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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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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站推荐]两泰政字[2024]10号关于印发《泰山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现将《泰山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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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泰政字[2024]10号
关于印发《泰山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泰山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山乡人民政府2024年3月18日
泰山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我乡辖区社会秩序稳定,有效预防和处置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确保统一指挥,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及上级要求,结合辖县的实际,特编制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本乡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所发生的群死群伤和载运危
险品车辆事故或可能发生的载运危险品车辆事故,在事故发生先期阶段救援、处置和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过程中进行配合工作,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道路上可能发生的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事故
1、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分为二级)
Ⅰ级(三人以上死亡特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Ⅱ级(1人至三人死亡事故)
2、按事故类型分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2大
类:
(1)机动车辆相撞或方面翻车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2)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引起的重特大死、伤亡事
故。
三、本乡行政区域内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事故应急救援包括:
1、乡专项应急预案(即本预案)。本预案是乡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为应对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事故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乡政府协调实施。
2、乡属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单
位部门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应急预案。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1、总指挥由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交通安全的副乡长、农技站、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主任组成。
2、总指挥部职责:
(1)发生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事故时,由指挥
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在乡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事故指挥部到达现场前,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在调查取证的基础
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3、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分管副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1)编制和修订岭下乡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
(3)接到相关报告后在迅速向县有关部门报告的基础
上,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4)及时办理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5)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
后处理等工作。
五、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
(一)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凡泰山乡范围内道路发生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
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所在相关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中心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乡政府办公室(7260134),由乡政府办公室向乡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交通车辆事故处置总指挥和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并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迅速写出事故报告,报县上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
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6、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二)现场救护
根据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救护。
(三)善后处理
相关单位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家
属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
(五)事故情况调查处理和通报
配合市、县进行事故调查,协助写出调查报告。
六、报告时限
发生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乡政府接到相关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其他
1、依据有关规定,每年组织一次本预案的演练;
2、演练有救援所需费用列入乡财政预算;
3、如在救援时所发生不听指挥、不积极参与救援等问
题,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有效防范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文件[2024]3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基[2024]15号文件批转)、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办[2024]12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苏园社
[2024]33号《层转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苏园安委[2024]6号《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园区教育局苏园教[2024]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2024年9月22日园区教育局《关于继续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工子女学校、国际学校等单位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远足活动、交通、游泳、校舍倒塌、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防盗防暴、传染病监控等方面。
二、组织领导
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首先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按归属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或镇政府)和区教育主管部门,接受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或镇政府)和区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向园区管委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园区管委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同时,学校和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利用第一时间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
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区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应急小组和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领导和主动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报警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伤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刻拨打110、119、120等专用电话,执行安全报警制度;必须在半小时内电告当地政府、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小时内附上文字快报,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节、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状况和应急措施,并保持续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区教育主管部门将立即转报园区管委会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并保证持续报告应急抢险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程序和具体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2024]43号文件。
四、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汇报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当事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情况或阻碍事故调查。
六、防范监控
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负责制,各单位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求学校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责任追究
出现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附:园区教育局安全事故应急网络示意图
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1、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二、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三、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厂部负责人,厂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
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四、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五、物体打击事故预防和救援
1、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栏。
3、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4、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5、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6、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7、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六、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所有电力设施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提供设计、安装,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少触电的危险。
七、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组织措施
(1)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2、管理措施
(1)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金火焰和氧气的储放库房,气瓶储室通风
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2)乙炔、金火焰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4)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5)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6)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7)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8)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9)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10)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八、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九、煤气中毒的应急措施
煤气的主要含量是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煤气泄漏,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苍溪县东溪中学校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为积极应对我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便于及时、有序和高效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与会议要求,为创建平安校园,切实建立好安全防范体系和处置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应急总预案。
(二)本预案是我校处理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发生安全事故时,本预案立即启动。
