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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2024)[ 3号文库 ]

    3号文库 时间:2024-10-08 07:00:22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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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2024)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根据安排,现将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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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2024)

    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

    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现将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万里县是全省首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之一。2024年2月20日,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2024-2024学年度,农村中小学309所,79854名学生享受了营养改善计划,供应模式是“牛奶+面包+鸡蛋”,采取课间加餐形式;2024-2024学年度,全且农村中小学313所(含民办学校),309所实施课间加餐,75113名学生受益,4所学校实行营养午餐,3931名学生受益;2024-2024学年度,全县农村中小学313所,178所实施课间加餐,30682名学生受益;135所学校实施营养午餐,38253名学生采取模式;2024-2024学年度,178所实施课间加餐,30220名学生受益;2024-2024学年度,农村学校314所(含民办学校),244所中小学实施营养午餐,503037名受益,70所中小学实施是课间加餐,13252名学生受益。

    (二)工作措施和主要做法

    1、完善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把农村义 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实做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体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卫生、财政、食药监、工商质监、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计划实施重点区域,我们明确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主要责任人,专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分段责任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各环节岗位人员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岗位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和颁布了“九条禁令”,凡违反九条禁令的,先停职,后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严格供餐管理,科学选择供餐模式。为确保我县学生 吃饱、吃好、吃得有营养,我县多次组织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校负责人座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24年之前全部实行的是“课间加餐”模式,加餐食品牛奶、鸡蛋、面包、火腿肠捆绑招标,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2024年秋季,我们在具备条件的17所学校开始“营养午餐”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营养午餐”供应。目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改善计划的学校314所,在校生66289人,实施课间加餐学校70所,受益学生13252人,实施营养午餐学校244所,占比77.7%,受益学生53037人,占比80%,其中加工学校67所,配送学校177所。初中供餐模式为“4+2”(国家补助4元,学生承担2元),每餐一荤一素两个菜,主食和汤不限量。小学供餐模式为“4+1”(国家补助4元,学生承担1元),每餐供应一荤一素两个菜,主食和汤不限量。

    3、实行教师陪餐制度,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我县结合学校实际,实行教师陪餐制度。陪餐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餐前30分钟进入学校食堂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熟食中分类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并及时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在学生就餐过程中,陪餐教师在餐厅来回走动,维护学生就餐纪律。教师陪餐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学生的饭菜质量,确保了学生就餐的安全。

    4、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就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我县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项目,2024年安排项目30个,投入中央资金1549.3万元,2024年安排项目165个,总投资7869.9万元,新建或改扩建学校食堂195所,建筑面积70993平方米,2024年底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堂条件,学生就餐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我县以河南省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评定为抓手,在全县各中小学深入开展了学校食堂达标升级活动,花园乡一中等7所学校食堂通过省教育厅验收,命名为省一级食堂,现有10所学校已达到省一级食堂标准,30所学校已达到省二级食堂标准,已申报,正待省教育厅验收。我们打算到2024年,省三级以上学校食堂达到全县食堂总数的95 %,其中,省一级食堂要达到总数的30%,省二级食堂要达到总数的55%,省三级食堂达到总数的10%。

    5、严密实行封闭管理,专项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 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结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课间加餐、营养午餐两种供餐模式均采取一月一结算的方式。同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教体局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登记花名册》,各乡镇中心校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然后将统计出来的学生数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制定了统一的就餐学生人数统计表,班主任、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在统计表上分别签字,供餐企业依据人数统计表做出货款汇总表,两表一同交县教体局进行汇总审核,审核员、分管局长和局长共同签字后交县财政局报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取得的主要成绩

