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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计生工作要点

    2024计生工作要点[合集][ 6号文库 ]

    6号文库 时间:2024-10-22 15:46:35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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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2024计生工作要点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2024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以“家佳推进计划”为主线,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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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2024计生工作要点

    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要点

    2024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以“家佳推进计划”为主线,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生殖健康服务向面向人的生命全周期全过程公共服务转变。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转型发展取得新突破;深化公共服务,促进家庭幸福取得新成效;健全利导体系,落实惠民政策取得新成果;创新社会管理,拓宽服务途径取得新进展。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动塘沽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人口环境。

    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转型发展取得新突破

    1.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增强转型发展的保障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生育率城区达到%,郊区达到%以上。健全“党委政府主导、人口计生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逐级签订实施第九周期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发挥管委会、街镇两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人财保障、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等重点工作协调力度。实现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按照上级要求保持一定比例增长。

    2.细化绩效考核机制,增强转型发展推动力。依照目标管理责任确定的考核实施细则,分解量化考核指标,将年终考核与日常工作检查相结合,重点推动“家佳推进计划”、依法行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党政保障、宣传阵地

    和流动人口服务阵地建设,以及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和创新项目的工作落实。

    3.优化干部培训机制,增强转型发展执行力。稳定基层现有的计生工作机构和设置,在机构改革和部门整合中充实计生干部队伍。干部培训工作要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为

    “纲”,以各项业务工作内容为“目”。通过举办多层次、多角度的系列培训班,以政策和理论学习统一思想,以业务和技能培训提升能力,以演讲和展示活动凝聚人心。逐步实现人口计生培训工作纲举目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张弛有秩的格局。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干部的人口政策和计生业务水平。配合新区计生委协调、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转型发展的导向力。规范

    街镇和村居人口学校阵地建设,逐步实现基层宣传阵地标准化。各街镇年度动态信息上报不少于8篇,并在各级报刊和媒体上有较高的刊稿率和报道率。结合精品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第四周期“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争创街镇人口文化主题公园、人口文化长廊,进一步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做到街镇有看点,村居有特色。着力提升群众计生政策知晓率。

    5.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增强转型发展约束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落实《塘沽人口计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对待与计生政策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将排查的关口前移,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最基层,做好特殊计生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全力保证人口发展大局稳定。加大对各项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对财政下拨专款的管理建立年度审计制度,对扶助对象进行走访,切实保证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深化公共服务,促进家庭幸福取得新成效

    6.启动实施“家佳推进计划”,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依据市计生委“有领导机构、有实施方案、有活动载体、有检查评估”的工作要求,按照调查研究明确思路、统筹协调制定

    方案、项目运作分类指导的工作步骤,选择条件成熟的街镇先行试点,逐步推进。本着“民需我为、为我应为、为我可为”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镇和村居服务网络作用,针对城乡家庭不同特点和群众需要确定工作重点,鼓励各街镇打造各自特色,形成“一街(镇)一品牌,一村(居)一特色”,把服务真正落实到基层。

    7.深化生殖健康促进和有效避孕促进工程,提高育龄群众健康水平。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落实率达到100%。坚持计卫联合开展妇女查体工作。扎实开展“查、讲、治、访”一条龙服务,坚持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定期分析制度,规范生殖健康查体表的填写,规范变更和随访记录。做好国家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上报质量。

    8.以孕前优生健康检测试点工作为抓手,深入推动优生促进工程。以符合生育政策的待孕人群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并落实有效的随访制度。规范早孕和妊娠结局基层随访资料管理,做到一人一档,避免妊娠失访。

    三、健全利导体系,落实惠民政策取得新成果

    9.全面落实各级、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坚持实施《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对其父母的一次性救助》、《农村地区主动放弃、退指标的一次性奖励》《计生困难家庭妇女一般性妇科疾病免费治疗》《落实长效措施奖励》以及《流动人口利益导向项目》。严格把握受益对象的资格审核,建立定期随访制度,确保奖励扶助资金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发放到位。

