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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说明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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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说明2024员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说明各位同仁:鉴于目前新员工数量增多,为确保员工进一步了解商业医疗补充保险的相关规定,行政人事部就员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说明如下:一、在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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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说明
各位同仁:
鉴于目前新员工数量增多,为确保员工进一步了解商业医疗补充保险的相关规定,行政人事部就员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说明如下:
一、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公司将为试用期满转正后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以保险公司授理后生效日期为准)。
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包括:意外伤害、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疾病住院、疾病门诊等项目。
三、发生疾病门诊和住院时,对符合武汉市基本统筹医疗政策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将对员工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予以赔付。即就诊时使用本人医疗保障卡后,个人现金支付部分可享受理赔。一般情况下,牙科、美容、整形和角膜屈光成形用术等不在理赔范围内。
四、员工在办理商业医疗保险申请时,需提交就诊医院开具的病历(复印件)、发票(原件)、检查化验单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理赔申请书并填写完毕后,一并提交至行政人事部,由我部负责办理理赔手续。
如有不详之处,可向行政人事部咨询,谢谢关注。
关于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的说明
为了完善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障责任,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双方协商,特为职工子女投保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规则:投保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先天疾病或既往疾病属于责任免除。
一、参保条件
凡参加泰康人寿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其1—18岁子女可参加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
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保额: 1万元/人 保险费: 300元/人
四、保险责任
职工子女因疾病发生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泰康人寿按50%比例报销。2024年新增加的职工子女自元月1日开始后90天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责任免除。
五、报销范围
治疗费用:以泰康人寿《团体医疗保险特约》条款为准。
1、普通病房床位费;
2、手术费;
3、注射费;
4、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报销药品药费;
5、检查费,单项检查费用超过500元时,须事先通知泰康人寿(电话:66429988转3180,胡大夫),否则泰康人寿不予负责;
6、处置费、诊疗费;
7、输血、输氧费;
8、会诊费;
9、住院、转院救护车费;
10、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用、烧伤病房床位费。
六、责任免除
以泰康人寿《团体医疗保险特约》条款为准。
1、因遭受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治疗;
2、在非约定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
3、法定传染病:鼠疫,霍乱,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淋病,梅毒,白喉,猩红热,狂犬病,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
4、精神病;
5、爱滋病;
6、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不孕症、避孕和绝育手术;
7、流产或分娩;
8、健康检查、疗养和康复治疗;
9、美容、整形和角膜屈光成形手术。
10、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预防性扁桃体切除等;
11、牙齿治疗、手术和镶补;
12、安装假肢,购置轮椅、助听器和配置眼镜;
13、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
14、使用各种蛋白制剂(含α-2β成份药品、转移因子、升白能)。
七、保险金的给付办法:
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每月收到水科院报销人员齐全的医疗索赔单证15日内,向乙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同时由甲方通过银行划帐的形式将医疗保险金划入报销人的“一卡通”帐户,并向水科院人事处提供理赔清单。
八、关于退保
对已发生或未发生理赔的职工子女均不退还保险费。
九、指定医院
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海军总医院
2、阜外医院
7、铁路总医院
3、同仁医院
8、儿童医院
4、天坛医院
9、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5、积水潭医院
10、广安门医院
十、索赔所应提供的基本单证
(1)病历复印件;
(2)门诊治疗费用原始收据(药费须附处方、特殊检查,如B超、CT、胃镜等须附检查报告结果);
(3)非指定医院或非区、县级以上医院急病就诊,就诊治疗费用原始收据上加盖医院急诊章;
(4)住院费用收据及费用结算明细表;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以及出院小结和病历纪录;
(5)也接受其他保险公司或夫妻关系的另一方单位开具的分割单,原单据复印件需盖财务章。
十一、其它:
(1)、对已发生或未发生理赔的职工子女均不退还保险费。保险期间内,不允许增加被保险人。
(2)、夫妻双方均为水科院职工,若缴纳600元保险费,其子女可享受100%比例报销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为1万元/人。
(3)、职工子女上年医疗保险金赔付超过6000元,对其保险责任变更如下:
保险金额
6000元/年,保险费300元/人/年(4)、职工子女住院床位费最高限额40元/人/天(5)、门诊用药、治疗费每人每天报销限额为200元(不含门诊手术费、检查费)(6)、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规定,对在北京市各医疗定点单位门诊就医所开的药品做出如下限定:急性病限3天药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行动不便者限14天药量;特殊病患者(如尿毒症)限量30天。
药品中注明“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费用需自付10%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团体业务管理部
关于2024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参保职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病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解除职工后顾之忧。经公司研究,为公司参保职工购买英大人寿保险公司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保险期间: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至。
2、保险范围:被保险人为2024年12月底以前参加公司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参保职工。2024年12月份以后调动人员仍执行原单位标准,由原单位负责理赔。
3、保障项目:参保人员在合法医疗机构(省、市医保定点医院、陕西省电力公司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正规药店(省、市医保定点药店、陕西省电力公司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正规专业体检机构体检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的部分,英大人寿在其个人给付限额范围内按照实际花费的100%予以支付。
