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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部编版2024-2024学年上学期四年级期中检测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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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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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部编版2024-2024学年上学期四年级期中检测卷—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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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销售部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1、项目的整体定位直接影响着销售,针对目前马上临近开业的商业项目,空洞的说辞说服不了客户。2、长时间的不动工、不装修对已购买客户及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及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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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的整体定位直接影响着销售,针对目前马上临近开业的商业项目,空洞的说辞说服不了客户。
2、长时间的不动工、不装修对已购买客户及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及其不好,直接影响着想购买的外地客户,望工程的进度有些新的起色。
3、项目已进行到现在,对客户应该能十分清晰地说明我们的整体运营情况,现在描述未来的前景固然重要,但最关键的是现在开始我们的措施如何,我们如何来运营项目,才能真正达到客户的信任并成交。
4、针对目前广告少的状况,希望能及时做一些针对销售的宣传资料,及时出去发放,做到更好的宣传。
5、建议将以前的排号政策改为买卡消费,以往的规则是按排号顺序依次选房,导致后排客户怕因买不到好的位置而放弃参加,而买卡方式,选房当天持卡的客户谁先来谁先选房必然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效果也可想而知。
6、威海现在有些商业项目的不成功直接影响着本地客户投资的信心,针对我们项目的独特性对外地客户的吸引力还是比较强,希望能尽快打开大庆、江苏等地市场,可以参考电视台播出的“东北一家亲”旅游团,宣传荣丰品牌。
7、我个人认为,相对市里我们的位置不算优越,如果以零售为主,那吸引客户的除外部景观外,重要的是我们的产品要有特色,服装物美价廉,小吃独特实惠,娱乐韩国风情,使客户来过一次,马上就介绍朋友过来,客户口碑的宣传要比我们投入大量的广告效果好的多。
关于目前信托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自《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及实施以来,我国信托业步入以回归信托主业为特征的全新发展阶段,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也日趋完善,然而与信托业务配套的税收制度并未建立,不健全、不清晰的信托税制制约了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发展,甚至给信托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以下就针对信托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目前信托税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其自营业务征税比较明确,主要体现为纳税义务人及税目都相对清晰,所以一般经济业务的税收政策还较为适用。但是对于复杂的信托业务来说,在其各业务环节中,如信托成立、存续及清算等,哪些环节需要交税?谁应当是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应税的项目、税率及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申报和缴纳信托所得?这些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均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现有的一般性税收政策并未考虑信托本身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及其表达方式、实践方式的多样性和新颖性,因此导致信托课税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各信托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多是按照自己的理解纳税,如同一类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税务处理也存在差异,部分信托公司纳税,而部分信托公司未纳税,造成比较混乱的局面。具体如下:
1.部分信托公司重复纳税,受托人的税务负担较重
现行的税制没有考虑信托业务所有权的二元化问题。一是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时,伴随着产权的转移,则要交纳一定的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而当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要把资产还给委托人的时候,同样发生了产权转移,还是要交纳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等。这就造成了对同一税源的二次征税。二是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收益产生的税负与受益人及受托人收到信托利益后产生的税负相重复.目前部分信托公司面临着类似的重复纳税问题,使得信托活动的税负相对较重,压缩了受益人的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托目的完全实现,阻碍了信托活动正常开展。
对于受托人而言,在信托成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信托所产生的收益并非归受托人所有, 信托公司仅仅是资产受托管理者,代人理财,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投资主体,信托公司只是从中实现了一定的管理费用即受托人报酬,但是信托业务多次征税,增加了受托人的运营成本,使受托人承担了较重的税务负担。
2.纳税义务人及税率税目不明确
目前的信托税制对信托收益的纳税义务人及税率税目等问题都未明确,所以以致各地在实际对信托业务征税时的操作也不一,各自为政。
信托收益是因委托人将其信托财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运用、处分而获得的收入,信托公司并不对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获取的收益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委托人的信托收益实际上是一种风险投资的收益,属或有收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显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信托公司也就不能以代缴义务人的身份对所发生的信托收益代扣代缴。以利息税为依据对信托收益进行课征则更显不妥。信托收益其性质与基金分红最为接近,但又无法直接套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目前除极个别信托公司在信托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信托收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外,绝大部分信托公司采取了观望策略,而实际上贸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做法其政策风险也是很大的,法律依据也是不足的。
3.同类信托关系,税收政策不同,导致税负不公
证券投资基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典型的资金信托。当前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不仅免征募集基金的营业税,而且还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在实际上就造成了证券投资基金税负低于其他信托经营活动的税负不公问题,以致同是信托关系,而信托公司从事不同信托业务之间的税负失衡。
4.信托纳税主体与信托法冲突
目前,信托公司在税务机关只有唯一的税务登记证号,从纳税主体来看,如果以受托人,即信托公司为纳税义务人,则信托公司只能以自有的唯一纳税登记号进行纳税申报,税款也要先转入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账户,造成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的混用,与信托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严重冲突。
5.影响信托当事人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
部分信托公司在开展资金信托业务过程中,因无税收政策可遵循,故多数参考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而后者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通知”一类的形式作出,立法级次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够。这种临时性的税收政策,显然既不利于受托人对信托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也不利于投资人对信托产品的投资成本、风险和税后收益作出正确判断,增加了各方的决策难度。
6.税制不明晰,制约信托创新
信托产品的创新是信托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各家信托公司均在不断探索创新类信托产品。而在创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信托公司面临一个极为现实的操作性问题,即