    10.发挥协会作用,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抓好“生育关怀”、“青春期教育”和“老年日间照料基地建设”项目,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着力推动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建立协会组织。通过继续开展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困难家庭子女大学助学金、重大节日慰问计生特困家庭等活动,给予计划生育家庭重点帮扶。

    11.发挥街镇作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各街镇要发挥与群众密切接触的优势,及时发现基层计划生育家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现有利导政策覆盖不到的困难家庭和群体,结合各街实际,制定街镇级利益导向政策,补充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

    四、创新社会管理,拓宽服务途径取得新进展

    12.强化依法行政,促进公平和谐。对政策外生育坚持户籍地、现居住地和工作单位三向通报。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推动力度。严格规范再生育审批工作程序,严把申报、审核和公示关,针对人户分离情况的普遍出现,探索行之有效的信息核实途径和手段,落实各级审核责任,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合法,审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13.强化基层基础,实现重心下移。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制定街镇级工作资料规整规范,逐步健全村居帐、卡、册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档案齐全,信息完整准确。

    14.强化“以房管人”,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和变更,探索“以房管人”电子化工作模式,切实维护好利用好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积极参加“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级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为指针,做好上一年度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评估和分析,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色点建设工作,将阵地建设和阵地活动纳入年终考核。在已建成的流动人口聚集地计划生育服务室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服务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聚居地服务阵地活动经常化、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化、公共服务项目人性化、阵地作用最大化。

    15.强化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贯彻《塘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中期终止妊娠计生部门开据证明等制度,强化计生队伍孕情跟踪、信息通报职责,畅通基层信息反馈渠道,做到发现疑似“两非”行为案例,及时上报,逐级核查,责任明确,协调有力,治

    理有方。依法坚决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16.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各项业务子系统的操作管理流程。探索建立以奖代补的工作机制,对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信息通报的形式定期反馈给基层,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完整呈现出日常工作状况。有效促进人口基础信息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的提升,同时与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形成积极联动,逐步形成“个案促全员、信息助管理”的良性循环,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第二篇:计生工作要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2024年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镇政府决定,制定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4年,全镇计生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委两个《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尽快的扭转当前计生工作和被动局面,力争2024年人口和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二、工作指标

    (一)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做好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全镇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稳定低生育水平。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4%以上。

    3、当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以内,广大育龄妇女享有初级生殖保健。

    4、人口和计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

    5、流动人口办证率、验证率达到100%。

    6、落实计生技术免费服务和各项计生奖励扶助制度落到实处。

    7、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有效率达到75%以上。

    8、重点对象一年三次“三查”服务率达到100%。

    9、当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比例达到了90%以上,征收金额达到80%以上。

    10、孕情跟踪发现及时率达到100%,计生随防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要点

    1、强化统计质量,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完善自查制度,镇计生办对各村和单位每季度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工作抽查,并存档,半年一小结,年终算总账,各村、各单位对上报的出生的情况,反复核查结婚证、身份证和生育证,确保公安、卫生出生人口上报和实际相符。二是建立计生与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月信息联系制度,认真核对人口出生及出生入户工作。三是建立“双向责任”制度,对人口统计瞒、漏、虚报以及工作不负责,造成计生统计数据失真责任人,坚决予以处理。

    2、强化宣传教育,要继续深入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是每村5幅永久性标语,每组至少2幅规范永久性标语。二是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达到90%以上。三是广泛收集育龄妇女手机号码,有关计生政策、知识实行手机短信群发,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以镇人口学校为载体,对组专(兼)职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分期培训,知晓率达到95%以上。五是利用广播电视,专题专栏播放计生工作动态信息,形成主体攻势,让计生方针、政策、法律入脑入心,人人皆知。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是建立严格和孕情访视制度,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签订孕情跟踪管理合同,逐月随访,及时掌握怀孕对象的孕情,严禁怀孕对象私自鉴定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凡管理不力,孕情消失,不及时上报,出现工作失误的,对包保责任人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二是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对乱开口子,扰乱征收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村级计生阵地建设,同时对村级软件,账、卡、表、册统一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标准规范。

