;到上楼、中湖、正旺、中南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0.4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前次到中洋、东新、中南、中心小学轮岗的教师,服务期满之后仍愿意留在现学校继续任教,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时也给予每学年1.6、0.8、0.4、1.2分追加分数。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中心小学)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中洋、东新、中心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0.8、1.2的分数,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4、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7分。
五、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前次到上楼、正旺、中湖小学轮岗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必须回到原学校任教;到中洋、中南、东新、中心小学的教师可按本人意愿自行选择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呈报:平潭教育工委陈书记、平潭县人民政府黄副县长、平潭县教育局吴局长、李书记、高副局长、吴副局长、纪工委林书记、办公室吴主任、人事科林科长。
**中心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材料
**小学:*** 2024学年,因工作需要,我由**学区**小学来到学区中心小学——**中心小学轮岗交流学习,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与实践机会,我期待已久,同时也兴奋不已。此前,虽然一直在**小学担任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但始终感觉在教学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也有很多困惑。之前学校硬件设施不足,学生人数及教师人数较少,极大程度上阻碍了一个年轻教师的成长与进步。而**小学与市里先进学校活动较多,教师组织教研活动也较频繁,本着虚心学习,实践历练的态度,来这里轮岗交流并取得了很大收获。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1、初到学校,就被这里和谐融洽的同事关系所深深吸引,同时学校完善的硬件设施也是我所期待的,每个教师都配有多媒体,学生有微机室,给每位老师配备了电脑,还有多个功能室供学生及老师上课使用,这无疑极大地提升了我的专业能力。
2、教研活动有序的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讨论教育教学管理方法,这些都无形之中都从各方面提升我的能力。为自己的教学教学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小学与石家庄外国语教育集团、长征街小学等市级先进学校时常组织活动,让我有机会进一步接受更先进的理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4、领导无微不至的关怀、同事间和谐的关系、师生间亲密的情谊,这一切都是我以前所感受不到的。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所充满人性化管理的学校。
总之,感谢**学校的领导和老师,是你们给予我的无私的帮助和关怀。让我能够在这里愉快的工作,我希望在以后还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各种各样的学习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自己的素养,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各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赵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赵坡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远”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其他学区调入到赵坡中心小学或曹河教学点的教师必须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
2、中心学校统考或学区统考连续倒数后3名的教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4、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5、各教学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中心小学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赵坡中心小学、曹河教学点的教师自愿到邓岗教学点、谢营教学点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年。(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小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3)、交流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促进师资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队伍建设,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差距,促进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办学效益同步提高。
(二)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交流轮岗,提供成长平台,消除教师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适应不同环境和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推进教师有序流动。从实际出发,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把教师交流轮岗和培养培训与教师结构优化有机结合。采用城乡互动、优势互补、互通有无、以强扶弱的方法,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区分不同交流对象和类别。
(四)规范操作,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和办法、程序、结果的公开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交流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乡镇内教师交流轮岗和建立教师联课走教制度。
为最大限度满足学校课程设置需要,县实验小学和结对帮扶农村小学之间,对音、体、美等缺编科目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教师联课走教制度和乡镇内教师交流制度。
四、保障措施
交流教师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流入学校报到。交流教师要自觉遵守流入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克服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协作,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全面提升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交流教师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要密切沟通,实时关注交流教师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提供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交流教师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流入学校报到上岗。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交流工作安排的教师,从通知报到时间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各类考核计入流入学校进行考核,由流入学校向原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原学校将对方提供结果作为其各类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师资配置的主要途径,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教师交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师流动涉及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政策宣讲到位,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努力消除教师思想上的疑虑,充分调动教师参与交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实施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研究相关政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及时调整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教师交流轮岗的相关政策。要及时解决教师交流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平稳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教师交流流入学校要关心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操作规范。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交流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是优化队伍结构、均衡资源配置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性、综合性、导向性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维护稳定,确保交流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六、本方案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本方案为试行方案,在实践过程中,将逐年进行修订和完善。
官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官坡镇中心小学
2024.09
官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校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根据《卢氏县教体局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24】2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
长:郭峰
副组长:张海瑞、袁伍朝、吴英杰、陈金鸽、周欢欢 成员:全体教师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官坡中心小学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县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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