4、保险额度:按参保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额度,具体为:2024年12月31日前满30周岁以下执行5000元标准,31-40周岁5500元标准,41—50周岁6500元标准,51周岁以上7500元标准。
5、有关说明
(1)按照投保公司特别解释,凡标注有“电力刷卡”
类似字样、表明系电力医保卡刷卡支付的发票不在赔付范围内。
(2)在保险期内的购药正规发票每张总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提供购药明细清单。发票姓名和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
(3)按照陕西省电力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凡由陕西省电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各厂定点医疗机构,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我公司参保职工在上述医疗机构中就医、购药均视同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就医、购药。
具体事项请参照《2024年陕西省电力公司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手册》,手册已发放各部门,请各部门组织学习。
6、第一批收集发票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9月1日;第二批收集发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交发票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两面A4纸)。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发展态势与投资商机指引报告
【 报告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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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目录 】
第一章 商业医疗保险产业相关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相关要素
一、保险的分类
二、保险的职能
三、保险的作用
四、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商业医疗保险简述
一、商业医疗保险涵盖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种类划分
1、普通医疗保险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住院医疗保险
4、手术医疗保险
5、特种疾病保险
第二章 2024-2024年全球商业医疗保险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第一节 2024-2024年全球商业医疗保险运行环境浅析
一、经济增长趋缓对商业医疗保险业的影响
二、金融政策变更对商业医疗保险业的影响
三、资本市场流动性障碍对商业医疗保险业的影响
四、社会环境对商业医疗保险业影响综述
五、技术创新是商业医疗保险业发展的基础
第二节2024-2024年全球商业医疗保险行业运行状况分析
一、商业医疗保险业的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多
二、世界商业医疗保险业非均衡增长格局加剧
三、世界商业医疗保险业的组织结构形态变化巨大
四、保险创新已成商业医疗保险业增长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五、资金运用已成商业医疗保险业的重要内容 第三节 2024-2024年全球商业医疗保险业趋势探析
第三章 2024-2024年世界部分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运行浅析 第一节 美国
一、美国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的特点及优势
二、美国管理式医疗保险服务模式
三、美国商业医疗保险的运作分析 第二节 英国
一、英国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特点
二、英国的医疗保险体制改革
三、英国的医疗保险改革绩效评析 第三节 法国
一、法国的医疗保险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
二、法国医疗保险的保障程度和范围
三、法国补充医疗保险的供给
第四节 其它国家商业医疗保险运行分析
一、瑞士
二、加拿大
三、日本
第四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运行环境解析 第一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经济环境运行分析
一、中国GDP分析
二、中国汇率调整分析
三、中国CPI指数分析
四、中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
五、中国商业保险行业保费收入
六、中国商业保险行业总资产
第二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政策环境运行分析
一、新医改政策要点解读
二、医疗服务体制改革
三、新医改政策对商业医疗保险的影响
四、社会保障体系对商业医疗保险的影响
第三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社会环境分析
一、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论坛召开
二、商业医疗保险迫切需要国家政策扶持
三、需求多元化导致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险种结构调整加快 第四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技术环境运行分析
一、IT技术的应用到商业医疗保险领域
二、电子商务在商业医疗保险领域的应用
三、商业医疗保险行业CRM软体的应用
第五章 2024-2024年中国保险市场运行局势分析 第一节 2024-2024年中国保险业运行概况
一、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特点
二、中国保险业市场结构分析
三、保险市场交易成本分析
四、保险市场亮点分析
五、中国保险市场步入发展新阶段
第二节近几年中国保险行业资产情况分析
一、2024-2024年中国保险业的资产规模情况
二、2024-2024年保险市场资金运用状况
三、中资寿险公司保费市场份额呈下滑状态
四、投资资产快速增值
第三节2024-2024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情况分析
一、2024-2024年中国保险业的运营状况
二、2024-2024年保险行业细分保费情况
1、人寿
2、财产
三、2024-2024年中国保险业各地区经营数据 第四节2024-2024年中国保险行业预测分析
一、保费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二、保费收入预测
三、保险业总资产预测
第六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第一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运行综述
一、商业医疗保险初具规模
二、商业医疗保险成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
1、补充大病统筹保障范围的不足
2、补充自付额部分
3、补充封顶线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4、补充没有被覆盖人群的保障
三、商业医疗保险与成熟险种捆绑销售
四、保费收入规模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
第二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保险开办补充医疗保险的探索与实践
一、补充医疗保险的定义及发展
二、厦门市“第三方管理+浮动管理费用”型模式
三、太原市“盈亏自负+保费可调整”型承保模式
四、保定市“盈亏自负+保费不可调整”型模式
五、“第三方管理+盈亏自负+保费周期性调整”承保模式
六、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市场的经营情况
第三节 2024-2024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险种少,针对性较差
二、商业医疗保险险种缺乏保障性
三、专业人员欠缺,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
第四节 2024-2024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开发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大新的开发力度
二、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三、培养人才,加大管理力度,完善产品开发规划
四、从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实施产品开发战略
第七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深度剖析 第一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概况