    5、强化优质服务,抓好五大常规措施的落实:一是避孕药具服务上门。二是确保“三查”到位,对“三查”重点对象少一次孕检,追究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狠抓结扎和上环为主的节育措施的落实,确保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比例达到75%以上,并做好随访服务工作。

    第三篇:计生工作要点

    河南洛宁:以抓好六项重点工作落实 扎实推进2024年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是认真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以春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采取利用重要节日、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跨路标语、人口学校培训等有效形式,迅速掀起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高潮,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生育意识,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责任和效能,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

    二是切实搞好计生技术优质服务,推进经常性工作落实。规范开展计划生育康检访视、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活动,强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二孩生育证办理等工作。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确保育龄妇女管理到位。以营造服务活动氛围为契机,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开展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立30周年系列活动。三是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夯实打牢人口计生工作基础。以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手段,以实现群众依法计划生育为目标,狠抓村干部及党员干部工作承诺及包保责任制落实,严格兑现村居民自治《合同》,狠促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在基层的落实,努力破解计划生育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治理力度,加强社会抚养征收,切实维护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年内联合执法不少于3次,坚决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营造打击违法生育及打击“两非”行为的强大声势。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五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树立爱民为民良好外部形象。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和观摩学习等形式,对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尤其是新任计生干部,进行人口计生基本国情、基本国策、政策法规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搞好计划生育全程免费代理便民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合力机制。科学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经常性工作考核力度,加强对日常性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推进人口计生整体工作平衡发展。完善与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洛宁县计生服务站全面推行“三优”工作措施 狠促计生服务质量提升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树立务实计生、服务计生、诚信计生和满意计生的新形象,洛宁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坚持推行“三优”工作措施,狠促服务质量提升。

    一是优化服务环境。县站在认真搞好站内服务环境美化、营造温馨的服务氛围的同时,重点对服务站门前及周边环境,特别是对车辆停放、宣传标语、牌匾以及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公开了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服务程序,重新设置了服务指南,规范了服务秩序,确保县站服务环境温馨、便捷高效、规范有序。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县站全面加强医疗设备定期检修,确保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随时向到站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从方便已婚育龄群众接受服务的角度出发,对站内设置的服务性科室布局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设置了醒目、温馨的标识牌,最大限度减少了群众接受服务时带来的不便。

    三是优化服务质量。在认真搞好计生基本服务项目服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开展男性病、不孕不育症、妇科病、乳腺病、遗传病的的筛查、普查和治疗。要求服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文明用语、礼貌接待、规范服务、优质服务。同时,对边远乡镇的服务对象实行下乡上门服务、免费接送服务。在站内设置了导医咨询台,方便到站群众接受服务。设置了群众意见薄和服务质量投诉热线,进一步畅通了与已婚育龄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

    第四篇:2024年计生工作要点

    2024年计生工作要点

    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积极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强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联系,协调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办公厅牵头,委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做好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的顶层设计。加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试点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继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继续落实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奖代投激励机制、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等三项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两项改革。(办公厅牵头,委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督促后进转化。坚持分类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关注人口大省、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较晚省和流动人口大省,重点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薄弱、政策落实难度大的地区的指导和督查,推动工作整体水平提

    高。(办公厅牵头,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与信息司、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倡导和舆论引导。抓住《公开信》发表30周年的契机,组织开展重大主题社会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推动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以及各地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轮训阵地开展人口理论教育和研究。(宣传教育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人口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工作,切实加强人口宏观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做好人口发展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衔接,加强人口因素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内在关系的研究,开展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稳妥推进人口城镇化的对策措施研究,深化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人口专家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完善与高等院校长期合作模式。继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做好课题研究管理和成果转化工作。(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

    (六)完成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十二五人口发展思路,拟订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好规划的配套政策制定及项目编制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和推动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区域和地区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xxx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