    扎实的工作使万里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顺利开展,并先后得到了教育部、国家质监总局、河南省教育厅、商丘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的认可。我县做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2024年3月6日,河南省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现场会在万里举行。2024年3月14日,省教育厅发文对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省通报表扬,并将我县学生营养餐“捆绑打包供货”模式进行全省推广。2024年3月29日,国家教育部体卫艺司正司级巡视员廖文科到我县调研,召开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万里工作汇报会”,对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 划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肯定。2024年5月31日,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全省26个试点市县先后到我县学习“捆绑打包”供餐模式。2024年由河南省电视台新闻部陈明等记者采访的《让农村娃吃上热腾腾的午餐》于12月1日、3日、5日分别在河南电视台《河南新闻联播》、《中原聚焦》两个栏目中播出。

    七、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2024年市巡查组对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巡查中,发现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营养改善计划上报数据缺少学生原如就餐情况登记表,个别学校餐厅缺少学生就餐数据登记表,与学校共用一张登记表。

    2、学生就餐情况登记表中存在个别班主任长期未签名或代签情况。

    3、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形同虚设,管理员有忘记系统登录密码情况。

    4、陪餐教师没有按照要求先尝先吃,没有对饭菜质量把关。

    针对以上四个问题,我们逐条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规范了营养午餐就餐人数统计表,各学校每天如实填报,一式三份,学校、餐饮企业、中心校各留存一份。二是每天的就餐人数登记表,班主任、值班领导、餐厅经理必须本人签字,每周由学校校长审签。三是县教体局组织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了多轮次培训,提高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技 能和操作速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教量陪餐制度,陪餐教师提前30分钟到餐厅检查饭菜质量,品尝饭菜味道及冷热程度。在就餐时,陪餐教师必须在学生就餐过程中维持好就餐秩序。五是加强督查,县教体局监察室、综合股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学校和责任人。六是各乡镇中心学校明确一名营养改善计划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24年,我县春季寄宿生人数20158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280.7万元,资助学生4598人,秋季寄宿生人数22101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522.2万元,资助学生8506人,全年共落实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802.9万元。

    2024年,我县春季寄宿生人数16563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304.3万元,资助学生4972人,秋季寄宿生人数19025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376.9万元,资助学生6208人,其中建档立卡小学生452人、初中生1248人。全年共落实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681.2万元。

    2024年,我县春季寄宿生人数16828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291.4652万元,资助学生4806人,其中建档立卡小学生615人、初中生1269人。从2024年春季开始,我县对建档立卡中小学生每人每期补助300元,共资助5764人,发放教育补贴172.92万元。

    2、工作措施和主要做法 严把资助对象关口。一补资助范围为:第一必须属于寄宿生,吃住在校,第二必须家庭贫困,第三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具体评选时将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同时,对革命烈士之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在具体评选时贫困生必须上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请村委会出具贫困家庭证明信,做到了每人都有书面证明材料。评选结束后,书面证明材料归档保存,以备检查。凡发现没有书面材料的,取消受助资格。

    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我县开设了“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由专户拨付到各乡镇会计工作站,直接进入各中小学账户,县直学校由专户拨付到县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直达,避免了资金的截留挪用。发放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家长手中,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

    几年来,该项工作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工作均在“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〇一七年七月

    第二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必做的十项工作

    各学校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做到“十个完善”,达到“十个确保”。

    一、完善领导班子,确保“计划”抓实抓好。

    1.出台本乡镇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2.要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乡镇学校校长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

    二、完善后勤保障,确保“计划”有效推进。

    1.已对外承包的食堂,暂依托现有的经营模式进行供餐,由经营业主做好人员招聘、餐具的配备、计算机售饭窗口建设等工作,满足学生就餐的基本需要;

    2.中心校暂无食堂的,对现有的伙房进行功能改造,基本达到“三分开,一方便”,按规定临聘工人,确保顺利供餐;

    3.村小在原有的“一小三热”实施的基础上,利用公用经费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由村校教师负责给学生供应热饭、热汤、热水。

    4.现有食堂不得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逐步由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学校投资建设的食堂已承包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逐步转型。由社会投资方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合同期满或给予一定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