一、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受市场青睐
二、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进入军队
三、商业医保开始走进社区医院
第二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计算方法研究
一、医疗保险费计算的原理和原则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制度
三、医疗保险费计算的主要内容
四、医疗保险费计算所需的统计资料
五、医疗保险费计算的基本步骤
六、商业医疗保险定价的监管
第三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需求行为分析
一、居民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
二、居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行为滞后于观念行为
三、现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结构不合理
四、解决商业医疗保险供需矛盾的对策
第四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产品开发策略
一、区分不同因素开发医疗保险产品
二、开发新型医疗险种
三、产品设计中的风险控制
四、社会医疗保险改革中商业医疗保险的产品战略
第八章 2024-2024年中主要区域商业医疗保险业运行分析 第一节 北京市
一、北京保险市场运行情况
二、北京出台医疗保险新政
三、北京市医疗保险覆盖率高
四、北京率先试点公民出境医疗保险业务 第二节 浙江省
一、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
二、浙江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经验
三、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三节 广东省
一、广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有效覆盖
二、广东全面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三、广州调整职工医保和工伤保险缴费
四、深圳农民工参保水平高 第四节 江苏省
一、江苏基本医疗保险网络发展概况
二、江苏医疗保险新政解读
三、苏州农村合作医保筹资居全国前列
四、无锡城乡医保一体化发展规划 第五节 山东省
一、山东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二、山东省城镇医疗保险发展规划
三、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现状
四、山东莱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第九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国际主体企业竞争力分析 第一节 美国信诺保险集团
一、企业背景介绍
二、企业经营效益分析
三、企业业务模组BCG分析
四、企业在华业务现状
五、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第二节 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
一、企业背景介绍
二、企业经营效益分析
三、企业业务模组BCG分析
四、企业在华业务现状
五、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第三节 中意人寿
一、企业背景介绍
二、企业经营效益分析
三、企业业务模组BCG分析
四、企业在华业务现状
五、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第四节 美国友邦
一、企业背景介绍
二、企业经营效益分析
三、企业业务模组BCG分析
四、企业在华业务现状
五、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第五节 中德安联
一、企业背景介绍
二、企业经营效益分析
三、企业业务模组BCG分析
四、企业在华业务现状
五、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第十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主体企业竞争力透析 第一节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企业背景介绍
二、企业经营效益分析
三、企业业务模组BCG分析
四、企业资本运作分析
五、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六、企业商业医疗保险行销策略分析
第二节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三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
一、企业概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四节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
一、企业概况
二、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利弊分析 第五节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一、公司简介
二、泰康人寿保费收入实现强劲增长
三、泰康人寿B系列医疗保险产品全面上市
四、泰康人寿配合“新医改”推出新产品
第十一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业前景展望与趋势预测 第一节 2024-2024年中国医保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一、新农合市场发展前景明朗
二、我国医疗保险业发展前景乐观
第二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发展趋势
一、商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商业医疗保险前景广阔
三、商业医疗保险竞争将日趋激烈
四、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将拓宽,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第十二章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机会与风险预警 第一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投资概况
一、新医改方案3900亿投入医保
二、医保带动民营医疗行业投资高潮
三、保险业热衷投资医疗健康产业
第二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投资机会分析
一、保险业的场外投资机会
二、新医改下医保行业投资机会探讨
三、医保信息化市场面临广阔商机
四、新医改实施商业健康险面临发展机遇
第三节 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投资风险预警
一、补充医保市场投资风险大
二、寿险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
三、中国医改方案给医疗市场带来的风险
图表目录:(部分)
图表:2024-2024年中国GDP总量及增长趋势图 图表:2024年中国CPI、PPI月度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趋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趋势图 图表:1978-2024年中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分季度增速 图表:2024-2024年我国全社会固定投资额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城乡固定资产投资额对比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财政收入支出走势图 图表: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图表:2024-2024年中国货币供应量统计表 单位:亿元 图表:2024-2024年中国货币供应量月度增速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中国外汇储备走势图 图表:近期中国人民币利率调整表
图表:我国历年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情况统计表
图表:2024-202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趋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中国货物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中国就业人数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中国城镇就业人数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总人口数量增长趋势图 图表:2024年人口数量及其构成