    (七)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开展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二期立项工作。加快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探索建立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负责)

    (八)协助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和统计监测工作,提高人口基础数据质量。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制度改革,加强综合分析。加强统计监测点的工作,做好专题抽样调查工作。(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负责)

    (九)进一步加强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加快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步伐,继续组织实施以奖代投综合考核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人口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加强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

    三、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

    向政策体系,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保障福利水平

    (十)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收入和保障福利水平,特别是增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消费和发展能力。制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法规司牵头)

    (十一)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三项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政策覆盖面,争取提高奖励标准。妥善解决对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扶助,总结推广建立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制度的经验。完善三项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专项督导,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司、财务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惠民政策的有机衔接。积极推进新农保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参与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积极解决农村社区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继续推动扶贫开发、农业开发、教育、劳动力培训、危房改造等政策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政策法规司牵头)

    (十三)加大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协调建立贫困地区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指导贵州省毕节地区实施万户帮扶和千户示范项目。落实支持西藏、新疆、宁夏等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政策法规司牵头)

    四、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十四)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促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深入开展。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开展优生管理和技术培训,改善服务机构优生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重点加强优生实验室建设,努力提高优生服务能力。继续探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有效工作模式。(科学技术服务司负责)

    (十五)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加强对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推进省级创建活动。总结推广东部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新经验。促进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组织完成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竞赛活动,继续实施三千人才工程,加强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继续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口服避孕药首诊排查登记制度。检查评估《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落实好四川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特殊救助服务长效机制。(科学技术服务司牵头)

    (十六)加强对县乡服务站的指导和管理。加快推进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八项服务功能,加快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管理,开展评定300个县级示范站和1000个乡级示范站工作。(科学技术服务司牵头)

    (十七)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认真组织实施人口计生领域的97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项目,组织新的项目申报国家立项,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转化。制定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加快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科学技术服务司、财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十八)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贫困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积极推进新型婚育文明建设。适时推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个人和单位代表。(宣传教育司牵头)

    (十九)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继续推动西部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深入开展早期启蒙教育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工程。(宣传教育司、人事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严查两非等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县(市、区)督

    促指导和专题培训力度。全面推广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http:///fanwen度。(宣传教育司牵头)

    六、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重点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盘棋

    (二十一)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部门综合治理,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全国流动人口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发展的新特点,开展人口流动迁移分布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价指数,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巩固省内一盘棋成果,推动实现重点区域一盘棋,努力实现到XX年全国一盘棋的工作目标。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工作,完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着力推进网络化协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发展规划与信息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三)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各省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深入研究依法行政重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落实情况调

    研工作。做好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有关重点案件的督办工作。(政策法规司牵头)(二十四)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行效果评估和研究。研究论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异地缴纳产生的规避等问题,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推进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政立法工作。做好地方立法指导工作,总结交流各地立法经验,推动科学民主立法。开展立法有关课题研究。继续做好部门规章的修改完善工作。(政策法规司负责)

    (二十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汇总和分析,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力争在完善和制定政策层面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大对滞留重点上访老户问题的督查力度,联合开展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建立相关制度,推动各省(区、市)加快解决上访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工作。(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加快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二十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完成xxx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认真编制十二五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关于重点改善计划生育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条件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扩大内需等新增投资项目的贯彻落实。(财务司、科学技术服务司、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督促地方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到XX年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研究协调十二五财政经费投入规划方案。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分事权、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财政投入保障模式,加快建立稳定增长、保障有力的财政投入机制。(财务司负责)

    (二十八)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工作。建设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开展基本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药具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司、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机制

    (二十九)稳步推进强基提质工程。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

    善基层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协调落实人员编制、报酬等问题。落实《关于推进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自治五位一体框架体系,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水平。(人事司牵头)

    (三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拟定人口计生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的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考试。协调开发家庭计划指导师、人口社工师、人口信息统计分析师等新职业,做好教材出版工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开展人口计生系统优秀工作者和优秀集体评选工作。(人事司负责)

