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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5篇)[ 7号文库 ]

    7号文库 时间:2024-10-08 19:00:09 热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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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第一篇: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海人口计生„2024‟3号关于建立海门人口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乡镇计生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农村工作局、滨海新区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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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海人口计生„2024‟3号

    关于建立海门人口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农村工作局、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局、临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海门人口”已于2024年12月成功改版。新的海门人口网在版面、内容和功能上有了较大的更新和扩充。为了更好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干部群众,展示“海门人口”的较好面貌,市人口计生委决定成立海门人口网站管理领导小组。

    (1)建立海门人口网站管理领导小组,姜志忠主任任组长,俞晓和、江玉良任副组长,人口计生委各科科长任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网站编辑部和网络部。编辑部设总编1人,由姜志忠主任担任;副总编2人,由俞晓和、江玉良副主任担任;编辑1人,由施蓓蓓担任。网络部设技术维护1人,由陈培东担任。

    (3)网站各项工作接受南通市人口计生委指导和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管理,编辑部负责统稿、编辑和稿件统计等工作,网络部负责网络维护与安全管理。计生委各科室、指导站办公室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配合网站编辑部做好网页相应栏目的更新工作。

    (4)网站工作人员采取竞聘制,并受网站管理制度约束。

    (5)每年年终由人口计生委负责对网站工作人员实施考评,对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6)因疏忽、大意而发生差错,造成不良影响,取消相应资格;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责任。

    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网站领导组通知

    抄送:南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室 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40份

    第二篇:密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密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密人口发„2024‟12号

    关于印发《密云县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改革

    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现将《密云县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改革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街道)工作,认真研究,加以贯彻落实,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将本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名单于2024年4月底前报县人口计生委药具站。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密云县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改革工作重点

    2024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落实国家和市药具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紧密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重心,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群众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工作机制;坚持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坚持药具工作为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深化药具工作改革,推动药具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提高药具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领导,成立育医结合的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育医互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服务”的工作模式。

    县、乡镇(街道)均要成立由主管领导牵头,计生、卫生相关人员组成的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药具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落实。实行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整合,强化和拓宽发展药具工作,并将药具改革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二、加强队伍建设,逐级开展业务培训

    各乡镇(街道)药具工作应有专人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应有兼职发药员、村(居)专干、宣传员,人员配备合理,层层签订责任制,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到位,并实行逐级培训考核 制度。培训率达100%,做到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使其达到懂业务、会管理,做到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服好务,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与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工作

    1、根据《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北京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试行办法》,落实和完善配套措施和相关制度。

    2、以乡镇(街道)级为起报点,按要求科学编制辖区药具需求计划、分配计划。

    3、及时上报《服用、使用各类避孕药品、药具人数统计表》、《免费发放药具使用效果统计表》、《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基本情况统计表》、《育龄妇女使用药具计划表》等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报送及时。

    4、乡镇(街道)要建立药具管理分类账、分户账,执行药具入库、出库单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保质保量将药具及时调拨到各村、(居)委会。各社区、村(居)委员会、药具发放点要建立调入登记账及药具发放登记册,及时、保质、保量将避孕药具发放到有需求的育龄群众手中。

    5、乡镇(街道)有能存放1—3个月周转的药具库房,社区、村(居)委员会有药具储存专用柜。按照药具质量管理要求做好药具质量检查登记,避免出现过期、失效、变质药具。

    四、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加大避孕节育知识和 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促进避孕及时、有效率,降低非意愿妊娠发生率。

    五、改革发放网络,拓宽药具服务渠道,扩大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覆盖面,使育龄群众便捷、可及的获得避孕药具。

    1、主要依托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育龄群众提供药具服务,村(居)要配备专(兼)职药管员,为育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免费服务和随访服务,使避孕药具发放到户、药具使用指导到户、婚育知识宣传到户、生殖保健服务到户,健康状况回访到户。使育龄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药具的优质服务。

    2、对市属、县直属部门实行计划生育药具免费直供。

    3、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设立药具发放点,对产后、人工流产妇女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具。

    4、在婚姻登记处设立药具发放点,为新婚夫妇发送避孕药具。

    5、在社区计生(卫生)服务站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开展药具发放、咨询、指导和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6、在公共场所安装避孕套自取机,使未婚青年、流动人口、艾滋病高危人群获得便捷的避孕药具和生殖健康服务。