    三、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受益人数准确。

    根据国家要求,为确保受益人数准确,将要建立实名制管理系统。目前我县已先期启动试行,目前要建好两个层面的实名制系统。

    1.建立县级层面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到与学籍管理系统一致,严禁各校将学前教育学生纳入该系统,严禁伪造学生信息。目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通过审核发现,全县存在学生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错误如性别不符,年龄与就读年级不符、部分学生无身份证号码,这些问题将影响受助人数的核实,请各校与计财股联系,再次核实,严禁套取冒领现象,确保受益学生人数准确。

    2.建立健全学校层面学生食堂实名充值卡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售饭管理的学校,管理系统中须补充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生年级及班级信息,并与县级实名制管理系统相符。数据库每天备份一次;数据库备件文件每周上报一次到计财股,做到使用情况动态管理查询。

    四、完善营养食谱,确保学生吃出健康。

    根据我县实际,先是解决吃饱的问题,再是解决吃出营养的问题,要由过去 的你煮什么我吃什么向现在的我需吃什么你就煮什么转变。因此,各校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初步拟定周食谱,每天不重复;目前全国做得较好有重庆市,相关资料已放在县教育网营养改善计划专题网站,请参考。

    五、完善供餐内容及方式,确保可操作性。

    目前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有的寄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有的不寄宿,只是在校午餐;有的不在校午餐,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在制定政策过程中,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因地制宜,创新机制,不搞一刀切,需要各校开动脑筋,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选择供餐内容,科学制定供餐模式。

    1.供餐内容。目前我县确定的供餐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供应完整的午餐;二是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三是其他营养品补充。各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供餐内容,关键是要合理搭配,保证营养。

    2.供餐模式。目前我县确定的供餐模式,采取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实行三种供餐方式。一是包餐制;二是自购制:三是蒸饭制。

    六、完善供餐价格,确保食品等值优质。

    各校要召开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完善两方面的价格指标:一是要完善完整午餐价格,根据周营养食谱初步确定午餐价格;二是要完善营养制品价格,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成品奶、鸡蛋、水果等其它营养品的价格。各校要结合本地原材料采购市场价格,提出参考价格,确保给学生提供的食品等值优质。

    七、完善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学生吃得放心。

    各校要建立原料、营养制品采购、准入、验收、登记等制度。

    一是现场签收制度。食堂管理人员现场签字验收,确保原料、营养制品的数量、质量和安全。

    二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制度。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料和营养制品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商,将食品配送服务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八、完善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学生吃得安全。

    1.食品安全。各校要配合食品安全、农业等监管部门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学校要与食堂承包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留样检测制度、从业体检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责任具体化,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总 之,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建立起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机制,跟踪监测、及时改进,不仅要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还要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2.资金安全。教育将会同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九、完善食堂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1.健全食堂财务机制。各校食堂设兼职会计1人,可由学校学校报帐员兼任。食堂财务帐簿要反映每月学生充值情况、每月消费汇总等收入数据;原材料采购、水电费及燃料费、食堂人工成本及设备设施购置等支出数据;每月大宗原材料米、面、油、蔬菜、肉类、蛋类、营养制品的出库、入库情况,有效监控食堂运行成本。

    2.执行财务月报告制度。每月将食堂财务运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实行计算机售饭管理的学校,每月上报县营养办学生就餐信息数据库文件及导出电子报表;未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上报专门制作的财务月报表。

    十、完善宣传机制,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1.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生及家长会议等,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

    2.通过发放给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的方式,消除学生家长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就不要再交学生伙食费的错误理解。

    3.同时要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三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从 9月1日起在校期间(一年以200天计)每天将免费获得价值3元的营养品,这就是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一项民生工程,对利国利民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将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国民素质有作重要的作用,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

    (一)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均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不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全年可享受600元营养膳食补助,补助由县划拨到各学校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是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供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三)启动时间:合江县从6月起全部启动实施。

    (四)供餐模式:没有食堂的学校采取“奶+N”(N:面包、鸡蛋等),有食堂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采取供营养午餐方式(小菜饭加荤菜)。