    (三十一)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机制和组织调训机制。加强培训教材、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人事司负责)

    (三十二)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组织开展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政策法规司、办公厅、人事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志愿者的作用。联合计划生育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学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生殖健康产业协会等群团、社团开展活动。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和引导广大志愿者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政策法规司、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办公厅、宣传教育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参与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

    (三十四)增强在国际人口与发展相关领域的影响力。积极参与人口、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国际对话。继续推动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南南合作,开展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援外项目及产品捐赠工作,落实与人口和发展南南合作伙伴组织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继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探索新媒体在国际传播中的作用。配合外交大局,积极推进中

    日韩区域合作,组织落实中日韩老年人家庭保健公共服务研讨交流。(国际合作司牵头)(三十五)发挥国际合作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总结评估,积极沟通争取第七周期项目。认真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中日、中澳、中德、中挪、西班牙基金、福特基金、社会工作等合作项目,总结和推广经验和模式,为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加强出国团组组织管理。(国际合作司牵头)

    十一、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和机关建设,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

    (三十六)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重点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广泛开展各项评议活动,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查处

    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继续做好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推进直属联系单位改革,推动直属联系单位科学发展。做好司局级领导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人事司、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深入推进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整治文风会风,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继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奖惩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委重点调研课题。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工青妇工作,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机关党委、人事司、纪检监察局、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五篇:2024年计生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

    (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积极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强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联系,协调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办公厅牵头,委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做好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的顶层设计。加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试点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继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加强经验交流,充分发挥示范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继续落实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奖代投激励机制、县乡服务机构管理机制等三项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两项改革。(办公厅牵头,委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督促后进转化。坚持分类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关注人口大省、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较晚省和流动人口大省,重点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薄弱、政策落实难度大的地区的指导和督查,推动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办公厅牵头,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与信息司、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倡导和舆论引导。抓住《公开信》发表30周年的契机,组织开展重大主题社会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推动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以及各地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轮训阵地开展人口理论教育和研究。(宣传教育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人口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工作,切实加强人口宏观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做好人口发展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衔接,加强人口因素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内在关系的研究,开展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稳妥推进人口城镇化的对策措施研究,深化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人口专家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完善与高等院校长期合作模式。继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做好课题研究管理和成果转化工作。(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

    (六)完成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十二五”人口发展思路,拟订“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好规划的配套政策制定及项目编制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和推动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区域和地区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xxx”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

    (七)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开展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二期立项工作。加快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探索建立与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负责)

    (八)协助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和统计监测工作,提高人口基础数据质量。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制度改革,加强综合分析。加强统计监测点的工作,做好专题抽样调查工作。(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负责)

    (九)进一步加强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加快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步伐,继续组织实施“以奖代投”综合考核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人口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加强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牵头)

    三、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保障福利水平

    (十)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收入和保障福利水平,特别是增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消费和发展能力。制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法规司牵头)

    (十一)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三项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政策覆盖面,争取提高奖励标准。妥善解决对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扶助,总结推广建立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制度的经验。完善“三项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专项督导,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司、财务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惠民政策的有机衔接。积极推进新农保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参与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积极解决农村社区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继续推动扶贫开发、农业开发、教育、劳动力培训、危房改造等政策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政策法规司牵头)

    (十三)加大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协调建立贫困地区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指导贵州省毕节地区实施“万户帮扶”和“千户示范”项目。落实支持西藏、新疆、宁夏等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政策法规司牵头)

    四、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十四)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促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深入开展。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开展优生管理和技术培训,改善服务机构优生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重点加强优生实验室建设,努力提高优生服务能力。继续探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有效工作模式。(科学技术服务司负责)