    六、强化孕前型管理,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1、改革服务内容。由过去药具工作主要是一收一发改革为为育龄群众提供周密的综合服务,将药具工作拓展为发放、宣传、咨询、指导、随访、保健“六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变过去的单 纯抓药具为现在的把药具与生殖健康相结合;与查环查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相结合;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宣传教育、面对面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与优生优育咨询指导相结合;与使用药具后、人流后、产后跟踪随访相结合;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2、药具服务向未婚人群延伸、向流动人口延伸,做到同宣传、同指导、同服务。

    3、坚持每季度一次孕检制度、月走访制度、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育龄人群实行分类指导,提供个性化服务,对特殊人群实行重点跟踪随访管理。做到育龄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底数清、情况明,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时、有效。

    4、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达90%以上;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5%以上;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率65%以上;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综合避孕有效率达98%以上。

    七、创新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不失败奖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妊娠发生率,作为药具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加强药具站自身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能力。

    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市药具工作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药具工作改革力度,成立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探索研究药具工作改革的方向与内涵,总结经验,指导全县做好药具工作。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做好避 孕措施调查分析。抓好药具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向面上推广,推进药具改革深入发展。

    3、加强内部建设,特别是服务能力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设,创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药具站,为人口计生大局服好务,为基层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

    附:密云县人口计生委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密云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2024年4月10日附件:

    密云县人口计生委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许素明 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凤良 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任向宏 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高仕琴 人口计生委药具站站长

    李凤霞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肖书侠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季凤香 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金花 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科科长

    下设药具工作改革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药具站,由高仕琴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69068639 电子邮箱:jshwyjzh@126.com 7

    第三篇:宝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宝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宝计生字[2024]35号

    关于开展争创“群众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 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县开发区计生办、局各科室站: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用实际行动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国家、省、市计生委和县统一部署,在全县计生系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为推动这项活动在全县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央历次计划生育座谈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干部充分认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的重要发展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是新时期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的必然

    要求,也是实现“十五”争创目标的重要措施,从而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体的思想,把服务摆到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创一流站所,出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建内容

    ㈠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围绕以下内容和标准开展争创活动。

    1、领导重视:围绕全县经济中心,服务大局,执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促进我县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已任,注重自身建设,在育龄群众中起表率作用。

    ①有工作班子,有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②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要求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可行,成效显著。

    ③加强计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活动有安排、有记载。

    2、服务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①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杜绝手术事故,按规范要求做好随访服务工作,对副反应及时处理。

    ②全面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和出

    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全面、较好地完成县计生局下达的任务。

    ③开展孕情跟踪服务,配合县指导站做好照顾生育对象的孕情跟踪服务工作。

    3、廉洁从政:办事公正,纪律严明,遵纪守法,监督有力,干部职工形象良好。

    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无“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发生。

    ②文明执法,积极维护广大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免费避孕权。

    ③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七不准”规定,无违反“七不准”行为发生。

    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㈡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要结合以下内容进行。

    1、党的宗旨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组织广大计生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为人民服务和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和有关文件,解决好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问题,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工作标准,引导大家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要求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与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把坚持科学管理、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与提供优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统一起来。

    2、职业道德教育。要认真学习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在计生专线干部中普遍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培训,引导大家把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联系起来,在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形成讲理想、讲道德、讲文明、讲奉献的良好风尚。

    3、转变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教育。要把实现“两个转变”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贯穿于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和优质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使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要求有机结合,互相促进,融为一体。

    4、计划生育法制教育。要组织广大计生干部系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教育引导基层计生干部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坚持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真正按照要求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廉政建设与行风教育。要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广大计生干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杜绝乱罚款、乱收费。提高统计质量,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新机制。

    三、活动形式

    1、全面学习。要利用学习日、专题会议和每月例会,集

    中组织学习争做活动的有关内容。同时,各级计生干部要抓好自学,加深对有关学习内容的理解。

    2、系统培训。县里将组织召开全县计生系统行风建设会议,开展行风评议等专题活动,系统组织教育,同时,在部分乡镇积极开展试点。各乡镇也要利用不同形式,加强计生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引导大家积极投入争做活动中去。