(三)教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四)在我校管辖的范围如发生以下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消防安全事故;
2、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3、食物中毒事故;
4、生活设施及教学设备安全事故;
5、交通安全事故;
6、楼梯楼道踩踏事故;
7、体育课(三操)安全事故;
8、防溺水、防地质灾害事故。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及工作机构
指挥长:李发富(***)
副指挥长:蒋挺(***)文军贵(***)成员:陶大银(***)辜天杰(***)王强(***)蹇奎德(***)
1杨毅(***)冯金虎(***)
李宁(***)王启全(***)
李正海(***)赵建(***)
冯庆石(***)赵体强(***)
李成建(***)向茂盛(***)
孙永成(***)学校26位班主任
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后勤处办公室,由陶大银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l、事故上报:事故发生后,涉及到的处室、年级、班级或知情者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后勤处(联系电话:***)或学校办公室(电话:0839—5782152)或校级领导。学校立即报告教育局办公室(0839—5222895)和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0839—5225975)。学校立即请求东溪派出所(0839—5782034),东溪卫生院(0839—5782172),交警中队(0839—5782047)等相关单位迅速展开事故应急救援,学校并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送教育局安全管理股。
2、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以及接受抢险救援任务的教职工,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保护: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各班班主任在迅速组织救援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物,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救援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指挥组领导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事故救援行动方案,办公室根据指挥组指令协调好各组的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现场保护等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组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
学校行政办公室主任:蹇奎德
疏 散 引导组长:文军贵组员:冯金虎赵建
救援行动组组长:李发富组员:王强孙永成向茂盛 安全防护组组长:蒋挺组员:李宁王启全赵体强 事故调查组组长:辜天杰组员:蹇奎德刘东李成建 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组长:陶大陶
组员:杨毅蒲晓徐兵道
五、工作职责
(一)、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组领导报告,并将指挥组领导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五)、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2、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并做好记录。
(六)、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并调查事故原因,起草事故原因的勘验分析报告。
(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伤员、死者家属的安抚与慰问;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事宜。负责救援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品供给。
学校党支部、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处、教导处、安全后勤处、工会、团委、各年级组、各班;认真落实领导指示,做好事故上报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的划分和有关处理材料的收集、取证报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接到事故应急救援指令后,凡行劝迟缓、措施不力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东溪中学
二○一一
卧政发[2024]10号签发人:韩建明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乡直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卧牛河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卧牛河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应对突发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卧牛河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基本原则
(一)以战为主,平战结合。有效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前置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设备、器材、机制“四落实”。加强平时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建设和演练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迅速有序地实施救援。
(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乡范围内所有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一律由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集中领导,实行统一指挥,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部署本地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负责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统一实行信息报送工作,统一调度本地区抢险救灾资源,统一对各单位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制”:属地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一把手责任制。乡各部门、各村屯按照本《预案》的责任分工履行职责。事故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规定》、《黑龙江省规定》的要求,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的原则,立即采取现场救援措施并承担施救费用。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我乡辖区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即将产生或已经产生重大危害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人至29人(一次性中毒10人至19人),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一次重伤30人(含30人)以上〔一次性中毒20人(含2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重特大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5、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重特大中毒事故;
7、其他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防范对象
(一)重点行业:道路交通业、旅游业、人员密集的加工业,以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业等。
(二)重点部位:卧牛河、逊别拉河沿岸村屯、二门山旅游区。
(三)重点场所:各村屯小卖店、机械修理铺、加油点、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乡政府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区域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部,细分为5个专业组,构成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二)指挥中心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乡长担任或;成员由政府办、党委办、司法、民政、派出所、财政所、林业站、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各村屯成立相应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四)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统一部署和指挥各村屯、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必要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5、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五)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为指挥中心的综合办事机构,主任由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兼任,成员由党委办、政府办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工作;办理上级指示和批示,及时向县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组织信息报送,实施救援工作检查与督查。
(2)、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取证;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提供抢险救援技术支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及建议。
(3)、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安抚和接待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及建议。
(4)、负责制定救援设备、器材、人员调配方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供应;负责指挥中心后勤保障,负责来往人员的车辆调度、食宿安排,负责救援经费的组织与保障。
2、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为指挥中心的临时派出机构,指挥长由指挥中心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司法、民政、派出所、财政所、林业站、卫生院、电管站、事故单位责任人等组成。
(1)指挥调度组:由乡司法、民政部门参加,负责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情况,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报指挥中心审定后实施;综合协调各专业组工作,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工程抢险、特种设备等专业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负责对伤亡或中毒人员实施救护、处置和转送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5)后勤保障组:由乡财政所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
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所属部门和行业,按照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成应急救援队伍。有主管部门的事故单位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成应急救援队伍,无主管部门的事故单位由指挥中心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并调集救援力量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由牵头部门负责组建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救援。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22),同时必须报告乡政府〔电话:8448003(夜间)、8448136、8448107〕和派出所(电话:8448045)。
(二)派出所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展开救护,监控重点嫌疑人,同时将情况报告乡政府。
(三)乡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并通知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领导赶赴现场,迅速核实事故的类别、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认为重特大事故后立即报告乡长、分管乡长,经乡领导审定后迅速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安监局。
(四)乡政府办接到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指示后,立即组建指挥中心,办公室随即投入运作,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迅速抵达事故发生地,各专业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展开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牵头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参加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
(五)事故单位、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村屯,应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故救援情况随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并在事故发生四小时内向乡指挥中心送达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置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事故单位承担施救费用,事故单位和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先行垫付。
(七)情况紧急和救援力量不足时,乡指挥中心可将事故情况通报就近的有关部门,请求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启动
1、启动条件:发生本预案第二章事故范围所列情形之一的;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2、启动程序:乡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预案启动建议,报乡政府乡长批准后,启动预案。
(二)救援终止
1、终止条件:确认事故现场所有伤亡人员已全部救出;事故危险源已经排除,短期内不会危及事故现场和周边人身、财产安全。
2、终止程序:指挥中心派出的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救援终止建议,报乡指挥中心总指挥批准。
卧牛河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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