图表:2024-2024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普通高中招生人数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广播和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走势图 图表:1990-2024年中国城镇化率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走势图 图表:2024年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图表:2024年卫生人员总数
图表:2024年医疗机构工作量及病床使用情况
图表:2024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每天担负工作量 图表:2024年医疗机构工作量及病床使用情况 图表:2024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及医疗服务情况 图表:2024年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图表: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图表:2024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及涨幅 图表:2024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图表:2024年全国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及死亡率 图表:2024年城乡居民前十位疾病死亡专率及死亡原因构成 图表:2024孕产妇保健指标
图表:2024年监测地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图表:2024-2024年保险业经营数据
图表: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的统计数据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走势图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债情况图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债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长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走势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盈利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债情况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债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长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需求预测趋势图 图表:2024-2024年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行业发展形势预测图 图表:略„„ 更多图表见报告正文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各项流程,现特就相关事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参险员工。
第三条 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管理、单据审核和申报、投诉协调、政策解答、存档备查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 每年自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签订完毕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对关联内的申报和理赔要求以书面公告形式予以公开;参险员工应自收到相关书面文件并阅读相关条款后,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如出现对申报要求存在疑问情形,可自收到文件1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第五条 参险员工如有怀孕、患特殊病和重大疾病情形的,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自确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由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和特殊病登记记录表向人力资源部履行书面报备手续。
第六条 申报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相关期限,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和I、II类门诊特殊病的申报期限。
1.凡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当年内医疗费用超过2024元的,联网结算部分可于7月25日至31日期间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
2.上一联网结算部分和医疗费未足社会保险起付线部分,于每年1至2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3.上一非联网结算部分,于每年4至5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4.如联网结算部分涉及金额较大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可进行提前申报,但首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2024元,之后每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1000元。
(二)住院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的申报期限。自与指定医院结算完毕后30日内进行申报。
(三)重大疾病的申报期限。自指定医院确诊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第七条 参险员工在办理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申报和接收手续时,要依照公司的统一要求进行申报和接收,而且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交接时,双方需履行填报《补充医疗保险审核交接台帐》的书面签字交接手续,在签字的同时还需准确写明交接日期。如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单据初审或保险公司审核后,出现不符合要求做退回补办处理的,同样要履行书面签字交接手续。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于收到申报单据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如有不符合制度之情形应做退回补办处理。凡申报单据初审合格的,需于收到申报单据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工作。
各部门和收费站的主管经理、站长负责统一向人力资源部交报部属员工的申报凭证,也可委派专职负责员工进行统一申报,但必须报人力资源部进行书面备案。凡属个人独立申报的,人力资源部将不予受理。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台帐,及时动态记录参险员工的申报和赔付等情况,以备核查。补充医疗保险台帐应包括参险员工姓名、申报理赔项目、申报单据金额、申报单据数量、申报日期、申报次数、提交日期、理赔金额、理赔日期等内容。
第十条 在补充医疗保险操作过程中,凡有如下情形将对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一)未依照制度做好管理台帐相关工作的。其中主要包括未建立管理台帐、未及时记录管理台帐和管理台帐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二)未依照制度履行交接手续的;
(三)无特殊原因造成工作延迟,并因此而遭到投诉的;
(四)公司做出整改要求,但仍未予以整改的;
(五)其他视同情形的。
第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未按制度进行医疗保险申报且严重影响参险员工和公司利益情形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取消其参险资格并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一)非参险员工本人进行医治的;
(二)开具与参险员工本人所患病症不相符药品费用的;
(三)其他视同行为的。
第十二条 凡未依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操作并造成任何负面后果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和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公司将以其他类型的规范性文件予以调整和补充。
第十四条 本制度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自2024年3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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