    三、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措施。

    (一),实行实名监管。建立与学籍管理系统相统一的学生营养餐信息管理系统。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划拨。实行财务公开,期末将收支情况进行结算,并向师生和家长公示,接受监督,同时报送教育局备案。

    (三)及时应急处置。各校(含村校)要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食用等各环节的监管。要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个环节落实责任人,熟悉处置办法,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按照处置程序和措施及时处置。

    (四)准确报送信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实行周报制,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如有学生发生不良反应,学校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并按照程序上报。

    四、举报电话:镇学生营养改善督管理办公室:

    回合江县焦滩乡初级中学校实施“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回执单

    学生姓名:所属班级:年级班

    学生有无食用鸡蛋或牛奶过敏症状:学生有无“乳糖不耐症”:

    家长已阅读学校 “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并签字:

    2024 年 9 月 1 日

    第四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珲春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确保在珲春开展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一汇报。

    一、营养餐试点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1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小学 8 所,中学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在校学生2619名,现有食堂面积3250平方米。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教育、卫生、财政、药监、审计、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珲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与指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供餐方式和流程,建立管理的专门队伍,保证计划实施的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就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学校食堂现状和学生在校膳食情况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对计划实施中涉及的组织领导、职责划分、供餐方式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堂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出台了《珲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州相关部门。各相关学校也根据校情学情,制定了学校实施方案。三是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生实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落实了供餐验收、储存、组织学生就餐、台帐档案、食品安全等专项制度,规范了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二、《方案》涉及的内容、措施、标准等情况

    (一)供餐模式为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供餐方式相结合。正餐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课间营养餐以企业供餐为主,科学制定营养膳食食谱。供餐企业统一进行成品加工,按份包装,配送到校。

    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食堂采取学校自主经营,由学校后勤校长或后勤主任具体负责管理。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食堂聘用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食堂经营以成本经营为主。

    (二)食堂建设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住建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新建食堂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卫生、面积达标、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学校食堂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设施设备以及饮用水等必须达到有关卫生标准。消防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标志。不符合要求的食堂要及时进行改造与维修,严禁将危房和存有安全、卫生隐患的房屋再作为学校食堂使用。

    (三)非寄宿制学校和农村村小、教学点虽生源逐年减少,但短期内不能撤并和取消的,食堂基本建设应纳入财政预算计划,确保边远地区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四)农村留守儿童在县城或城市就读,应一并列入营养餐计划。

    (五)目前,我市共有6所学校尚未设立学生食堂。其中,春化中学和哈达门小学已列入2024财政预算计划,其余4所学校没有列入2024年财政预算计划。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暂时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主要以成本经营为主。

    (六)营养改善计划推进时间表

    2024年12月—2024年2月,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和制定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024年2月,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机构。

    2024年2月—2024年3 月,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数统计和食堂学生相关制度的初步制定。

    2024年3月,进行供餐企业招标,签定供餐合同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试点供餐工作。

    (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供餐方式及供餐内容

    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实施全部由企业供餐,统一配送。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

    目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推进过程中遇到如下问题:一是我市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薄弱,建设任务重,资金投入大,短期内难以全部解决。二是学生营养餐计划工作流程复杂,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卫生安全。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问题,单靠个人、学校或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以政府为主,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同推进。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学生食堂硬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保证食堂硬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学生就餐要求。

    2.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学生饮食双安全。

    3.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学生食堂建设和营养改善计划中来,营造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标准和覆盖面。

    4.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行月报制度。

    5.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不断摸索新经验,总结实施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形成有效机制,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背景

    天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2024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4年10月和2024年3月,温家宝总理两次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高度重视农村贫困学生营养状况,而且要求提出改善农村贫困学生生活和学习条件的具体方案。2024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式实施。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

    第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国有相当大一部分学生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一个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范围和内容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启动中央试点。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4--2024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二)支持地方试点。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各地应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模式

    (一)提供膳食补助。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改善就餐条件。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