除信托贷款、信托投资外,信托公司若要采用其他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则需向资金使用方开具合规发票,由于信托主体并非独立的纳税主体,不能申领发票,故无法开具发票。而若以信托公司自身的纳税主体去申领,则会给信托公司自身带来一定纳税风险,影响其经营发展。因此,这种情况下的信托创新也仅是纸上谈兵,无法实施。
7.税务部门对信托的认知度较低,加大了信托公司的纳税风险
近年来,信托行业发展迅速,因其属于私募,故在国内整个金融市场中所占份额与银行、证券、保险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目前信托税制存在着诸多不清晰、不健全之处,由此使得税务部门对信托的了解程度和政策的把握程度尚处较低阶段,各地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均是按照各自的理解执行。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使得信托公司无论是否就信托业务缴纳税款,均存在巨大的税收风险。而这种税收风险是信托公司无法承担的,直接影响着信托公司经营发展。
以上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障碍,只有建立与信托业务相配套的税收制度,才能保证信托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信托税制的建议
对于建立和完善信托税制,有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明确的法定信托税制
信托税收制度法定要求与信托业务相关的一切税收政策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信托当事人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机关和个人也都无权向其征税。信托税收制度应全面考虑信托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为信托公司提供清晰的指引,从而减少信托公司所面临的税务风险。
2.在完善信托税制方面应注意避免重复纳税
信托被视为是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管道”,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相互转移财产的行为往往不都具有实质性的经济意义,因而根据实质课税原则,在税收上也就不应把信托作为普通交易行为进行课税。应该本着“谁受益,谁纳税”的原则,对信托的受益人征税,而不是委托人或其他并没有获取相关利益的人征税。
3.避免受益人承担过重的税负
为了鼓励信托业的发展,信托税制所规定的税目和税率应考虑其适度性,受益人最终负担的税收不应高于由受益人亲自管理经营所承担的税负。
4.鼓励公益信托
信托税制应对公益信托及其收益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从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我国《信托法》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因此,在设计信托税制时,应考虑公益信托的特殊性,通过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当事人积极投资于公益事业。
5.提高信托收益纳税的效率
信托税制的设计应考虑其效率,节约在征收过程中的管理和交易成本,减少信托当事人开展信托业务的障碍。这也就要求建立一个良好的征管环境。
以上对现有的信托税制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浅析以及几点建议。希望信托税制尽早的建立和完善,为未来信托业务的持续开展以及创新提供有利的保障。
陕煤建司物资供应管理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以前,陕煤建司物资供应管理由下属二级单位物资管理中心负责,2024年5月,依据陕煤集团物资重组整合方案,陕煤建物资供应中心归并物资集团,重组命名为物资集团陕煤建分公司,主要职能是负责陕煤建司物资的集中采购和供应。两年多以来,通过集团物资供应模式的转变,实行的物资集中采购方式极大的发挥了规模优势,不仅形成了采购批量,增强了议价能力,获得了价格折扣,减少了储备资金占用,而且为逐步实现专业化采购、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目前物资供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原物资供应中心归并物资集团并成立陕煤建分公司以后,根据物资集团业务主导,主要以物资采购和供应为主,没有完全尽到管理职责,供管脱节,导致重复设置物资管理部门,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
2、由于物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不到位,使用单位提报的物资计划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错采、超采现象时有发生,容易造成库存积压或报废损失。
3、使用单位的物资计划上报到物资分公司以后,物资
分公司需按业务流程报经物资集团审批后方能按类别分级采购,计划审批手续繁琐,采购周期长。加之物资信息化上线后,无编码物资计划不得上报,而物资编码申请时间过长,影响计划报送和采购周期。
4、供管分离后,分公司物资采购周期相对较长,使用单位怕影响生产,提报计划量或储备量势必加大,容易造成库存积压。
5、部分零星、量少、非常用物资到货不及时。