    3、开展讨论。要通过学习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开展争做活动的讨论,结合实际,排找在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实现省“十五”争创目标的具体措施,通过讨论,激发广大计生干部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4、典型引导。各乡镇在活动中要善于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运用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一大批计生干部。县计生局拟在开展争做活动的基础上,每年向市县推荐群众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和评出县级计划生育工作“十佳标兵”。各乡镇要通过活动的广泛宣传,层层开展评选活动。

    四、时间安排

    集中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县下发《意见》。各乡镇可结合各类会议,广泛发动计生干部积极参与争做活动。县里将通过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集中教育和落实行动阶段(8月上旬-11月底)。各乡

    镇对照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分别组织学习,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讨论,通过自我教育,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树立计生工作者的形象,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12月-2024年1月)。全县在认真总结这次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层层开展评选活动。

    五、组织领导

    县计生局将成立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站参与。各乡镇要根据县里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争做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这项活动抓起来,同时,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具体抓好争做活动的开展。要把开展争做活动与实现省争创目标结合起来抓落实,通过开展争做活动,使广大计生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的观念,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需求,从而赢得他们对计生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十五”期末实现省级示范县目标提供思想保障。

    二○○三年七月十日

    第四篇: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青人口发〔2024〕63号

    关于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 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 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 扶助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地、市)、县(区、行委)人口计生委(局):

    经多方努力和争取,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已决定从2024年起,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牧区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范围,享受奖励扶助金。这是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继2024年将青海全省和四川、云南、甘肃藏区享受奖励扶助年限提前到55周岁后的又一次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范围出台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维护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牧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24]5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实施,及时将政策宣传到基层,让广大农牧民群众知晓政策内容,积

    极组织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公示、抽查等工作,确保不错

    报、不漏报、不多报,并于7月15日前将相关数据录入国

    家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政策咨询: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电话:8244735 录入

    咨询:省人口计生委统计信息处电话:8239090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

    边户” 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 助

    制度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转发奖励扶助制度通知抄送: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印发

    附件:

    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 “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 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

    度的通知

    人口政法„202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财政局:

    为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农村奖励扶助制度”),经国务院同意,从2024年开始,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以下简称“半边户”)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工作方案,谋划做好政策宣传与实施,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将政策传达到基层,让广大群众知晓;积极做好符合条件对象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

    二要严格资格确认条件。“半边户”中农村居民一方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农牧区以及四川、云南、甘肃等省藏区农牧区的为55周岁)。

    三要抓紧做好目标对象的确认和信息录入工作。各地人

    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资格要求以及农村奖励扶助制度资格确认的基本要求,做好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公示、抽查等工作,确保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多报,并于7月15日之前将相关数据录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联合人口计生部门于8月10日以前将申请预算的文件报送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

    各地要协调督促代理发放机构,及时为已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建立个人账户,兑现奖励扶助金。自2024年开始,“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奖励扶助资格确认等工作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关规定,一并组织实施。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张景顺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 刘蔷

    联系电话:62030561 62030621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海人口计生〔2024〕5号

    关于县人口计生委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镇(场)计划生育办公室、本委各科室(站):

    经研究决定,现将本委负责同志分工如下:

    李广珍:主持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会全面工作。主管三大建设、老干部。分管组织、人事、财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办公室、机关考核。

    储爱民:分管政策法规、规划统计、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治理。负责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和帮扶帮促等工作,完成一个招商项目。联系:南莫镇、白甸镇、墩头镇。

    蔡红卫:主管计划生育指导站全面工作。分管技术服务,负责工青妇、世代服务站(室)创建、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和帮扶帮促等工作,完成一个招商项目。联系:曲塘镇、雅周镇、孙庄镇。

    张德华: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行政效能、信访、主题教育。协管支部工作、机关考核。负责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和帮扶帮促等工作。联系:李堡镇、角斜镇、老坝港镇。

    陈德祥:分管宣传教育、计生协会、科普、普法、安全生产。负责支部工作、三大建设、文明创建、人口网页的管理、创新工作、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和帮扶帮促等工作,完成一个招商项目。协管办公室、老干部工作。联系:城东镇、大公镇、西场镇。

    李传忠:协管政策法规、规划统计、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和帮扶帮促等工作,完成一个招商项目。兼任政策法规科科长。联系:海安镇、胡集镇。

    2024年3月4日

    主题词:人口 计划生育 领导分工 通知 抄送:南通市人口计生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海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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