    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同时农村学校现有基础条件和管理力量还很薄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复杂,任务繁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才能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工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地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检、工商、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关学校要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本地区、本学校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创新供餐机制。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学校食堂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地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等。供餐内容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地方人民政府应为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提供土地、经费和技术等支持。

    (三)严格规范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制定原料采购、食品配送、招标投标和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 2

    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四)加强营养教育。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和有关学校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宣传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要及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各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经验

    (一)陕西:蛋奶工程。陕西省是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学生营养改善类工程的省份。从2024年9月1日起,在全省农村寄宿学生、家庭经济贫困学生中实施营养餐工程,每天能够保证吃一个鸡蛋、喝一袋牛奶,并将此项工程确定为“蛋奶工程”。“蛋奶工程”受益学生达267余万,工程覆盖人数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1%,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学生已实现全部覆盖。

    (二)贵州: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2024年7月,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4年内建成9901个农村学校学生食堂,实现“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的目标;逐步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探索建立与财政支出、老百姓收入相适应的营养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在校能吃饱,并获得基本的营养膳食。

    (三)上海:重点实施四项计划。上海将主要实施包括:营养缺乏学生营养补助计划、肥胖(超重)学生科学膳食指导计划、学生餐厅改善计划以及学生食品安全质量保障计划,共四个重点计划。

    六、天津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点

    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文件要求,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在集 3

    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而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4--2024年)》,天津市不存在连片特困地区,且我市社会保障体制较为完善,不存在因家庭贫困而吃不上午饭的孩子,反而是出现了许多肥胖(超重)儿童,因此,对于安全饮食和合理膳食的要求更为迫切。

    按照国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天津市实际,经充分调研、论证,为解决天津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和就餐环境较差,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天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重点实施三项计划:

    (一)改善食品安全条件计划

    1.新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要以市教委、市卫生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制定的《天津市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标准》为依据,按照“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结合实际、合理设计,标准化建设。

    本建设标准主要依据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适用于我市农村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中小学学生食堂,包括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其他规定、附则共六章,其中第三章建筑设计为重点章节,主要对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标准:1.一般规定。包括食堂的组成(厨房、餐厅、辅助用房和公用部分)、不同建制等级食堂的面积要求、厨房的组成等;2.餐厅和公用部分。包括餐厅的净高、采光和通风、室内面层要求、售饭口及公用部分的组成、洗手和厕所设施的要求等;3.厨房。包括厨房的组成、流程要求、室内净高、加工间细节和采光、通风排气、用房耐火等级、各加工间室内构造、烧火间、食品库房构造及其他各类库房采光等要求;4.辅助部分。包括辅助用房的组成及各个组成部分的内部要求等。

    2.改造既有农校中小学食堂,提升农村中小学学生就餐环境。目前,我市仍存在部分C级标准的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主要原因是食堂的硬件条件达不到要求。要加大对既有农村中小学食堂的改造投入,彻底消除本市C级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并提升改造部分B级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至A级标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提升改造项目主要涉及餐厅改扩建、主厨改扩建以及购置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设备等内容。餐厅提升改造包括扩大就餐面积,增添餐桌椅等;主厨提升改造包括扩大厨房作业面积、水电路改造、厨房功能区重新分割等。

    (二)增置设备,丰富食堂饮食花色品种计划

    购置厨房设备,例如电饼铛、饺子机、压面机、留样冰箱、灭鼠灭蝇器等设备,可以更加保证食品安全,并能丰富食堂的饮食花色品种,使食堂更加合理科学的安排食谱,使学生更加均衡的摄入营养。

    (三)学校食品安全及营养宣教计划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教师、家长的营养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应配备专门的营养工作者。

    2.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培养学生科学营养观念,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

    七、天津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过程

    2024年4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教财厅〔2024〕1号)文件,为更好地组织实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立由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市食安办、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天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重大事项,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负责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加强工作领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一)改善食品安全条件计划以及增置设备,丰富食堂饮食花色品种计划是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重点。为了更好完成上述两项计划,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实施进行。