6、供应商素质参差不齐,在物资规格、型号、性能、用途等方面缺少专业知足,影响供货质量和时间;供应商选择上供需双方沟通少,导致部分供应商供货质量差,错供、退货现象时有发生。
7、物资招标、议标采购时,有时 “一物一招”或“一次一招”,造成同类物资多家生产,通用性互换性差,使用管理难度大。
8、近期可能由于资金或其他原因,部分集采物资不能及时到货(如:双龙矿工业润滑油脂一月未交货),影响了矿井的正常生产。
9、由于集团内部物资平衡、调剂平台不畅,导致积压待报废物资越聚越多,增大了库存。
10、陕煤建各矿均是老矿井,由于破产、改制等历史原因,加之近年两年来对矿井进行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及装备
水平不断提升,淘汰了大部分老、旧设备,多年连续积压的报废物资得不到及时处理,完成集团公司下半年库存定额控制指标难度较大。
二、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1、物资集团系统内部供应分公司应与对外物流公司分离,物资分公司应供管结合,便于管理和更好的服务使用单位。
2、物资集团应尽快完善区域储备总库或物流基地建设,保障及时配送和满足集团各区域的联储共备,减少各使用单位的库存。
3、物资集团应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执行审入、评价、考核、淘汰制度,供应商选择应坚持“先厂后商”的原则,建立供应商信息共享共同评审机制,便于使用单位监督和沟通。
4、物资分公司在计划采购时,应积极与使用单位沟通,参考使用单位在选型、选厂等方面的意见,避免采购物资性能不适或因计划变更而造成错采、多采和漏采。
5、简化计划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物资编码的通用性,方便暂时无编码物资计划提报和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
6、加大代储代销力度,在集团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注册目录内,无论生产厂或代理商,只要在互惠互利和诚信合作 的基础上,为满足安全生产和缓解当前资金压力,物资分公司和使用单位共同合作,创造条件让更多供应商参与寄售模式,缓解资金压力,降低库存储备。
以上是我对目前陕煤建司物资供应方面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的个人见解,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
2024年7月29日4
关于渭南市120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及一些改革建议
一、管理问题:
1)管理层次太多(有医院院长、总值班、院办主任、120副主任等),管理人员不完整。
2)车辆调度混乱(120急救、接送院领导、送H1N1痰检品、转送病人等),3)无随车医生出诊的系统培训,随车医生换人太频繁。
4)无调度员的培训(调度用语,医疗知识了解,出诊地址的了解等)。
改革建议:
1)
由院长管理一个120科主任,120科主任管理3个主管(医疗组、司机组、后勤组),调度员由120主任直接管理。
医疗组长:
正式职工担任(主治医师或执业医师),主管120医疗安全,随车医生的培训、随车护士培训及管理,出诊病历的管理。医院危重病人转院,渭南市公共性事件的处理(如甲型H1N1接诊、集体性中毒、重大交通事故等)。
司机主管:
正式职工担任(有经验的司机担任),主管车辆的行驶安全,车辆维修及保养,120司机的培训及管理,出车历程及油料的管理。配合医疗组主管完成医院危重病人转院,渭南市公共性事件的处理(如甲型H1N1接诊、集体性中毒、重大交通事故等)。
后勤组主管:
正式职工担任,主管120接诊的统计,奖金的发放,医疗消耗品的补充与发放,120灶房的管理。
2)
车辆的调度只负责120急救,不做其他使用。如有其它调用由张院长或120主任直接调度。如转运医院危重病人120调度员应向120主任请示后再转运,并做详细记录。
3)
医疗主管应对随车医生进行系统培训,车祸现场不能慌乱,先危重病人后轻伤,最后处理尸体。(常见急症的识别与处理,创伤及其初步处理,查体与急救技术操作,CPR术,病史采集,病案分析,X线片的识别,心电图的识别,CT片的识别等)。相对固定120随车医生,从新招聘有执业医师证的医师或本科、大专的毕业生(合同1至3年),最好3年合同,可3年满后再签3年,因为1年以后才有经验,6年以上就厌烦了这个工作。
护士只要有护士上岗证就行,可以从医院调招聘护士。
4)
120主任对调度员进行培训,调度用语,熟悉派车地点及了解一些常
见病(高血压,心脏病,脑梗,脑出血,农药中毒,煤气中毒等)。重大车祸的地点,伤员人数等。
5)调度有问题找120主任,医疗出问题找医疗主管,车辆安全出问题找司机主管,后勤保障出问题找后勤主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附:车辆配置
共7辆:1辆奔驰车用于医院危重病人转院,渭南市公共性事件的处理(如甲型H1N1接诊、集体性中毒、重大交通事故等),车辆配有内科急救药箱及药品、心电监护电除颤仪、心电图机、骨外科夹板、外伤包扎敷料(消毒桶装)、简易呼吸气囊、氧气罐、氧气袋等。其余6辆车配有内科急救药箱及药品、心电图机、骨外科夹板、外伤包扎敷料(消毒桶装)、简易呼吸气囊、氧气罐、氧气袋等,(由于心电监护电除颤仪太贵,这6辆急救车暂不配置)。
人员配置
一个120主任,三个主管,都是医院正式人员。5个招聘司机,5个招聘随车医生,4或5个招聘护士,4个招聘调度员。另外招一个厨子做饭。
二、劳资问题:
工资和奖金是每个职工做关心的问题,有无三金(医疗、养老、住房),这几年来120职工的工资一直在变化。
三、值班制度:
本辖区约75万人,约有7万患者,120急救中心接每月病人约650人次。120每天出车次数约26次,每接诊约22人(有一车接2至3人)。原来四个随车医生(司机、护士),上72小时值班制,上三天休一天,如果有人病倒或家中有事,三个人只能上连班无休息。这样的值班制度使每个人长期处于疲惫状态,特别是司机疲劳行驶造成了前几年的120车辆肇事频频发生。这样给医院造成了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120随车医生(司机)刚增至5人。
建议方案:
首先,120要保证每天有值班的,周一至周六上8小时正常班4辆,最少3辆车,三组医护人员,备用一到两组人员。
各个卫生院都有急救车,很难接上车祸病人,内科病人主要在于是否把我们医院的医疗技术宣传患者心里。
120急救中心主任,医疗主管,司机主管和后勤主管,周一至周六上正常班。周一至周六早8时至18时,危重病人转院由医疗主管和司机主管完成,其余时间转院由待命3班(机动班)完成。
5个随车医生、司机上三天休息两天。4个随车护士(因为都是女孩,减少值夜班次数)上2天(或3天)早8时至20时的12小时班,再上一个24小时班,休息一天(渭北分站不带护士)。夜班护士只留一个人,只跟随值夜班的司机和随车医生。(如有危重病人转院,调度室联系上白班护士任意一个,随(机动班)完成,计加班一次和报差费)。
调度员值班上早晚(早8时至12时和晚18时至次日8时),午班(12点至18时)。
附:请假制度:
120工作人员3天以内由各主管批准安排,3天以上至15天由120科主任批准安排,15天以上由院长批准,从医院调人顶班。3月以上由院长批准另招人员上岗。
四、病人交接问题:
近几年来病人的增多,120接诊逐年呈上升局势。120急救车每天接回20多个病人送到哪里?急诊科还是住院部对应科室?还有三无病人送到哪?不管送到哪里都是要方便病人。不合理的交接会造成病人与医院科室的纠纷,120与住院部科室的摩擦等。
建议方案:
120急救病人应送急诊科分诊、抢救。急诊科完善急诊外科,增加急诊内科的床位。特殊病人如:心肌梗死、转院过来脑出血、转院过来脑梗塞,传染病、化疗的肿瘤病人等可直接送相应科室。
外伤、车祸病人由急诊外科分诊,并做基本处理,送往住院科室。能否设立三无病人专门的门诊留观病房(不能和正常病人放到一起),由各科室医生每天查看病人,并做相应治疗。
上述分诊方式可减轻住院部的压力,更好的救治病人。
附:目前不能完善,可按目前120直接分诊,送往住院部对应科室,难以分诊,送急诊科分诊。
五、车载设备的配备:
西安市急救中心急救车辆配有内科急救药箱及药品、心电监护电除颤仪、心电图机、骨外科夹板、外伤包扎敷料(消毒桶装)、简易呼吸气囊、氧气罐、氧气袋等。其它各市急救中心也配有相应设备。而我们渭南市急救中心急救车辆上没有心电监护电除颤仪、心电图机、氧气袋等。这样造成医院危重病人转院的危险程度增加,心脏病病人、肺部疾病病人从病人家里到急救车上没有氧气吸,随车医生在急救过程中对死亡病人的诊断依据不够(随车医生看看病人瞳孔、听听心脏、摸摸动脉、胸前按两下就宣布病人死亡)。
建议:
最好的救护车用于医院危重病人转院,渭南市公共性事件的处理(如甲型H1N1接诊、集体性中毒、重大交通事故等),车辆配有内科急救药箱及药品、心电监护电除颤仪、心电图机、骨外科夹板、外伤包扎敷料(消毒桶装)、简易呼吸气囊、氧气罐、氧气袋等。
其余5辆车配有内科急救药箱及药品、心电图机、骨外科夹板、外伤包扎敷料(消毒桶装)、简易呼吸气囊、氧气罐、氧气袋等,(由于心电监护电
除颤仪太贵,这5辆急救车暂不配置)。
六、120急救中心、渭南市中心医院宣传力度不够
应加强120急救中心、渭南市中心医院的宣传。特别是渭北10各乡镇,还有两塬的宣传,可借鉴张院长对市妇幼院的宣传,也可以发传单宣传及媒体宣传。不但宣传渭南市急救中心和渭南市中心医院,还要宣传渭南市中心医院的有名教授、特长科室。
招商引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资本流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促进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当前,许多地方招商引资卓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笔者以行政法学的眼光审视这些问题,并提出建议,供行政机关参考。
一、问题
(一)引资方存在的问题
1、作为招商引资条件的部分投资物缺乏必备的法律条件,如以房屋等固定资产出资,在引资承诺前还未取得合法所有权,造成承诺后无法兑现、引发纠纷、赔偿损失的后果。
2、以土地投资,与《国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的范围不一致,给出资方事后故意违约造成借口,使招商方处于被动地位。
3、招商优惠环境缺乏有效制约机制。一是对招商各方相关的管理部门缺乏制约,在管理上失之过严或失之过宽,造成招商信誉下降或留下投机之隙。二是对投资方缺乏有效监督,使个别投机者的投机阴谋得逞。
4、急于求成,辅助工作不扎实。如城市招商中,房屋拆迁不规范仍值得重视。
(二)出资方存在的问题
1、投机、诈骗现象存在。个别投资者缺乏投资诚意,为了投机、诈骗而进入招商市场,往往以将招商方的财产作抵押骗取贷款或转卖财产,然后卷款逃走。
2、转嫁危机,故意毁约。有的投资商事前未进行市场调查,投资后觉得无利可图,或根本无资可投、无空可钻的时候,就找借口毁合约,转嫁危机,扰乱投资市场。
二、建议
1、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稳妥拟定招商方案,合法运作招商活动。在提供优惠招商条件方面,要取得投资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对国有土地的划拨要与国土法律保持一致。如为了提高招商优势,可实行对价制度,切忌不顾法律规定进行无偿划拨。
2、建立现代招商引资管理体系,招得进、管得好、管得住,既注意提高投资诚信,又防止投资商的巧取、诈骗。
3、以人为本,兼顾各方,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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