    (十五)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加强对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推进省级创建活动。总结推广东部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新经验。促进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组织完成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竞赛活动,继续实施“三千人才工程”,加强高级技术人才培养。继续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口服避孕药首诊排查登记制度。检查评估《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落实好四川地震灾区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特殊救助服务长效机制。(科学技术服务司牵头)(十六)加强对县乡服务站的指导和管理。加快推进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八项服务功能,加快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管理,开展评定300个县级示范站和1000个乡级示范站工作。(科学技术服务司牵头)(十七)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认真组织实施人口计生领域的“97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项目,组织新的项目申报国家立项,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转化。制定“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加快部委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科学技术服务司、财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十八)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贫困地区、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为重点,积极推进新型婚育文明建设。适时推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家庭、个人和单位代表。(宣传教育司牵头)(十九)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继续推动西部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深入开展早期启蒙教育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工程。(宣传教育司、人事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严查“两非”等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县(市、区)督促指导和专题培训力度。全面推广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宣传教育司牵头)

    六、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重点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盘棋”(二十一)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部门综合治理,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全国流动人口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发展的新特点,开展人口流动迁移分布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价指数,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政策法规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巩固省内“一盘棋”成果,推动实现重点区域“一盘棋”,努力实现到XX年全国“一盘棋”的工作目标。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工作,完善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着力推进网络化协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发展规划与信息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十三)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各省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深入研究依法行政重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工作。做好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有关重点案件的督办工作。(政策法规司牵头)(二十四)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行效果评估和研究。研究论证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异地缴纳产生的规避等问题,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推进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政立法工作。做好地方立法指导工作,总结交流各地立法经验,推动科学民主立法。开展立法有关课题研究。继续做好部门规章的修改完善工作。(政策法规司负责)(二十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汇总和分析,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力争在完善和制定政策层面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大对滞留重点上访老户问题的督查力度,联合开展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建立相关制度,推动各省(区、市)加快解决上访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工作。(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加快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二十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完成“xxx”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认真编制“十二五”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关于重点改善计划生育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条件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扩大内需等新增投资项目的贯彻落实。(财务司、科学技术服务司、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设。督促地方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到XX年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研究协调“十二五”财政经费投入规划方案。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分事权、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财政投入保障模式,加快建立稳定增长、保障有力的财政投入机制。(财务司负责)(二十八)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工作。建设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开展基本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药具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司、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二十九)稳步推进“强基提质”工程。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协调落实人员编制、报酬等问题。落实《关于推进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行政管理、宣传倡导、科技服务、信息综合、群众自治“五位一体”框架体系,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水平。(人事司牵头)(三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拟定人口计生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的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考试。协调开发家庭计划指导师、人口社工师、人口信息统计分析师等新职业,做好教材出版工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开展人口计生系统优秀工作者和优秀集体评选工作。(人事司负责)(三十一)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机制和组织调训机制。加强培训教材、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人事司负责)(三十二)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扎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组织开展“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政策法规司、办公厅、人事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志愿者的作用。联合计划生育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人口学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生殖健康产业协会等群团、社团开展活动。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和引导广大志愿者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政策法规司、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办公厅、宣传教育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参与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三十四)增强在国际人口与发展相关领域的影响力。积极参与人口、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国际对话。继续推动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南南合作,开展经验交流、人员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援外项目及产品捐赠工作,落实与人口和发展南南合作伙伴组织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继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探索新媒体在国际传播中的作用。配合外交大局,积极推进中日韩区域合作,组织落实中日韩老年人家庭保健公共服务研讨交流。(国际合作司牵头)(三十五)发挥国际合作项目的示范带动效应。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总结评估,积极沟通争取第七周期项目。认真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中日、中澳、中德、中挪、西班牙基金、福特基金、社会工作等合作项目,总结和推广经验和模式,为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加强出国团组组织管理。(国际合作司牵头)

    十一、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和机关建设,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三十六)全面推进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重点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广泛开展各项评议活动,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局、机关党委、人事司、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继续做好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推进直属联系单位改革,推动直属联系单位科学发展。做好司局级领导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人事司、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八)深入推进“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整治文风会风,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继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奖惩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委重点调研课题。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工青妇工作,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机关党委、人事司、纪检监察局、办公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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