    第一阶段:调研阶段(3月底完成)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了解我市农校中小学食堂的基本情况,具体工作有:一是成立专项调研组对涉农区县学校食堂进行调研;二是统计农村中小学食堂提升改造工作量,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天津市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提升调查表》,对我市需要提升改造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进行调查;三是多次召集涉农区县座谈会议,征求意见;四是统计汇总我市农村学校食堂改造基本信息。

    通过对《天津市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提升调查表》进行汇总统计,我市共有134所农村中小学食堂需改造提升,其中小学66所,初中68所。共有C级食堂59所,B级食堂75所,共需提升改造资金5551.9万元。

    第二阶段:设计方案阶段(5月完成)

    3月19日至28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涉农区县学校提升改造食堂项目进行了抽查核实,5月14日至23日对核实后的项目(设备购置)进行细化汇总统计,并于6月7日向市财政局递交《关于实施天津市农村义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申请》,落实改造资金。

    第三阶段:施工验收阶段(年底前完成)

    一是9月3日市财政批复对老五县(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等五县)《关于拨付农村义务 5

    教育学校食堂提升改造专项经费的通知》(津财预指〔2024〕1119号)文件,对老五县农村学校食堂提升改造资金给予2/3补助,地方财政拿出1/3资金配套完成辖区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工程。

    二是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将召开滨海、东丽、西青、津南、北辰五区财政局和教育局会议,布署五郊区农村校提升改造工程资金,进行改造提升。

    三是根据8月29日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张俊芳副市长要求在年底前必须消灭C级食堂的会议精神,市教委于8月30日开始分别对十个涉农区县农村学校食堂提升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和督查。

    (9月12日、13日教委督查组对静海、宁河两县进行了督查,对两县所有涉及提升改造的农村学校食堂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静海县提升改造的农村学校食堂共有9所,有6所正在施工,9月底可以完工,3所利用十一长假的时间进行施工,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工作。宁河县提升改造的农村学校食堂共有11所,都在进行施工,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工作。)

    第四阶段:使用阶段(年底前完成)

    只有使用才是检验提升改造效果的唯一标准。要在年底前将提升改造的食堂正式投入运营,并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食堂硬件设施的维护维修,以服务更多的师生。

    (二)学校食品安全及营养宣教计划的实施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树立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推动学生健康成长。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食品安全、饮用水和营养搭配等食品安全知识编辑成册,印刷《天津市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天津市中小学生营养搭配宣传手册》、《天津市中小学生饮用水安全宣传手册》,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推动学生健康成长。目前已将初稿下发至各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征求意见,待成熟后印刷成册并下发。

    《天津市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手册》主要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有害因素、日常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安全食用食品等方面做了讲解;《天津市中小学生营养搭配宣传手册》重点关注营养餐与健康的关系、如何做到营养饮食以及营养食补推荐;《天津市中小学生饮用水安全宣传手册》则着重介绍科学饮水的重要性、学生不良饮水习惯有哪些、如何科学饮水。

    八、天津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进度及成效

    市政府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我市2024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市财政安排了2800万元的资金进行此项工作,各涉农区县相应配套2751.9万元资金。

    按照计划,我市将重点改造提升134所农村中小学食堂的就餐环境,共涉及10个涉农区县,其中C级食堂59所,B级食堂75所。进行提升改造的食堂占全市中小学食堂总数的13%,占涉农区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食堂总数的27.7%。改造完成后可惠及学生约15万人。

    目前已完工33所,占24.6%,正在施工的43所,占32.1%。(其中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五区县需改造学校食堂94所,其中C级食堂42所,B级食堂52所。日前已经完工的18所学校占19%,动工的学校41所占43.6%。滨海新区、北辰、西青、东丽、津南五区需改造学校食堂 40所,其中C级食堂17所,B级食堂23所。日前已经完工的15所学校占37.5%,动工的学校2所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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